82式130毫米轮式自行火箭炮


    82式130毫米轮式自行火箭炮,以6轮卡车为底盘,发射器由30个管组成,可发射新型火箭弹,战斗全重7.5吨,乘员8人,携带两组共60发火箭弹,17秒可完成一次齐射,5分钟内可将60发火箭弹全部发射。发射一般杀伤爆破弹和燃烧杀伤弹的最大射程均为20千米,杀伤半径分别为42米和32米。主要用于歼灭和压制有生力量和坦克、装甲车辆以及登陆器才。


85式130毫米履带式自行火箭炮


    它是由82式130毫米火箭炮的30管发射器和85式装甲车底盘有机结合而成的,战斗全重14.5吨,乘员6人,最大速度65千米/小时,最大行程500千米。该自行火箭炮兵装弹60发,最大射程15千米。


273毫米火箭炮武器系统


    273毫米火箭炮是用于歼灭和压制纵深有生力量和炮兵阵地、集群坦克、装甲车辆以及水面舰艇的大口径炮兵武器。273毫米火箭炮具有较大的弹径和弹长,装有更多的推进剂和威力更大的战斗部,使其打击能力大大增强。


83式273毫米火箭炮


    该炮是以60-1式履带式装甲车的底盘为基础研制而成的,具有良好的越野性能,发射器为4联装滑轨式箱式  架结构,发射速度为4发/7.5秒,战斗全重17.5吨,可发射尾翼稳定火箭弹,最大射程40千米。十字形尾翼可以相对主发动机喷管自由旋动,火箭有效破片16800多块,密集杀伤半径69.8米,破片非散速度1700米/秒。其主要特点是,射程远,威力大,行军、战斗及第二次装填射击转换快,机动性好,操作简单,维修方便。


MV-80式273毫米火箭炮


    该火箭炮是8联装多管火箭炮,采用TA5380型8×8越野车底盘,发动机功率为525马力,战斗全重34.7吨,具有良好的越野性能。发射装置由两个发射箱组成,每箱装4发火箭弹,最小射程35千米,最大射程大于80千米。可发射杀爆弹、杀爆燃烧弹和子母弹〈内装301发杀伤-破甲双用途子弹〉。其最大特点是,可在阵地更换发射箱,即当炮车完成第一次齐射后,利用运弹车吊具把空箱吊下,然后将己装满弹的两个发射箱装到炮车上,供第二次发射。


300毫米火箭炮武器系统


    300毫米多管火箭炮是我国的最大口径的多管火箭炮,其主要任务是实施纵深打击,包括对炮兵作战和压制防空武器,当战场上临时出现大量目标时,也可用以对身管火炮进行火力补充,还可以用以打击现代战场上的集群装甲目标和水面舰艇,以及重要的军事设施。300毫米多管火箭炮弥补了战术导弹和身管火炮之间的火力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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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0型300毫米多管火箭炮武器系统


    A100火箭炮与俄罗斯BM-30是同一级别的多管火箭武器,主要用于打击敌战役战术纵深内的各种集群目标,与美国M270和俄罗斯BM-30相比,A100火箭炮在射程、精度、威力等方面都毫不逊色,特别是在射程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其整体性能处于世界同类武器前列。

    A100多管火箭烟武器系统主要由火箭弹、发射管啻、发射车、指挥车和运弹军组成。

    A100火箭弹长7.3米,直径300毫米,起飞重量840千克。战斗部重量235千克。火箭弹采先进的一次抛撒的破串-杀伤双用途子母弹战斗部,开壳、抛壳、抛撒子弹一次完成,子弹不少于500枚,子弹的破旧厚度不小于50毫米,有效杀伤半径不小于7米,子弹散布半径为100土40米。A100火箭弹装有简易控制系统,可对方向公算偏差和距离公算偏差进行修正,火箭弹在85千米上的散布误差小于1/300。

    A100发射军采用8×8越野车底盘,自重21吨,载重22吨,可携带10发火箭弹。满载时的最大速度可达60千米/小时,最大行程650千米,最大爬坡度30度。该发射车可在公路、土路或滩头实施机动,在中雨、中雪或能见度大于50米的雾天进行发射,在局部照明条件下可进行夜间发射。发射车装备有全球定位系统〈G P S 〉,可随时自主定位,自由选择发射位置。

    A100武器系统的一个基本作战单元包括1辆指挥车、4~6辆发射车和4~6辆运弹车。采用无预置阵地和有预置阵地两种作战模式。在无预置阵地作战模式下,各发射车接收到指挥军或上级提供的目标坐标和高空气象数据后,自主定位定向、测量低空气象数据和药温、进行发射诸元计算、瞄准和发射。在有预置阵地作战模式下,各发射军接收到指挥车或上级命令后,进入预定发射阵地,到达发射位置后按标志进行向瞄准,指挥车计算射击诸元并传送给各发射车,发射车收到后进行瞄准、参数装订和点火、发射。运弹车所携弹药可供发射车再齐射一次,因此每辆发射车司连续发射20发火箭弹,1个作战单元可连续发射火箭弹80~120发,共可投射4~6万颗子弹,覆盖约2平方平米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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