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事件,能否开启“独立调查官”模式?ZT

此次瓮安事件,首先通过网络传播。说法大抵是官逼民反那一套,无非是讲政府实在做的太不像话了,超越了民众忍耐的底限,所以群情激奋,做出了打,砸,焚烧政府机关之举。这个说法瞬间在网络传播开来,引起极大反响,我观察了当时在论坛的此类传播,诸如凯迪,天涯,腾讯贴吧,百度贴吧等等,绝大多数人选择了相信和同情。这个结果其实并不出乎意料,尽管这也只是传言,但是它大致符合民众的日常生活经验,符合他(她)们对于政府和暴力机关的认识逻辑。因此,很自然的,民众选择了对于他们想象中的“无良”地方政府的愤怒和谴责。

   由于事件已经传播开来,并且境外媒体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因此,它加大了政府危机处理的难度,对其执政智慧也是更大挑战。以往政府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标准话语”,就是“不明真相的民众+一小撮别有用心坏势力+政府忍辱负重”。这套从中央到地方的标准意识形态化危机处理方式,对民众智慧和认识能力无疑是种的藐视,远远谈不上与时俱进。

   但是,由于时间急迫,必须尽快的平息事态,掌握主动权,所以它必须尽快的启动她的危机处理模式,因此,必然的,他唯一可以依赖的,仍然是那套标准话语。而这样导致的后果是,民众依靠自身的生活经验和对政府与暴力机关认识逻辑所推理出的“事件真相”与官方危机处理所发布的“标准话语”,显然不存在达成统一的可能,如此,则必然继续加剧了政府和民众之间本已存在的信任裂缝。这一结果,从互联网网民对官方“标准话语”的态度可见一斑。无论是腾讯,新浪,还是雅虎,搜狐等大型新闻门户,只要是可以开展评论的,关于官方 “标准话语”新闻。比如说打砸抢事件,比如说石省委书记所说的,黑恶势力公然挑衅政府。支持的比例不足一成,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网民选择质疑,愤怒;而7.1日的新闻发布会之后,质疑的民众依然占据主流,甚至于,他们将质疑和愤怒转化为揶揄,恶搞,瞬间,“我做俯卧撑的”,从了网络流行语。

无疑,无论官方的“标准话语”言说的是不是“真相”,但这个绝大部分的民众选择对这一言说,采取质疑,愤怒的态度,却是不争的事实,这完全可以称的上民心尽失,是一个足应该引起执政党和政府重新审视自身与民众关系的警号!

如何寻找真相,如何修补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信任裂缝,重新建立起政府和民众的互信机制,乃是瓮安事件所最需要考量的问题,甚至有可能改善执政党以后的群体性事件危机模式,在制度突围上,具备极大的价值。

从现时事态来看,由于瓮安事件的一方乃是瓮安政府和公安局,所以,其后对于事件真相的调查,无论是事件的起因,经过,还是最后的处理结果,都有相当程度是自我举证的痕迹,比如说瓮安公安局的某官员如何作证,诸如瓮安县政府某官员如何阐述调查的一些情况,更重要的是,对整个事件至为重要的,李树芬的死因经过,以及其家属为其维权的一些行为,直至事件发生前的一些情况,绝大部分的阐述权,说明权,都掌握在瓮安公安局和政府之手。因此,只要你稍具常识,就会对这种事件的相关方掌控大部分的处置权的做法,表示最大程度的质疑,而其公布的所谓“真相”,无疑也不具备有可说服性。而且,无论是作为瓮安直接上级的黔南州政府,还是贵州省政府,公安厅等,在这种垂直的上下级官僚体制中,都极有可能采信瓮安公安局和政府的说法。同时,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危机处理思维主导下,其本身又是同属体制的上下级政府机构,无疑也具有利益一致性,更使得这种可能性大大增强。

如此情形之下,则其发布的调查结果,处理结果,其公布的所谓真相,必定会最大程度的遭受民众的质疑,如此,则所谓寻找真相,修补政府和民众之间信任裂缝,建立互信机制无从谈起。

当然,作为强势方的政府方,也可以继续采取“鸵鸟“政策,对民众广泛质疑不闻不问,因为即使质疑,但是因为真相的阐释权和发布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民众也无法拿出事实根据,来推翻自己关于真相的结论,不能够证实,也不能够证伪,那就成为一桩悬案,等待时间,让它慢慢被遗忘吧!
另一种思路,就是正视事态,珍惜和重视每一份民意,深刻认识,民众的认同是其持续执政的基础,而采取开放式的态度,积极的面对这一局面。我所要积极呼吁的乃是此种思路,即如何能够最大限度的接近的真相,又能够使得事件参与各方以及广大的民众对与调查结果心悦诚服。

鉴于瓮安事件所产生的巨大的社会影响,我们能否从此次事件启动“独立调查官(组)”模式呢?从中央或者其它省市,调集相关的公安,纪检,检查等人士,同时让媒介的记者,以及具备有一定社会公信力的公共知识分子作为公民代表,联合组成独立调查组,然后委任其中的某一位,作为其首席调查官。以此作为调查瓮安事件的机构,而瓮安事件的相关方,都不再具备对事件的阐释权,只能够配合独立调查官(组)的调查,进行举证,辩护等事宜。
如果说,瓮安政府,公安局,黔南州以及贵州省政府,公安厅能够确信自己所发布的是事件的真相,但其仍遭受民众的广泛质疑之时。为何不能更自信点,更开放点,在形式上做出让步,允许“独立调查官(组)“来核查此事件呢?


倘若瓮安事件能够启动此种“独立调查官(组)”模式,无疑是政府之福,也是百姓之福。之于政府而言,则是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一种突破,能够最大限度的解放以往僵化的危机处理模式;更可观的是,有利于寻找此类群体性事件的真相,更好的理解底层的社会生态,基层的吏治,民众的思潮等等,更有利于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走向,使得执政方式能够做出相应的反馈,而更多的获得民众的认可,加强其执政的民众认同基础;
之于民众而言,则能够更多的获得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真相,更加相信他们自身所能够获得的信息,对执政党和政府会少一些疑虑,而更多认可,也对自身的未来,对于社会之未来,中国之未来,有了更多的信心。而这一切,对于弥补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裂缝,建立政府和民众的互信机制,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也惟其如此,民众和政府不至于越来越走向对立,而是走向宽容,理解,互信,和谐,而这,正是我们一直所追求的目标。

瓮安事件影响之广,几乎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然而,每一次的危机,同样意味着机会。如果此次,我们能够积极的推动此种“独立调查官(组)”模式的启动,让他从为群体性事件以及其它具备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事件(诸如类似于“周老虎”事件的)的危机处理模式,则未免不是危机中所孕育的希望,是国之大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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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夜半歌声 于 2008-7-4 03:45 发表

昨天在看到了阁下那些诸如“暴民应该出动坦克镇压”,“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李淑芬这种女人死了也怨不得别人”之类的评论之后,惊诧之余先入为主的认为阁下一定采取了某种另类的表达方式,以至于把另外一个id的言论 ...

我对你的人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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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bcnews.go.com/TheLaw/Story?id=5229877&page=1 前两天,在abc上看到了一个发生在美国小镇上的案子,那也真是扑朔迷离,疑云密布,18年的时间,三次尸检,两次立案调查,最后的结果却是啼笑皆非。翻译一下,以飨大家,看看美国的瓮安事件是怎么结局的。有兴趣的同学也可以猜猜故事的发展,回帖者一律花谢。 按新闻故事的惯例,俺先介绍一下when,where,who。故事发生在阿肯色州一个平和安静的小镇上。小镇人口只有1300,和中国一个村子差不多,按abc的说法,这地方教堂的数目是红绿灯的九倍(其实我见过是无穷倍的,呵呵)。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个小镇上法院,高中等等一应俱全。在89年那个多事之秋,小镇上一群没心没肺不知道为了中国民主事业巨大挫折哀痛的高二学生为了庆祝开学在镇外小树林里的一间林间小屋开了一个盛大的party。我们品学兼优的女主人公杰妮瓦德登场了,她是一个腼腆的女孩,平时放学以后就去打工为家庭分忧,从来没惹过麻烦,父母同学都很喜欢她,但是每个故事都会有反派,我们这个故事里的反派就是一群啦啦队员,她们平时拉帮结伙,嘲笑同学,我们可爱的小杰妮就是她们最新的嘲笑对象。在这群队员中间,对杰妮最不友好,矛盾最大的就是萨拉帕特森,当地的选美冠军,该州的联邦法院法官之女。当晚,按目击者的说法,小杰妮突然就从小屋的porch上摔下来了,这个不到25厘米的跤却要了杰妮的命。这群高中生都慌了神,不赶快把杰妮送医院,反而先想着把啤酒啥的该藏的藏,该收的收,都打扫好了,才把杰妮装在小卡车上,开到镇子里的停车场,找人救命,但杰妮已经死了。法医作了第一次解剖,鉴定结果是杰妮的脖子摔断了,具体来说就是头往后仰得太厉害,脖子被折断了,一般来说这是由于被人正面打击形成的,如果往后倒,跌在地上,死因最大的可能应该是后脑勺着地吧。当晚急救杰妮的护士,也是除了那帮高中生以外第一个看到杰妮的,发现杰妮的胸罩附近和底下有很多沙子,在内裤和牛仔裤之间也有沙子,碎石,树枝和树叶。而且尽管当天没有下雨,杰妮的衣服却都是湿的。谣言开始流传,小镇的人都怀疑萨拉指使人打死了杰妮。警方开始调查,在场的人中有三个宣称目击了杰妮的倒下,加利,比利和萨拉。加利是带酒的,比利是学校的四分卫,他们俩都说杰妮是突然晕倒的。萨拉,最大的嫌疑人,谣言的中心,却从来没有被录过口供,更没有被测谎。 越来越多的疑点慢慢出现,实验室一直没有送回杰妮牛仔裤的化验报告,杰妮的衣服神奇的失踪了,原始的X光图片不见了,杰妮的父母坚持他们手上的副本和他们看到的原始版本不一样,被人改动过。杰妮的父母四处奔波,却无人理会。 好了,故事的要素基本全了,无辜女生突然猝死,最大的嫌疑犯,联邦法官之女安然无事,公检法官官相护,毁灭关键证据,法医报告和警察笔录以及最后的定性自相矛盾。这可比瓮安还瓮安啊,实实在在的一幕女衙内逞凶记。可惜美国人民不知道抬棺游行的道理,不然大概那个小镇的法院,警察局都逃不过一场火。我们不禁要问,难道在美国这样一个民主国家里,正义就无法伸张了吗?请继续关注abc news。 上次我们说到,杰妮的正义无法被伸张,猖狂的女衙内继续作恶,她自己也亲口承认她脾气不好,经常冲动,多次打架,两年以后,她在公开场合揪掉了另一个女孩的一大把头发,但她从来没有被检方起诉过。不过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最终女衙内受不了各种流言蜚语,离开了小镇。 杰妮的父母多年的奔走终于有了回报,一位经验丰富,做过7000多次解剖的老法医博耐尔自愿为他们再作一次解剖,这次解剖的结果是惊人的。老博在杰妮的鼻骨上找到了细微的伤痕,结合她颈部的伤痕,证明杰妮确实死于正面的重击,另外杰妮的手臂骨上也有伤痕。但州法医对此结论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幸好我们还有伟光正的新闻媒体,某专栏作家开始在他的专栏(登载在阿肯色州最大的报纸上)上连续质疑公检法系统,并且喊出了令人深省的口号“如果杰妮是你的女儿 ”,abc news也开始介入。州政府迫于压力,任命了一名独立检察官负责重新调查此案。独立检察官开始重新对各当事人面谈,做笔录。 一个神秘女子出现了,希尔维亚。小希并不是一个高中生,她当时是毒贩手下一个跑腿的,负责送货。当天她负责给这个party送大麻,当她到的时候,她看到了两个女生在门廊上打架,一个是杰妮,另一个就是萨拉。萨拉当时挥舞着棒球棒,连打了杰妮三下,第一下,杰妮用手挡住了,第二下第三下,她没能挡住,被打倒了。这个故事和老博的解剖结论不谋而合,完美的统一了。希尔维亚表示,她当时被警察施压,不敢说真话,但被良心折磨了十几年,终于受不了了,所以这次站出来,推翻了她原来的口供,勇敢的指证女衙内。 独立检察官回到现场,按希尔维亚的口供重现了现场,完全符合周围的情况。真相大白,女衙内行凶杀人,联邦法官掩盖黑幕。民主媒体义愤填膺,志愿人士仗义相助,小杰妮终于沉冤得雪。 最后,只剩下一个步骤,老博的解剖是私人做的,州检察官不能直接用作证据,需要再由专家组重作一次。  本来想看看大家的猜测的,明天再发结局的。不过发现好像俺可能会被砖砸死,所以俺还是赶快把结尾写出来吧,结尾其实很短,因为没什么好说的。 先回答一下前面同学的问题,第二次解剖已经是十五年之后了,那个细微伤痕是在鼻梁骨上发现的骨裂,所以也不是太细微了。不过继续看下去,结论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第三次的专家解剖是由Indiana university医学院的著名学者领衔的,其中包括abc news派出的代表和杰妮父母聘请的专家。解剖的当天,杰妮的父母在解剖室外面呆了整整一天,等待着命运的宣判,他们没有等到,当他们沮丧的回到女儿的墓地时,却惊讶的发现杰妮的尸体已经被运回墓地,草草重新下葬了。 两个月后,专家组做出了结论,他们首先私下和杰妮的父母见了面,专家组的结论是杰妮不是死于颈骨断裂,而是死于窒息,因为她的气管有异物进入,更准确地说,杰妮是被噎死的。我不知道大家的反应会是什么,就更不用说当时杰妮的父母了。前两次的解剖结论完全被推翻,杰妮的父母无法接受这个最新的解释。他们当场出示了杰妮第一次解剖的照片,其中明显可以看到断裂的颈骨。专家组的解释是,这是第一次法医解剖的时候,由于处理不慎而弄断的。至于第二次老博发现的鼻梁骨上的细微伤,专家组认定是老博自己刻上去的。杰妮父母无法接受专家组意见,双方不欢而散。 事后不久,专家组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开了这个惊人的最新发现。州独立检察官将在七月出具一份多达4000页的报告,并证实杰妮未死于暴力伤害,该案将被撤销。杰妮的父母不能相信这个事实,还在四方奔走中,但有这么一份专家组解剖报告和独立检察官的调查报告,恐怕不会再有地方受理了。 故事讲完了,出处已经有同学给了,http://abcnews.go.com/TheLaw/Story?id=5229877&page=1 但网上的文字少了不少detail,比如萨拉被公认脾气不好,经常和女生发生肢体冲突,但从没有被起诉过;萨拉的父亲承认和当地的警长,法医等都是老相识;专家组认为前两次解剖的结论所依据的伤痕都是解剖的法医自己弄的。这些细节我是看电视知道的,由于听力和词汇量有限,可能会有个别地方有误。 说两句感想,我觉得这个专家组报告实在是太雷了,比俯卧撑还雷。18年的迷案,最后居然是噎死的,骨架上的伤痕都是法医自己弄上去的。但我也不觉得一个联邦法官有那么大能量,能把来自五湖四海的整个专家组都买通。 最后提个科学问题,专家组最后认定死因的主要根据是杰妮尸体上喉部出现的小红点,照我的理解,这个红点只是出现在皮肤表面的,不可能在骨骼上留下什么痕迹。那专家组岂不就是根据一些老照片作的判断?万一那是照相馆没冲洗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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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可以 于 2008-7-3 23:29 发表
我就瓮安事件发表评论,我的观点也很明确,我更不曾辱骂这里任何一位网友,

倒是你一会‘’阁下‘’,一会sb的,你说话才是名副其实的阴阳怪气呢

昨天在看到了阁下那些诸如“暴民应该出动坦克镇压”,“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李淑芬这种女人死了也怨不得别人”之类的评论之后,惊诧之余先入为主的认为阁下一定采取了某种另类的表达方式,以至于把另外一个id的言论和阁下的混淆起来,才得出不符合事实的结论。这一点是我的责任。
那个回帖我已经删了。
虽然我不敢苟同阁下的言论,不过对于我对阁下的错误理解和评论还是向阁下致以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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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意义的主题,你要是检察院的你会同意独立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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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删

[ 本帖最后由 夜半歌声 于 2008-7-4 03: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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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被遮盖的,怎样都能被遮盖住,比如肯尼迪被刺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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