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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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urz 于 2008-11-13 13:28 发表

这两个ID是一个人,ok?

要不要我把他的名字,出身,学校,公司,电话都说一遍?

CSUCHEN 有规定不得随意公布私人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我願意把美麗與健康帶給你。
Mary KayKathy´s shop
爱,并非没有争执,而是每次争执过后,爱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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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urz 于 2008-11-13 13:28 发表

这两个ID是一个人,ok?

要不要我把他的名字,出身,学校,公司,电话都说一遍?


我也一样知道你是牛堡的谁。。。大家心里清楚就完事了。。。你要是觉得真这么讨厌我,你可以来我公司,我们好好谈谈。。。你敢吗?
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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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urz 于 2008-11-13 13:26 发表
6年时间,他难道一点都没长大么?

老实说,我呆过的论坛我都有感情,

过去的就过去了,

我也希望他以后不这样了。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如果你骨子里的性格也随之而改变..那我只能说你身上被奴役性太强了
不是别人没有张大...只是你的目光永远只停留在原地....
是你自己幼稚而已....不然我在这里也不会见到你不是么?
我悄悄的来~
正如我悄悄的走~
一个小妞儿也没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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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urz 于 2008-11-13 13:28 发表

这两个ID是一个人,ok?

要不要我把他的名字,出身,学校,公司,电话都说一遍?

那不还是对人不对事嘛,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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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短。。。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恨我。。。我更无法理解你所说的无知和无赖。。。我倒觉得是你总在赖着我。。。我怎么甩也甩不掉。。。

我觉得papas这个id在开元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倒是给很多人带来了欢乐。。。你看不惯他左拥右抱,那是你自己的忌妒心在作怪。。。

我不知道你多大岁数了。。。我想你肯定是比我大的。。我叫你一声哥。。。你别来烦我了,行吗。。
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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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LAR 于 2008-11-13 13:23 发表
阿短,我觉得你这个假设不成立。什么事情要就事论事。

不能因为两个人发家经历相似,一人犯法,另一个人也一定会步后尘。这不是胡扯嘛。莫须有,就是这么来的,想像出来的罪过。

这两个ID是一个人,ok?

要不要我把他的名字,出身,学校,公司,电话都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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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时间,他难道一点都没长大么?

老实说,我呆过的论坛我都有感情,

过去的就过去了,

我也希望他以后不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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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念念不忘的还真只有你阿短了...
每个人都有过去...每个人都有现在....每个人也都会有将来.....
谁不曾年轻气胜?谁不曾为没有为爱流过一滴泪....
不气胜叫年轻人么?
阿短到是人到晚年还能热血澎湃到是真让人羡慕.....
不过依然改变不了你的本质.....就是短.....
我悄悄的来~
正如我悄悄的走~
一个小妞儿也没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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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短,我觉得你这个假设不成立。什么事情要就事论事。

不能因为两个人发家经历相似,一人犯法,另一个人也一定会步后尘。这不是胡扯嘛。莫须有,就是这么来的,想像出来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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