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为了个手机,两个人都鄙视一下

首先,那个在已经在国内的,无论你说的多么有理,你的确拿了一个本来不应该属于你的手机回国了,不论你用不用它。难到你不知道你自己去KUN手机合同要花钱的,你的确有贪小便宜的目的。再说,住了两天,每天收3欧元,这么几块钱还要收吗?你如果喜欢把事情做得那么“正规”,何必在手机上钻空子。

还有那个在AACHEN的,你难到不是因为想沾便宜才欣然接受他的手机合同。再说,毕竟人家也让你住了两天,无论是否合法,都为了你省了钱,该不该收钱也论不到您老来评判吧?你也知道你当时是求着人家,当时还低声下气,两个星期以后就翻脸,你是不是也过分了点?可以看出来,你想起过去的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越来越不是滋味,找了个借口发泄出来,而且不留任何余地。。
你太自我为中心了,娇生惯养的习气真重,不顺 你的意思就是欺负你,就是不讲理。我们有几个人认识那个姓孙的?刚开始,孙没回应时,大家不是站在你一边。

你以为德国人就不会宰你?你现在对德国人的好感是不是和你刚来时对孙的感觉差不多?你认识德国人几天啊?你认识孙宇几天啊?
买卖就是买卖,你们双方都想沾本来不该沾的小便宜,但没人强迫你接受。你最后发现不划算,说明你当时无知。你们两个人做得都是不和规矩的事情,谁倒楣都只有认栽的份。认赌服输,翻脸到如此地步,说明你这人连最基本的品的没有。
谁刚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没被别人宰过。但我认了,人家没拿刀逼我,我也是屁颠屁颠往套子里面钻,怪只怪我幼稚白痴。吃一堑,长一智。别以为世界围你转,你身边有几个人说你有理你就真的有理了。

懒的反驳你,像你这种在论坛里突然冒出来,装作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两个人各打50大板,以为自己是主持正义的使者,超人回归,蜘蛛侠在世。
拜托你有时间好好去读读帖子,看看是怎么回事。想看热闹可以,但是出来显摆就是你的不对了。
原帖由 鬼脚八 于 2006-10-1 15:43 发表
首先,那个在已经在国内的,无论你说的多么有理,你的确拿了一个本来不应该属于你的手机回国了,不论你用不用它。难到你不知道你自己去KUN手机合同要花钱的,你的确有贪小便宜的目的。再说,住了两天,每天收3欧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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