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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7-8-16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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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mway 于 2007-8-14 20:56 发表
skytrain说得没错,不过外管局的小伙就只认我是博士生,不认合同。
哦 我忘记了博士生拿的工作合同是半职位的 所以由于这个原因 外管局说你是黑的就是黑的 说你是白的 就是白的 再加上波恩外管局一向都是这么严格 甚至严格的变态 这事情说实话没法儿办了 找教授也好 找大学外事科也好 都是尝试 行动是好的 可是效果我想不会那么立杆见影 这个事情我想最好是去咨询一下工作居留方面的权威 教授也好 律师也好 德国人认法认理 有这样的事情 据理力争 白纸黑字写着规定条款 哪怕就算是最后什么都没有改变 我们也了解到了 这件事就是这样的
题外话 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不要花一分钱 你可以详细写一份材料 把你知道的还有想说的都写好 然后 向律师或者教授阐述一下你的看法 给他们一些时间去准备 然后让他们等有消息给你去电话 他们会告诉你这件事情到底有没有可行性 而且这些是不需要你花一分钱的 一般的律师事务所都有免费咨询的服务 只要是满18岁的成年人都有权力去咨询 如果有可行性 让律师全权受理你的个案 这个时间相对比较长 一般是6个月到9个月 在此期间你也不需要花钱 最后律师会把帐单寄回你的家 具体费用在个案中都不同 不过 大概受理费就是200欧元左右 这个不相同于其他的经济个案 所以 不存在对方完全支付你的律师费用 这个钱是要你掏腰包的 不过 如果赢了这场官司 你会得到经验 还有你想要的工作签证 而且你的缴税记录会从你来德国读博士的第一天开始记起 5年后拿长居 7年后得到入籍许可 所以 利弊你可以自己权衡一下
我想到的就是这么多 如果有什么问题 还可以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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