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我刚才得知,此猪确系韩国人,在这里长大,学机械。好多学期了已经。看来他的朋友确实没有骗我们。因为他告诉我的也是个德国名字,我开始还以为他不想告诉我们真名呢。我有个朋友和他是同学。如果经常去图书馆的人应该对他有印象。他的朋友胖胖的,小眼睛,典型韩国人的模样。混蛋,终于让我打听到了!!!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

[ Last edited by 晴格格 on 2004-10-30 at 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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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晴格格 at 2004-10-30 01:41:
这位仁兄言之有理,我也是想让大家认识他,以后就是一人呸他一下,也够他难受的。还不明白为什么。我每次被欺负了,都幻想自己会功夫,一脚踩裂一块地板!!!吓死他!

不过会不会有人让我赔呀?bushuo.gif

功夫估计你是没戏了,不过教你一招,下次再遇到这种事,最有效的办法是,一边捂着脸,一边就地打滚,就好象被硫酸烧了一样,做特痛苦状,这样一来估计那变态肯定不敢跑了,就算跑,周围的人一看事这么大也得把他截下来。
事后调查问起来,你就说你脸上的皮肤对水过敏。吓死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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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taiji at 2004-10-30 01:07:
格格留下那个变态的老乡的地址和电话了吗?
不管那个变态跑没跑,你以后打不打算告,或者想找到这斯私下讨个说法,那个老乡是关键啊。
首先他是证人,事情的经过他都看见了,就算告官,警察那他是不敢撒谎的
...

这个要小心,基本上证人全撒谎,而且法庭上允许为了保护自己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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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留下那个变态的老乡的地址和电话了吗?
不管那个变态跑没跑,你以后打不打算告,或者想找到这斯私下讨个说法,那个老乡是关键啊。
首先他是证人,事情的经过他都看见了,就算告官,警察那他是不敢撒谎的。
其次他是线索,有了他的地址和电话还怕找不到那个变态?多带几个人天天上丫家堵他,还怕那斯不说实话。
最后他可能是同伙,你怎么知道不是他们俩商量好来害你们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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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james_gmcn at 2004-10-30 12:47 AM:
告是没有用的,中国人的事,德国人最多听听而已。我们是没有政治权力的,虽然我们也交税cry2.gifcry2.gifcry2.gif

还是做一个我们自己的wanted。。。

楼主先形容一下,我们以后要是看到类似的人就牌照,传上 ...

我前面写了:

“那个人据说总穿一身黑,分头,带金属边眼镜,背一个很大的书包,也是深色。驼背。一看就不太象中国人,现在越来越觉得象韩国认。年纪大概28左右。据说几乎天天都到大图书馆。图书管理员都对他有印象。我那个朋友也能认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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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Fatimah at 2004-10-30 12:46 AM:
只要你要求上STRAFFANZEIGE(不是普通ANZEIGE),玻璃蔡必须管.

我没钱没时间没证据。cry2.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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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是没有用的,中国人的事,德国人最多听听而已。我们是没有政治权力的,虽然我们也交税cry2.gifcry2.gifcry2.gif

还是做一个我们自己的wanted。。。

楼主先形容一下,我们以后要是看到类似的人就牌照,传上来再给搂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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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Fatimah at 2004-10-30 12:43 AM:
总不能枪毙了吧,再说了当初你们告他什么了?几个人告的?分开告还是合告?都有很多讲究的阿.

除了幻想自己会功夫,我有时候还羡慕一下Fatimah的德语,要是你在场,肯定不重样的骂他吧?biggrin.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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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james_gmcn at 2004-10-30 00:37:
告他没什么意义的,费时费力,怎么告? 玻璃蔡才懒得管呢。


要是有它的照片就好了。

只要你要求上STRAFFANZEIGE(不是普通ANZEIGE),玻璃蔡必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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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Fatimah at 2004-10-30 12:43 AM:
总不能枪毙了吧,再说了当初你们告他什么了?几个人告的?分开告还是合告?都有很多讲究的阿.


我当初没和你讲过呀?我还能怎么告呀?还能真上法庭?算了不说这事了。总之女生就是容易受欺负,所以关键时刻学泼妇也不能当怨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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