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只向日本索赔(2004年作)

中国大陆现在每年都有二战受害人到日本打官司,要求日本政府或相关日本企业赔偿二战期间的给他们造成的损失。日本法院从来没有拒绝受理这样的诉讼,不过判决往往不支持中国原告的赔偿要求。判决书似乎倒没有否认当年日本侵略者对原告造成权益侵害的事实。但是判决往往认为被告不因该承担当年日本侵略者的责任,被告和当年日本侵略者不是同一法人。至于这样的理由是否充分,我不是法律专家,也不好妄下评论。但是,至少日本法院每次都受理了这样的诉讼。如果日本法院拒绝受理这样的索赔诉讼,那是毫无道理的,是应该加以严厉谴责的。

不过有的法院的确蛮横拒绝受理这样的索赔诉讼了。这种法院不在日本,而在上述的中国原告的祖国。去年中国大陆当局的新宪法写明「保护私有财产」之后。山东有一批当年被划为地主和富农而被没收财产的人提出了索赔诉讼。当局法院拒绝受理这样的案件,并且没有给出任何法理依据。起诉人的呼声也很快就被压制下去,鲜为外人所知。大陆当局的抗战电影让我从小就知道本朝执政党之高明,日本侵略者之愚蠢。这次两边法院对索赔案的处理方式再次映证了我幼时就获得的印象。大陆当局法院果然比日本法院高明!

作为一个普通人,谁抢劫了我家,我就告谁,不论他是中国土匪还是外国强盗,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法院真认为抢劫犯抢得有理,完全可以给出法理依据,判我败诉。但是此时大陆当局法院拒绝受理受害人的赔偿起诉,而且不给明法律依据。日本法院是否也可以效尤?

回顾历史,日本侵略者对中国私人财产的侵犯程度其实远小于大陆当局搞运动的侵犯程度。抗战时期中国沦陷区只有两亿不到的人口。为了维护沦陷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日本几乎完全放手让汪精卫伪政权管理内政,日本和汪伪没在自己的辖区搞过什么大规模全民运动,比如要求所有居民把古旧家当全部充公,哪家不交就互相揭发。而本朝建立后,四五亿的人口全部必须上缴家中的「四旧」,其中近八千万出身不好的人口即使倾家荡产,也还是时刻面临丧命的危险。日本侵略者的确对反抗自己统治的地区实行了三光政策。但是在日本侵略者统治稳定的地区,对于不反抗日伪统治,只想自己安心生活的中国人,日伪还是让他们像以往一样谋生。本朝建立后,出生不好的人明明已经高呼本朝万岁,高呼拥护本朝统治,但还是免不了各种迫害。没收家产对他们已经是小打小闹;拖出去挨整挨斗,只要不被打死,打个残疾对他们来说,也是本朝莫大的恩赐。今天,中国的受害人能向日本人索赔,为什么中国的受害人就不能向大陆当局索赔?日本法院驳回索赔要求的理由是,今天的日本政府已经不是二战时期的军政府。但是今天中国大陆当局的执政党还是那个当年大搞运动的执政党啊。我们这么多中国家庭无缘无故的家被你抄,人被你整死,我们不找你赔,找哪个赔?

有人会说,「赔偿二战损失,是民族矛盾,这笔帐一定要算;极左运动的赔偿,是内部矛盾,都是中国人,不要窝里斗,看在同胞的面子上,算了。」但是现代法律有一个原则:等罪同刑。犯同样的罪,受同样的处罚。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会说:甲乙都抢劫都杀人,但甲是本国人,所以处罚轻;乙是外国人,所以要严惩。如果真这样,中国人估计都宁可日本侵略者来统治,来打劫,因为日本毁我家,我以后还有索赔的机会,即使不能获得赔偿,还可以向世界揭露对方的罪行;中国的政权毁我家,我必须要看在都是同胞的面子上,算了,不然一辈子都继续受迫害。但是还是很奇怪,大陆当局当年无缘无故整那些所谓黑五类的时候,怎么就不「看在同胞的面子上,算了」?中国人的索赔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维护做人的尊严!人是至高无上的生灵。不论强盗属于哪个国籍,抢劫、虐待、屠杀等罪行都是对全人类尊严最野蛮最恶劣的挑衅!任何人被任何国籍犯罪团伙侵犯,都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向世界公布罪犯的罪行,要求罪犯给于赔偿!任何正义的人都应该永远记住这些罪犯最丑陋的面孔,把他们永远绑在人类历史的耻辱柱上!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8-17 12:46 发表


太贴切了,翻个个放在你身上正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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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柳漫 于 2006-8-17 12:37 发表
共奴的逻辑才会混乱,中共怎么做他都喊好。
中共当年放弃了对日索赔,他现在喊好,找出一大堆理由说它高瞻远瞩云云。假设中共当年没放弃索赔,他现在就会谴责中共了吗?不会,他还是喊好,说中共坚决维护民族利益。
有独立思想的人则不同。中共当年为了和台湾争夺日本的外交承认,放弃官方赔偿,有独立思想的人坚决谴责这种卖国行径;中共近年支持民间个人索赔,有独立思想的人坚决承认这才是正确举动。


太贴切了,翻个个放在你身上正合适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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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柳漫 于 2006-8-17 12:28 发表
我的观点是开放的,随时可以改变,但是我要求观点必须有缜密的逻辑作为支撑。

有人说,基督教会有侵华史,所以今天它传教、扩招就应该限制。那么同理,共产国际有侵华史(抢占外蒙东北),所以中共从中小学就宣 ...
笑死我了,你居然还谈逻辑...lol.giflol.giflol.gif

你最缺的就是逻辑...:han.gif:han.gif:han.gif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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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回事儿:sleep.gif
我的宁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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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奴的逻辑才会混乱,中共怎么做他都喊好。
中共当年放弃了对日索赔,他现在喊好,找出一大堆理由说它高瞻远瞩云云。假设中共当年没放弃索赔,他现在就会谴责中共了吗?不会,他还是喊好,说中共坚决维护民族利益。
有独立思想的人则不同。中共当年为了和台湾争夺日本的外交承认,放弃官方赔偿,有独立思想的人坚决谴责这种卖国行径;中共近年支持民间个人索赔,有独立思想的人坚决承认这才是正确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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缜密的逻辑,开放的观点 (旧文)

我的观点是开放的,随时可以改变,但是我要求观点必须有缜密的逻辑作为支撑。

有人说,基督教会有侵华史,所以今天它传教、扩招就应该限制。那么同理,共产国际有侵华史(抢占外蒙东北),所以中共从中小学就宣传共产主义、扩大党员的行为也应该限制。

如果他说:“是的,基督教义,共产主义都应该限制”,我承认他的逻辑是缜密的,我可以全盘接受他的观点。

或者他说:“不是,基督教义、共产主义都不应该因为曾参与侵华而被限制”,那么我也承认他的逻辑是缜密的,我也可以全盘接受他的观点。

我对观点的接受很开放,我仅仅要求该观点逻辑缜密。所以如果他说:“基督教曾参与侵华就该限制,共产主义曾参与侵华却不该限制。”那么我只好认为他头脑有病,不理采他的观点。

以前我就讲过,如果有人说:“中共支持蒙独是汉奸,曹(長青)焦(國標)之流支持台独也是汉奸。”我承认他的逻辑是缜密的,可以接受他的观点。

或者有人说:“中共支持蒙独不是汉奸,曹焦之流支持台独也不是汉奸。”我承认这个逻辑也是缜密的,其观点也可以接受。

但是如果有白痴说:“中共支持蒙独不是汉奸,曹焦之流支持台独就是汉奸。”那我掉头就走,和白痴没话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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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的最大优点就是逻辑混乱
在不知不觉中可以让读者看得是一肚子气

适合做各种类型发言人角色
scapegoat
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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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合适对打台湾灭日本的人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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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倭奴右翼否认屠杀中国人的暴行有刻骨的仇恨感,一如仇恨屠杀更多中国人的中共。
但是四零年汪伪成立后的沦陷区,如上海南京等地,的确没发生过大规模屠杀了,那时的屠杀几乎只发生于抗日战斗地区。
汪伪辖区的经济总量当时是国统区的数倍。但是中国人民有志气,哪怕汉奸集团能把经济发展得再好,也要先把汉奸集团灭掉,再独立搞建设,绝不能苟且偷生。这个原则同样也适用于针对中共汉奸政权。

[ 本帖最后由 柳漫 于 2006-8-17 11: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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