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風俗、社會、人情相關的詩歌,為數極多;尤其是「國風」,牽涉到男女情感的詩篇相當多,因此使得朱熹(1130~1200)誤以為「風者,多出於里巷歌謠之作,男女相與詠歌,各道其情者也。」青年男女詠歌訴情,即是求偶。


自然界的生物,成長到某個階段,就會開始繁衍種族,發揮生殖的功能。人類自不例外,只是人類社會透過婚姻制度,來延續種族的命脈。儒家在五倫的關係中,特別重視「夫婦」一倫。《禮記.中庸》說:「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周易.序卦》說得更明白:「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可以說將夫婦關係視為「人倫之始」。


人的一生中,從戀愛、求偶、婚約,然後成親過婚姻生活;有的中途離異,有的則是直到人生的盡頭而悼亡,都可以視為「婚姻」的一部分。吟詠這方面的詩,古今不知凡幾;在《詩經》裡,也有相當的數量。我們姑且稱這些與「婚姻」有關的詩為婚姻詩;看看兩千五百年前人的婚姻與現代人有何不同。


在介紹詩篇之前,有一件事需要說明:《詩經》的詩,除了「周頌」及部分「商頌」之外,大致每篇分數章,章句形式或每章相同或分組相同。這是音樂的關係。大抵一章就是一支曲子唱一遍。每章相同的就是重複的唱一支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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