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关于理想的课堂作文
年少的作文虽然不能成真
你我都愿意再笑着重温
我们所说的爱我们想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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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人,已到了成家立室的年岁,但迟迟未娶,不是没有合适的对象,却是被两个女子爱慕着,令他难以取舍。而这两个女子,一般柔情,一样坚毅,一个不比另个逊色,那个也不比这个与他更亲近,难分伯仲。
   或许就叫天妒英才罢,他竟无端端患上心疾,住进特护病房,晴天霹雳般的,急坏了家人,还有这两个女子。几天几夜的抢救,医生说,尽了最大努力,但他的心脏几乎坏死,一周内不换心脏,便无力回天。家人说,钱不是问题,只希望救下这个独子。于是一干人奔波联络各个医院,寻找可替换的心脏。
   三天过去,医院联络遍了,心脏却没有着落,他的身体越来越衰弱。医生悄悄对他的家人说,希望太渺茫了,还是提前准备下后事,尽量满足他的要求,让他走好最后的日子。家人悲痛极了,失声痛哭。一个女子听到此情形,摇摇头,离开医院,从此再不来探他。另一个女子咬咬牙,对其家人说,绝不可放弃最后一线希望,然后留下,继续一边照顾他,一边寻找希望。大概她的诚心感动上天,两天后,竟找到可移植的心脏,他家境颇富裕,找了最好的医生,最好的医疗条件,顺利完成手术。接下来,她辞去工作,专心在医院照顾他,端茶叠被,无微不至,待他出院后,他们便成了家。
   女人成了贵妇人,他不许她出去受苦,要她享受幸福,她就专心操持家务,照顾老人,更为他添下一子一女,活泼可爱。她的贤淑体贴叫他疼爱不已,许多年过去,别家夫妻聚散离合,他们从未吵架红脸。她虽青春不再,良好的保养和幸福的滋润令她看上去有别样风韵,他常常揽住她的腰,轻声在耳边说道,多亏当初那场病,才让他有了她这样幸福。‘患难见真情’,他如是说。于是她心里就装满了幸福,满到溢出来。
   不惑之年的他是个成功企业家,某次晚宴上,看到当初离开女子的闺中密友,出于礼貌,他去打了招呼,寒暄时问起她现在的情况,答曰,已过世多年。他大惊,再问详情,密友道,当年突然死于车祸,连器官都捐了出去,她是孤儿,丧礼都由我们代办,整理遗物时看到她的日记,说自己无父无母,唯一的牵挂就是他……密友的声音开始哽咽,仰头饮下一杯红酒,匆忙告辞离去。
   是夜,他失眠了,站在阳台一根接一根抽烟,他想,原来这两个爱他的女子都从未曾离去,只不过,一个始终陪在他身边,一个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一个成为他的生活,另一个成为他的生命。
   从未有过的感觉围绕在他心头,是失落、遗憾、内疚或别的什么,说不清楚,他试图努力想起她的脸孔,记忆却已模糊脱色,只剩白茫茫一片。良久,他回头望望屋内熟睡的妻,梦中还挂着甜美的微笑,这让他感到莫大的踏实和心安。
   他恍然明白,至少,他可以用一生去给她幸福,用另一个她给予的生命,这是他们三人共同的愿望,让三个人都幸福的最好结局。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福 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悲伤 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声叹息 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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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他们恩恩爱爱地过了一年又一年》
  
  有一个人,爱上一个女孩儿。他第一眼看见她就爱上她。
  她生得真美,红唇贝齿,眉眼如漆。柔的、嫩的、香的,几根线条自肩胛处滑落,在一对浅浅小小的乳房所勾勒出来的“凸”字上轻轻一荡,弧线下滑,越过腹部,在腰间一拧,就让人情不自禁屏住呼吸。
  女孩儿在街东头开了一家精品店,卖一些项链、手镯、发夹以及毛绒绒的卡努比、机器猫叮当等。店面很小,也就十来个平方,但外面有一个很大的遮雨篷,可怕因为不是水泥地面的原因吧。若不是刮大风下大雨,女孩儿一般都蜷缩在店门口那把漂亮的藤椅里看书。多半是亦舒的书。女孩儿的裙摆短短的,露出光滑白晰的一截小腿,脚趾甲上还涂着紫罗兰色的蔻丹。
  他在女孩儿店里买了很多东西,很胡乱地买,比如水晶发夹,他买了五个。有一天,女孩儿奇怪了,问他,发夹有大有小,为什么不带女朋友来亲自试试?他脸红耳赤,一时说不出话。老天爷知道,他还从没谈过恋爱呢。他慌乱退出去,连买的东西都忘了拿。
  好几天,他都不敢从女孩店门口过。还没靠近,心脏就擂得比鼓声还急。终于,已经消瘦许多的他在朋友鼓励下,大步迈入女孩儿的店里,就像一个十足的傻瓜,艰难地对女孩儿说道,我喜欢你。女孩儿就笑,我也喜欢你呀。他咽下一口唾沫继续说,那你嫁给我好吗?女孩儿笑着摇头。
  他的勇气突然崩溃,抱头窜出店门,一个人奔至偏僻处,放声大哭。
  没有人看见他的泪水。清风阵阵,撩起天地间的秘密。他渐渐止住哭声,惊讶地注视着身边的草。草上沾有几滴他的泪水,晶莹剔透。它们发出一组组神奇的音节,明亮而且透彻,与故弄玄虚的魔术无关,就像一根手指,为他轻轻推开那些掩藏在灰尘下的一个纯净的世界的门。这是一种突如其来的感受,并且是如此巨大。他忍不住轻咳出声,伸手去触摸草的颜色与形状,都是绿色的,浅绿、嫩绿、深绿,翡翠绿,尽管也都是边缘有锯齿的线状,长度、宽度、以及锯齿都不一样。它们结成部落,星星点点地撒在大地上。一些蚂蚁在草丛中出没。他心念一动,年轻人性子里的倔劲上来了,立刻跑去商店买了一罐蜜糖,稀释好,用手指蘸着,再跑到女孩店门口写字。
  他写的是“我爱你。”
  很快,无数只黑色灰色褐色的蚂蚁迅速从各个缝隙里钻出,排行纵列,首尾相接,顺着他在地面上勾勒出来的字迹,奔跑、交谈、忙碌,就宛若一群世上最英勇的士兵,用鲜活的生命点燃汉字。
  这回轮到女孩儿面红耳赤。她关上店门,匆匆逃离。
  第二天,他又拎来一大桶蜜糖。蚂蚁更多了。那三个汉字让女孩儿彻底头晕脑胀。然后是第三天,第四天……整个县城里的人都轰动了。大家都在猜女孩儿什么时候会打开她的店门。
  就这样,他与女孩儿相爱了。
  他们恩恩爱爱地过了一年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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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比她更爱你》
  
  有一个人,生性风流。很多女孩子都迷他。他也爱与她们厮混。有花堪折径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他很年轻,但早早有了妻室,是他刚毕业分配到这个城市时娶的。一个平凡的女人。他们的结合似乎是意外。她是护士。他是病人。他打篮球摔断了腿。她秉着一个护士的职责用心照料他。他一时晕了头,又或是因初来乍到太过寂寞,就向她发起一阵猛烈的爱情攻势。她稀里糊涂答应了。新房是医院里的集体宿舍,有二间,在一棵大樟树的浓荫下。树干笔直挺拔,树叶青翠芳香。清脆的鸟鸣声惊醒了露珠儿,清晨的阳光用千万束光线为他们挑起窗帘。树的外面是一堵很高的围墙。墙壁外面是一条马路。红尘滚滚。他们恩恩爱爱。渐渐,他腻了。
  他是这般帅,这般才学出众,更何况这又是一个消费男色的时代。一干艳丽的女子为他陶醉。有人劝他离婚另娶新欢,他也动了心,一时没鼓足勇气对温柔端庄的妻子言及此事,就开始夜不归宿,偶尔回家也是酩酊大醉。
  他从来就没注意过头顶的月亮。那像一大滴眼泪的月亮。
  他妻子夜夜在窗边望他。月亮的光把她全身上下都打湿。那巨大的樟树用无数枝丫沉默地折叠着她的影子,慢慢地折,一直折到她心碎。她终于心若死灰,正准备提出离婚,他出事了。因争风呷醋,一个男孩拦住他,用刀捅他,他反抗,失手把男孩推下楼。男孩摔成半身瘫痪。他因故意伤人罪被判入狱十年。
  没一个女孩子来看他。他也明白,他与她们不过是逢场作戏。他不恨她们,就是觉得对不起妻子。他给妻子写信,请求离婚,请她忘掉他。她带来一句口讯——离婚的事以后再说,现在,他要做的是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减刑。他隔三差五还会收到她托人送来一大包裹东西。
  六年过去了,他获得假释。他在忐忑不安中想起少年时读过一篇文章,就写了一封信给他妻子,如果她还要他,就在那棵樟树上挂一条黄手帕;如果不要他了,就不必挂,他会直接坐车离开这个城市。他为自己的矫情暗自苦笑。可他是真的很希望妻子能原谅他。在高墙内,他发过誓,他再也不会让她失望。
  那天,他瞥见满树的黄手帕。一条条,挂在风里。他热泪盈眶,下车,狂奔,在他们当年的新房门前收住脚步,深吸口气,轻推开门。他想喊妻子的名字,却看见一个陌生女人。女人是他妻子的同事。
  她告诉他,他妻子五年前就死去了,因为精神恍惚,出了车祸。
  他不相信,就问,包裹呢?
  包裹是他妻子托女人送的。女人还拿出一张存折,是他妻子留下来的。他妻子临终前流着眼泪叫女人照顾他。女人没法拒绝。
  他呆住了,瞳仁放大,眼珠子缓缓凸出,眼前一阵阵发黑,一股冷气从脚心直蹿上百合穴,突地炸开,现出一圈圈淡黄色的光环,一个套一个,忽明忽暗,忽大忽小。一丝幽蓝的火焰在胸腑间漾开,心脏里立刻迸出几根沾满鲜血的钢针,不可能,她骗人!他颤抖地推开窗,喊,这,这些又是谁挂上去的?
  女人叹息着说,她早已原谅了你。她对我说过。我想,你有权利也有义务知道这个。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比她更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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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爱一个男人》
  
  有一个人,是音乐老师,生得很美,腰肢宛若山坡下流过的溪流。腿细细长长。她不爱穿丝袜,因为她皮肤的光泽比官窑里出产的瓷器还要好。
  她的恋人是一家企业的部门经理,很有才华,也英俊。他们非常相爱。他们经常在河堤边相拥相抱,甚至舍不得松片刻的手。
  夜色渐深,大大小小的房子都睡去了,发出轻微的鼾声。水色潋滟,潺潺地掬起一波波小小的浪,冲洗着那些从天上掉下来的星光。风扫下岸边柳枝上的尘,有种甜的腥味。他们一起仰望着星空。男人告诉她,天上那颗小点的星叫始影,夏至时分,女孩儿去拜祭它,会越来越漂亮。在它南边大一点的星叫琯朗,男人冬至时分拜祭它,就能得到智慧。
  她心里很开心,就说,要是咱们能去南极看星星多好啊!那里干净,离星星也近,说不准天上的星星真能听见我们说话呢。若是饿了,逮一只企鹅扔雪里冰冻再架火烧烤;若累了倦了乏了,就裹一身冰雪互相抱紧酣睡然睡去,直待千千万万年后,后人在冰雪里发现我们。那时,我们的眼睛是冰,脸是冰,手是冰,腿也是冰,冰得蔚蓝而且清彻,身体里面没有一丝杂质。哇,他们一定会说,好浪漫哦。男人就笑她,说她傻,只会说傻话,还用手指头去刮她的鼻子。她咯咯地笑个不停。他们就约定旅游结婚,买下二张船票,从大连出发准备去海南,再回来领结婚证书。海南虽然没有冰雪,但听说阳光很好,更何况还有天涯海角,他们都很喜欢李叔同的那曲《长亭外》。
  很不幸,他们遇上一场突如其来的海难。两艘轮船面对面相撞。船开始下沉。风浪很大,视线不及十米远,大颗大颗的雨点砸在脸上。人们惊慌失措,奔跑,嘶喊,情形就极类似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她的男友拼命地把她往为救生筏上推。很快,救生筏上就满了人。男友也挤了上来。
  这时,筏边来了一个孕妇,跌跌撞撞,抓住筏边就不撒手。就有人用力去拗孕妇的手指,催撑筏的人快点把筏驶开。孕妇清秀的脸上满是泪水,头在船边尖锐处一磕,鲜血顿时溅出。人们不约而同地扭过脸。她男友也迅速扭过脸。
  生或者死,这可不是开玩笑,不是在公交车上让座。
  她犹豫了几秒钟,又怔怔地打量紧紧搂住她目光瞟向远方的男友。她猛地推开他,纵身跃入大海,抱着一根木头在劈头盖脸的大浪中开始歌唱。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这歌很凉,按说她应该唱其他欢快点的,可她就唱这首,反反复复地唱,尽管在此期间,一块锋利的钢板被海水席卷而来在她脸上重重一割,她仍没有停歇半刻。喧哗淡去,这偌大的世界里也只有她清澈的歌声。他们都获救了。这次特大海难竟然没有死一个人,也算奇迹。离他们不远处有艘渔船,救援得及时。
  上岸后,他们分了手,准确说是男人不告而辞。也许是因为她左眉骨至下颌处出现一条深深的疤痕,也许是因为她的行为让男友觉得自己是懦夫不敢再面对她吧。她甚至都来不及告诉他,她肚里已经有了他的孩子。男友消失了。是出了国。这是她后来才知道的。她生下一个女孩,带着孩子安静地生活。只是她再也不唱那首歌了。
  十年过去了。这天下午,她在家里为女儿做衣服,接到一个电话,是昔日男友打来的。他说他已回到这个城市。他祈求她的原谅。他说,若她能原谅他,就来河堤边吧。他会在那等她。一直等到晚上十二点。她立刻披上衣服赶去。她爱他,这十年,她没有一时半刻能忘掉他。她匆匆奔跑,眼里已经有了盈盈泪花。她路过她女儿上学的小学。正是课间休息的时候。女儿在校门口与同学们在玩。她看见女儿,怔了怔,脚步缓下,突然一辆急驶而来的出租车撞倒了她。
  她被送入医院。她女儿也哭着跟来了。
  生命从她身体里飞快地流逝。她醒过来,握住女儿的手,叫女儿去河堤边。你爸爸在那。她气息微弱。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她眼瞅着雪白墙壁上的那块石英钟,心里一片茫然,他是不是已经走了?女儿却摇着头就是不肯。她发了脾气。她还是第一次对女儿发脾气。她从病床上掉下来。女儿慌乱地应,迟疑地去了。她叹口气,他是否会相信女儿是他的?真遗憾啊。她慢慢闭上眼睛。
  她终究未能见到他最后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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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这天晚上,他自杀了》
  
  有一个人,是外科医生,医术精湛,曾救活过许多人,心地很是善良,却不大善于处理人事关系,性格内向,结果被人陷害当作某次医疗事故的替罪羊,最后弄得身败名裂。他妻子也立刻抛弃了他。他想过死。死,他见多了,一点也不可怕。但人生既然到了谷底,那么剩下来的也都应该是上坡路。他的大学同学打来电话安慰他。同学的声音很好听,是一束穿过这黑夜的光线。他想也是,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就重新鼓起笑容。
  他回了老家。老家很小,吸根烟就能从街头走到街尾。那是春天,沾满春风的杨絮裹在微雨里,一团一团,在空中浮沉不定,被路两边的灯光映着,像一群刚孵出壳的毛绒绒的小鸡仔。他在临街的小巷里开了一家诊所,自己也在里面住。闲时,就一个人坐,看那些撑着伞在被雨水洗得泛光的马路上走来走去的人。生意不是很好,也不差。毕竟风老是不停地从外面的世界吹来。照顾他生意的有很多女孩,或许是因为他这家诊所足够隐蔽,又或是他的手艺还过得去吧。她们脸上抹很厚的脂粉,普通话里带着较重方言。她们从事的是那种最古老的职业。大多数容貌一般,也有几个美得惊人。他没看不起她们。他是医生,医者父母心。她们不过是可怜的病人。
  有一年冬天,他被一阵剧烈的敲门声惊醒,匆匆开门,却不见人,门口放着一个包裹,里面有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夜是黑色的,比铁还沉,北风刮在脸上嗤嗤响。他喊了几声,没人应,婴儿却啼哭起来。他慌忙把婴儿抱入屋内。这么冷的天是要冻死人的。他熬了一小锅粥,捞出米汤,给婴儿喂下。婴儿可能饿坏了,咂得津津有味,咂完后还扁起嘴对他笑。
  真可爱的孩子。还是男孩儿。做父母的也真狠心。想来也是有不得已处。老天爷造孽啊。他叹息着,收养下这孩子。养大一个孩子确实很难。最初几个月,他也不是没有把孩子送给别人的打算,事到临头总舍不得,就觉得心里仿佛少了一大块东西。也罢,屋子里多一个孩子的哭声也热闹得紧,他脸上渐渐多出几分欢喜。他一直没结婚,其间有人登门说过几次媒,老不成。可能因为他沉默寡言的性格,更可能是他过去的妻子对他伤害太深。
  眨眼六年。他已经习惯每天把孩子扛在肩头送去幼儿园。孩子喊他爸爸,很聪明,经常得大红花,还会跳踢达舞。他以为日子会这样一直过下去。但有一天,是春天的晚上,天空里有满满的蓝,还有那风、那月。他正带着孩子玩,一个女子从柳絮上走过来,径直进了诊所,在他面前跪下。
  她是他曾经的病人。他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她有着让人窒息的美貌。孩子是她的。她要带孩子走。她已经是有钱人。巷子口停着一辆本田雅阁。她手里还拿着二十万块钱的存折。她给他磕头。他没法子拒绝。他没要她的钱,目送孩子上了那黑色的轿车。他掉下眼泪。
  这天晚上,他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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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她所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有一个人,出身于书香门第,性情也温柔。念大学时爱上一个乡下来的男孩,爱得一心一意。很多人劝她,说不相配。男孩家很穷,父亲是种田的,母亲在一家小煤矿上帮人缝缝洗洗。因为卑微吧,男孩的性子就有点内向敏感。她就用一腔柔情去撬开那封闭得严严实实的壳,用爱去滋润男孩的心,一点一滴。
  毕业后,俩人结了婚,并把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
  男孩确实聪明,确实能干,确实能将一腔抱负化作一个个坚实的脚印,三十岁出头就成了颇有名气的青年企业家,成了一个真正成熟的男人。这里面自然少不掉她的汗水、眼泪,甚至血。有一年为拿下一位东北客户的单子,她一口气喝下三大玻璃杯的白酒,最后竟然呕出一嘴的血。她本是滴酒不沾的。男孩赶来了,心疼了,就骂她。她就笑,并惬意地躺在病床上品咂男人骂声里的爱。过了一些日子,她又生下一个漂亮的女孩。他们一家三口幸福地生活着。
  可惜再怎么坚固的爱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又或者说这与爱无关,是命。
  男人与一个女老板相爱了,他们是从生意场上的棋逢对手开始的,惺惺相惜,以至无法自拔。尽管男人没说,她还是知道了。还会有谁比一个深爱丈夫的妻子更易察觉丈夫的异常?望着心不在焉日益消瘦的丈夫,她的心没法子不滴血。
  没了爱,强行留着一个婚姻的空壳子也没甚意思。她主动提出离婚。
  丈夫与女老板结了婚。
  她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她恨这个男人。
  几个月后,她发现自己得了绝症,且是晚期的。人,一下子就凉了,直打颤,蜷缩在屋子里哭,哭得死去活来。她女儿放学回家听见哭声就哭着来敲她的门,喊——妈妈,你别哭。我再也不要爸爸的东西那了。
  男人偷偷来看女儿的事,她早就知道。可怜的女儿啊,妈妈不是为这个掉眼泪。她强自忍下泪水,脸色青灰地开了门,洗净手,给女儿做饭烧汤。女儿最喜欢吃她烧的排骨冬瓜汤。这天晚上,她一个人在被子里发抖。
  第二天下班后,她去买了SKⅡ,端坐在梳妆台前,把肤色抹盈润,然后,带女儿去了男人的新家。心有愧疚的男人与女老板盛情地款待了她。她也曲意结纳着女老板,言笑宴宴。她与女老板讨论着哪家商场的服饰才最有品味,并竭力且巧妙地奉承女老板的茶道、插花手艺等。这就样,没多久,她与女老板成了要好的姐妹——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她的女儿也一天天与女老板亲热了,在她半是玩笑半是当真的口吻下,憋红着脸叫了那女老板一声,妈。女老板,那是聪明人。又或许只有女人才懂得女人的心,很快从迷惑不解中明白过来,俩个女人抱头痛哭。她们都清楚,她的病,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伤心过度。
  过了几个月,她死了,没给男人留下片言只语,甚至看都没看他一眼,只噙着泪水,望着女老板,轻轻地喊了一声妹妹。女老板慌乱地应,哭得泪人儿似的。她闭上眼睛。她所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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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紧紧拥抱》
  
  有一个人,只有一个词才能腆着脸出来形容他,“完美”。长得俊就不说了,那是爹娘给的。小小年纪就能把圆周率一口气背到几百位后,初中尚未毕业,就能别出蹊径解开让大学教授也为之皱眉的数学难题,上了大学就连续在国内几大重点期刊上发表了几篇份量颇沉的论文。他还会弹很好听的钢琴,做很出色的菜肴,会唱很动听的歌,但性子一向孤僻,视美女若无物。曾有好事者鼓动校花去勾引他。千娇百媚的校花有了一颗征服的心,就施展出浑身解数。
  他却屹立不倒,倒非他是不解风情的鲁男子。他那时已经有了一位女友,一家花店的老板。他爱她。校花没辙了,又不想就此罢手让人嘲笑,提出与他结一夕之欢。他进屋拿了条内裤给校花。校花不解。他笑着解释,拿回去好向那些三姑六婆们交差啊。校花大惭而去。
  他女友长得也美。他很喜欢喝她煮的粥。那种香香的嫩黄的小米粥能打开身上的每一个毛孔。他女友非常爱他。他们的认识纯属缘。他坐地铁时爱看书,那天他在看《读书》,倦了,就塞包里。列车进了车,他起身,突然发现座位上有一本《读书》,以为是自己的,抓起来就走,走了几步,想起书在包里,回头一看,身后的她正掩嘴轻笑。
  他们享受着爱情。
  但事情突然发生了。一天晚上,他女友来看他,被一个流氓拦在小巷差点就被糟蹋了。他等得心焦,去找她,见到女友鼻青眼肿的惨状,就用石头砸死了那流氓。赶来的警察制服了疯狂的他。或许是因为心里的某种东西被打碎。尽管法庭最后判决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他却开始歇斯底里,一直掩藏在内心深处毁灭他人、也毁灭自己的暴力倾向被诱发。他病发时,就打女友,打得她死去活来,还撞墙跳楼,弄得女友不得不把藏起屋里所有的刀子。后来,实在没有法子,整日以泪洗脸的女友不得不把他送入精神病院。
  他的病越发重了,甚至啃自己的粪便吃。禁闭与惩罚并不能击退他的心魔,毒蛇吐出的信子把他缠成一个死结。他女友又咬着牙把他接出疯人院,心甘情愿地忍受着他的拳打脚踢。他曾是那么爱她呵。
  后来,有一天,他失踪了。她怎么找也找不着。她跑遍城市里的大街小巷,去了报纸电台,甚至几千公里外的警局。他或许是天上的星。这俗世本来就不是他呆的地方。她这么想着,夜夜流泪到天明。
  时间的惯性推着她跌跌撞撞往前走。她结了婚,又离了,没再嫁人,虽然她还是那样的美,并因为曾经历过的,整个人都有清冽香味。但她每日仅一袭青衣,默默地侍弄着那些不停祝福着人们的鲜花。
  五六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那天,她开了店门,一眼就看见他。他在屋檐下,西装皱巴巴,脸上的笑容就褶皱得更厉害。她没有任何迟疑,立刻冲上前,抱住他。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就像从未有过片刻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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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爱》
  
  有一个人,是私生子,在那个红色年代被来自上海的父母播于云南某山区村落。村里人都喜爱她,就决定用祠堂的钱供她读书。她也很争气,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一直是全校第一。她上北京念医科大学的那天,整个村落都轰动了,穷山沟里飞出金凤凰。他们为她点燃篝火牵起手唱到天明。她的眼睛潮湿了。
  她是靠拿奖学金念完的大学。毕业后,她谢绝一干大医院及科研院所的邀请,没留在城市回了山区,做起乡村医生。白天夜晚风中雨里,外科内科妇科五官科……她一个人就等于一个会走路的微型医院。她还成功地利用网络与同学关系,发起为边远老少地区“千乡万村”募捐药品的活动。她成了当年度感动中国的十大人物。她在镜头面前娓娓叙述着那片山区的美丽与艰难,说到动情处,就忍不住眼泪。她本是性情中人。
  她的亲生父亲从屏幕上认出自己的女儿。他回到上海拼搏了这么多年,已是一个很有钱的私企老板,并再婚N次,生下二男一女,可惜没一个争气,除了男女之间的争风吃醋,眼睛就盯着他口袋里的钱。他凝视着那颗多年前被遗忘的种子,心中微微一酸,想起那个蓝天如海白云壁立山花烂野的地方。他派人核查完她的身世后没与她相认。他不知道女儿是否愿意认他这个爹。事实上,他也鼓不起勇气。他考虑了很久,捐资在那修了一所医院。
  他和她的来往密切起来。每年,他都去看她。她以为他是那千百万充满爱心之人中的一员,非常尊敬他,喊他先生。他心里很难过,但脸上不动丝毫声色。后来就有人在饭桌上开玩笑,说她和他眉眼那么像,他对她又那么疼爱,干脆她就叫他干爸得了。她就叫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声爸喊得是那么自然。
  后来,他病了,临终前立下遗嘱,把所有的财产全捐给这所医院,并指定她为惟一的管理人。自始至终,她都不知道他是她的亲生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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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她》
  
  有一个人,在贫穷与父母的漫骂中长大,却拥有让人惊叹的美貌。十八岁那年,她考上重点大学,很得意。某日饭后,因洗碗与某女生发生冲突,讥讽自费生就是素质差,结果立成众矢所之。有时,走在路上,一群陌生女生会拦住她破口大骂。她很伤心,可惜并不明白这是她年少轻狂的代价。
  因为美,也因为聪明,很多男生追求她。她却去勾引那些伤害过她的女生的心上人,得手,再换掉。女生们恨她愈发入骨。后来就出事了,某晚,不知谁在酒杯里放入催情药,她和一个男生那个了。醒来后,她惊惶失措,以为酒乱了性,就哭。那男生在迷迷糊糊中就拍胸脯,说会待她好,好上一辈子。但没过半个月,关于那晚上的相片就被人上传至校局域网,却查不出是谁干的。流言纷起,那男生承受不了众人的指指点点,就退了学。她也想,可又害怕打碎父母的心,就想死,没死成,被人救了,就没回学校,也没回家,独自去了南方。
  就认识了他。
  那时的她已经习惯游戏红尘。但第一眼看见高高瘦瘦的他,心脏就跳起来了,越跳越高,跳出胸腔,跳入一杯温暖的咖啡里。他是那么从容自信。她被他征服,心甘情愿地做了他的情人,因怕他误会,没开口问他要过一件礼物又或一分钱,尽管她知道他是富家子弟,尽管她身边的女友都嘲笑她。她爱他,疯狂的,他是富家子弟也好,街边乞儿也罢,只要他是他,这就足够。
  她是这么想的。
  他们不是这样想的。他是有妻室的人。他闹离婚。他父母威胁要收回他的一切。他妻子整日以泪洗脸。与这个漂亮善良单纯的女人相比,她配不上他。她脏了。她在黑夜里坐,想起很多,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潸然泪下。她给他妻子打电话,说,男人是猫,爱在外头尝口腥,他心中始终惟有你一个,而我就要走了,你们会王子公主永远下去。她给他母亲打电话,说,他不过是经不起我的诱惑,一时定力不足。他还是你的好儿子,你的话依然是他的圣旨,请再给他一次机会。她再给他打电话,说,请选择自己的妻子,她比我更爱你。
  这是爱的代价。她吞下安眠药,却没死成。一起的姐妹救了她。她躺在病床上,想念他,终于忍不住,又给他打电话。她只想听一听他说话的声音。但没有人接听电话,始终没有。
  出院后,她想起他们相识伊始的那次出游。她记得他说那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她就想沿那条线再重走一遍。一个人走在半路上,真的寂寞。
  问声世上还有谁?相约今日共同归。尝了太多苦与累,只见白云天上飞。潦倒更应酒一杯,莫提长江多少泪。纵然心已极疲惫,还有花儿不憔悴。我的容颜仍还美,犹有蝴蝶相伴随。当杨柳弯腰垂,我已忘了伤悲,阳光让我有些醉。
  她哼着自己写的歌儿,突然明白,他给她的,从头到尾,并不是爱。
  
  
  ——————这个她,是我一个已失去很久音讯的朋友。真事儿。希望她好。也是默默吧。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福 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悲伤 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声叹息 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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