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其实在这里我必须讲讲我的母亲。在我九岁的时候,她决然地离开了这个家。母亲在我的记
忆里的影象一直是很模糊的,与她有关的种种回忆,在我脑海里只是些零星的片段。我对她
的感情一直是很复杂的,想想童年时候的苦难,我对她的仇恨更甚于对她的思念。

父亲几乎很少提到这个和我有着血脉关系的女人。母亲对他的伤害是深刻的。这种伤害险些
彻底地击溃他,梅婷的出现,让他多少有些恢复元气,但是那曾经有过的极度伤心与悲痛,
和无度的酗酒,加上创作的心血劳累,直接导致了他在晚年身体上的种种不适,最严重的是
心血管方面的疾病。在炎热的夏季里,他常常会感觉到心绞痛,并且呼吸困难。医生说,病
人一定要注意休息,保持心气平和,否则后果会不堪设想。

在梅婷的严格监督下,父亲已经开始戒酒。在闲暇的时候,依旧会写作,只是不再熬夜。

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学,并且搬进了学校里又臭又乱的八个人一间的集体宿舍。平时很少回
家,只是在周末的时候回去看看,并把一周累积下来的脏衣物带回去换洗。

每次回家,虽然都是在周末,但是也很少遇到梅婷。她常常为了报社的工作在外面奔波,偶
尔见她一次,感觉她面容憔悴。她见我回家总是很开心,不停地问一些关于学校方面的事情
,我知道自己就读的这所大学,也是她的母校。我为了投其所好,通常会说一些很有趣的故
事,听到高兴的地方,她会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她笑起来的时候,眉毛上挑,跟简一模一
样。

有时候,我会在恍惚中混淆这两个女人的名字。一次,我不小心犯了这个愚蠢的错误之后,
简的眼睛里满是困惑,她好奇地问我,“梅婷是谁?”。我没有正面回答,支支吾吾地把她
搪塞掉了,好在她也没有继续追问。

认识简以后,我很少跟她提到我的家庭。她是个聪明的女孩,也从不问我有关这方面的问
题。在她的思想里,我似乎应该是个双亲全无,孤苦伶仃的孩子,这样她就可以充分发挥女
人母爱的天性,让我感觉温暖。女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古怪,让人不可思议。



一直以为在我这辈子,不会再见到自己亲生的母亲。在某种程度上,我似乎已经把她淡忘
了。但是,事情就是这样出人意料。一个消失了十几年的人,在你的生活里重新出现,而这
个人还是你的亲生母亲。这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轻松接受的事实,在没有任何准备的前提下,
母亲就这么在我平静许久的生活里浮现出来了。

那同样是个周末的晚上,我住在家里,没有返校。

梅婷做了满满一桌的饭菜,为了给我补充营养。她说,看你面黄肌瘦的一脸菜色,在学校里
一定是吃不饱。我一边飞快地下箸,一边忙着点头回答,是啊,是啊,我们学校里的伙食真
的是连狗食都不如啊。

在说笑之间,电话突然响了。

父亲去接的,他拿起话筒,喂了一声以后,就不再说话。我和梅婷都没注意他接电话时候的
神色,隔了很久,我听见父亲叫我,他手里拿着话筒,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他怔怔地呆了几
秒钟,然后对我说:“小越,你过来,接个电话。”

我看了看父亲,又看了看梅婷,忐忑不安地从桌边走了过去,我以为是简打来的电话,可是
我却从没有告诉过她,家里的电话号码啊。父亲把话筒递到我手上的时候,用他宽厚的手掌
,拍了拍我的头。

话筒放在耳边的时候,里面有着轻微的噪音,我估计这是个长途。

然后,我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从那头传过来。

是你吗?宝宝。我是妈妈啊。

宝宝是我的小名,几乎十几年没有人叫过了,当我再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轻轻地唤我的名字
,那一瞬间,我如同触电。那许许多多的童年往事在刹那间,在我的脑海里好象雷鸣一样,
唤醒了我全部遗忘的记忆。

母亲在电话那头,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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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认识简的过程的很偶然。

那年的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已经收到了大学的入学通知书。也许任何事情知道结果以后
,反而会更加叫人百无聊赖。父亲和梅婷都不在家,我昏睡了整整一个上午。中午睁开眼睛
的时候,感觉到要酸背痛,肌肠辘辘。胡乱在冰箱里找了些东西充饥,顺便去看了看阳台上
的鸽子,然后坐在房间里发了一会呆,于是我决定出去转转。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是在这篇小说里,描写那年的夏天。也许在我的印象里,那年的夏天
发生了太多的故事,在我还来不及细细咀嚼的时候,它们就慢慢地在我的生命里沉淀下来
了。我喜欢这座城市的夏天,就象乔治.摩尔喜欢伦敦的春天一样。因为在这些季节里,总
有一些难以磨灭的记忆,在往后的岁月里,静静地蚕食我们的心灵。也许悲伤,也许快乐。

夏末的天空,阳光刺眼。在我漫无目地的晃荡的时候,我对自己外出的决定很有些后悔。火
炉般的天气,麻木的人群,车辆的噪音,更叫我烦躁不安。我此时如果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
,翻阅着昨晚未看完的小说,到也是一件不坏的事情。有时候,人的命运就是因为一个念头
而改变。

我曾经设想过假如那天,我没有出门,只是在家里安静地呆着,那么我就无法遇到简,她也
无法就这样突如其来地闯进我的生命里来了。红尘的多舛,原本就是上天的摆弄。

闲逛了很久,最后,我在一堵爬满青藤的围墙面前停住。

在费了九牛二虎的劲爬过墙头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象到了天堂。

这里是一所艺术学院,满路上走着的都是一些看起来气质优雅的女孩,但是那个时候,她们
对我绝对没有任何吸引力,在我的眼里,她们不如金庸的小说,更让我津津有味。
我找了一座看起来象剧院的建筑物,一头钻了进去。
里面很暗,所有的窗帘布都垂着。

舞台上的射灯照着,有几个穿着舞鞋的女生在跳芭蕾。她们彩排的是“天鹅湖”里四小天鹅
的选段。那是我第一次看芭蕾,我一直以为当时她们在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虽然好看
,但是太费劲。于是我又一次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声在空荡荡的剧场里,异常的响亮。所有
人都停止了动作,回过头来看我。
这个时候,有个女生走了过了。她看起来跟我年纪相仿。看见她的时候,我多少有点吃惊。
并不是因为,她长得如何的漂亮,而是她的面部神态象极了梅婷。

你在干什么?她的语气听起来很严厉,但是,她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出来。后来简告诉我,当
时我看着她的表情,就象个十足的傻瓜。

好象当时,在剧院屋顶的横粱上有很多的鸽子,不知道它们是怎样飞进来的,我仰头看着它
们在屋子里飞来飞去,企图在其中找到amor的影子。阳光透过厚重的窗帘悄悄地洒了进来,
在柴可夫司基悠扬的钢琴声里,我昏昏睡去。

在梦里,我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鸽子,翩翩地飞着,最后落在那个美丽女孩温柔的掌心。



就这样我认识了简。她住在我家的附近,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常常会在她居住的那条巷子口
装作与她偶遇。其实每一次,我们只是胡乱地搭讪,我已经学会了厚颜无耻地夸奖她的裙子
是如何漂亮,舞蹈是如何的动人。我很清楚自己是不会喜欢上她这种女孩,美丽骄傲。但是
我喜欢她脸上的笑容,她说话的时候,眉毛跳动的神态,让我痴迷不已。

简那个时候并没有住校。她不喜欢集体宿舍的拥挤,她还常常向我抱怨学校的饭菜象狗食。
我跟着她在学校的食堂吃过一次饭,后来才发现如果要是跟我所在的学校比起来,她们艺术
学院的伙食简直就是美味佳肴。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喜欢我,那个时候我多少有点邋遢,况且不修边幅。我曾经问过她类似
的问题,她看了看我,很认真地说,“也许就是因为喜欢你的眼睛。”

我心底默然。我知道自己在注视她的时候的眼神是怎样的一种温柔,简一直把这种极具杀伤
力的目光,理解成了含情脉脉。如果她有一天,知道我当时的想法,她一定会疯的。

就在秋天快要来临的时间里,我和简的恋爱温度急剧上升。我们开始在狂乱的夜晚相互亲吻
抚摩。在这之前,我已经认真地开始关注了两性方面的东西,家里的那本《新婚之夜》我研
究的几乎可以倒背如流。在某种意义上,我已经具备了足够的性经验。但是我却迟迟未把它
付诸于实践当中。往往在欲望的颠峰,我嘎然而止。我永远无法把简当成一个普通的女孩,
在我的思想里,她就是年轻时候的梅婷。

我不知道该如何跨越心理上的这道阻碍。我渐渐地陷入无尽的烦恼之中,我开始怀疑自己是
否心理变态,我不停地告戒自己,梅婷是我的继母,我不会爱上她。

简是无辜的,她根本不知道,我对她所表露出来的爱慕,只是因为她像极了另外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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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高考结束以后的感觉,就象是从地狱回到了天堂。有人说过:在当代的中国,出一流的高中
生,二流的本科生,三流的硕士生和四流的博士生。中国教育体制的弊端,并不是三言两语
可以说的清的。但是我相信所有类似我这个年纪的同龄人,在过“独木桥”的经历中,都会
有刻骨铭心的记忆。


等待命运安排的结果,这个过程是极其漫长的。

我报考的学校,是这座城市最出名的综合性大学。其实,我从小就一直渴望着离开我所居住
的这座城市。这是很古老的城市,每天都有着拥挤不堪的人群,混乱的交通,污浊的空气。
同样的还有无数的人为了在这里找寻一席立足之地而辛苦奔波。生活有时候就是如此地捉弄
人,也许当我们在苦难里悲悯无助的时候,是否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生存的目的。

我一直是个生活很散乱的人,现在依旧没有改变。我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成为类似父亲那样的
人,循规蹈矩,一辈子只是在一条轨迹上努力耕耘。但是这不并防碍我在那个夏天疯狂地迷
恋上了文学。父亲写的书,我从来就没耐心地读过一遍。尽管梅婷曾经很多次地在我面前夸
奖那些小说是如何的优秀。有时候碍于她的面子,我通常会在睡意朦胧的时候,翻阅父亲的
大作,他的那种白话文的写作文风,可以很顺利地把我送入梦乡。

记得那个时候,我最崇拜的作家是英国人乔治.摩尔。这个直到今天都还让绝大多数文学青
年感到陌生的名字,在那个年代就已经温暖着我年轻的梦想。英国出过许多大名鼎鼎的文学
家,但是我始终不能忘怀的就是这个独行不羁的天才。

十年后的今天,当我在书店的书架上看到他的名字,多少有点百感交集。那本黑色封面的小
说,静静地躺在那里,它微笑着告诉我一个道理:美好的东西是不会堙没的,它总是会在适
当的时候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

同样他也是梅婷最爱的作家。

有时候,我的记忆会出现混乱。我已经想不起来第一次看乔治.摩尔,是什么原因。好象是
梅婷把那本《我的死了的生活回忆》放在我手里的。

乔治.摩尔说:“我追逐自己的思想,犹如孩子追逐蝴蝶。”

现在,重读这句话,我忽然明白,梅婷喜欢他的理由。

一个有创造力的人,他的思想是自由的,如同生长着双翼,那么他的文字就是有生命力的。
也许梅婷所迷恋的就是这种飞翔的感觉。

我从未见过比梅婷更热爱一切可以飞行的动物的女人。她可以在温暖的午后,托着下巴,把
自己凝固成静止,眺望着amor在蓝天下飞翔,或者伸展着双臂,让衣裙在风中飘舞,做着飞
翔的姿态,也许这个时候,她是在幻想着自己是一只美丽的鸟。

很多年以后,我和简在电影院里看美国电影《鸟孩》。影片中的画面是如此地熟悉。主人公
装着自制的翅膀,从高处飞落,摔得遍体鳞伤。在全场的哄笑声里,我泪流满面。简诧异地
回头看我,“你怎么了?”。我在心里叹息着:梅婷,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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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夏天转眼就过去了,整整一个暑假。我都跟着梅婷伺候着那些鸽子,我几乎可以一眼就能分
辨出鸽子的性别,对于它们的喜好我已经了如指掌,所有的鸽子都有了自己的名字,其中那
只浑身有着洁白的羽毛的信鸽,梅婷叫它“amor"。

我问她,“amor”是什么意思?
梅婷笑着说,它是希腊神话里的爱情之神啊。

我当时似懂非懂,但是却永远记住了这个美丽的名字:amor.

以后在大学里学习外国古代文学,我专门去研究了古希腊文学。amor,这个生着双翼,手持
弓矢的小孩,却掌管着人世间最为复杂与纠葛的爱情。他有着另外一个名字:cupido。我们
通常把它翻译成“丘比特”。

我常常会在凝神之间想起一些零星的片段,有些记忆已经很模糊了。但是我的脑海里始终重
复出现的是这样的镜头:梅婷在阳光的剪影里,伸着手臂,冲着空中徘徊的鸟儿,大声地叫
着amor. 然后那只白色的鸽子,无论飞的多高多远,都会轻轻地落在她张开的手掌心里。她
会很开心地笑着,对我说,你快看啊,AMOR多乖啊!

她的举动有时候真的象个调皮的孩子。她一点都不象我的母亲,也许在梅婷的意识里,我只
是她的弟弟。她的表情生动而美丽,我也常常会因为长时间的注视她而失神落魄。在一个17
岁少年的心里,梅婷已经化身为女神。我已经无法在意淫里亵渎她。这种情愫的滋生是潜移
默化的,我为自己曾经有过的色情念头而感觉到罪孽深重。于是,在她面前,我开始沉默寡
言,尽量回避着和她单独相处。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做法真的是很可笑。

父亲对于我跟梅婷的和睦相处感到很满意。原本以为她会嫌弃自己前妻生的孩子而顾虑重
重。现在,这种结果让他很开心。他会很感慨地拉着梅婷的手,对她说,“我从来没有想到
过在这个年纪得到红颜知己,也未曾想过给这个孩子找到一位如此善良的后母。”

时间如同流水。父亲的工作也变得忙碌起来,为了评高级职称,他开始了辛苦的创作,我通
常在午夜的时候,听见他在书房里剧烈的咳嗽声。

父亲的身体随着小说的进展而愈发虚弱。每当我看着他雪白的头发,消瘦的两颊,充血的双
眼,我的心会突然没有理由的疼痛。我知道自己无法阻止他的工作。梅婷也会经常地劝阻他
,提醒他注意身体,但是父亲总是一边咳嗽,一边摆着手说,没关系,就快完成了。

那个时候,我已经读高三了。临考的日子,紧张而急迫。





在学校里,自从那起拍砖事件之后。我忽然象变了一个人。

我不再逃课。上课的时候也不再瞌睡。我的成绩进步之快,让所有人刮目相看。那个原来被
我称做“老巫婆”的班主任老师,如同发现一块瑰宝。在全市的一次统考中,我竟然得了个
状元。很快的,老巫婆也因为教育有方,被评为先进教师。她满脸豪气地逢人就说自己是如
何地把我这个浪子从悬崖的边缘拉了回来,在她含辛茹苦地教育下茁壮成长。她似乎已经忘
记了,当年揪着我的耳朵对着全班的同学说,“你这辈子要是会有出息,我真的要跳楼了。


其实我心里很清楚,自己所有的改变是因为梅婷。我不希望每次开家长会的时候,她被老巫
婆指着鼻子说,你看看,你儿子的学习是我们班上最差的。

我不希望她受到任何的侮辱,她是我的女神。我永远不会在她脸上抹黑。
我依旧记得,无数个夜晚,在灯下,她帮我恶补英文。她从音标开始纠正我的发音。有时候
,连我自己都厌倦的企图放弃的时候,她总是拍着我的头说,不许偷懒,我知道你行的。总
有一天我和爸爸会为你骄傲的。

现在无论在何种场合之下,面对老外,我用标准的牛津英语夸夸其谈的时候,我都会想到当
年梅婷拿着镜子,让我练习口型和发音。

如果这一辈子一定要让我感激一个人的话,我知道这个人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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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青春痘”终究是没有死,只是当时被砸晕了,但是多少有点轻微脑振荡。经此一役,我在
学校里名声远扬。此后的几年里,我都是在崇拜者的目光里进出校门。

父亲在新婚的第二天,被叫到了学校。据说当时学校正在整治校风,碰巧出了这码之事情,
原本打算把我开除。好在我继母的一远方亲戚在校当教导主任,父亲找了他出面说情,才免
于极刑。但是依旧要通报批评,记了大过处分。

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父亲并没有爆打我一顿。
他很耐心地把我叫到书房里,给我讲道理,列举了一大堆街坊邻居的孩子张三李四,因为打
架斗殴被关起来了,或者已经被枪毙等等,诸如此类的东西。他希望我要学好,好歹我们家
也是书香门第,不指望我光宗耀祖,也不希望看到我惰落成刑满释放犯。

其实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一直很麻木。一边唯唯诺诺地点头承认错误,一边在心里暗暗庆
幸免于皮肉之灾。

这是我们父子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触膝谈心,最后,父亲还掉下了眼泪,不停地责怪自己一直
没有好好地关心我,说得我心里酸酸的。很久,没有这么接近地端详父亲了,他明显的老了
,两鬓的头发开始斑白,眼角的纹路愈发清晰,也许他再也打不动我了。

但是我知道,我爱着他。因为他是这个世界上我唯一的亲人。

我们父子两谈话的时候,年轻的继母一直温顺地坐在父亲的身边。我从始至终没有把她当成
母亲。她很漂亮,身材很丰满。我常常会在她忙碌的时候偷窥她,此刻已经是初夏,南方的
夏天屋子里闷热无比,继母有时候会穿着短裤背心在家中走来走去,也许在她心目里,我还
是个半大的孩子,所以从来不避讳我。可是,她哪里知道,她白皙的皮肤,内衣里乳房的轮
廓,无不叫我倍受煎熬。
在深夜里,我常常会听见她在浴室里洗澡,哗哗的水声让无法入眠。
无数次梦遗之后,我学会了自渎。有时候,我在欲望喷发的那一刻,感到羞愧。因为性幻想
对象通常是我美丽的继母。

继母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梅婷。她说自己嫁给父亲是因为父亲很有才气。

那个时候,父亲在一家知名的报社做主编。他出过一本诗集,和两部长篇。年轻的继母是他
忠实的读者,给父亲写了无数倾慕的信笺。他们就是这样认识的,然后年轻的姑娘坠入情网
,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嫁给了比她大了将近20岁的父亲。

婚后的父亲,开朗了许多。常常可以听见他的笑声。有时候写了一些肉麻无耻的诗歌大声地
朗读给梅婷听,每当这个时候,我常常会想起照片里的母亲,不知道当年的父亲是不是也这
样为她朗诵。

现在想想,我身上浪漫的天分90%是遗传自我的父亲。许多年以后,当我拥着简,在烛光下
背诵普希金那又臭又长的爱情诗篇的时候,我常常会回想起当年父亲穿着短裤,光着背,在
悠长的夏季里,两眼发光地朗读的情景,我的脑海里总是晃动着梅婷竖耳倾听,痴痴爱慕的
眼神。

梅婷最大的爱好除了每天把父亲写的那几部书翻的稀烂之外,就是养鸽子。她搬到我们家里
来以后,也把一大群的鸽子带来了。我帮着她在阳台上钉了一间鸽屋,里面栖息着不下二十
几只鸽子,因为排气的效果不是很好,屋子里整天都是一股鸟粪味。

最初的时候,我曾经乘他们不在家的时候,挑了一只最肥的鸽子,把它宰了以后炖了吃。几
天后,梅婷回家,发现最心爱的信鸽不见了,伤心地掉了眼泪,她始终没有怀疑那只倒霉的
鸽子会在我的胃里,消化的无比舒畅。

以后的日子里,看着那些飞进飞出的鸽子,依旧会流口水,但是我再也没有把它们当成美食
,因为我害怕看见继母的眼泪。我一直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在意她的伤心,心里想着她
平日里对我点点滴滴的好处。

梅婷是晚报的记者,注定了经常在外地奔波。所以经历了信鸽失踪事件以后,她每次外出都
很郑重地把看护任务交给我,而且每次回来都会带些礼物犒劳我。于是我被这些小恩小惠轻
易地击倒,开始不留余力地对待这些鸟儿们。每天打扫鸽屋,定时给它们喂食。无聊的时候
,我常常会趴在阳台上,看着它们在天空中飞翔,在屋檐上嬉戏,在草地上觅食。这个时候
,我的心情会变得非常愉悦,我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些自由的鸽子。

记得梅婷送给我的礼物当中有一本诗集。那是泰戈尔的《飞鸟集》。

我一直记得里面有这样一句诗。“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啊,
它们没有什么可以唱,只是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

我十六岁的季节就在这些恍惚中度过,时光真的如同飞鸟一去不回,留在生命记忆里的只有
那些年少无知的叹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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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鸟一样飞翔 (二)

很快的父亲就有了新欢。那是个只比我大七岁的年轻女人。我一直搞不明白这个长的象明星
的女人,为什么会愿意做我的继母。我知道父亲很快乐,并不是因为性生活重新回到和谐满
足的正常状态,而是在他这个已过不惑的年纪,竟然会有美女投怀送抱,这多少让他有点晕
头转向。

他们结婚那天,我没有露面。据说场面很大,摆了一百多桌酒席。其实我应该为父亲高兴,
在母亲离开这么久的时间里,他确实需要一个真正爱他的女人来好好关心他。

但是,我依旧觉得很郁闷。最让我反感的是,他还请了我的班主任老师,那个成天把我从教
室里揪到门口去变态老女人。我在背地里叫她“老巫婆”。那天是个星期天的午后,学校里
空荡荡的,因为无处可去,只好在校园里转悠,说实在的,我一直是个很孤独的人,没有朋
友,所有任何苦水都是自己往肚子里咽。

球场上有几个低年纪的孩子在踢球,大呼小叫地吆喝着。我站在场边看了一会,然后走了过
去。把球捡起来,远远地把它丢到了球场边的湖里。那几个小子,开始不明白我的举动,在
球落入水里的那一刻,他们相互看了几眼,便冲过来把我围住。

领头的是个粗壮的小家伙,长了一脸的青春痘,比我矮半个头。
他恶狠狠地盯着我,你为什么抢我们的球?

我上下打量着他,笑着说,老子看你们不顺眼,怎么着,你还不服气?

八十年代的中后期,那是个混乱的年代。大款小蜜,下海经商,贷款拐骗,武侠色情,暴力
严打每天都在冲斥着我们的头脑。周围的大人们对社会的变革多少都有些手足无措,更何况
我们这些青春期骚动的孩子,在学校里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拳头。

我所在的这所中学是省一级的重点中学,几乎每天都可以看见打架事件。那个时候最酷的事
情就是学少林功夫和跳霹雳舞。常常会看见外面的小流氓在校园里滋事,看着某个学生不顺
眼就要揍他,没有任何道理可讲。为了防止被欺负,很多高年纪的学生成立帮会,经常会有
人来拉我入会,也许他们觉得我个头高大,一脸的冷酷无情,不做个打手多少有些浪费。可
惜我对这些垃圾帮会没有任何兴趣,平时神气活现的,打起架来十足的菜鸟,逃起来比谁都
快。因此我总是拒绝。

我多少有点扯远了,我们还是回到球场。

对方有六个人。有两人的个子几乎跟我差不多。我知道这种情况下通常只有两条路可走,要
不逃跑,要不就是下手狠点,先砸倒这个领头的小子。

我没有逃跑。是因为我今天只想找人打架。于是出手,我在外套里藏了块砖头,看球的时候
,就已经藏在里面了。

砖头象闪电般的砸在“青春痘”的头上,他甚至来不及呼喊,血就已经从额头上流了下来。
说实在的,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打架,看着他颓然倒地,我突然手心发凉,浑身冒汗。

剩下的几个人似乎也都有些发蒙。不知道谁大喊了一声,出人命了。然后全部做鸟售散,很
快地不见了踪迹。

“青春痘”倒在地上已经没有了反映,我多少有点后悔,没想到这小子长得到是挺粗壮的,
却如此不禁打,早知道,出手轻一点就好。

此时已经是傍晚,太阳正在落山,夕阳如血。

我站在斜阳的余辉里,手里依旧拎着块血迹斑斑的砖头,惶惶不安如同丧家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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