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5年前,我还是一名大学四年级的学生,有一个男朋友,很爱我,我们不在同一所学校,他会每天挤公共汽车晃悠半小时来看我。一起自修,蚊子包围着我穿短裙的腿,他会边帮我赶蚊子边卷起自己的裤腿,尽管这样,聪明的蚊子还是对他长满毛的腿毫无兴趣。我爱零食,因此他喜欢穿那种有很多口袋的衣服,每个口袋里都装着我爱吃的东西,让我每次翻他口袋有不会失望。
     我的第一次是给他的,17岁时,高中二年级,是我引诱他的,因为我好奇。他一直反对,他说想把我的第一次留到和我的新婚之夜,但是正常男人怎么能经受得住他心爱女孩的引诱,于是他半推半就地跟我做了。很疼,但没有看到血,但是他还是一脸幸福地对我承诺他会对我负责,我的心里并没有多少喜悦和感动,我想,我不够爱他。
     从高二到大四,6年,我们分手不下300次吧,每次都是我提出的,理由可以是他给我买的KFC冷了,也可以是他买的TT不是我喜欢的柠檬香味,每次我都在他的忏悔中重回他怀抱。但是,我知道,我不够爱他,否则我不会这样任性地不顾他的感受,将分手当成家常便饭。甚至,看到他痛苦的表情,我会有一点点的得意。
     他一直反对我上网,说网上的男人很坏,怕我那么单纯会被骗,我很不以为然,我像是那么容易骗的人么!大四的生活是空闲的,半年时间完成一篇论文,说实在的,两个星期就足够了。于是我跟着室友去上网,接下来的故事很老套,在QQ上,我邂逅了一个人,然后爱上了他。
一个懒惰的人不会是一个成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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