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他说:与其让别人毁了你,不如我亲自动手。
我想: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是鲜花还是毁灭对我根本不重要。就好比吃坏了肚子,有人作陪,即使痛苦也好过寂寞。

★★★★★

我走出公寓,他仍站在路灯旁,低着头,夹一支没点燃的绿沙龙在鼻下嗅着,略长的额发在风中一丝丝飘动,侧面象剪影一般轮廓清晰。
深吸一口气,我一步一步走向他。他听到脚步声,抬头看我,目光炯炯,似惊喜又似渴望。他站直了身子,迎着我走了两步。我停下来,我们之间是正常的距离,一尺──既不远到生疏,也绝不会近到亲昵。他又向我迈了一步,抬起双臂,似要抱我。我紧退两步,维持原有的距离。他的手臂僵在半空,缓缓放下。他没有逼近我,我冰冷的目光和退后的脚步使他却步。
“我们谈一谈吧!”说完这句话,我径自转身往公寓走。他无声地跟随在我的身后。路灯将我们的影子投在地上,两个黑影的腿和头重叠,象连体的怪物。
我推开门,翻动着架上的CD,头也不回地说:“随便坐吧!”
我借着挑CD 稳定着情绪,根本不知道手里翻动的是什么。胡乱放了一张曲子,我叼起一支烟,刚要点燃,又想起什么,抬头问他:“抽吗?”
他坐在沙发上,紧盯我手中的烟盒不语。那是一包绿沙龙,他喜欢的牌子,我从一家日本杂货店买到的。
我讪讪地把那包绿沙龙放在茶几上,在薄荷味的烟雾中说:“那,我给你倒杯茶吧!”
我略俯身,把一杯热茶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不等我站直身体,他捉住我尚未离开茶碟的左手,炽热的唇在瞬间便熨上我腕上的疤痕。
他坐在沙发上,我站在他的面前,中间隔着一张茶几,一个看似很近却不易逾越的障碍。
“对不起……对不起……” 他的脸埋在我的掌心,声音自我的掌缝间传出,模糊不清。
我挣扎着想抽出我的手,叼着烟的嘴含混地低吼:“放开,你放开!”我伸出另一只手去掰他的手指,他吃痛地抬起头看我。
他眼中的血丝,下颌的胡渣,还有眼角闪亮的液体,令我心中一窒。我僵立着不再动作,半支烟从唇间掉落,在地上弹跳几下,滚进茶几下面不见了。
他双手擎着我的左手,垂下头痴痴凝望着那道疤痕。是因为左手连着心脏吧?我觉得心脏仿佛扭住了,胸口又开始那种快要爆裂般的疼痛。
我奋力抽出手,尽量平静地说:“你别这样。我们好好谈一谈,好吗?平心静气地谈一谈。”
他靠在了沙发背上,抬手抹了一把脸,喉咙沙哑地说:“谈什么?”
我坐在他旁边那张转角沙发上,心里怦怦直跳,竟不知如何开口。只得伸手在茶几下摸索,自言自语地低声咕哝:“我的,烟呢?”
他从自己的上衣兜里摸出一盒绿沙龙,点燃一支塞进我的嘴里:“你想说什么?”
我喷出一口烟雾,迎着他的目光说:“你不用向我道歉,也不用感到内疚,”我抬起左手,疤痕向外冲他挥了挥,“这个,只是为了还你为我流的血,为了和你真正的两清。”
“你休想!”他还是这三个字。
我笑着摇头:“事实如此,我们已经互不亏欠。现在,我对翻旧帐或是结新帐都不感兴趣。”
“你现在还确定你喜欢男人吗?”他跑题了。
“这不关你的事。你也说过,我们应该拥有一份正大光明的爱情。”我尽量说得平静,不激怒他。
“不是!我现在要的是无愧于心。”他有些激动,嘴唇明显地颤抖起来。他掩饰地从茶几上拿出一支烟叼在唇上,手却抖得怎么也无法点燃。我想帮他,可身体却不听使唤地迟迟不动。
“妈的!”他把打火机凭空一抛,把没点燃的烟放在鼻端嗅了一下,忽然抬头,一脸惊恐地说:“难道,是我错了?”
“不,是错过,我们只是错过了友谊。我们不应该无所控制地任凭友谊变质。” 瞬间,我心中涌起无限悲哀,如果我们之间只有友谊……
“等我们发现时,友谊已经变质。到了这种时候,你要我怎么控制?”他眼中似要冒出火来,甩掉香烟,一把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拎了起来,“你告诉我,怎么控制?你教教我,怎么控制?”他的声音哽咽了,“你又怎么知道我没有控制过?”
我艰难地继续向他灌输我的解释:“齐歌,我们当时不能控制感情,是我们不够成熟。现在,我们现在来控制它,纠正它,好不好?”
齐歌慢慢调转视线,怔怔地看着我:“这,是你的,真实想法?”
“是!”我点头。
他牵动嘴角,轻笑:“是吗?看来,这次真的是我错了。”
“再见。”他匆匆起身往门口走。他走得很急,腿在茶几上绊了一下,他没有回头,几乎是跌跌撞撞地扑到门上。
他猛地拉开门。他太急了,手还在拉门,人就要往外冲,头“咚”得一声撞在门棱上。他一手扶着门框,一手按着被撞的额头,僵立着。不等我冲过去扶住他,他的人就慢慢地滑到了地上。
看着躺在地上满脸鲜血的齐歌,我有半秒钟的迷惑。好象是在拉萨的假日饭店,他睡着了,满脸的鼻血把我吓个半死。
我坐在地上拍他的脸:“醒醒!别睡了!”
他微微睁眼,手从背后揽住我的腰,然后又无力的垂落到地板上,再次闭上了眼睛。
我回过神来,带着哭腔打了急救电话,又坐回到他身边:“妈的,我看你敢死。千年王八万年龟,我死了也不许你死!”不觉地,把骂巴西龟那套词用在了他身上。
他的额头伤得并不重,仅缝了几针。致使他昏迷的主要原因是多日未进食,缺乏睡眠。他在医院昏睡了两天三夜,我在他身边守了两天三夜。他睡得很不安稳,眉头紧蹙,时不时还烦燥地摇头。我安静地坐在他身边,偶而象他咒骂我“怎么不撑死你”那样,低声骂他两句“怎么不饿死你”“怎么没困死你”。
他醒来时,是个阴天的清晨。他有些分不清白天黑夜,转着眼珠四处乱看。
“现在是两天后的上午。”我平静地说,“你没事了,我走了,你也走吧。再见。” 我不敢看他一眼,转身就走。我相信他明白那两个“走”的含意。

第二天,他又出现在我的公寓门口。我把他挡在门外,一手扶着门,一手撑着门框,没有让他进来的意思。
他苦笑着表白:“我很快就走,明天的飞机回北京。”
“一路顺风。”我低语。这几天无非又是一个插曲式的短梦。
“走之前,我想问你一句话。”他的一只手也扶上门框,“还有二十几个小时,现在认输我不甘心。”
“这不是考试。”我摇头,“你要说什么?”
“你明确地告诉我,你现在仍然只喜欢男人吗?我要听实话。”
“是又怎么样?这不关……”
我的话没有说完,他猛然扯下我挡在门上的手臂,把我推进房里。

“我没有来错。”他低喊了一声,靠在门背后把我按在他的胸口,“与其让别人毁了你,不如我亲自动手。”
“为什么?为什么?……”
我闷在他的怀里喃喃地重复着这三个字。本来已经习惯做一块冰了,你为什么要用温暖的怀抱把我变成水?在我沸腾的时候,你为什么要把我推开让我冷却?在我努力尝试变回原来的温度时,你为什么又要出现?

“你那么敏感,那么在意别人的眼光,那么热爱小提琴。你应该接受人们的鲜花和掌声,不是谩骂和侮辱……我以为,结束那个梦你就会改变……但我没想到,没想到你会,你会那么傻,那么笨……”
“你说过,我们在一起就象牧神午睡时发的一场春梦,对梦认真的人是神经病。”我竭力抵制着心中那一处柔软。
“他妈的,你这个混蛋水妖,你的神经病已经传染给我了!”他的吻再次俘获了我。
我无力抗拒他的吻,因为我的大脑一片混沌。他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也对那个梦认真了?
他放开我的唇,目光迷离地看着我:“放开你时,我自信我没有做错,笃定你很快就会从那个梦里清醒。但是,考和声学的那天早上,你,那样的你,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会不会因为怕毁了你,却把你推向毁灭的边缘?”
我恍惚了,他在说什么?难道他和我分手不是为了骆格骆,而是为了我?为了我未来的鲜花和掌声?
他的吻细碎地落在我的眼睫上:“是我把你拖下水的,我以为放手你就会浮上去,没想到你却沉得更深更快。我犹豫了,是让你自生自灭,还是拉着你一起坠落。没想到,你比我更早做出决定,你让我看到一个什么都不要的放弃……”
他神经质地抓起我的左腕,自虐般直视着那道丑陋的疤痕。他自责而心痛的目光令我心悸,我想把手从他的掌心抽出来,却被他握得更紧。
“当我终于狠下心决定拉着你一起毁灭时,你却躲起来了,我怎么也找不到你。你让我意识到错误,却不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你藏起来,不露行迹地惩罚着我……”他把我的手臂反剪到背后,身体紧紧压进他的怀里,“这一次,我无论如何不会再放手,看你还怎么躲?”
我没有说话。其实我早就知道,对于他,我永远都无法招架,无从躲起。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是鲜花还是毁灭对我根本不重要。就好比吃坏了肚子,有人作陪,即使痛苦也好过寂寞。
他的手指隔着衣服轻轻划弄着我的脊椎骨,沉声说:“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中学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喜欢男生,也有过暗恋的对象。但我一直隐藏着,小心地保守着这个秘密。第一次在楼梯上撞到你,我就心动了,但我以为我能控制得很好。没
想到,在你面前我的自控能力越来越差。那次,你替我挡了肖小卫那一拳,若不是那个电话,我恐怕会当着马潇潇的面失态。后来,你潮湿的睫毛使我有了第一次越轨。我深刻地反省过,发誓不能再发展下去,要和你做正常的好朋友。我躲过你,大一那年暑假你不知道我是怎么熬过来的,整个假期我一直憋在家里,怕一出门双脚就会不由自主的去找你。可是,2000 春节,我彻底失控。我一再强调这只是一个梦,不能当真,就是怕把你拖下水。可是,我却带着你越陷越深。在西藏时,我意识到我们两个都把这个梦当真了。我自私地想,就这样下去吧,不明不白却有着最真实的感情。”
我伸臂抱住他坚实的背,他说得没错,当时的我们就是那样,不明不白却有着最真实的感情,那段时间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日子。
“但是,毛宁事件震醒了我,我不能那么自私,不能毁了你,我甚至不敢想象你被众人谩骂时的情形。”齐歌的声音颤抖了,“于是,我利用了骆格格。我以为,这样一来,你即使会有暂时的气愤,也很快会恢复正常,喜欢上异性……我错了,我错在自以为是……”
够了!什么都不用说了!我环上他的颈主动吻他。
终于得到证实,我以前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就象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真经的孙猴子,我的爱情终于修成正果。
这个当年因为追赶“师傅”而摔倒在雪地里的“天篷元帅”,是我唯一的功臣。

齐歌在浴室里洗澡,我蜷在沙发上看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的新闻。还有十九个小时他就要走了。我答应他,毕业后马上回北京。
看到书桌上的防水创可贴,我有些气愤:“这个猪脑,额上的伤还没好,让他洗澡时防止进水,他又忘了。”
我冲进浴室,他躺在浴缸里转过头看我,笑骂道:“流氓!等不及了?”
我不顾他的嘲笑,走过去扳着他的头贴上创可贴。
他伸出双臂,搂着我的脖子说:“我是故意的。”他湿漉漉的手臂打湿了我的衬衫。
“你这个暴露狂!”我想挣开他,他反而搂着我向下压,差点把我拖进浴缸里,我只得用手撑着缸沿,僵硬着身子任他搂着。
我吻了一下他的伤口,故意取笑他说:“不知道是你笨,还是小脑不发达,怎么自己往门上撞?是因为我吗?”
水气蒸腾中,他本已红润的脸愈加红了。他嗫嚅道:“因为你?真会自作多情。我的隐形眼镜掉了,看东西有误差。”
想起他仰靠在沙发上以手抹脸的样子,我咬牙回嘴道:“隐形眼镜戴得好好的又怎么会掉?”
“你这个混蛋!”他瞪了我一眼,皱着眉开始总结,“我的隐型眼镜总是掉在关键时刻,第一次是大学第一节音乐理论课,第二次是和声学考试……”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我慢慢起身退出浴室。那天的事情,是我们心中共同的结。我想解开,却不知如何下手。
他很快从浴室出来,头发湿淋淋的坐在我身边。象以前那样,我很自然地接过他手里的毛巾帮他擦头发。
他笑了笑,轻声唱道:“……A man needs a woman, like a fish needs a bicycle……I'm gonna run to you, run to you, run to you……”此时听他唱这首歌别有一番味道,仿佛这歌词本就是为我们所写。
我靠在他的怀里,无意间瞥见电视荧屏上XXX 领导人的画面――DOUBLE 的父亲。那个心结还是早些打开的好。
我转过头面向齐歌,轻声说:“想知道和声学考试前的那一晚,那个男的是谁吗?”
齐歌摇头,把我紧箍在胸前。
“就是刚才荧屏上那位领导人的儿子,我们叫他DOUBLE。”我转向电视,画面已经转换。我继续说道:“那晚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是我主动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他再次摇头,把我搂得更紧。
“因为他唱了好几遍你在除夕夜躺在雪地里唱过的那首歌――《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潜意识里,我想通过那件事证实自己是同性恋,给自己找一个喜欢你的理由。事实上,除了你,我没有喜欢过任何人,连暗恋也没有。我想,如果没有
你,我既不是同性恋,也不可能是异性恋。”
“水妖!你是水妖!”他把我压倒在沙发上,将我的衬衫推至腋下。他的舌裹住我左侧的乳珠低喃着:“身上的痕迹没有了,脑子里也不许有……你要把那一刻的记忆全部抹掉……”
“没有!那时候,我脑子里根本没有他的影子!”我呻吟着:“……因为……我看到了你……”
齐歌目光朦胧的抬头看我:“你这个不折不扣的水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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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他到底还是在我这块盐碱地的最深处种了点什么,想一次性连根拔去有一定难度,我只能选择淡忘。

★★★★★

回到家,我没有吃饭,也不知道时间,从柜子里翻出半瓶不明来历的芝华士12 年,边喝边反复地观看那盘录像。听着熟悉的旋律,看着尼津斯基和水精灵曼妙的双人舞,看着水精灵消失后尼津斯基迷惘的眼神,看着尼津斯基回忆时夹带手淫动
作的独舞……
窗外从漆黑,到发白,到阳光明媚。齐歌的一颦一笑,一嗔一怒开始在我眼前闪现,他剪影般的侧面,黑亮的眼睛,轻抹唇角的无名指,执弓轻摆的右臂,翻乐谱时的凝眸一笑,在拉萨JJ DISCO 蹦跳奔跑着拉小提琴时的神采飞扬,在月光下如同牧神般的脸…… 我逃避地闭上眼睛……
恍惚中他抚上我的睫毛:“自讨苦吃,何必呢?”
他仿佛又在我耳边喘息着说:“你这个水妖……”
接着,又隐隐传来他的歌声“……A man needs a woman, like a fish needs a bicycle……”
我捂上耳朵,紧闭双眼,却无法躲开耳中眼中的齐歌。
眼前的他举着藏刀对我说:“今后,你要再敢和别人说悄悄话,再敢对别人傻笑,我就用这把刀要了你的命!”但是,说这番话的人现在却在和别人说悄悄话,在对着别人笑……

我用力的甩头,却甩不去满眼的血迹。耀眼的镜子碎片上,红色的斑斑点点不停地在我眼前闪烁……
“我们两清了,互不亏欠!” 我摇头,祈祷眼前这混乱的一切快些消失。
“你休想!”他凶狠地回答引起我一阵战栗。
“好!是我欠你的,我还你!他妈的,就当老子欠的是高利贷,我加倍还你好了!”我咒骂着,冲到卧室的书桌前,翻出那把藏刀。毫不犹豫,甚至有些迫不及待地在手腕上划了一刀。有几滴血溅到了书桌上。我去客厅拿纸巾,一路上举着左手使血液能沿着手臂往下流,不致弄污其他地方。
等我把桌面上的血迹擦干净,腕上的血已经有些凝固,想起《末代皇帝》里暖水瓶的特写,我冲进浴室,把手放在热水笼头下冲洗。血涌出又被热水冲干净,淡红色的水流在白色的水池里打着旋。这么多应该够了吧?我决定给齐歌打个电话,告诉他,我们这回真的两清了。
可能是因为一夜没睡的缘故,我困得头晕眼花。索性跪在洗手池前,额头抵着池沿,左手仍放在水笼头下面,右手费力地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按下一个储存的号码……
“喂?”是骆格格甜美的声音。他和她在一起。
“喂?请问你找谁?”她顿了顿,恍然大悟地说:“哦,你找齐歌吧?等一下啊!”
一阵静默之后,熟悉的男中音传来:“喂?我是齐歌!”
我想说话,可是困得不行,怎么也张不开嘴。
他在话筒里喊:“于睫!是你吗?怎么不说话?”
手机从掌上滑落了,我懒得去捡。先睡一觉吧,一切等醒了再说。
终于,那洒满红色血滴的镜子碎片渐渐地淡了。透过浴室的窗户,我看到一角天空在楼群的缝隙间露了出来,幽远清透。
我猜想,这种淡淡的雪后天晴的颜色,就是那久已失传的,曾令无数英雄动容的汝窑的天青……

一觉醒来,眼前的天青变成了耀眼的雪白,母亲靠着父亲的肩抽泣着。
他们不是出差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有些疑惑。

看到我醒了,母亲抚着我的脸哽咽着问:“为什么?小睫,为什么做傻事?你是在怪我吗?你是要惩罚我对你的疏忽吗?”
“好了,人已经醒了,你可以放心了。几天没休息好,你先回去睡一会儿,让我和他谈谈。”父亲安慰着母亲,把她送出病房。
父亲坐回床边,一脸严肃地说:“能告诉我原因吗?”
我渐渐明白是怎么回事。自杀?为什么他们总是把我想得那么勇敢?明明我在很冷静地做事,他们却总是歪曲我。我憋不住想笑,终于努力忍住。
我认真地说:“你们误会了,我没胆量要自己的命,我还没活够呢。”
“误会?简直是胡闹!要不是你那位姓齐的同学,你恐怕再也见不到我们了。”
我避开父亲愤怒的眼睛,扭头看向窗外。齐歌轻易地找到了女朋友,我却无法听从他的建议也去找个女孩子。他到底还是在我这块盐碱地的最深处种了点什么,想一次性连根拔去有一定难度,我只能选择淡忘。而淡忘的前提是眼不见为净。
我转向父亲:“下学期我想去法国留学,那里的艺术氛围比较好,器乐演奏也比这里受重视。”
“你自己办手续吧,我和你妈妈都没时间帮你。需要多少钱你提前告诉我。”说话的间歇,父亲看了看腕表。
他在赶时间。我推断,排除了我再次“寻死”的可能,他又想起了工作,也许离开病房就会直奔机场。
“你好好休息,别再闯祸了。我还有工作,这次你妈妈会在北京多待两天,需要什么你跟她说。”
目送父亲从床角拖出行李箱匆匆离去,我不禁佩服自己的推理能力。
大概父亲登机前曾将我的情况对母亲有所交待,第二天母亲来送饭时神情很是轻松。她说那一大罐飘着红枣的鸡汤是一位白衣天使提供的配方,专门给我补血的。她说话的口气让我觉得我应该搬到妇产科去。
她又问我那个姓齐的同学和我聊些什么?我有些莫明其妙。她说他在医院门口碰到他,还打了招呼,难道他没来看我?
我故意转换话题:“咱家在通州买房了?”
母亲说,她正准备和我说这事呢。当初她和父亲听同事的撺掇在皇家新村买了一套复式,没来得及跟我说就出差了。走的时候把装修全权委托给一位朋友,现在已经差不多完工了。她明天又要出差,只能拜托我等完工后去验收、付尾款。
说到这里,她有些内疚地说:“我知道你现在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去不了就先拖着等我们回来吧。”
我坐在床上做了个扩胸动作,对母亲说:“这事交给我就行了。我明天就能出院。”
不过,我还是没拗过医生,在医院又多住了三天。我出院后第一件事就是换了个手机卡。把房子的事情办完后,我回军博的家略作收拾,当天就搬到了皇家新村。
房子刚装修完,家俱摆设都是新的,我嫌有味道就彻夜开着窗。有一天夜里,北京大风降温,我冻病了,发烧咳嗽折腾了两个多星期。没过上几天好日子,我又患了厌食症,吃什么吐什么,只能靠营养针剂维持体力。连退学手续都是父亲帮我办
的。经过几个月的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我的厌食症在4 月底得以痊愈。
好在我生病期间中介公司一直在帮我联系去法国的事情。7 月初,我拿到德彪西的母校──巴黎音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开始办理各项繁琐的出国手续。
8 月底,我到军博的家收拾去法国的行装,从旧钱包里翻到贺庆生的电话。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打过去了。毕竟朋友一场,走也得说一声。
贺庆生一听是我,在电话里大声嚷道:“好小子,我以为你人间蒸发了呢!”
我把要出国的事跟他说了,他说走之前一定要聚一聚,我说算了,都挺忙,心意到了就行。
他迟疑了一下,嗫嚅着说:“有个人,一直想见你。”
我知道他说的是谁,问他要了电话。
DOUBLE 听到我的声音,沉默了至少一分钟才说话:“没想到还能联系上。以为你不愿意理我呢。”
我简单地解释说:“我大病一场,挺严重的,在医院里呆了好几个月。不想让朋友惦记,就谁也没说。”
他问我现在身体怎么样,我说:“身体倍儿棒,吃嘛儿嘛儿香。”
他在电话里很沉闷地干笑了两声,说:“挺想你的。其实咱俩只见过一回面吧?”
我说:“可不是,一见如故啊!你现在混得怎么样?”
他又沉默了一会儿,说:“我那点破事儿你恐怕早就知道了。其实那些所谓的叛逆全是烟雾弹,都是给后面的大逆不道做掩护呢!”
我说:“我知道。”
“你有喜欢的人吧?”他问。
“嗯。”我淡淡地回答。这个事实我不想否认。
“那天晚上,你哭得挺厉害的。”
我咬住了嘴唇。
“我国庆节要结婚了。”他说这句话时口气过于沉重,根本不象是在宣告喜事,听上去倒好象在说:“我得了不治之症了”。
因此,我没有对他说恭喜,而是说保重。
离开北京的前一天,我去了趟邮局,把那支闲置很久的苏木弓寄给了它的原主人。没有附一个字。
从邮局回家的路上,我看到一张巨幅“蓝莓”水果糖的广告,马上联想到自己钢蓝色的头发。“蓝霉”,我顶着一头蓝色的霉气,能不病得要死要活吗?当下我叫了一辆出租车直奔东四,把头发漂了几缕酒红。但愿从这天起,我真的能鸿运当头。
9 月24 日,我登上了飞往法兰西的飞机。一个人。
临行前我嘱咐父母,不要把我的地址和电话告诉别人,我不想影响学业。

2002 年的春节,我到法国已经半年了。
我经常站在巴黎音乐学院的校园里,站在德彪西的雕像前发呆。
我买了一只非常漂亮的鱼缸和一条粉红色的金鱼。两天后,那条金鱼原因不明地死去。
我又买了一条同品种的金鱼,它在我的鱼缸里生存了五天。
第三次买金鱼时,我顺便买了一本家养金鱼的书,它没等我把书看完就离了这个世界。
后来,我买了一只巴西龟。坐在漂亮的鱼缸旁观赏我的巴西龟时,我会恶狠狠地说:“妈的,我看你敢死。千年王八万年
龟,我死了也不许你死!”
拎着从超市给巴西龟买的黄瓜,我信步走回学校,又站在德彪西的雕像前。午后的阳光温暖地照耀着我,把我的身影映在
雕像的基座上。我四肢软软的滑坐在雕像前的草坪上,侧身靠着雕像基座,冰冷的花岗石抵着我的左额和左肩。我伸出手
指,无意识地描摹着基座上的字:1862……
当我的手指描到生卒年之间的小短横时,一个人走近我,蹲在我的身边,伸出手覆盖住我的手背,两只叠在一起的手,共
同描画完剩下的四个数字:1918。
这次的梦竟然有种真实的奇异感觉,我无声地轻笑,一动不动的坐着,保持原来的姿式,眼睛盯着虚空的一点,痴迷地闻
着那熟悉的薄荷清香,任由我的手被牵引着,贴在他温热的颊上。我惊喜地把眼神聚焦在手上,看到他在阳光下微笑的脸,
象光芒笼罩的牧神。
我压抑着心中的狂喜,心中暗暗祈祷,让这个梦能再长些。
他拖着我的手臂站起来,拥着我的肩一步步移到雕像背后。我不敢转动眼珠地盯着他的脸,害怕一眨眼,梦就会醒,他又
会再次消失。
温热的唇落在我的睫毛上,有着第一次被他吻时的花露水味道,有着在梦中被他吻去泪水时的热度……
随着这个吻的深入,真实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背后的花岗石冷硬地提醒着我身在何处。我用力推开他,抚上自己的唇。怎
么回事?我摇头,眼前的齐歌牵动嘴角露出迷人的笑容。看来,他的出现并不是我的幻觉。
“是你?你来干什么?”压制住情绪波动,我冷冷地发问。

他敛起笑容,表情严肃:“来找我的水精灵。”
“够了!”我猛地推开他转身要走。
“我说的是真的。”他捉住我的手腕把我拉回原位,双手抓着我的肩,把我固定在他的面前无法挪动分毫。
“你玩儿也玩儿够了,还要怎么样?”我怨毒地盯着他的眼睛。
他松开手,低下头喃喃地说:“那不是我的本意……”
“不是吗?牧神和水妖玩儿够了,告诉他,这只是一个梦,不能认真的,你快滚吧!对不对?” 我笑了起来,笑得歇斯底
里,笑得满脸是泪。
“不是!”他对着我的脸大吼:“午后的牧神,只是暂时的迷惑……”
我甩开他的手,头也不回的离开。

第二天上课时,我心神不宁,一整天都鬼鬼祟祟的。
下了课,我拧开公寓的房门,有人紧贴着我的后背,拥着我进了房间。我手中的乐谱散落了一地。
“我们重新开始。相信我,这次绝对不会是梦。”齐歌抓住我的双肩,指甲几乎嵌进我的肉里。
我怕我的心会动摇,我怕我会被他再次迷惑。我真的经不起第二个梦了。
我挣开他的双手,蹲在地上捡拾散落的乐谱。他也蹲下身,单手撑地,轻啄我的脸和唇。曾经熟悉的温度与气息撩拨得我浑身燥热。
我气恼地站起来,把那叠乐谱丢在书桌上。他从背后抱住我,前胸紧贴着我的后背,双臂环扣住我的腰。我的手臂在空中扬了一下,又无力地垂落,肺叶象是被两只大手钳住了似的,很用力也无法呼吸。
我把手探进书桌的抽屉里摸索着,然后,转过身,面对他,用那把藏刀抵着他的胸口:“滚!”
他望着刀柄上的绿松石,轻轻地笑了,不退反进地靠近刀锋。
我退后两步,把刀架在自己的颈动脉上再次低吼:“滚!”
他身体僵立不动,笑凝固在脸上。
我手上加力,颈部感到冰凉的刺痛,有温热的液体缓缓流下:“你再不走,我保证,这次我一定不会失手。”
他嘴唇颤抖着一步步后退,后背撞到门框,然后,转身离去。
我把刀高高举起,一滴暗红的血珠从刀尖缓缓坠落,在阳光中闪耀着红宝石般晶莹璀璨的光……
齐歌不再强行进入我的公寓,也不再靠近我。但他的身影却无处不在,有时在德彪西的雕像前,有时在我租住的公寓旁的路灯下……
我无动于衷地在他的目光中走过,走出很远仍能感到芒刺在背。
我攥着拳对自己说:“别理他,这一招追小女孩都嫌过时,别想蒙我。老子现在已磨练得刀枪不入、油盐不进!”
意外地,我接到骆格格来自北京的电话。
“我从你母亲哪儿问到你的电话号码和地址。我告诉她,我和一年前那件事有关,想向你解释,打开你的心结。”
高明!我不禁有些佩服她。这个理由确实令我母亲心动。
“你见到他了吧?”她没有说具体的名字,但我们都知道那个“他”是谁。
“你是说齐歌?见过了。”我刻意用平板的不带一丝情绪的语气回答。
“我们已经结束了。确切地说我们从来没有开始过。”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我知道他心里有个人,但我真的没想到那个人会是你。”她在话筒的另一端轻笑。我能听出她笑声中的滞涩。
“你们的事,是他告诉我的。那天,他收到一把寄自本市的琴弓……”
“找我只为告诉我这些?”
“还想告诉你一句话,人生没有过错,只有错过,请珍惜……”
我默默地挂上电话,燃上一支绿沙龙。一年前在复兴医院住院部17 号病房2 号病床上,我已经想得很清楚,是我违背约定陷入了白日梦,齐歌追求一份光明正大的爱情是天经地义。我不能拉他上贼船,应该劝他做个安分守己的“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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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他说:去找女孩子吧,找多少都行。别再让男的碰你……
我说:去找女孩子?你开什么玩笑?你上过我那么多次,还不了解我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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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龙庆峡回来不久,拉开了期末考试的帷幕。1月12 日上午考最后一门和声学。11 号晚上我正躺在寝室的床上心不在焉的温书,贺庆生找上门来了。
他一进门就抱怨:“你们这是什么机密单位啊!找个哥们儿这么麻烦,又要查身份证,又要登记姓名。”
我从床上蹦下来问:“你怎么找这儿来了?有急事啊?”
他勾着我的脖子兴奋地说:“我们乐队有主音吉他了,是个响当当的大人物。今天在我家举行欢迎宴,我特意来请你的。”
我皱眉:“明天要考试。”
“真不够意思!”他按着我的后脖梗说:“不是明天考吗?今儿晚上一起吃顿饭,不耽误你大好前程。”
我犹豫了一下,点头应允。反正在这里我什么也看不进去。
“够哥们儿!”贺庆生笑着表扬我,殷勤地帮我穿大衣。
我被贺庆生勾着脖子往外走时,齐歌叫住了我。我停住脚步回头,他却站在屋中央半天不说话。见我抬腿要走,他才说:
“明天一早考和声学,你别来晚了!”
我生硬地说了一声谢谢,随手关上房门。
贺庆生的家即DO 乐队的排练地点在圆明园画家村一处偏僻的平房里。所谓画家村是名副其实的农村,那些在北京寻求发展的落泊艺术家们因这里的农民房房租便宜,多聚集于此。又因其中以画家居多,得名画家村。贺庆生租的农民房在村子的
最角落,远离大部分房屋。他说在这里排练不会有人因为噪音打上门来。我在黑暗中苦笑了一下,想起家里衬有隔音层的琴房。
一路上贺庆生不停地给我讲他们那位新加入的主音吉他。那位乐队新成员确实是位响当当的大人物,他的姓和他的父亲在北京乃至全国都赫赫有名。任谁也想不到那位几乎天天上政治新闻的老人,居然会有一个参加地下乐队的儿子。大家都称呼这位高干子弟为DOUBLE,因为他的小名叫来来。他有好几个叔伯姐妹,家里人盼男丁就预先给他取名来来,后来这个男丁不负众望果然来了。他从小被家长们和姐妹们宠坏了,性格叛逆,行为乖张。据说他曾凭实力考入一所名牌大学的国际金融
专业,老师刚表扬他成绩优异,他就在考卷上把BOND 解释为JAMES BOND,把BILL 解释为BILL CLINTON;学校正准备发展他入党,他却突然提出退学申请……反正他让人意外的行为很多很多。
我和贺庆生进门时,他们三个人已经开始大吃大嚼。
鼓手斌嚼着一块清蒸鱼说:“兄弟们想等你们,可肚子不干,你们俩别介意。”
DOUBLE 站起来和贺庆生握手,然后大叫着说:“不好意思,手上刚拿过排骨。”
“没关系,没关系,我正嫌味道不够厚呢。” 贺庆生大咧咧地用手拈起一块排骨放进嘴里。
DOUBLE 看向我,我有点尴尬,正犹豫着该不该伸手,他很理所应当地给了我一个拥抱,手是架在半空的。
他们在饭桌上喝的是那种装在白色塑料壶里的红星牌二锅头,这种烈酒我从没尝过。贝斯勇见状,把一箱瓶啤拖到我脚边说:“不喝白的就把这啤的全喝光。”
我笑着拿起一瓶咬开盖。
DOUBLE 叫我:“挪过来点,我也喝啤的。”
我坐在他对面,那箱啤酒放哪都不合适。他用胳膊肘戳身边的鼓手斌:“你跟他换个位置。”
我大咧咧坐到DOUBLE 身边,啤酒箱放在我们俩身后,两人拿起来都方便。DOUBLE 和我说话时总是有意无意地把胳膊架在我肩上,我觉得别扭便借挟菜之机侧身避开,他也不以为意。
又吃又聊地热闹了一会儿,桌上的菜下去大半。贺庆生说外面小厨房里还有几个松花蛋,可以切来下酒。我说我去吧,反正我是吃过饭来的,不会饿急了在厨房偷吃。贺庆生大笑着说:“案板上有姜,别忘了剁点姜末,再放点调料。”
我把姜切成片,正准备切丝,DOUBLE 进来洗手。我冲他点了点头,告诉他这绳上的毛巾随便用,不过不保证有擦脚布。他看也不看就扯过一条抹干了手,站在我身边问:“要我帮忙吗?”
我猛地挺直了脊背,整个身体都僵硬了。DOUBLE 站在我左侧,右手从我的身后环过来搭在了我右侧的腰上。我往外挪了挪,他手臂一紧,反而把我锁在他的怀里。
“怎么这么慢?两个人一起偷吃呢?”贺庆生推门进来,DOUBLE 迅速放开我,表情自然地迈着方步出去了。
我低头切姜丝,贺庆生站在我身边,略显尴尬地说:“刚才,我看见了。”
我瞟了他一眼,没说话。
他继续说道:“DOUBLE 还有些事,我没跟你说完。他父母想抱孙子时,他说他是同性恋。”
我看着案板愣了一下,举刀用力地剁向那一小撮姜丝。
“大家都知道他是故意和家里人作对,没人相信他是真的。”贺庆生提高了嗓门。我剁得更加用力。
贺庆生忍无可忍地夺过我手里的菜刀,低声下气地说:“对不起,是我拉你来的,你要觉得受不了就先走吧,我跟他们解释。”
我把那撮大小不一的所谓姜末放在切好的松花蛋上,边往上浇醋边说:“马上就可以吃了,你回去等着吧。”
我坐回座位时,DOUBLE 没再靠近我,也没跟我说话。吃完收拾完,他们开始合练。DOUBLE 的吉他弹得非常棒,噪音条件也得天独厚。唱了几首英文歌之后,他开始唱中文歌。歌词很颓废也很粗俗,曲子却流畅而优美。停下来休息时他们告
诉我,那是中国摇滚第一人崔健的手笔。
我抱着啤酒瓶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喝着。我不了解摇滚乐,不知道崔健,但我至少明白一个道理,不了解并不代表有权利轻视。
“给我点儿肉,给我点儿血
换掉我的志如钢和毅如铁
……
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快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
……”
我嘴唇颤抖地看着DOUBLE,手上的酒全泼在胸前。哆嗦着放下啤酒瓶,我端起一杯二锅头一口灌下,咳呛着鼓掌。他们几个人对视了数秒,DOUBLE 调了调弦,开始重复这首歌。我在歌声中一杯接一杯地喝着这种从未尝过的烈酒。
他们把这首歌重复了无数次后终于停止,因为我伏在桌上已经咳得抬不起头了。
DOUBLE 问我:“你怎么样?要不要紧?”
我努力压制住咳嗽站起来,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吻住了他的唇。他怀里的吉他“嗡”的响了一声被转到身侧……
那一晚,我醉得很厉害,意识模糊,记忆支离破碎,脑海里却留有几个不连贯的片断:他翻转或折叠我的身体时我的骨骼发出“喀喀”的声音;趴卧在床上,我身后那个被撑开的部位竟然毫无知觉;在一道白光中,齐歌的脸一闪而过……
第二天清晨,手机震动着把我唤醒。我头痛欲裂,强打着精神看了看表,起床穿衣,故意忽略床畔的另一个人。
那个人却不肯忽略自己,撑起半个身子露着光洁的胸脯问我:“这么早就走?”
“我今天考试。”应付完他的问话,我继续扣钮扣,却发现衬衫的扣子只剩下一颗,开身毛衣的拉链也坏了,卡在中间上不去也下不来,只能像穿套头衫一样胡乱穿上。我暗自庆幸还有一件完好的大衣。
“你昨天晚上很棒,真的。”他由衷地赞美。
我却不知该如何回应,难道要说谢谢吗?我冷哼一声,弯腰穿鞋。
我转身往外走,他赤条条的披着被子追出来问我:“什么时候再见面?”
“有缘千里来相会。”我笑着撩开隔断里外间的布帘。
睡在外屋沙发上的贺庆生从毛毯里探出头,用一双惺忪而又迷茫的眼睛打量着我。
坐在出租车上,我不停的傻笑。如果不是因为我一上车就报出校名,司机大概更愿意把我送到安定医院。
我打算先回寝室换掉被扯坏的衣服再去考试,却在寝室门口遇到嘴里咬着三明治正在锁门的孙琛。他收起钥匙边往外跑边对我说:“哥们儿先走了,待会你锁门。别晚了。”
我刚把身上那件只剩一颗扣子的衬衫脱掉,门响了一声,我下意识地回头看,正对上齐歌红得几乎要滴血的眼睛。我背转身,在他的注视下从容地更衣。

“谁干的?是昨天找你的那个人吗?”齐歌沙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看到他的瞬间,我曾为自己胸前的吻痕和红肿的乳尖产生过一丝羞愧。但是,随着他的这句话,那丝羞愧消失得干干净
净。
我旋身面对他,微笑着,甚至得意地说:“是谁并不重要,反正我昨天晚上是和男的在一起,做过些什么想必你已经看出
来了。或者你想知道得更详细些,比如我们做了多少次,都用过什么体位……”
剩下的话被齐歌强行阻断。他两手扼住我的脖子一点点加力,我感到呼吸困难眼前一阵阵发黑。
在我神智模糊以为自己快要死了时,齐歌放开了我。突然畅通的喉咙被涌进来的空气刺激得又痒又痛,我侧靠着衣柜弯下
腰拼命的咳。
“去找女孩子吧,找多少都行。别再让男的碰你……” 他站在我面前,近乎哀求地说着,语调低沉得象低音弦奏出的尾音。
听到这句话,我背靠着铁皮衣柜又咳又笑喘作一团,好半天才平复下来:“去找女孩子?你开什么玩笑?你上过我那么多
次,还不了解我是什么人?我是个只能找男人的……”
“你不是!”他大吼一声打断我,手臂举起来又僵硬的放下,“你是神经病还是脑袋生锈了?你怎么能对梦认真呢……”
为什么会对一个梦认真呢?这问题太难,连我自己也无法回答。
“别毁了你自己,你不能因为这个……”
马潇潇风风火火地冲进来大叫:“齐歌,你是回来拿眼镜还是配眼镜?”
看到我之后,他更急了:“你们俩不赶快去考试在这相面呢?迟到半小时不让进门你们知道不知道?”
我们三个人在规定的最后时间冲进了考场。我简直有些佩服自己,在经历了宿醉、激烈的情事和差点被活活掐死这一系列
事件之后,我居然能冷静地坐在考场里答题,在题目答得差不多时还有心眼停下笔算分数。确定能及格之后,我提前交卷离
开了。
考完试就算放寒假了,我没收拾东西直接去了东四那家常去的发廊。父母前两天来电话说今天回来,我得收拾一下才能见
他们。那个相熟的发型师技术不错,经过他的手,镜中的我虽然脸色依旧苍白,但整齐的短发使我看上去有了些精神。他又
撺掇我做点颜色,说钢蓝色最适合我的气质,我同意了。既然已经不可能做个中规中矩的人,怪异的发色又算什么?

从发廊赶回家正赶上吃晚饭。母亲的厨艺没有一点进步,有一道菜是从大院食堂打回来的。
她有些歉疚地说:“今天刚下飞机,太累了,凑和吃一顿。明天让你爸爸请咱们出去吃,你想去哪个馆子?”
“随便!懒得出去我给你们煮面也行。”我说的是实话,我煮面的手艺比我母亲强,因为我实践机会比她多。
父亲笑了:“怎么?想给我省钱?”
我觉得自己有点可笑,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我头发的颜色。
吃罢晚饭,父亲坐在书桌前摆弄他的PDA,母亲开始收拾行李。不用问,他们很快又要出差。家对他们来说,更象个驿
站。
我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上听维瓦尔第的《乡村协奏曲》。听出小提琴手西崎崇子那个不太明显的碰弦,我笑了一下,把脚架上茶几,又很快放下来。父母在家时,我有一种不能自控的拘谨。
“过两天我和你爸爸要一起去参加塔斯社举办的新闻研讨会,你有东西要带吗?”母亲捧着一叠衣物问我。
“塔斯社?俄罗斯?”我漫不经心地问。
“是啊!你想要什么?”母亲把衣物一件件放进摊在地上的皮箱里。
“俄国……”我开始走神。
“你说胡话呢?”母亲走过来仔细端详我的脸。
“尼津斯基……”我被母亲突然放大的脸吓了一跳,赶忙回答:“哦,帮我带盘录像带,尼津斯基主演的芭蕾舞剧《牧神的午后》。”
母亲抢过父亲手中的PDA 塞给我:“记录下来让你爸爸买。”难得能和父亲一起出差,母亲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喜悦。
我的心被《牧神的午后》搅乱了,总是点错。最后只得还给父亲:“高科技的东西我不会用,还是您自己输进去吧。”
“你最近怎么了?瘦得这么厉害?”父亲接过PDA 打量我。
“没怎么,前几天考试熬的。过几天就补回来了。”我故作轻松地笑。
父亲没有多问,侧身坐着和母亲聊天,时不时在她的授意下递个衣袋、香水什么的。他们好象在商量买房子,我隐约听到通州区皇家新村几个字。
我试探着询问:“你们知道毛宁吗?”
“谁?你们班同学?”母亲的反问非常可笑。
“不是。唱流行歌曲的。”我开始后悔问这个无聊的问题。
母亲笑着说:“我们单位不做娱乐新闻。”说完,她好象怕我不高兴似地又补充了一句,“我可没有轻视你们音乐界的意思。”
父亲一向严谨,而且不耻下问:“那个毛宁,他有什么新闻值得你向我们转达?”
“上个月媒体众口一词说他是同性恋,这个月又说是误会。”我抬眼看父亲的表情。
“这不叫新闻,这叫小道消息。”父亲对此嗤之以鼻,转身伏案不再理我。
母亲有些好奇:“你什么时候开始听流行音乐了?”
我懒洋洋地说:“我现在听摇滚。”

父母离开家后的某天,我接到父亲从俄罗斯打来的电话:“你要的录像带我买到了,已经跟着新闻素材带寄回单位。你去找姚叔叔拿吧!”
一个漫天黄沙的下午,我乘地铁到父母的工作单位,找到父亲所说的姚叔叔。接过那盘牛皮纸包裹的录像带时,我的手不能控制的发抖。
“怎么了,小睫?”姚叔叔关切地说:“脸色怎么这么差?注意身体呀,快过春节了!”
我不知道是怎么走出大厦的。站在地铁站口,我有种虚脱的无力,腿抖得厉害,只得坐在台阶上。那盘录像带抵着我的胸口,我把头放在膝盖上,无力的喘息着。坐在对面台阶上的乞丐把盛着硬币的煻瓷缸子摇得哗哗直响,嘈杂得象我的心……
等我抬起头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快过年了,2001 年的春节,那个相约去法国的约定依然清晰。再清晰也只能是个无法成行的约定。
下台阶,进车厢,到复兴缅换一号线,我的行动仿佛是机械的,不经大脑。
车厢很空,我缩在角落的座位上睡了一觉。醒来时车厢一片黑暗,身边没有一个人,地铁在地面上奔驰,路灯一盏盏闪过。
“地狱”,我轻吐这两个字,无声地冷笑。
车停了,车门大开,身穿蓝制服的工人看到我吓了一跳:“你是地铁职工吗?”
“不是!”我站了起来,“我睡过站了。”
“妈的,这帮站员!怎么检查的。”他咒骂着,“这儿是古城车库,离车站还有一大段路呢。你睡得就那么死?”
我不再说话,在铁轨间蹒跚地走着,脚步虚浮,象踩在棉花上。
原来,天没有塌,地却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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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玩儿的就是心跳……”
可是,玩过了,心也跳过了,真的能什么都抛下什么都不在乎吗?

闭着眼睛做的梦,常常淡忘了。
但睁着眼睛做的梦,却永远紧攫住我的心。
也许,只有呼吸停止的时候,
梦才会真正的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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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擅自扣除的那部分演出费补发下来没多久,到了十一月。2000 年11月23 日,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子,却使我和齐歌的法国之旅成为泡影。
那天上午,第一节课是公共课艺术概论。课堂秩序特别不好,阶梯教室的各个角落都传来窸窸窣窣翻报纸的声音和嘁嘁嚓嚓压低嗓门的说话声。
“怎么了,又要闹学潮?”齐歌一脸诧异地问孙琛。
孙琛递给他一张揉得皱巴巴的《北京晨报》,小声说:“瞧瞧,真他妈龌龊。”
我瞄了一眼标题,“2000 年11 月22 日晚,歌手毛宁在北京同性恋聚集地──某某公园被扎伤”。原来,大家都在议论这件事。
开始,我对那件事没有任何反应,我不知道毛宁是谁,他是不是同性恋也与我无关。但我的同学对毛宁遇刺事件的反应大大出乎我的意料。虽然他们大多和我一样不了解流行音乐。在媒体的强烈攻势下,毛宁遇刺事件很快成为整个社会的话题。
随后,“毛宁的同性情人小玉自杀获救”,“露点照曝光”,“公安人员答记者问”,“同性恋聚集地──某某公园探秘”等无数后续报道铺天盖地的袭来,大街小巷到处都充斥着各种对毛宁、对同性恋的侮辱与谩骂。“恶心,无耻,下流”成为人们口中同性恋一词的定语……
“毛宁事件”使我和齐歌不得不再次面对那三个字,虽然我们都刻意回避,但自那节西方音乐史课之后,我们在心里不得不开始正视我们之间“友谊”的性质──一对好朋友绝对不会把纯洁的友谊发展到床第间的。
齐歌开始有意地疏远我,不再去我家,不再和我一起去琴房,公共课也不再和我坐在一起。不久,他开始与骆格格出双入对。
“齐歌这小子够有手腕的,一场圣诞音乐会就把咱管弦系的公主诱到手了。”孙琛边擦拭他心爱的大提琴边忿忿不平,“多少人穷追猛打两三年,都被拒之门外。”
骆格格的美丽与优雅当之无愧“公主”的称号。大概因为多年演奏竖琴,她举手投足间都带有一种迷人的古典魅力,再加上天然的美貌,使她成为我们管弦系乃至全院色狼的追逐目标。没想到她拒绝了所有的追求者,如今却在齐歌面前低下了高傲的头。
“不知道吧,公主早就对齐歌有意,就等齐家少爷开口呢。”孙琛一副“百事通”的模样。
我想起第一次全系合练时骆格格的眼神,还有国庆音乐会的种种……
复调合堂大课,齐歌和骆格格并排坐在角落里,齐歌侧着头和骆格格耳语,公主抿嘴轻笑,齐歌也笑了……
我感到胸口有些发闷,调转视线轻声骂了一句:“真他妈没劲!”
“听课是没劲,谈情多有劲啊!”孙琛用胳膊肘杵我的手臂,冲着齐歌的方向努嘴,“齐歌这小子,真他妈的重色轻友,有异性没人性!有了公主就不理咱哥们儿了。”
“格格是公主,齐歌就是咱管弦系的王子。王子哪有闲心搭理老百姓?”马潇潇开玩笑地说。
“他不是王子,他是牧神。”我轻声嘟囔。
“你说什么?”马潇潇侧过脸问我。
“别烦人了。听课!”我假装听讲,目不斜视地看着教授翕动的嘴唇,脑子里却乱哄哄的,什么也听不进去。

老师刚宣布下课,我第一个窜出教室,逃一般冲出了校门钻进地铁。拉着吊环闭着眼站在车厢里,我感到胸口仿佛有针在扎,那种一疼就急切想回家的念头又出现了,觉得地铁好象在和我做对一样开得奇慢无比。其实从复兴门到军士博物馆只有三站地,我在车上呆了总共不过十几分钟。
走出地铁,我听到出口的通道里传来一阵低沉喑哑的歌声:“玩儿的就是心跳……”
我鄙夷地皱眉。这句话最近在北京很流行,标榜着一种寻求刺激不计后果的新时尚。可是,玩过了,心也跳过了,真的能什么都抛下什么都不在乎吗?

我冷笑着穿过通道,走近那个弹唱的年轻人。他垂着头,凌乱的半长发遮住了大半张脸,地上打开的吉他盒里零星散落着几枚硬币和数张角票。他的音质不是很好,但拨弄琴弦的手却灵活而娴熟,吉他声如行云流水,顺畅灵动,我不禁多看了几
眼他拨弦的手指。
曲停,他撩开头发和我对视,我有些尴尬的掏出钱包,抽出一张纸币看也没看就塞进他的手里。我无法象施舍一样把钱放在地上的琴盒里。
“这可是一张百元大钞!”他夸张地强调“大钞”两个字,握住我拿钱的手往上抬了抬,象是在看我的手又象是在看人民币。
“嫌多?”我冷笑。
他用另一只手弹了那张纸一下,放开我说:“不如你请我吃一顿吧,找零我收下。”
我想扭头就走,又迟疑了。也许这是他维持尊严的一种方式?
“好吧!要是超出一百块你补上。”
“没问题!”他快乐地蹲下收拾东西。
我们坐在军事博物馆对面一家名叫馥春洲的餐厅里,他点了几个菜,吃得狼吞虎咽。我没什么味口,转着手里的茶杯看着他。
桌上的饭菜下去大半,我翻着菜单问他:“再加几个菜吧?”
“唔用,唔用。”他嚼着食物含糊不清的摇头。
“还没超过一百块呢!”我提醒他。
“真的不用,我吃饱了。”他放下碗筷不好意思地笑。
我招手让服务员结帐,把找回的二十七元零头交给他。
“喂!能交个朋友吗?”他披着军大衣从餐厅里追出来。
“有这个必要吗?”我冷冷地反问。
他站住了:“我知道你们看不起我,尤其是你这种接受正规音乐教育的,更是如此。”
我诧异地回头:“你怎么知道我是学音乐的?”
“你的左手!还有你盯着我的手时挑剔的眼神。” 他笑了,摆摆手说:“谢谢你驻足欣赏,谢谢你这顿饭。”
我有些内疚,走回他身边问道:“我的眼神挑剔吗?”
“现在还好,不过刚才在地下通道时你看得我心里直发毛。”
我们交换了姓名和电话号码。他叫贺庆生,很普通的名字。他说他对我这种科班出身的人又尊敬又厌恶,这回一定要深入了解一番。我在心里说,我对你这种又骄傲又自卑的“民间艺术家”,根本没兴趣了解。

我机械地迈步回家,在楼道里遇到了齐歌。他靠在门上看着我上楼梯,一言不发地注视着我开门。我比平时多花了数倍的时间才把钥匙塞进锁眼。打开门后,他愣了一下没有马上进来,我站在门里等他。悬在门锁上的钥匙打着晃,我忘记拿。他脚步有些迟疑地进来,用后背把门关上。
我抱着他的脖子贴近他,使劲往他怀里挤。有很多话想跟他说,可是全都堵在喉咙口,好象受潮后坨成一大块的盐,卡在罐口倒不出来。有着相同的咸涩。
他捉住我两只腕子,用力把我往外推,在我们的身体之间硬生生留出一道空隙。我什么都明白了,清醒地看着他,死死盯着他的嘴唇。
在他的双唇略有缝隙的一刹那,我大叫:“闭嘴!不许说话!你今天敢说一个字……”
“于睫……”他叫我,眼神中有种令我不寒而栗的肃杀。
我疯了一样咬住他的嘴唇,用力地咬,嘴里有了血腥味也不敢松口。我怕他说话,怕得发抖。那一刻,我甚至希望他是哑巴或者我是聋子。

他用力的甩头,腾出一只手捏住我的下巴,掰开了我的嘴,双手捧着我的脸把我的头固定住。
我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他渗血的嘴唇,绝望地看着它们开合:“你别这样。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没听见。”我挣脱他双手的桎梏,一步步后退,“我的耳膜破了,什么也听不到了。”
“你这又是何必呢?”他无奈地劝我,“去找个女朋友吧,拥有一份光明正大的爱情。我们还是好哥们儿,象孙琛、马潇潇那样的好哥们儿。”
我失语了,卡在喉间的盐块吐又吐不出,咽又咽不下,憋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一开始你就知道的,这只是一个梦。人是不能对梦认真的。”他平静地说着,象在教育一个不明事理的孩子。
“梦结束了,梦里的水妖也该滚蛋了!”我想笑,但脸部肌肉僵硬,嘴角牵动了一下,只得无奈地放弃。
我靠近他,与他四目相对,仰起头轻吻他的唇,他侧过脸避开了。
“求你,让这个梦再深刻些!”我伸出手臂环住他的颈。
他不再躲闪,被动地让我吻。
在熟悉的管弦乐中,我躺倒在曾留有我们第一次记忆的地方,一粒一粒解开衣扣。
他俯下身,我们赤裸的胸膛紧贴在一起。
“不用!”我拒绝了润滑剂。
“你会受伤……”
我有些困惑了,你会在意我受伤、疼痛吗?
“痛,让记忆深刻。”我低语着,双腿勾住他的腰。
他闭眼,挺身,进入我的身体。撕裂的痛楚让我再次抓紧他的双肩,在压抑的呻吟声中颤抖。尽管已痛得几近昏厥,我仍挺起腰接受他,与他做最紧密的契合。恍惚中,我仿佛听见身体里有液体坠落的声音,象雨,滴答滴答,落个不停……
待我从昏迷中醒来,《牧神的午后》已经结束。他坐在床边凝视着我。
身心皆痛到麻木,心却亮如明镜。只有在这时才知道,快乐的时候总是容易麻醉,痛苦的滋味却总是让人清醒。是该梦醒的时候了。
“齐歌,你,喜欢过我吗?”梦醒了,我竟然还要给它贴个美梦或是噩梦的标签。
他沉默不语,甚至不敢看我一眼。
“快滚!”我推他,仿佛在学生公寓的浴室里,推开那个溜进来吻我的人……
他起身离去,没有回头。
门锁相撞的一霎那,我以为我流泪了,伸手去擦,脸上却是干的。
“玩儿的就是心跳……”我轻声哼唱着,缅怀着我那个睁着眼睛做的梦。
闭着眼睛做的梦,常常会淡忘。但睁着眼睛做的梦,却永远紧攫住我的心。也许,只有呼吸停止的时候,梦才会真正的完结。

我和齐歌努力维持着我们的“同学”关系,客气得象初识的陌生人。
我开始走读,每天独自回家,独自返校。那条路再长,一个人走再无聊,也只有我一个人走。
那段时间我想了很多,却把自己陷入多重矛盾中理不出头绪。应该恨他的,他对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玩一玩”,也许是为了填补没有女朋友的空白,更有可能是为了发泄欲望。最恨的却是自己,一开始就已经说定,这是一个谁都不能认真的梦,就象比武前立下的生死状,输赢怨不得别人,可我偏偏陷进这个白日梦里不能自拔。我不是一个性欲很强的人,以前也多是他主动要求,现在,我却象个色情狂一样每晚在床上辗转反侧,满脑子都是以往那些和他纠缠的画面。
我一再告诫自己不要再想那些无谓的东西,“玩儿的就是心跳”,心跳过后应该重新开始。可是,一想到他,胸口那种窒息般的痛却提醒着我,我喜欢他,我要的不只是心跳的过程。
我新添了一个在纸上信手乱写字的毛病。有一次,孙琛从我的弦乐史笔记里发现那些“而今迈步从头越”“忘记过去展望未来”之类的胡言乱语,打趣说:“你没坐过牢吧?怎么写这么多监狱里的标语口号?”
我没坐过牢,却犯了罪。

后来,贺庆生打电话约过我几次,我对他也有了些了解。他比我大一岁,只读到大二,初中迷上摇滚乐,自学了半年吉他,也上过几期吉他培训班。考入大学后,那个热处理专业令他厌烦不已,逃课时认识了几个和他臭味相投的人,跟着他们
组建乐队,头脑发热就办了退学手续,他爹妈一气之下断了他的生活费。
我通过他认识了他们那个DO 乐队的鼓手和贝斯手。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的专业与音乐有关,也没有稳定的职业,却有着不亚于任何一名音乐学院学子对音乐的热爱。他们的不羁与随心所欲令我既惊讶又羡慕,和他们在一起时,受他们的感染,
我的言语举动有时也会很放肆,那种情绪得到宣泄后的轻松使我越来越愿意接近他们。但他们对我却有些若即若离,如贺庆生与我初识时所说,他们对我这种人又尊敬又厌恶。我偶而流露出的优越感和对他们音乐方面的嘲笑都会触动他们敏感的自
尊,引发他们的怒气,而我正规教育下的音乐知识又令他们羡慕不已。他们确实是骄傲与自卑的矛盾结合体。
12 月下旬的一天,贺庆生打电话给我,说他有几个哥们儿到北京参加龙庆峡冰雕艺术节,乐队的几个人准备周末租一辆切诺基到龙庆峡探班,顺便目睹一下“冰灯是怎样做成的”,问我有没有兴趣。我欣然答应,和他约好了时间。自从和齐歌成为“好哥们儿”以后,除了上课,我很少呆在学校里。那种演戏般在人前客气地问好,无人时漠然地擦身而过令我痛苦不堪,几乎是想尽一切办法地逃离齐歌可能出现的地方。因此,我对贺庆生的邀约很少推辞。
星期六是个阴天,我们一行四人一车大清早就向延庆县城进发。我那几天因为赶学期论文严重睡眠不足,一上车就睡得象条死狗。车子驶上八达岭高速路时,贺庆生叫醒了我,嚷着让我看下雪。
我瞄了一眼窗外,不屑地说:“去年春节那场雪比这大多了,躺在雪地里能印下人形……”
我蓦然住口把脸扭向窗外。车窗上有象雨点一样细密的水滴。那种令我窒息的胸闷感再次袭来,大口呼吸也无济于事。我说了一声“晕车”摇下了车窗,冷风和着雪粒打在脸上,没有任何感觉。小心隐藏、竭力避开的记忆象毒气泄露一般涌出,怎么盖都是徒劳,想把它装回去已不可能。我拼命瞪大眼睛,眼眶绷得酸胀。
这时,我们的车速慢下来。前面一辆红色的夏利车抛锚了,停在高速路中央,两个男人正卖力地把车往旁边的紧急停车带推。
快要接近那辆坏车时,我把头探出窗外,冲着那两个推车的人大喊:“嗨!哥们儿,人力车也敢上高速啊!”
我们的车从他们身边飞驰而过,往后看过去,两个可怜的家伙已经放弃他们的“人力车”,正对着我们的车尾跳着脚大骂。
“你这张嘴,也太损了!”开车的贝斯勇笑着骂我。贺庆生和鼓手斌笑倒在椅背上说不出话来。我把头埋在臂弯里,笑得双肩耸动,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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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在古希腊神话中,半人半兽的牧神是创造力、音乐、诗歌与性爱的象征,同时也是恐慌与噩梦的标志。

已经上了贼船,跳海,只能死;不跳海,就是贼。事实就是这么简单。

★★★★★

2000 年的暑假,为了赚些去法国的旅费,我和齐歌大部分时间都在酒店的西餐厅和酒吧拉琴。西藏之行的完美,使我对春节的法国之旅满怀憧憬,一次次梦想着和齐歌一起追随着德彪西的脚步,漫步在巴黎音乐学院;在巴黎罗马街马拉美的寓
所前,和马拉美的灵魂对话……
2000 年9 月,大三开学不久的西方音乐史课上,教授挂起一张德彪西的画像,讲述起这位欧洲音乐史上印象派的代表人物。
“若要领略印象主义的音乐,不能不欣赏德彪西的成名之作《牧神的午后》……”
“……作品的结构是三部曲式和变奏原则的结合……故事的架构是牧神遇到精灵,牧神追逐精灵,牧神失去了精灵……”
“……在古希腊神话中,半人半兽的牧神是创造力、音乐、诗歌与性爱的象征,同时也是恐慌与噩梦的标志,英文的“恐慌”一词──Panic,就是源自牧神──Pan……”
听着教授的讲述,我开始走神。对我而言,齐歌是创造力、音乐、诗歌与性爱的象征,还是恐慌与噩梦的标志?
“根据这部管弦乐作品创作的同名芭蕾舞剧,是现代芭蕾的叩门之作,也是少数几部以男性为主要表现对象的芭蕾舞作品。”
“俄国著名舞蹈家尼津斯基,也就是文化名流迪亚吉列夫的同性情人,将该作品搬上舞台时,大胆地在结尾处揉进了手淫的动作,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
“据说,对这部管弦乐作品过分狂热的人,都有同性恋倾向,比如尼津斯基。哈哈,开玩笑。同学们如果有机会,应该欣赏一下这部同名芭蕾舞剧,有助于理解这部管弦乐序曲……”
教授后面再讲些什么我听不到了,脑子里交替闪现着“对《牧神的午后》过分狂热的人”“同性恋”这几个字眼,不觉已汗流浃背……

两天后,齐歌通过他母亲的关系,从部队歌舞团借到尼津斯基主演的芭蕾舞剧,《牧神的午后》的录像带。我和齐歌坐在电视机前,看着屏幕上的尼津斯基与水精灵在我们熟悉的弦乐声中舒展身体,用默契的双人舞诠释着牧神的美梦;在渐轻的
长笛声中,水精灵悄然退下,牧神一脸迷惘地依靠手淫来回忆刚才的美妙,猜测那是虚幻还是真实……
我的右手被齐歌紧紧地攥着,他带有薄茧的指尖几乎嵌进我的皮肤里,濡湿的掌心和我的手背相黏。
已经上了贼船,跳海,只能死;不跳海,就是贼。事实就是这么简单。

一个月后,十一国庆节。国家某事业单位成立六十周年,邀请我们到他们单位的礼堂连开三场国庆音乐会。那家国家级机密单位坐落在北京的远郊,从市区坐车要花三个多小时。我们一帮人在车上睡得鼾声四起,口水长流。
在机关食堂吃罢晚饭,我们涌进更衣室换过衣服,又一窝蜂地挤进后台的化妆间里候场兼聊天。孙琛开始大讲特讲诱妞大全,引得一帮色狼口水滴嗒,羡慕的呼声不断。
我坐在化妆凳上用音叉调弦,齐歌站在化妆镜前和他的领结较劲。他的领结可能在衣袋里被挤压了,戴上后总有一边拧着,怎么也弄不平整。他懊恼的表情,像极了追着自己尾巴玩的小花猫,我忍不住笑了。
他从镜子里看到我的笑容,转过身来靠着化妆台,冲着我仰起脖子:“别光看热闹,快来帮我!”
我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和他有太亲密的接触,更怕他趁机动手动脚,没好气的说:“不管!你自己长着手干什么用的?”
他色迷迷地笑着靠近我的脸,用近乎耳语的声音说:“那要问你,我的手昨天晚上是干什么用的?”
我恼羞成怒地抓起一瓶没开封的矿泉水要打他,他灵敏地躲开,擒住我的手腕……
“齐歌!有人找!”不知谁喊了一声。
齐歌显然并不想放过我,他头也不回地说:“要找进来找!本大爷现在没空!”
“我已经进来了。”
我和齐歌循声望去,是管弦系的公主──骆格格。
“你现在有空了吗?”骆格格轻启朱唇,微微一笑。当真是一笑倾城。
齐歌讪讪地松开我的手腕,下意识地摸了摸不平整的领结,问道:“找我有什么事吗?”
“出去说吧!你们的化妆间太吵了,在这里说话要用喊的。我的嗓子吃不消。”这样的温柔软语,谁又能拒绝她呢?
齐歌和骆格格并肩往门口走。齐歌一身黑色的燕尾服,身材挺拔;骆格格一袭曳地的白裙,体态婀娜。我的心忽然揪了一下,他们,看上去像一对正走向结婚礼堂的金童玉女。
“我的嗓子吃不消!”有人在捏着嗓子学骆格格说话,引起一片哄笑。他们开始猜测骆格格和齐歌的关系,有的说早有勾搭,有的说刚刚开始,有的说刚拉开女追男的帷幕,有的说齐歌在欲擒故纵……后来的话题转到了骆格格的身上,隐约听到
他们在争论什么B还是C。具体说些什么,我根本听不进去,脑子里乱七八糟的。
我正在愣神,被孙琛一张突然放大的脸吓了一跳。
孙琛拿着我的书包在我的眼前晃:“你的书包?”书包里的手机正响个不停。
“是我的。”我接过书包翻找里面的手机。铃声停了,屏幕显示有五个未接电话,全是齐歌打来的。
孙琛站在一旁发牢骚:“整个化妆间的手机都找遍了,原来是你的。自己的手机铃声都听不出来,这手机是你的吗?偷的吧?”
我不理孙琛的揶揄,打电话给齐歌,问他有什么事。
齐歌在电话里抱怨:“干什么呢?这么半天不接电话?”
“听最新版的诱妞大全入神了。”我阴阳怪气地回答。
“到东安全出口旁边的休息室找我,有话和你说!”
在休息室的门口,我碰到刚从里面出来的骆格格,她低头一笑,从我的身边飘然而过。
推开门看到齐歌的第一眼,我发现他颈间的领结已经平整如新,不似刚才那样往一边拧着了,我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我阴沉着脸问他:“好话不背人,背人没好话。有什么事非要躲到这里说?”
齐歌坐在沙发上笑着冲我招手:“过来,我跟你说句好话。”
我走过去,刚在他身边坐下,他的手便搭上我的腰:“你昨天晚上累着了,演出结束直接回家吧!”
我拨开他的手,板着脸说:“你呢?”
“今天是最后一场,明天又是十一假期,咱们系那几个住在北京的女生不想搭车回学校,要直接回家。可是这鬼地方太偏辟,女孩子一个人叫车不安全。骆格格想让咱们系不回学校的男生和女生搭个伴,先送她们回家。”说到这里,他的手又伸了过来,“我跟骆格格说你身体不舒服,让你演出结束后先走。我送骆格格回去后,马上去找你。”
“嗯!”我胡乱答应一声,站起来拉他,“回去吧,该点名了。”
齐歌笑着说:“骆格格这个建议非把咱们系那帮男生乐晕不可,做护花使者,他们正求之不得呢!”
“是你求之不得吧?”我撇着嘴问他。
他控制着力道踢了我的膝窝一脚,骂道:“滚一边去!”

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想象着齐歌送骆格格回家的样子,想象着他们会说些什么。半梦半醒间好象看到齐歌穿着黑色的礼服,拥着身穿洁白婚纱的骆格格走进教堂。牧师大声宣布:“现在,新郎可以吻新娘了。”齐歌笑吟吟地亲吻骆格格,骆格格仰
起脸幸福地微笑。我躲在教堂的一角,无声地哭泣着,眼泪滚滚而下,连眼睛都热乎乎的……
眼睛?怎么这么热?我微微睁开眼,发现齐歌正在吻我的眼睛。觉察到我睫毛的颤动,他抬起头,微笑着问我:“做噩梦了?怎么哭得这么厉害?”
我急忙伸手去抹脸,齐歌按住了我的手,轻笑着说:“没有了,已经被我吻干了!”
我把手缩回被子里,羞赧地问他:“你回来多久了?”在他面前流眼泪让我觉得很丢面子。
“快十分钟了吧!回来就看到你一直在哭,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以前还真不知道你这么能哭。”他好笑地摇了摇头,问:“梦见什么了,这么伤心?”
“忘了!”我吸了吸鼻子,说:“快去洗澡,你身上有女人味。”
齐歌作势要咬我的鼻子:“你是狗鼻子啊?嗅觉怎么这么灵敏?这你也能闻出来?”
他去洗澡了,我瞪着天花板发愣。
“怎么还不睡?”齐歌带着沐浴后的清香躺在我身边。
我钻进他的怀里,把脸埋进他的颈窝,他伸出双臂环抱住我。
不管将来怎么样,现在,这带有薄荷清香的呼吸是我的,这温暖的怀抱也是我的。
至少,现在还是。至少,这个梦还在继续。

一个星期后,国庆演出的劳务费发下来,我看都没看就塞进了书包里。中午在学四食堂吃小炒的时候,齐歌问我:“这次的演出费比预先说的少了一半,你知道吗?”
“我没看。”我吃着齐歌夹给我的空心菜的茎,把混进来的菜叶再夹回他的碗里。
齐歌又夹给我一些菜茎,问我:“学校说把另一半演出费扣做什么基金了。”
我咔咔地嚼着饭菜,不满地说:“那怎么行?演出费是演出单位给我们的酬劳,学校有什么权利克扣?”
“你连看都不看,不是不在乎多少吗?”齐歌不解地问我。
“这笔钱是我应得的,学校必须分毫不差地给我。至于我怎么看、怎么花这笔钱,那是我自己的事。即便是做什么基金,也要我自己从兜里往外掏。”我义正言辞地发表着见解,从齐歌的筷子上抢救下一根菜茎放进嘴里。
“你说的还挺有道理。”齐歌赞许地放进我碗里一大块红烧狮子头。
下午,演奏课刚结束,同学们还没来得及离开,骆格格便走进我们班,目光在教室里逡巡。
有男生在旁边起哄:“学竖琴的想听我们小提琴班的演奏课啊?”“现在中西合壁好象挺流行的。”
骆格格笑而不答,目光落在齐歌身上,向他点头示意,伸出纤纤玉手指点着门口。齐歌站起身,和她一起走出教室。
几分钟后,他们一起回到教室,站在讲台上。
齐歌清了清嗓子说:“关于这次学校擅自克扣我们演出费的事情,我们决定向学校联名抗议,大家听完骆格格起草的抗议书后,同意的,请在后面签名。明后两天,这份抗议书会陆续传到管弦系其他专业的各个班级。”
掌声中,骆格格仪态万方地走上讲台,面向齐歌微微一笑,不理下面的起哄声,朗朗念起来。我目不转睛地看着齐歌,看他一直面带微笑地看着骆格格……
我的心乱了,莫明的不安与烦燥……
骆格格念完后,和齐歌相视一笑,把抗议书交到齐歌手上,袅袅婷婷地离去了。同学们涌到讲台前排队签名。我听到有人说:“别说这是为自己争利益,就是看在大美女的面子上,也得签这个名啊!”
我叫住一个要去签字的男生,问他:“你们国庆音乐会的时候是不是讨论过骆格格是B 还是C?”
“是啊!”那个男生对我的问题感到莫名其妙,“怎么了?”
我诡秘地一笑,说:“我告诉你,她绝对是C。”
“你怎么知道?”那个男生的好奇心来了,追问道。
我得意地说:“我曾经近距离目测过。”
那个男生指着我大笑:“看不出来,真看不出来,原来,原来你也……”
我大笑着拎起琴离开教室,齐歌追了出来:“于睫,你忘了签名!”
“我没忘。我不想签。”
“你什么意思?骆格格的抗议书和你中午的说法不是意见一致吗?这离中午才几个小时啊,你又改主意了?”齐歌觉得我是在无理取闹。
“对了!不是你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我现在改主意了。”不理他错愕的表情,我扭头就走。

回到家里,我吃了半碗速食面,坐在沙发上生闷气。
九点多钟了,齐歌还没有回来。第二天没有早课,按惯例今天应该到我家过夜。我不想气得睡不着觉,决定练一会儿琴平复情绪。拉了几个小节普罗可菲耶夫的《三个橙子进行曲》,我觉得弦有点松,就停下来紧,可是怎么拧也拧不动,我找了
一把钳子,没拧两下又把弦轴拧断了。我生气地把琴和钳子扔到了茶几上,这时,齐歌回来了。
他看了看我的琴,又看了看那把老虎钳,半轻不重地拧着我的脸说:“这也值得生气?明天换一套新的4/4 弦不就行了?”
“快过来签上你的大名。”齐歌从书包里拿出那份抗议书,摊在桌上招手叫我过去,“我刚才在学生公寓又问了几个咱们系其他专业的同学,大家都等着抗议书传到他们班呢!”

不签!”我板着脸严辞拒绝,像被捕后拒绝写认罪书的革命战士。
“嘿,我说你这是犯什么拧呢?怎么一会儿一个主意?”齐歌走过来拉我。
我甩着手扭着身子嚷:“老子今天就拧上了,不签就是不签!打死我也不签!”
齐歌被我气得笑了:“你干嘛呀?这又不是卖身契。”
我踢了他一脚,大声说:“签卖身契也不签这个狗屁抗议书。”
齐歌的脸拉了下来,一下从背后抱住了我,抓着我的胳膊把我按在了书桌上,“看咱们今天谁拧得过谁!”

“管弦系几百号人,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你他妈的,凭什么强迫我?”我的脸抵着那份骆格格写的抗议书,整个上半身被齐歌压在书桌上。
“今天我还就强迫你了!”齐歌说着,塞进我手里一枝笔,抓着我的手,在那张抗议书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于睫”两个字。
齐歌放开了我,举着那份抗议书得意地说:“瞧,不用打死你,你不是也签了吗?”
我站在屋中央大叫:“不算!不算!那不是我写的,不算数!” 叫嚷中,心里不由一阵难过,真的有种签了卖身契、被卖了的感觉。
“明明是你的亲笔签名,怎么不算?”齐歌斜靠着书桌,好笑地看着我,如同看一只被耍弄的猴子。
我声嘶力竭地喊:“是你拿着我的手写的,不是我自愿的。妈的,你,你强奸民意!”
齐歌哈哈大笑起来,指着我说:“强奸民意?亏你想得出来。我连你的人都奸了,还怕奸你的意吗?”
我的脸霎时变了颜色,一步步后退着跌坐在沙发上,嘴唇颤抖着说不出话来。
齐歌看出我真的生气了,蹲在我膝前慌乱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说错话,我……”
不等他把话说完,我下狠劲踢了他一脚,从齿缝间迸着字说:“混蛋!看你敢再奸我!”
齐歌双手捂着裤裆侧躺在地上,身体缩成一团,眉尖突突地跳着,额上渐渐沁出了汗珠。我有些害怕,想去扶他,他却挣扎着坐起来。我以为他要打我,暗自握紧了拳头准备应战。他眼神凌利地射向我,看穿了我的想法,苦笑着说:“你放心,我发过誓,决不会再伤你一根手指。”
我喉咙一哽,扭头不再看他。他不会懂,他无意间说的一句话,做的某件事,比他真的动手伤我更有杀伤力。我冷笑着走进卧室,钻进被子里。
在我朦朦胧胧快睡着时,齐歌一把掀开了我身上的被子,压在了我身上。他疯了似地使劲吻我,双手在我身上摸索着撕扯我的衣服,我拳打脚踢地推挡着他。一番肉搏战之后,他的身体伏在我身上压制着我,使我不能动弹。我们就像两个叠在一起的十字架,在床上僵持着。这让我想到“献祭”一词。
齐歌俯视着我喘着粗气说:“死小子!你下脚那么狠,总得让我检验一下是不是被你踢坏了吧?要是不能用怎么办?”
我黑着脸答道:“你别把老子惹急了,小心我翻脸不认人!”
齐歌颓然放开我,重重地翻身,背对着我低声咒骂着:“小心眼儿!真他妈小心眼儿!”
我咬着嘴唇不吭声。我知道我小心眼儿,可是,有些事,我真的大方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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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他说:我当时一定是疯了,才会下手那么重。
我说:如果你下手不够重,我会恨你一辈子。
如果他没有动手,而是默认了我说出来的原因,我不会原谅他。

★★★★★

三天后,我的丧气话得以应验,我接到了落选通知。同寝室的几个好朋友没有说一句安慰话,一如既往地说笑打闹。他们知道,现在对我最大的安慰,就是不要再提这次比赛。
晚上,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我深深知道,不懂得如何赋予乐曲以感情,就不可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小提琴手。我热爱小提琴,我不能忍受,有朝一日这份热爱不能成为我的毕生事业,却可怜地沦为我的业余爱好。与其将来被迫地承受这种痛
苦,我宁可选择尽早的舍弃。我悄悄爬下床走进浴室,手里握着那把从西藏带回来的藏刀。

没有开灯,我站在窗前,借着月光伸出了左手。月光下,手掌的颜色是雪白的底子又涂上了一层荧蓝,手指是修长的,因为骨节不是很突出,所以手指是令人羡慕的笔直。完美的手型曾是我的骄傲,左手指尖的薄茧却是多年心血的写照,那是揉
弦十几年的见证。现在,我却要破坏这只手,斩断我与小提琴的一切联系。

我右手紧握着那把已开刃的藏刀,仔细审视着自己的左手,很认真很冷静地考虑着,到底应该切掉哪根手指,既可以使我坚决地抛下对小提琴的热爱,又不会影响到我将来的择业与生活……

我还没有做出决定,浴室的门推开了,齐歌一阵风似地冲进来,一脚踢掉了我手里的藏刀。我吃惊地看着他眼含着怒火伸腿勾上了房门,一步步走近我……
“早觉出你不对劲了,没出息的混蛋!长本事了是不是,想死啊?”说着,他飞起一脚向我踢过来。
我捧着肚子倒退了几步,靠在墙上干呕着,断继续续地骂:“你……有病……谁……谁他妈想死了?……老子……老子还没活够呢!……就是死……也要拉你……做垫背……”
齐歌把右臂横架在我的颈上,凶巴巴地说:“不想死?那你大半夜举着刀在手上乱比划是什么意思?吓唬人玩儿啊?”
嗅着那熟悉的带有薄荷味道的鼻息,我垂下了头,小声地说:“因为,我不想再拉小提琴了。”
“神经病!”他手臂加力,我觉得脖子快要被他压断了。
他看了看门口,把头附在我耳边,竭力压低嗓音说:“一次小失利你就这样,真有出息啊!我流血换给你的参赛名额,我还没说什么,你倒先做出一副半死不活的鬼样子!”
“流血?把参赛名额换给我?”我的脑子有些混乱了,闭上眼睛跟自己说冷静。齐歌放开了压制着我脖颈的手臂,抚着我的胸口帮我顺气。

我狠狠地踢了他一脚,屈辱与愤怒在胸中交织、升腾着。我声音颤抖地说:“齐歌,你是不是觉得上过我,对我有所亏欠,想拿参赛名额做补偿?”
“啪”的一声,齐歌轮圆了右臂,扇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我的头被打得偏到一边。我感觉不到疼,只觉得眼前发黑,耳中轰鸣,被打中的左耳和左颊热辣竦的发麻。我没有捂脸,只是和他仇人似地对视着。没有开灯的房间里,我们看不清对方的表情,只看到彼此明亮到发光的眼睛,盛满了愤怒。
浴室门再次被打开,马潇潇和孙琛还是被我们的动静吵醒了。不知谁开了灯,齐歌随手抓过一件东西摔过去,低吼一声:“关上!”灯亮了一下,马上熄灭,沉甸甸的塑料瓶落地,咕噜噜地滚动着,洗发水的香味缓缓溢出、飘散。
“你们这是怎么了?白天两个人还好好的,半夜就上演《三岔口》?”孙琛开着玩笑,拉扯着齐歌,“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先睡觉。”
齐歌被孙琛拉着往外走,走到门口,他回过头,眼神锐利如刀的盯着我说:“于睫,你给我记住,两件事没关系的,没关系!”
“齐歌!你也给我记住,就算是你欠我的,也已经还了。我们两清了,互不亏欠!”我回瞪着他,话像掷飞刀一样,一把一把抛出来。
“你休想!”他抛下这三个字,转身而去。
马潇潇走到我身边,叹了一口气:“你们……算了,快回去睡吧。”
“潇潇,”我抓住了马潇潇的手臂,哀恳地望着他,“你告诉我,我和钢琴系打架那天,齐歌和演奏老师都说了些什么?”
“这个,已经不重要了吧!”马潇潇抽出被我抓住的手臂,劝着我:“你先去睡觉,明天还有早课。”
“你不说我也猜到了。”我忍住眩晕和耳中的轰鸣,扶住身后的墙壁自嘲地笑:“他一定跟演奏老师说,他要把参赛名额让给我,老师不同意,对不对?”
马潇潇不肯说话,我知道,他这是默认了。我仰靠着墙壁笑出了声:“我真笨,你早就看出他手臂受伤是故意的,我还一直蒙在鼓里。”
“齐歌也是好意,他觉得你们是最好的朋友……”马潇潇觉出我的不对劲,走过来拉我。
“哈!最好的朋友!”我诡异地笑,“比你们想象中还要好的好朋友!好到有来有往,有付出有回报……”
“睡觉去!”马潇潇强行把我拖回寝室。
躺在床上,我仰望着天花板,耳边有如大海呼啸,胸口沉闷得象压了块巨石。齐歌,你既然知道募捐会伤害马潇潇的自尊,又怎么会不知道,你这样做同样会伤害我的自尊?我不要你故意的谦让,我要的是完整的尊严!你根本不欠我什么,因
为我,心甘情愿!
一夜无眠的我,不用孙琛在旁边鬼叫也知道气色有多差。但是照镜子时,我还是被自己凄惨的样子吓了一跳。比起黑眼圈和浮肿的眼皮,左边脸颊上红肿的瘀痕更是吓人,两边的脸已经明显的不对称。更可怕的是,躺了一个晚上,我的眩晕和耳
鸣丝毫没有好转,头稍微一动,耳朵里就轰隆隆直响。
从浴室出来时,我迎面碰上齐歌,他张了张嘴刚要说话,我迅速调转视线不与他的目光相接,冷着脸从他身边走过。
强忍着身体的不适,我坚持走进教室。视听课上,耳中尖利的唿哨声使我根本无法做听音辨音的练习。老师觉察到我的反常表现,打量着我脸上的瘀痕,很严厉地对我说:“我负责教学,检查校容校纪不在我的职责之内。我不管你和谁打过架,但要提醒你,你的耳膜可能受伤了,这直接影响到你的听课效率。你要尽快去检查治疗,不能再拖下去。”他背转身时,我听到他慨叹般地自言自语:“现在的学生……”
刚下课,齐歌冲过来,一句话不说,抓住我的手腕就把我往外拉,我掰他的手指拼命想挣脱,但还是一步一步被带离了座位。所经之处,桌椅碰撞声响成一片,留下满室的狼籍,同学的侧目。我挣扎着被他拖到教室门口,马潇潇把我们拦住了。
“齐歌,你不要太过分!”马潇潇的语气很严厉,说完,他怜悯地看了我一眼。他的眼神让我有落泪的冲动。
“滚开!”齐歌冲马潇潇低吼。
马潇潇的语气软了下来:“齐歌,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但大家都是好兄弟。他这个样子,你不能再跟他动手了。”
“你放心,我不会把他怎么样。”齐歌紧扣我腕部的手略微松动,“我带他去找校医。”
马潇潇点了点头,侧身让我们过去。
校医说,我的耳膜穿孔了,但还没有严重到需要动手术的地步,可以依靠耳膜的再生能力等待破损处自行愈合。眩晕感会逐渐消失,但耳鸣会一直持续到耳膜完全长好,这段愈合期大概需要一个月。
从校医务室出来后,我在前面走得飞快,齐歌在后面跟得亦步亦趋。我恼怒地停住脚步,揉着红肿的手腕对他说:“你要再跟着我,我就把和你上床的事说出去。”
听了我这句话,齐歌停住了脚步。我知道,这句威胁对他非常有用,他绝对不敢让这件事传开。其实,我和他一样害怕,这样的威胁,对我同样有效。

一个多星期了,我的头不再眩晕,只是耳鸣还没有好转。这段时间里,我没和齐歌说过话,甚至没用正眼看过他。
冷战的第七天晚上,齐歌戴着耳机躺在床上听曲子,我闷坐在桌前一下一下往琴弓上擦松香,马潇潇和孙琛不知动了哪根筋,为击剑招式的法国派和意大利北派争论得面红耳赤。
“……法国派太注重手上动作的灵巧性,远没有意大利北派的劈刺动作有杀伤力……”说着,马潇潇顺手从我的手里夺过琴弓,摆出击剑的劈刺动作在空中比划了两下,“这才能体现格斗芭蕾的……”。
不等他说完,我已经下意识地扑上去把琴弓抢了回来,拿到灯下仔细检查。
孙琛“切”了一声,说:“至于吗?琴弓是消耗品,有必要这么过分爱惜吗?”
齐歌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紧盯着我手里的琴弓。那是一把和他的琴弓一模一样的61 克苏木弓。我的心一阵慌乱,掩饰地走到书桌前,收拾起曲谱和琴,说了一声“我去琴房”,拉开门就要走。
马潇潇叫住了我:“你现在听音都听不准,怎么练琴?”
齐歌站了起来,幽深的眼睛紧盯着我,好像要说什么……
“没关系,就当是练指法,找感觉吧!”我随口敷衍了马潇潇一句,匆匆关上门阻断了齐歌灼人的目光。
十点多钟,我从鸽笼出来,在琴房的大厅遇到从楼上钢琴琴房走出来的小瓷人。自从上次在政教处解决完问题,这是我们打架后的第一次见面。他站在楼梯口看着我冷笑,我视若无睹地从他面前走过,他在后面跟着我。我不想打架,如果他不扑
上来,我绝对不会主动出击,愿意玩跟踪就来吧。
我不想引起围观,就选了一条从琴房通往学生公寓的僻静小路。走这条路要穿过一条两幢离得很近的教学楼之间的夹道,夹道两头都装有铁栅栏,如果要过去,就必须翻越阻碍。许多同学宁可绕远,也不愿为了抄近路给自己找麻烦。因此,这条路很少有人经过,即使在这里真的打起架来,也不会招来大批观众。
我翻过第一道栅栏,走在两幢楼之间的狭窄道路上,小瓷人紧跟着也从栅栏上跳下来。
“喂!”他叫了一声。我笑着转身。看来他决定在这个地方和我重新开战。
转身的一刹那,我看见齐歌从他身后的铁栅栏上翻身跃下。原来小瓷人那声“喂”不是叫我。
“两个打一个有失公平吧?”小瓷人看了看齐歌,又看了看我,咬着牙说:“原来是你布的局!”
“哥们儿,上次的事多有得罪。我们是约好在这跟你道歉的。”齐歌牵动嘴角,扯出一个微笑。
“我……”我刚想说不是,被齐歌打断了:“你不好意思说就算了。钢琴系的人不会斤斤计较的。”
小瓷人再次打量我和齐歌,将信将疑地说:“算了,打架被校方知道要被开除的。”
“那你还跟着我?”我觉得他实在是好笑。
“谁跟着你了?我倒想超过你,让你跟着我呢!谁知道你走路那么快。”小瓷人翻了个白眼,径自往前走,翻过另一道铁栅栏,溶进了夜色里。

齐歌走到我身边,有些尴尬地说:“还真他妈巧。”
“巧个屁!”我不屑地撇嘴。他一定是从琴房就开始跟着我们了,还有脸说“巧”。
“别想躲我,你躲不开的。”他把我拉进怀里,紧紧按在胸口。
“我的鼻梁……快压断了!”我的脸埋在他的怀里,后脑被他的手死死地按着,几乎要被挤压进他的胸腔里,鼻子酸酸的痛。
“还贫!”他扶起我,托着我的脸,细细地吻我的睫毛,嘴唇,“相信我,那两件事,真的没有关系,我真的不是要伤你的自尊……”一字一句,随着他的吻,送入我的口中。然后,滚烫地滑过咽喉,入心。
他解着我的皮带,在我的耳边充满诱惑地呢喃:“知道吗?我刚才一直在听《牧神的午后》。快要想死你了!”
我高仰着颈子呻吟,弓起身子急促喘息着问他,“你他妈的,是不是听得浑身的黄色血液都沸腾了?”
“你这张嘴,看我怎么收拾你!”他把我的长裤连带着内裤,一起拉扯至脚踝,我的下身一瞬间便完全暴露在夏日的夜风里,皎洁的月光下。
我的脸贴着粗糙的墙壁,身体被他用力拉进怀里,又被猛然推到墙上。我疼得想哭,又快乐得想笑。
我艰难地扭转头,齐歌激情洋溢的脸被月光罩上一层朦胧的光华,像我梦中的牧神。
“齐歌……”我低低地呼唤他,声音竟是从未有过的魅惑诱人。
“嗯?”他减缓动作,汗湿的脸贴上我的颊。
“吻我……”我微启双唇,等待着他。
他温柔细致地吻我,舌尖描画着我的耳廓,在我的耳边低语:“我当时一定是疯了……才会下手那么重……别恨我……实在是……你的话……太气人……”
我语音模糊地说:“如果……你下手不够重……我会……恨你一辈子……” 如果他没有动手,而是默认了我说出来的原因,我想我不会原谅他。
“你这个傻瓜,你这个笨蛋水妖!”
他用力抱住我的腰,我失声尖叫。只叫出了半声,嘴便被他的手捂住,化为声声呜咽……
“我发誓,决不会再伤你一根手指!”

马潇潇和孙琛对我和齐歌的突然和好,而且比以前更加亲密,感到十分奇怪。马潇潇不止一次地说过:“莫明奇妙的半夜里打一架,又莫明奇妙的一夜之间合好,你们俩真是怪人。”孙琛对我的好脾气更是纳闷。在我耳膜穿孔尚未痊愈、听力不济时,我对他失口责骂“聋子”,仍能报以不介意的微笑,令他不禁心生狐疑:“你是不是憋着哪天趁我不备的时候再狠整我一次?”
在学生公寓留宿的夜晚,我常常趴在上铺,久久凝望着对床下铺的齐歌,看他孩子般的睡颜,看他悬垂在床边的手臂,看他翻身,一直看到睡眠夺走我的意识。有时候,齐歌感到我在看他,就抬头回望我,我们便在黑暗中无声地对视,目光交
织。如果那时候有人从我们纠缠的视线中穿过,大概会被灼伤吧!有时候,我们轻轻嘬起双唇,隔着数米远的空间,在空中无声的接吻。更多的时候,我们总是控制不住自己地溜进浴室里做短暂的缠绵……
齐歌洗澡时,我曾经多次假意要用洗手间溜进浴室,背靠着镜子被他吻得浑身虚软……当他欲罢不能的把手伸进我的衣服里时,我克制住心中澎湃的欲望挣脱他的怀抱逃回寝室,穿着潮湿的衣服钻进被窝,双手捂着发烫的双颊,无声地傻笑……
我洗澡的时候,齐歌也曾经多次装作要用厕所钻进来,抱着赤裸的我,吻遍我全身,在我的胸腹上烙上朵朵嫣红……我推挡着他的头,不让他的唇落在我的脖子上。夏天已经到了,不能穿高领衣服了……残存的一点理智让我捧住他的脸,重重吻
一下他的唇,再猛然推开他说:“快滚,他们要怀疑了。”
但是,我们还是引起了两位室友的怀疑。
当我和齐歌又一次一前一后地走出浴室时,孙琛指着我们说:“你们俩有病吧?”
我吓得冷汗嗖嗖直冒,想起他说过“不需要女人的男人,一定有病”的话,心愈发狂跳起来。我猛地闭紧双唇,怕心脏真的从嘴里一跃而出,吓人吓已。
齐歌的脸刹时变得惨白。他僵着一张脸,结结巴巴地问:“你、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马潇潇从书桌前转过身,接过话头反问道,“你们俩是不是一听见哗哗的水响就小便失禁呀?一有人洗澡就要上厕所,喝蛤蟆尿了?”
我和齐歌长出一口气,对视一下,默契地一人揪住马潇潇,一人揪住孙琛,扭打起来。
“我让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反扭着马潇潇的胳臂把他按趴在床上,膝盖压在他的背上呵斥道:“说,谁喝蛤蟆尿了?啊?”
孙琛被齐歌掐着脖子按在墙上,有气无力地讨饶:“服了,我服了,大哥。是我有病,我有膀胱炎,我有狂犬病还不行吗?”
据说,膀胱炎患者不能憋尿,得狂犬病的前兆是怕水,而喝了蛤蟆尿的人,听到水响就会小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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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他说:我想要收拾你,你躲的了吗?
我说:我不躲。
我知道,对他各种意义上的收拾,我都无法招架,也无从躲起。
电化楼一层大厅里,除了摆放在中央的一面巨大镜子,两株一人多高的巴西木,再无他物。安静,宽敞,鲜有老师经过,是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好地方。
我不喜欢把讨论升级为暴力,这件事的起因也不值得。他如果不说那句话,我会息事宁人地道歉。但是,那句话,那个词,让我心慌得要窒息,令我激动得想用拳脚把它击碎!
十几个钢琴系的男生散立在大厅的四周,准备随时扑上来。眼光凶狠得恨不得当场杀死我,再把我献祭给莫扎特的灵魂。
我背对着镜子,看着一步步向我走来的小瓷人,他的脸因为背光而表情模糊。
他走到我面前,迅速地抬起腿踢向我的小腹。我撤后半步,踢向他的小腿外侧。两条腿在空中相撞,发出“啪”的声音。甫站定,我立即直直地伸腿踏向他的前胸。他的反映很快,不等我的腿抬高,狠狠地一脚跺在我小腿的门面骨上。
典型的音乐学院派打架方式,手臂只用来保持平衡,腿脚才是攻击防卫的武器。
我的腹部和右肋挨了几脚,生疼。小瓷人也比我好不了多少,光洁如瓷器的脸因为疼痛而扭曲到狰狞。
他一脚正踢,向我的胃部袭来。我看到了他鞋底的花纹。没有办法招架,我背靠着镜子敏捷地向右撤身,躲开他的重击。他的脚飞落在我身后的镜子上,皮鞋与玻璃相击的脆响之后,是镜子“咔咔”的裂开声。他没有把脚收回而是改为侧踢,我再向右躲闪时,看到齐歌的腿飞起,从下面踢中小瓷人的膝窝。小瓷人中招后吃痛的抱着一条腿金鸡独立,钢琴系的人缓缓向我们靠近……
这时,我听到了身后玻璃跌落地面的声音,噼里啪啦,不连贯却一声声持续着。
突然被人往前推搡了一下,再回头,看到了齐歌被鲜血染红的手臂。地上的镜子碎片也落上斑斑点点的血迹,再一个个反射到其它的碎片上,竟是满眼晃动的红。
人声嗡嗡,说些什么我听不清。
“别傻站着不动啊!快送齐歌去医务室!”马潇潇推了我一下。他是和齐歌一起来的吗?
我脚步踉跄地跟着齐歌和马潇潇往楼门口走,齐歌忽然站住,回头对小瓷人说:“哥们儿!管好你的嘴!今天的事,纯-属-意-外!”
医务室里,我站在齐歌的身后,嗅着空气里的血腥味和药水味,梗着脖子看着窗外枝繁叶茂的白杨树,表情与动作都像极了刑场上准备就义的勇士。可惜,我只做到了形似,和勇士们不同的是,我的心是虚弱的。因为,在我的眼里,那碧绿的杨
树叶上也洒满了令我心颤的红色血滴。
校医的话隐隐飘过来:“伤口太深,都露骨头了……伤在小臂,不知道是不是伤到尺神经的运动枝……我帮你做简单的止血和清创,你们快去大医院……”
坐在驶往医院的车上,齐歌脸色苍白的嘲笑我:“就你这小身板儿,瘦得跟琴弓似的,还跟人打架呢!”
坐在前排副座的马潇潇转过头看着齐歌,想说什么,又闭上了嘴。
“真他妈困。”齐歌把头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他失色的唇几乎与脸色同样苍白,裹着纱布的小臂又渗出了暗红。
“你先把汗擦擦,找个地方顺着气等我们。”在医院的候诊大厅里,马潇潇塞给我一包纸巾,愤懑地说,“早知道你晕血就不让你跟着了,真碍事!”
马潇潇拖着齐歌进了急诊室,我坐在医院的休息椅上,冷汗滴滴嗒嗒地落在手中紧攥的那包纸巾上。
“喂!你别瞪着眼装疯啊!”马潇潇用力推我的头,又看了看被我额头的汗沾湿的手,在裤子上擦了擦,大声说,“他没事!
没伤着尺神经!伤愈后不会影响拉琴!”
我像踩了弹簧一样跳起来,伸头往马潇潇身后找:“他人呢?”
“在观察室输血,伤口已经缝合了。”马潇潇欣慰地笑着,“他让我告诉你,要是还有口气,就进去陪他聊天!”
看着病床上笑眯眯的齐歌,我手扶观察室的门框,喘着粗气却说不出话来。随后而来的马潇潇把我推进了房间,按坐在床边的方凳上。
“我怎么不知道你有晕血的毛病?”齐歌指了指身旁的血袋问我,“看见这个晕吗?”
我恍惚着摇了摇头:“以前没有,我也不知道……”
齐歌躺在床上,冲马潇潇挤了挤眼睛,坏笑着说:“幸亏他是个男的。要是个有晕血症的女的,可怎么办啊!”
“你现在活过来了是不是?”马潇潇笑着说,“这么快就要实施打击报复了?”
我听不懂马潇潇的话,脑子仍有点发懵。
“你不知道,刚才这小子打麻药的时候,疼得哇哇乱叫,胡乱喊着非要好好收拾你不可!”马潇潇主动为我解释‘打击报复’的起因。
齐歌暧昧的看着我,语带双关的说:“你自己说,我要收拾你,你躲得了吗?”
“我不躲。”我看着齐歌黑亮的眼眸,发誓一般地说。我知道,对他各种意义上的收拾,我都无法招架,无从躲起。
“咦?你现在脾气怎么这么好?这时候摆出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刚才怎么会冲动得和人打架呢?”马潇潇不解地看着我。
“那场架,不能不打。”引起我冲动的原因,我死也不会说。
“切!你们这些北方人,怎么也学不会君子动口不动手!” 马潇潇这个浙江台州的小南蛮,又开始发表地方论的歪理邪说。
齐歌看了我一眼,说:“这说明我们北方人豪爽。”
“豪爽?恐怕是借豪爽之名行鲁莽之事吧?”马潇潇不屑地反驳。

因为不好意思抛下马潇潇一个人,我们三个人一起回了学校。晚饭是我和马潇潇从学四食堂打回寝室吃的,怕食堂人多,碰了齐歌受伤的手臂。
吃完收拾完,孙琛还没回来,我们三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马潇潇坐在我和齐歌的对面,斟酌着字句说:“齐歌,你拉小提琴也有十几年了,怎么一点保护手的习惯都没有呢?大块的镜子往下掉,你为什么伸手去挡而不用脚去踢?”

齐歌看着自己被包扎成白胖肘子的小臂,扁着嘴说:“谁知道?不是急疯了,吓傻了,就是鬼上身了!”
“齐歌,还有十天就是预赛吧?你打算怎么办?”马潇潇提出一个很重要却被我们遗忘的问题。
我看向齐歌,悔恨与内疚在心中绞成一团。
齐歌侧过脸冲着我微微一笑,转头对马潇潇说:“怎么办?凉拌!已经这样了,我还能说什么?让系里再重新安排人呗!”
马潇潇板着脸严肃地说:“齐歌,我和于睫都是你的朋友,当着我们的面,你能不能说句实话。”他顿了顿,咬了一下嘴唇,低声说,“对不起,你从老师的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我不是恰好经过。你和演奏老师的话,我听到了。”
“靠!这种听墙根儿的事,你也干得出来?”齐歌仰天吹了口气。
马潇潇急忙解释道:“我不是有意的。我开始以为你们在争吵,想进去劝解,没想到听……”
“算了算了,听到也没什么了不起的。”齐歌打断马潇潇的话,自顾自地说:“我是和演奏老师的意见有些分歧,心里憋了火。看到于睫和钢琴系的打架,一冲动就忘了保护手。妈的,空弦带音是我的老毛病,一时半会儿怎么改得了?这下也好,省得我被淘汰的时候他后悔用错人!”齐歌满不在乎地说。
我刚想数落他几句,门被撞开,孙琛象一阵风似的刮进来。
“大哥哎,我半天不在你就受了伤,让我这做弟弟的情何以堪?”孙琛捧着齐歌的白胖肘子做出一副痛不欲生状,害得我们三个人抖落一地鸡皮疙瘩。
“你这死小子,上哪风流快活去了?抛下我们被钢琴系的欺负。”齐歌假装委屈地抱怨,配合孙琛的表演。
“都怪那个小妖精,硬拉着我看什么经典电影回顾。回头我就休了她!怎么能让女人破坏我们兄弟感情呢?”孙琛半蹲在齐歌脚边,深情地说,“大哥的左手受伤了,我就是大哥的左手。大哥要拿什么,我帮大哥去拿;大哥想做什么,我替大哥去做!”
我们三个人同时哆嗦了一下,又是一人一身鸡皮疙瘩。
“你刚从醋缸里爬出来吧?”齐歌忍不住笑着踢了他一脚,“我现在要去洗澡,你侍候我?”
孙琛拍着胸脯说:“兄弟我当仁不让!大哥让擦哪儿我就擦哪儿,保证绝无偏差!”
齐歌瞟了我一眼,一脸邪气地说:“我觉得,我养伤这段日子,应该让那个害我受伤的家伙做我的左手,好好服侍我才对。”
“我觉得也是!”马潇潇随声附和。
我坐着不肯动,因为我从齐歌的眼睛里读出了色情的意味。
“小子,还不快去。”孙琛用力把我拉起来,威胁道:“我哥为你受的伤,侍候不好他,我饶不了你!”
我慢腾腾地磨蹭到齐歌的身边。马潇潇塞给我一个塑料袋:“别让他的伤口进水。”
我低下头解着齐歌衬衫的钮扣,他带有淡淡薄荷味道的鼻息软软的落在我的脸上、颈间,温热的痒。左边带血的衣袖在包扎伤口时已经被剪开,衬衫很容易就被褪下来,露出他胸肌微凸的胸膛,肌肉的线条完美,紧绷的肌肤闪着健康的光。我早
已熟悉那里的触感。
当我把塑料袋罩在他裹着纱布的左臂时,他轻轻吻我的额头,呼吸有些短促。
“你别胡闹!”我警告他,解开了他的皮带。
我克制自己不去看他胯下已经略微抬头的地方,挽了挽袖子,拿起花洒试水温。
他伸出右手从身后环住我的腰,吻我的后颈和耳垂。花洒从我的手里滑落。他拉我转过身,俯首含住我的唇,缠绵地吻。
“快脱!”他急促地说道,单手扯着我的裤子。
“你找死啊!”我踢了他一脚,双手抓着裤子后退,“犯禽兽看清楚地方,这不是在家里,外面还有人!”
“你他妈少废话!你不是说你不躲吗?”他欺身上来拉我。
我退到了洗手池边上,压低声音说:“我说的不躲不是指这个。”
“我管你指的是什么。害我受那么大罪,我今天非好好收拾你不可!”
他抱着我啃咬我的喉结,我想推开他,又不敢乱动,怕碰到他带伤的左臂,只能小声地和他商量:“齐歌,改天,改天回家我随便你,好不好?孙琛和马潇潇都在,他们听到了怎么办?”
他吻着我的锁骨轻声地笑:“你别叫那么大声,他们不会听到的。”
“你这个混蛋!”我屈膝撞向他的小腹,“你流出来的血怎么会是红色的呢?是黄色的吧?”
我终究还是拗不过他,看到他用带伤的左手解我的皮带,我不得不自己动手。然后,双手撑在洗手池上,屈起一条腿,借着沐浴乳的润滑,让他顺利地进来。但是我实在是太紧张了,听着浴室外面隐隐传来的音乐声,马潇潇和孙琛的说话声,我全身的肌肉都绷了起来,怎么也无法放松。

“你放松点啊!这么紧让我怎么动?”齐歌伏在我背上气喘吁吁地抱怨。
我扭过头愤恨地瞪他,看到他脸上的汗水,恶意地想,活该,谁让你在这种地方犯禽兽!
他的手伸到我前面不轻不重的揉搓,我由于过度紧张,很快就泄了。他伏在我的后背上嘲笑我:“真没用!”
他右臂扣着我的腰开始前后的冲撞,我的身体仍不能放松,全部的精力都用来倾听室外的动静。他费力地动了几下,无奈地丢盔卸甲。
他垂首在我的胸前,我拿着花洒帮他冲洗头发上的泡沫。他突然含住我一侧的乳首,略微用力的拉扯,我痛得弓起身子抽了一口冷气。
“胆小鬼!看我将来怎么收拾你。说好不许躲的,你别耍赖!”他不满地嘟哝着。

第二天的演奏课上,老师无限惋惜地当着全面同学的面数落了齐歌一顿。当老师讲到“对于一个乐手来说,双手比眼睛还重要”时,齐歌无所谓的挑了挑眉毛,小声嘀咕了一句:“我宁愿没手,也不想当瞎子。”
接下来,老师宣布,由我代替齐歌参赛。这令我很惊讶。老师解释道:“你的演奏技巧基本上已经精确到无可挑剔,致命伤是缺乏感情。虽然这和性格有关,也很难改正,但我希望你能从乐曲的理解开始,学习投入。你如果做不到,就只能祈祷
参赛的指定曲目不要是太煽情的作品。”
我感到压力很大,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在演奏时溶入感情。在我眼里,所有的乐曲都是音符的不同排列组合,我能做的,就是把它们准确无误地转换成琴声。
预赛的指定曲目是巴赫的《恰空》,那是一首极看重演奏技巧的曲子,而且我曾经练过三千多遍,能够顺利通过是因为我运气好。复赛的指定曲目却是拉威尔的《茨岗》,长长的58 小节无伴奏,需要独奏者用小提琴的低音弦奏出刚烈、苍凉的浓
重调子。这首乐曲内涵比较深,是一首需要以情打动听众的作品,正好是齐歌的强项,我的软肋。
演奏老师辅导我时,还算是客气,但也常常摇头:“弓弓饱满,句句清楚,并不能最完美的演绎这首曲子,你要理解蕴含其中的感情……”
齐歌陪我练琴时,脾气比演奏老师差远了。他常常对着我大吼:“这算什么?没人要听你的凉开水!”这样的大吼,往往是由谱架被踢翻在地做尾声的。有时是他踢,有时是我踢,学校琴房里和我家里的谱架,都难逃倾倒在地的噩运。
复赛那天,我正坐在后台发呆,齐歌冲进来拉起我就走,老师跟在我们身后大叫:“于睫,注意时间,很快就要到你了!”
齐歌把我拖进洗手间,拎着我的衣领摇晃着我的脑袋说:“你拉着一张苦瓜脸给谁看?不就是一个破比赛吗?刷下来了就回家,谁还能吃了?”
“齐歌!别摇了,我头疼。”我皱着眉闭上了眼睛。
齐歌马上松开了手,用没受伤的右手揉着我一侧的太阳穴,紧张地问:“好点吗?”
“嗯。”我呻吟着说:“肚子又疼了。”
“靠!真他妈多事!”齐歌咒骂着,慌忙腾出手帮我揉肚子,焦灼地问:“怎么个疼法?是胀痛还是绞着痛?”

“是……是浑身上下肚子痛!”我笑着退后,撞到墙上的烘手器。“嗡”的一声,一阵热风透过我的后背把心烘得更暖,更烫。
“死小子!”齐歌把我从烘手器前拉开,伸手帮我整理颈间的领结。
他左臂的伤口已经拆线,但尚未完全愈合。看着他缠着纱布的左手臂,我脸上的笑容僵住了:“齐歌,我知道我一定会栽在拉威尔的《茨岗》上,这个名额肯定要被我浪费。如果我不和钢琴系的打架,如果你不替我挡那块镜子,如果你没有受
伤,你一定能通过复赛,你……”
齐歌轻咬一口我的嘴唇打断了我:“再说这种丧气话,我揍死你!”
“回去吧!快到你了!”他催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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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藏回北京的飞机要在西安停留半个小时,我们走进候机厅时引来大厅内旅客的瞩目。因为在拉萨登机时是清晨,我们
都穿着冬装,而五月的西安已是初厦。在那些身穿单衣或短袖的人群里,穿着冬装的我们像是异类。其实和我们同一班机的
乘客也和我们一样的臃肿,可能是我太敏感了。我有些尴尬地脱去皮衣放在休息椅上,又迅速脱去了绒衣,小声嘀咕着:
“靠!让你们再我把当猴子看。”
齐歌穿着冬装昂首挺胸地走过来,诧异地看着我:“你至于吗?脱这么快。这里开了冷气,不算热呀。”


五一长假结束,返校后的第一节演奏课,老师宣布:“系里研究决定,派齐歌代表我们管弦系小提琴专业,参加第九届全国小提琴演奏大赛专业组的独奏比赛。十天后就是预选赛。”
系里的老师一致认为,齐歌演奏技巧略粗糙的问题可以纠正,但他对乐曲的理解尤其是演奏时感情的投入十分难得,这正是大部分演奏者欠缺的。
这一点,我十二万分的同意。齐歌,他本就是一个十分感性的人。
下课的时候,他和演奏老师站在教室的一角说话,大概是说参赛的事。我站在教室门口等他,他走过来对我说:“我要去老师的办公室接着谈,你不用等我了,我谈完后直接去你家。”
“好。”我答应一声走出教室,他又追到楼梯口叫住了我。
“你还是等我吧。”说完这句话,他把头偏向一边,不肯看我,用小到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说:“那条路太长,一个人走无聊死了。”
他的脸竟然微微地红了,淡淡的嫣红从脸颊逐渐晕染到耳朵。
“有病!”我踢他的膝盖。
他弯腰揉着痛处,羞赧而懊恼地瞪我:“你别得意,看我今天晚上怎么收拾你!”
我转身就走,不想让他看到我正在迅速涨红的脸。
“喂,你去哪儿?说个地方!”他俯在楼梯扶手上大声地问我。
“机房。”
我在各大网站上溜达了一圈,还不见齐歌来找我,就无聊地点开了本校的论坛。当前的热门贴是关于莫扎特的讨论。满篇的溢美之词,把莫扎特协奏曲奠基人的地位捧上了天。其实莫扎特和协奏曲的这种关系,只能体现在他的钢琴协奏曲上。他
的小提琴协奏曲属于早期作品,相对比较简单,虽然优美而明快,但规模不够大,还带有沙龙气息。
有一张贴子提到了莫扎特A 大调第五小提琴协奏曲,连带把这个曲子的渊源──德国歌剧《后宫诱逃》也捧成了“精品皇帝”。
我实在忍不住了,在后面跟贴说:莫扎特的《后宫诱逃》只是小学算术,德彪西的《牧神的午后》才是高等数学。
我疏忽了,钢琴系是音乐学院的大系,钢琴系的学生是小提琴专业的数倍,最重要的是,学钢琴的人几乎每天都离不开莫扎特。
于是,我的比喻刚贴出去两分钟,整个机房就乱了。
“谁发的贴子?谁说《后宫诱逃》是小学算术?给我站出来!”一个漂亮得像小瓷人的高个子男生站起来大声喊道,愤怒的目光扫视着机房里的每一个人。
“是我说的,怎么了?”我站起来,无所谓地看着他。
他脸红脖子粗的质问我:“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
“我说的是事实。”
我的话音刚落,机房里呼啦啦站起一群人,全都对我怒目而视。我竟然犯了众怒。
小瓷人看了看身后,冷笑着说:“事实?事实是,比起《后宫诱逃》,《牧神的午后》只不过是华丽音符掩盖下的伪爱情。”
我的拳,在不知不觉间紧握,刻薄的话,不经大脑的脱口而出:“《后宫诱逃》是用优美旋律演绎的滥俗故事。”
“我看你胡说八道是想讨打。”小瓷人开始出言不逊。
这时,机房管理员冲了过来,摆着双手说:“同学们不要打架,不能损坏公物,这些电……”
“我们出去!”我打断管理员的话,昂首走出机房,一群钢琴系的人紧随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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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一次,在蓝天、白云、阳光下,陌生人的目光里,无所顾忌地躺在他的怀里。
仅此一次,就够我笑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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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的气候要比北京干燥百倍。一觉醒来,我的嘴唇爆了皮,嗓子痛得说不出话来。
我扭头看睡在另一张床上的齐歌,想问他感觉如何,抬眼却看见他满脸血迹的躺着,一动不动,枕上也有一大片殷红。
我从床上跌到了地上,连滚带爬地扑到他的床头,摇着他的肩膀,嗓音嘶哑地喊:“齐歌!齐歌!你怎么了?你少他妈吓我!”
他悠悠睁开眼睛,伸出手摸了摸我的脸,咽了一口口水,用同样沙哑的嗓音问我:“你,哭什么?回程机票丢了?”
我浑身颤抖地抓住他的手:“你……你……怎么……你……”
他一脸茫然的看着我,用另一手拂开我额上被汗水浸湿的头发:“说什么呢?胡言乱语的。做噩梦啊?”
“血!你的脸……血……”我指着他的脸,语无伦次。
他从床上爬起来,步履矫健地走到镜子前。镜子里的人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忙把脸贴到镜子前仔细看,然后回头望着我笑了。
我坐在地上回不过神,傻瓜似的看着他。
“是鼻血!天气太干了!”他解释。
见我不说话,他叹了口气,瞪大眼睛吼:“天干物燥,上火流鼻血,你慬不慬?”
我彻底明白过来,气急败坏地抓起手边的东西往他脸上丢,牛仔裤,绒衣,毛衣,钱包,手机,枕头……床上的一应物品铺天盖地的向他飞去。
“王八蛋!让你吓人!”我坐在地上大骂,腿软得站不起来。

他走到我面前蹲下身,一脸得意的坏笑:“是不是男人呀?这副模样真他妈难看!”
他把我的头按在胸口,揉着我的头发:“好了,好了,我保证再也不流鼻血了行不行?一会儿我去买个止血夹,晚上睡觉夹鼻子上。”
我又想哭又想笑,隔着衣服咬他的肩。他把我拖到床上,急促喘息着解我的衣扣,低头啄我的颊和唇。
我推着他的下巴说:“先把这一脸的血弄干净。看着别扭。”
他把脸贴到我的胸口,在我的睡衣前襟上蹭了几下,抬起头灿烂地笑:“可以了吗,睫少爷?”
我不解气地抬手掴了他一记小耳光:“混蛋!让你吓人。”
“打我?我看你今天是不想出门了!”他一把扯下了我的睡裤……
我把手伸到床头柜上,摸索着按下便携式CD 机的播放键,《牧神的午后》舒缓的乐声悠然响起……
他已经知道顾及我的感受,我的痛感也有所减轻,但最迷恋的仍然是他的吻和拥抱。那种心理上的满足是无可替代的。


五一长假的第四天,我们打算去藏传佛教史上第一座佛法僧俱全的寺庙──桑耶寺。
日光城每年长达三千多个小时的日照时间使很多当地人患了白内障,大城市每年都有大批的援藏医疗队到这里为藏民们做免费的白内障手术。只要出门,我和齐歌都不忘戴上太阳眼镜。
早上,看着齐歌对着镜子先戴上隐形眼镜,然后又戴上太阳眼镜,我忍不住嘲笑他:“你这个六只眼的怪物!”
齐歌扳着我被太阳晒得通红的脸,把我按到镜子上说:“看看你的脸,你这个红二团。”
我捧着他同样红彤彤的双颊笑:“既然咱们都是红军,干脆整编吧,组成红四团。”
笑闹着,我们到了桑耶渡口。等候渡船时,又见到了那个德国旅行团的小导游。
“你们也去桑耶寺?”他挥着小旗问我。
我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早就听说桑耶寺是以古代印度婆罗王朝的乌达波寺为蓝本建造的,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但主殿回廊和配殿那些年代久远的精美壁画,石刻的酥油灯,却不能不看。
“要坐一个多小时的渡船,很难受的。你晕船吗?”他一边大声地问我,一边给那些德国游客分什么东西。
“我没坐过渡船。”公园里的游船不知道算不算。
他闻言看了我一眼,跑了过来,摊开手掌说:“防晕船的药,吃一粒预防吧!”
拿起他掌心的两粒白色药片,我询问地看向齐歌。
齐歌皱着眉问:“有副作用吗?”
“你真够谨慎的!”小导游笑了,指了指他身后仰头吞药的德国人,“我每次带团去桑耶寺,都要给客人准备的。放心吧。”
开始登船了,他向我们挥了挥手,跑过去指挥那群德国鬼子排队上船。
“还是吃了吧,一个多小时的渡船呢!”我拿出一瓶水。
“我不晕船,要吃你自己吃。”
载着五十多位游客的木制渡船在混浊的雅鲁藏布江上、耀眼的阳光下缓缓前行。坐在渡船的木梁上,我眼前的景物越来越模糊,脑子里混混沌沌的,身子不受控制的往下倒。
“想投江自尽啊?”齐歌及时地拉住我,我软软的靠在他怀里。
他半轻不重地扇了我一记耳光,气愤地说:“你又耍什么花样?”
这记耳光使我略感清醒,抬起沉重的眼皮,咕哝着说:“怎么……这么困……”
“他怎么了?”是那个小导游的声音。我的眼皮仿佛粘住了,怎么努力也睁不开。
“你还有脸问?你给他吃的是什么狗屁东西?蒙汗药?”齐歌火大的质问那个小导游,手臂紧紧揽住我的肩,怕一个闪神我就会跌进这
“从高山流下的水”里(雅鲁藏布的直译)。
“怎么会这样?不应该的,大家吃的都是同一种药啊,你不是也没事嘛。”小导游委屈地说。
“废话!我没吃当然没事!”
“可是,那两粒药是给你们两个人的。”
我脸上又挨了一记耳光,齐歌大吼道:“混蛋!你到底吃了多少药?”
“两片儿!”我嬉皮笑脸地回答,挨了一掌的脸颊在他怀里蹭了蹭,又闭上了眼睛。
“你还真不浪费!”齐歌哭笑不得的说着,调整姿式让我睡得舒服些。
第一次,在蓝天、白云、阳光下,陌生人的目光里,无所顾忌地躺在他的怀里。
仅此一次,就够我笑一辈子。

我们计划的最后一站是江孜,因为那里发生泥石流,行程被迫取消了。我们决定利用这一天好好逛一逛八廓街。
手工打制的石块铺就的街面上,店铺林立,所售的商品充满西藏民族特色,除了大小各异的转经筒,就是绿松石饰品和银器,老式首饰和藏刀。摊主大多不会讲汉语,但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英语,能听出浓重的印度口音。
天近中午,齐歌仍蹲在一个藏刀的摊位前细细挑选,不肯离开。
我站在他身后用脚尖踢他的臀部:“走了,带凶器不让上飞机。”
“农民!我又不随身携带。民航局有规定,限定长度的刀具允许托运!”他瞪我一眼,回头又继续挑选。
逛了大半天,我有些饿了,也有些不耐烦,脚上略微加力又踢了他一脚,他差点跪倒在摊子上。
他举起一把藏刀冲我挥了一下,沉着脸说:“你别来劲啊!”
我扭头就走,不理他。这个混蛋,一会儿温和的像人,一会儿凶狠的象野兽。
没走多远,他追上来揽住我的肩,笑嘻嘻地问:“睫少爷,您今天想吃点什么?”
“想吃一个混蛋的肉!”甩开他搭在我肩上的手臂,我气哼哼地回答。
“那要回酒店才行!”他一脸色迷迷的笑。
“你……”我气结。
“行了,不逗你了。去吃饭!”他自顾自地大步向前走,我无可奈何地苦笑了一下,加快脚步跟上他。
吃着饭馆自制的酸奶,嚼着拌在其中的一粒粒粗大的砂糖,我若有所思,觉得生活亦如这砂糖般甜蜜。
“笑一笑行不行?看你的脸,耷拉的像块破门帘!”齐歌在桌下踢我的膝盖。
我好脾气地摆出一个谄媚的笑:“这样行吗?齐少爷。”还不忘抿着嘴角,眨着眼,扇动着睫毛。
“真他妈恶心!”他笑着,拿出那把精挑细选的藏刀,举到我的面前:“今后,你要再敢和别人说悄悄话,再敢对着别人傻笑,我就用这把刀要了你的命!”
我一把夺过刀:“归我了!搁你那儿我不放心,说不定你什么时候一冲动,就犯了故意杀人罪。”
我拿着那把藏刀在手里仔细把玩。刀已经开刃,出鞘后寒光闪闪,刀柄尾端嵌着两颗绿松石,蓝绿的本色,黑色不规则的花纹,是古朴而没有过多装饰的藏族特色。


我们两个人都吃多了,徒步走到布达拉宫前的广场去看“景儿”。布达拉宫里面和金顶我们已经参观过,没有什么新鲜感
了,我所说的“景儿”指的是人。
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身穿藏袍的藏民,身着汉族服装、脸上挂着“红二团”的当地汉民,还有和我们一样的内地游客,走在同一条街,站在同一个广场上,像是拼接的图片。

一路走来,身边突然就会有人匍匐在地,爬起来又趴下,一脸虔诚的五体投地。我和齐歌已经见怪不怪了,这些人是从西藏各个角落徒步走到大昭寺朝圣的。就这么三步一拜,用血肉之躯丈量着朝圣之路,有些人竟要走几个月。有的人会在手上
套上羊皮垫,那些手部没有保护的人,整个手掌都覆着厚厚一层老茧,必是经过一番血肉模糊才会如此吧!据说他们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把胸膛贴近地面,佛就会感应到他们的心跳,了解他们的诚心。
看着他们的虔诚,我和齐歌有一种感动,也学着他们的样子以胸贴地趴在广场的地面上。
齐歌,我们的心脏贴在同一块土地上,你是否也能感应到我的心跳?你是否也能了解我心中所想?
从地上爬起来,站在广场上,背对着布达拉宫,我们吃惊地齐声大叫:“JJ DISCO!”没错,和北京的那个JJ 一字不差。
如此富有现代标志的娱乐场所和历史悠久的布达拉宫仅隔一个广场。我们其实对DISCO 并不感兴趣,却迫不及待地走进JJ 的大门,实在是好奇,拉萨的迪厅里,会有些什么样的人?
摇曳的灯光下,人影憧憧的舞池里,随着乐曲舞动的竟也有身穿藏袍的藏民。一曲强劲的“威猛”之后,竟是藏族舞曲。我们真是大开眼界,迪厅里大跳民族舞!
坐在吧台喝着馥郁香醇的青稞酒,看着各色服饰人等的舞动,齐歌和我都有些微醺,不能再喝了。我要了两杯冰水,递给齐歌时,粘在杯底的杯垫掉了,滚到了地上,齐歌弯腰去捡。我们坐得很近,他的手在地上摸索时,头蹭到我的腿。然后,
他的头枕在了我的大腿上。我低头看他,他的脸粉扑扑的像婴儿,嘴唇湿润的泛着水光。
我摇了摇膝盖:“快起来,别光天化日耍流氓!”
他嘴唇张合,好像在说什么。迪厅太吵了,我听不见,只好把耳朵凑到他唇边:“说什么呢?”
“忽然很想吻你!”他枕着我的腿,展开迷人的笑容。
我一把揪住他的后脖领把他拉起来,紧张地环视四周。还好,音乐声盖过了他的疯话,我们所处的黑暗角落掩藏了暧味,没有人注意到我们。
齐歌忽然兴奋起来,拍着吧台叫酒保过来,指着台上的乐队说:“问问他们,有小提吗?”
“这种乐队不会有小提的。”我轻声抱怨,责怪他的心血来潮。
一会儿,酒保回来说:“现在店里没有。不过弹吉他的楚哥说,他家里有,可以派人回去拿。他家很近的。”
“好啊!去拿!”齐歌笑着拍酒保的肩。
我们都没有注意到酒保身后的那个人。
“请问你是习惯用‘瓜乃利’还是‘斯特拉蒂瓦里’?”一个留着长发,打扮很摇滚的青年坐在齐歌身边的高椅上。
“够专业的,哥们儿!”齐歌转头和那个摇滚青年打招呼。那两种琴是大多数专业小提琴手的首选。
“我以前也是拉小提的,后来学的吉他。”青年接过酒保递给他的酒。
“你好,我叫齐歌,齐声歌唱的齐歌。这是我的,呃,同学,于睫。”齐歌侧了一下头,把我的脸让出来,我冲着黑暗中模糊不清的人影点头说:“你好。”
“是两个人啊!你好,我叫楚向东。”他站起来,从兜里掏出一串钥匙在食指上转,“要哪种琴,我让小丁去取?”
“‘瓜乃利’,”齐歌也站起来,“两把!”专业小提琴手最少应该有两把琴,一把装有灌铅弱音器,一把装有一般弱音器。
楚向东把钥匙交给一名穿着制服的男孩,交待了几句。那个男孩点点头走了。
“十分钟。十分钟后看你们的。”楚向东挥挥手,走回舞台。
“等会儿来个二重奏震震他们!”齐歌在黑暗中握住我的手。我挣了一下没挣开就任由他握着。
十分钟后两把‘瓜乃利’分别递给我和齐歌。
楚向东对着麦克风说,他有两个远道而来的朋友,要给大家助助兴……
那天我们玩得很尽兴,小提琴拉得很疯。我们在台上配合得天衣无缝,台下的人随着乐曲随意舞动着,无论是尤曼斯的《鸳鸯茶》还是格拉那多斯的《西班牙舞曲》,都有人跳着叫好。
我从不知道,除了音乐会,小提琴还可以这样拉。
“一辈子这样,多好!”齐歌对着我的耳朵说。其实我也这么想。
打烊时,我们和楚向东互相说谢谢。我相信,这是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难忘的一段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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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2000 年2 月,快乐而又疯狂的寒假结束了,我们又返回了校园。
我和齐歌推开寝室门,看见孙琛一个人在喝闷酒,地上摆了一排空啤酒罐。
“马潇潇回来了吗?”我仍对上次马潇潇的推迟返校心有余悸。
“他?”孙琛呷了一口酒,撇着嘴说:“不知死活地和那个音乐教育系的女生风流快活去!”
我和齐歌听出了他话里明显的酸味。
“你又犯什么病呢?”齐歌问他。其实,不用问也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
“我?失恋了!被人甩了!新鲜吗?”孙琛大口地往嘴里灌着啤酒。
“不新鲜!”齐歌坐下来,顺手夺过他手里的啤酒罐,“没眼光的女人哪儿没有?让她后悔去吧!不就是一个会唱歌的黄毛丫头吗?”
“靠!当初她戴着牙套,我不嫌她一张嘴两排防鲨网,她现在反倒嫌起我来了。” 孙琛刻薄地说着,我和齐歌轻笑着摇头。
孙琛伸手去抢齐歌手里的啤酒罐:“你给我剩点儿!最后一罐了!”
齐歌扫了一眼地上排着队的空罐,仰头一口气喝了个涓滴不剩。
孙琛把空罐接过来摇了摇,捏扁了拿在手上,悻悻道:“什么狗屁共同语言!她不就是假期演出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小歌星吗?我就不信,满音乐学院,我找不着一个比她强的了。”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和齐歌从琴房回来,寝室空无一人,马潇潇和女朋友约会去了,孙琛也不知所踪。齐歌去洗澡,我不想一个人傻坐着,决定到电视房消磨时间。
我刚在门口一露头,坐在第一排的孙琛就举起一罐啤酒招呼我。
我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上压低嗓门问他:“你不是忙着找女友接班人吗?怎么在电视机前面浪费青春?”
“别提了,全他妈名花有主了,还一个赛一个的死心塌地。”孙琛指着电视荧屏说:“看电视,爆炸案元凶被抓了。”
那起震惊全国的爆炸案共炸死了108个人,凶手竟然因为和家人的几句口角就炸毁了整幢居民楼。死者当中就有和他发生口角的亲弟弟。
电视画面上出现一个形象猥琐的男人:“他……他……他骂……骂……我……”
这个凶残而又恶心的口吃杀人犯最后是在情妇家里被抓获的。
看完侦破纪实,我和孙琛一起回到学生公寓,继续聊那个爆炸案凶手。孙琛认定他脑子有问题,因为正常人不会那么偏激。
正聊着,齐歌从浴室出来,头发湿淋淋的坐在我身边,我很自然地接过他手里的毛巾帮他擦头发。
“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你们俩到现在都没有女朋友了!”孙琛忽然说道。
我吓呆了,双手举在半空,心吊到了嗓子眼。
齐歌头上蒙着那块白毛巾“盖头”,僵着身子一动不动,透过“白盖头”的缝隙,观察着孙琛的表情,揣测着他话里的意思。
最后,他壮着胆子问:“我都搞不懂,你怎么知道的?”
“妈的!连那个长相巨恶心、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话的变态杀人犯,都是又有老婆又有情妇,中国六亿男人六亿女人的配比平衡,都被那帮一个人把着好几个的家伙搞乱了,哪那么容易就找着合适的女朋友?”他愤愤不平地说:“我真同情你们俩,找到现在还是一无所获。怪不得我这些日子看上眼的全他妈有主了!”
我和齐歌对视了一下,悬着的心回归原位,恢复正常工作。
齐歌拿下头上的浴巾,神情轻松地说:“没有女人有什么了不起的。告诉你一句名言:男人需要女人,就像鱼儿需要脚踏车。”
我吃惊地望着齐歌,不相信真有人说过这种话。
孙琛拍着床板大叫:“经典!经典!说得太好了!哪位高人说的?”
齐歌得意地笑,“U2 的歌词。”
“唱来听听!”孙琛笑成了一朵花。
“……A man needs a woman, like a fish needs a bicycle……I'm gonna run to you,
run to you, run to you……”
他边唱边看着我,炽热的目光灼得我抬不起头来。他把手搭在我的肩上,拇指有意无意的抚弄着我的脖子和耳垂。他对我的敏感带了如指掌。看到我面红耳赤的窘态,他很是得意。
我气得把手伸到后面戳他的后背。他象背负硬壳的乌龟,任我怎么用力就是不为所动,始终面带暧昧的微笑望着我,一遍又一遍的唱着那首男人不需要女人的歌。
马潇潇面带桃花回到寝室,免费欣赏的就是这样一个节目:男声三重唱, Trying' To Throw Your Arms Around TheWorld。
一开始马潇潇愣了一下,不解地问:“干什么?想转声乐系啊?”
后来,他听清了歌词,笑了起来,指着我们说:“等哪天你们谁有了女朋友,敢当着她的面这么说,我的马字倒着写!”
“有女朋友的人,我鄙视你!”孙琛大吼一声,丢过去一只拖鞋。
马潇潇机敏地躲过“飞鞋”的袭击,大笑着走进浴室。
晚上,孙琛躺在床上仍在哼唱:“……A man needs a woman, like a fish needs a
bicycle……”翻身入睡前,他语音模糊地说:“不需要女人的男人,一定有病!”
黑暗中,我咬住了被角,隐约听到对面的下铺发出一声叹息。

日子平淡如水地流过,上课,练琴,聆听音乐,参加学校安排的演出,在《牧神的午后》的乐声中把身体纠缠在一起……
父母出差或是第二天没有早课,齐歌都会到我家过夜。我们两个人家都在北京,对于我们的夜不归宿,孙琛和马潇潇没有多想多问。对于我们过密的“友谊”,也没有人觉得奇怪,这就和任何大学里的找老乡一样,两个居住在同一所城市的同学加室友,很自然会成为“好朋友”。
是的,我说过,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



2000 年的五一长假,我和齐歌如约去了西藏。
飞机降落在拉萨的贡嘎机场时,我有短暂的失聪,听不到任何声音。
站在这海拔3700 米的日光城──拉萨,我昂首仰望湛蓝的天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蓝这么低的天,低得几乎触手可及,肩上仿佛有白云飘过的阴影。
我和齐歌的高原反应并不强烈,只有最轻微的症状──嗜睡。从机场开往饭店的大巴上,两颗头颅东磕西碰的“呯呯”直响,却怎么也无法让自己清醒。
中午一点半左右,我们到了拉萨假日饭店。困得东摇西晃地进了房间,没有洗漱,没有吃饭,我们倒头便睡。一觉醒来已是晚上十点半。确切地说我们是被一声类似枪响的声音惊醒的,躺在各自的床上,我们面面相觑,半晌无语。
“什么声音?”齐歌问我。
“你也听见了?”我以为是我做梦。
“废话!”他瞪我。
“啪!”又是一声。
齐歌从床上弹了起来,扒着窗台往外看了一眼,又打开衣柜翻找。
“啪!”
这一声确定了方位,我和齐歌一起扑向了我的双肩书包。打开一看,是几个充气包装的蛋黄派,因为气压的原因自行爆裂了。剩下几个没爆的,也胀得圆鼓鼓、胖乎乎的。神秘的西藏让普通的蛋黄派也变得有趣。
没有吃晚饭,我们都饿了,抓着已开口的蛋黄派吃着。齐歌靠着书桌,穿一件宝石蓝的套头绒衣,右手的无名指抹着唇角的蛋糕屑。他这个动作让我心动,忍不住靠进他的怀里吻他的唇。他低头回吻我,揽住我的腰。我抱着他的肩往床上倒,他
随着我倒下来,压在我身上。他没有控制好倒下来的力道,我们的牙齿相撞了一下,发出“当”的轻响,我的嘴里有了血腥味。
愣了半秒钟,我们开始笑。齐歌俯在我肩上笑得浑身乱颤,我边笑边骂他笨蛋。
“高原反应,高原反应,”他笑着拖我起来,“算了,先找地方吃饭吧!”
齐歌要吃地道的藏餐,饭店的服务员推荐我们去“雪域”。在“雪域”坐定以后,我发现生意非常好,晚上十一点多钟,还有八成的上座率,居然大部分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纯粹的藏族风情,满眼的艳黄与暗红。没有卡座和小餐桌,只有宽大的长案,像学校的食堂,认识不认识的人,围座着同一张餐桌。
大盘大盘的各式肉类端上来,齐歌吃得不亦乐乎。我吃了几口,伸手向藏族女服务员要菜单。
齐歌啃着一大块骨头,口齿不清地说:“别看了,没有蔬菜。”
我身边坐的是一个德国旅行团的地陪,汉族人。他好心地告诉我:“如果吃不惯藏餐,就去街上找川菜馆或是四川火锅店,保证正宗。因为当地的汉民大都是解放初期政府派来援藏的四川人的后代。”
我向他道谢,问他在川菜馆可否吃到蔬菜。
他点头:“有倒是有,不过不太新鲜,大多是从周边省市运来的。”
“为什么藏餐厅没有蔬菜呢?”我嚼着一块不知名的肉,心想,管它呢,反正齐歌也在吃,吃坏了肚子也有人做伴。
“因为──”
一个藏族小姑娘来上菜,他顿了一顿,把嘴凑到我的耳边说:“藏民是不吃蔬菜的。”
“为什么?”我歪着头,不解地看着这可爱的小导游。
“因为──”他又把嘴凑到我耳边,轻声说:“他们认为蔬菜是草,是让牲畜吃的。”
我呵呵笑了起来,小导游望着我,也呵呵地笑。
齐歌喝了点儿青稞酒,有些醉了,脸红扑扑的,黑沉沉的眸子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赶忙结帐,架着他往回走。
拉萨的温差很大,五月初的天气,中午热得要穿单衣,早晚穿着皮衣还冷得发抖。哆哆嗦嗦地走在寂静的街道上,他忽然停住脚步,扳着我的脸说:“说话!跟我说话!”
我莫明其妙:“说什么呀?”
他伸手轻抚我的嘴唇:“那就笑一笑吧!对着我笑。”
我拍下他的手,有些生气:“喝点酒就犯神经病,真……”
我的嘴被他的吻堵住了,我“唔唔”叫着想挣脱。这可是在大街上呀,这个混蛋!
他一只手固定住我的头,一只手紧紧箍着我的腰,使我无从挣脱。他的舌尖带有浓烈的青稞酒味道,炽热而执着。我放弃了挣扎,本能地回应他。他放开了我的唇,却紧拥着我不肯放开我的身体。
有人从“雪域”里出来了,是一群外国人。齐歌仍搂着我的腰不肯放松。经过我们身边时,他们向我们挥手说Bye-bye,然后就走得悄无声息了。
齐歌的下巴抵着我的额头,喃喃地说:“今后,只许和我一个人说悄悄话,只许对我一个人笑……”
他的话仿佛是从火山上喷涌而下的岩浆,冲得我喉咙和眼眶发烫。
齐歌,你到底在想些什么?我仰起头,想从他的眼中找寻答案。他啃咬我的喉结,牙齿轻轻厮磨我的耳垂,我捕捉不到他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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