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白鸽浅水

Hi,

i do hope that you are just teasing the others. Lets try to give give good and constructive ideas.

At the end of the day, all the players want to have nice and challenging badminton games. ANd of course great friendship and sportsmanship too.

Still a few months to go, i am sure with so many concerns parties, we will be able to come up with good and applicable suggestions.

Lets not lose our focus.

I personnally like the group A and B system. Seem intere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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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Aachen潜水员88

Specially to 阳阳  and Aachen潜水员88
Please try to give constructive suggestions.  It will be a pity to simply cancel the competition without solving the problems.

Lets try to think harder or possibly give some good ideas that might be good and healthy for all teams at the end of the day.

After reading the forum, i think most people want to have fun and of course , the fun coming from exciting games and challenging matches. It seem that what Shen Jie had suggested (group A and B) system might be good and very very fun. This might be a POSSIBLE idea. ( i repeat a possible idea).

Still a few months to go before the competition, so lets think a while when we have the time. ....

"Problems are meant to be solved and not be avoi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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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是改革,不如说是改进。譬如由于赛制缩短而精彩度下降,以及年轻一代水平大大进步,已经超过oberliga水平。这些都是应该及早面对的讨论,而且也算是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很多回帖似乎把炮火集中在冠亚军上,其实没有这个必要。我们可以从简单的话题开始,把争议比较小的规章制度先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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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历来都是阻力重重,沿袭旧制自然是最简单的。

但规则应当照顾大多数队伍,如果放任强强组合,我担心我们好不容易组织起来的华人羽毛球比赛,变成了强队的游戏,参加的弱队越来越少,但愿这一担心是多余的。
...
dashan 发表于 2010-2-5 21:55


看来你倒是真的同意我帖子里面的话:“把所有参赛人员全部排名,然后按实力平均分16个队!多公平啊!”
有人提到苏迪曼杯,汤杯什么的。也就那么几个太子吧,好像全世界人民都争着抢着陪太子读书,没看到那次汤杯,苏杯报名不满的吧。
seph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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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  比赛分为A, B兩個組別, 依上年成績,一至八名隊伍列入A組,九至十六名歸入B組,先進行小组循环赛,
       A組最後兩名將和B組最前兩名加賽兩場,勝的2隊可進A組,進行一至八名的名次淘汰赛。

这 ...
阳阳 发表于 2010-2-4 14:22


你这前景规划的好啊,都推向世界了。希望成功的那天,这个锦标赛的历史贡献簿上有你的名字!
seph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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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阿凡达 于 2010-2-7 12:42 编辑
阿凡达的帖子无情的征服了我的心.
Miaaudina 发表于 2010-2-7 10:00

Hi Avatar(阿凡达),

My suggestions and ideas runs in parallel with you.

You had written a very detailed and also constructive thought (personnal opinions) of yours.

I salute you. Till then,  ...
Divinechua 发表于 2010-2-7 11:40


Thanks for the flowers! I appreciate them!
君子好胜赢之有道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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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Avatar(阿凡达),

My suggestions and ideas runs in parallel with you.

You had written a very detailed and also constructive thought (personnal opinions) of yours.

I salute you. Till then, lets wait and see the comittee decision.

Have a great week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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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ennex 于 2010-2-7 10:34 编辑
楼上在此贴里就是根搅屎棍,无任何建设性发言,鉴定完毕。
DaGe88 发表于 2010-2-5 10:29


论坛是自由讨论的地方,每个人都有权发言,我可是发表意见,希望不文明的话不要在此出现。
别弄脏此帖,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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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凡达的帖子无情的征服了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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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阿凡达 于 2010-2-7 02:55 编辑

改革也好,旧制也好,只要是合理的,就有存在的价值,就可以接着做下去。一说起改革就好像这项改革是正确的,沿袭旧制的就是错误的,事实上未必如此。

一项改革要有客观必然性,内在合理性和现实可操作性才可能起到其预期的效果。

我觉得参加全德华人羽毛球锦标赛的队伍大致分这么三类:
第一类是不计较赛名次,重在参与,只要有羽毛球打就快乐的队伍。
这类队伍常常是为了参赛才临时组织起来,临时找队员,赛前几乎没有配合训练过,其结构组织都比较松散,一般的比赛打完了大家就散了。这类队伍对自己的实力心知肚明,由于没有比赛压力,比赛最放松,打到哪是哪。

第二类是有一定的实力,取得过一定名次的队伍。
这类队伍有一定的组织结构,人员相对稳定,几乎年年都参赛。

第三类是实力是三类队伍里最强的,对奖杯志在必得的队伍。
在一届比赛结束之后队友们依然经常在一起交流切磋分享打球心得体会,他们不但是球场上的战友,私下也是朋友。这类队伍一般都有很强的凝聚力,向心力。这样的队伍不是一两天或者一两年形成的,也和队员所在的城市没有必然关系。也许有些队员也曾经参加其他的队伍,但是一旦发现在这个队伍里打的最高兴,个人的能力能够得到更水平的发挥,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队员会选择一直在这个队伍里打下去。

一句话,这类队伍之所以强是因为其有凝聚力,稳定,经常一起比赛切磋配合使整个队伍保持较高的稳定的水平。这三个判据决定了这类队伍和其它队伍本质的不同。尤其要强调的一点是“经常比赛切磋配合”,说起来容易,对于来自不同城市的队员来说很不容易。既要花费一定的费用还要挤出一定的时间。天南地北的,没有极强的凝聚力是很难做到的。

限制来自不同城市的强强组合会有利于弱队吗?比赛会更有悬念更精彩吗?对第一类队伍来说无所谓,对第二类队伍来说可能,对第三类队伍来说就是削弱其实力。更可能是第三类队伍中的某个队伍因此实力大而此类队伍中的其它队伍的实力相对大增而增加了其夺冠机会。在看似平等的表面下还是有某种不平等。

本人觉得这个建议就是把一个已经发展的相对有序的结构打散,形成相对无序的结构。但是这不过是一个新的循环的开始,过不了多久,这个结构又会发展的相对有序的。说白了,对第三类队伍而言,竞技体育就是要成绩要赢,既然大家要参加这个锦标赛,所有的排列组合都是冲着这个目的去的。举个例子,将来来自某个城市的队伍如日中天一城独大。我们会面临同样的问题:这样的强队要限制吗?不限制会有利于弱队吗?难道我们要把规则再改回去吗?

限制来自不同城市的强强组合不利于资源的合理分配也不合情合理。
你球打得很好,我打得很差,咱俩打双打,你能打的开心吗?在这个队伍里找不着合适的伴又不允许你到别的队,你怎么办?一边郁闷去吧。再说打球就是球队找球员,球员找球队两相情愿的事情,非要球员在一个不熟悉的队里,即使是一个城市的,那不是强点鸳鸯谱吗?两个队协商就决定了一个球员的命运,难道这个球员的意愿就不应该得到尊重吗?

限制来自不同城市的强强组合不太现实。
第一,原来在同一个城市同一个队伍打球的队员因为某种原因要到外地工作,他/她应该参加当地球队还是回到原来的球队呢?比如沈大侠在慕尼黑工作,那他应该参加慕尼黑队呢曼海姆队呢还是回卤鸭队呢?
第二,如果来自不同城市的强强组合要限制,那来自不同国家的强强组合是否也要限制呢?
第三,这里很多人参加德国羽毛球俱乐部不同级别的联赛,就我所知没有对球员出处有限制。难道我们的比赛规程比德国俱乐部联赛规程还来的严格吗?
第四,是不是每个人去参赛时要带上所在地的政府出具的(三个月内)居住登记,然后由工作人员依次检查呢?还是三个人指着这个人说他是(不是)我们这个村的就行了?

本人觉得来自不同城市的强强组合不但不要限制而且还要鼓励!
限制来自不同城市的强强组合有点像计划经济,带有某种强制性,不利于激发队员的积极性。而球队和队员的自由组合自由选择,包括强强组合,既合理分配了资源能够激发队员的积极性。这样的组合矛盾最少内耗最小效率最高整体最佳。
就像大海潮汐自然而然地调节,每种海洋生物都会找到其最合适自己的位置。

持包容开放性态度更有利于我们全德华人羽毛球锦标赛的发展。
比赛是很残酷的,既然来参加比赛就要有这个思想准备,不淘汰别人就被别人淘汰,只有淘汰所有对手的队伍才能笑到最后,我们不应该因此去修改规格去限制这个队伍,而应该鼓励其它的队伍向其学习,找出并纠正自己的不足,争取赶上并且超过这个队伍。规则本身是中性的,对每个队都一样,不是某个队的专利。一个队可以强强组合,其他队也可以啊,所有的队都可以,没人限制你。别跟我说所有的高手都被某个队抢走了,天下再无高手了。其实十步之内必有高手,藏龙卧虎的大有人在。做领队的真的求贤若渴,伯乐识马,还愁找不到天下高手吗?假以时日,刻苦训练,不断增加队内队员的向心力凝聚力,那么,成为强队指日可待。如果很多球队皆是如此,那我们的羽毛球锦标赛不就更上一层楼了吗?

有人觉得比赛不过瘾,几乎看不到硬碰硬的强强对话。那倒是真的。由于比赛抽签分组,先循环后淘汰,又分上半区下半区,两个强队很可能碰不上。最南边的队和最北边的队几年来在锦标赛上从来就没对过话。不过要是把去年比赛的前四名放在一个小组里,倒是可以提前强强对话,但是四个领队肯定不会同意,呵呵。

受Kennex的启发,本人觉得可以组建一个全明星队和冠军队进行一场巅峰对决。
说实话,其实每个参赛队伍里都有高手,某些单项很强,只是由于总体实力不够不能走的更远。建议从15个非冠军队中选出最佳男单,最佳男双,最佳女双,最佳混双,最佳领队加上最佳裁判,组成一个全明星队。明星可以通过参赛成绩或者推荐方式产生。

在全部比赛结束之后,如果时间许可,由全明星队和本届比赛的冠军队来一场巅峰对决。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双方都可以放开打,相信会给大家带来一场精彩的比赛。

更进一步,受DaShan启发,我们可以根据锦标赛的比赛结果,选出最佳南部队北部队,最佳州队,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举行南北争霸赛和州际挑战赛。希望这样能激发全德华人打羽毛球的兴趣,进一步提高全德华人羽毛球水平。
君子好胜赢之有道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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