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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属肉体的基督徒

      

莱锌格(Ernest C. Reisinger)著 张澄道 译

      
            

前 言      

      

“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罗马书8:9)

[/td][/tr][/table]      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经常参加教堂聚会,难得缺席,在理智上熟悉福音的事实,却从没有为耶稣基督做什么。他们似乎与他的仇敌和睦相处。他们与自身的罪没有相争,除了对基督表达一些感情外,在他们身上找不出任何合乎圣经的证据证明,他们真正体验过福音的大能。尽管如此,按某些教师的教导,他们把自己视为--“属肉体的基督徒”。而且他们相信,即使不是一等国民,也只有少许赏赐,作为属肉体的基督徒他们仍能将来上天堂。
      
      毋庸置疑,大多数读者都承认这种生活有严重的问题。但最为严重的是人们通常对此情形毫不知觉。主要责任
      不在于每周上教堂者的无知,而应归咎于那些散布“属肉体基督徒”理论的教师,这些教师使人们相信人分为
      三类:非基督徒,“属肉体的基督徒”和“属灵的基督徒”。
      
      这本小册子的目的是要证明这种分类法是错误的,并且对“属肉体的基督徒”这一教导给予肯定的﹑历史的和
      源自圣经的回答。出于教会历史的证据并非不重要,因为事实上,近两百年前北美的教会中还没有兴起这种教
      导。但我关注的是以来自圣经的教导为我诚实论述的基础。
      
      动笔之前我作了大量的研究﹑默想和祷告,使用那些经久不衰的权威性参考资料,但我最终还是求助圣经,并
      且希望读者能在圣经的权威之中鉴察下文。
      
      我也必须承认自己曾多年持有和传授这种我现今相信是谬误且有许多危险的教导。我深深敬重那些仍主张这种
      点的人们,也不想攻击他们的人格,只是想针对一些原则,且针对这种教导所依赖的某些经文解释。
      
      在辩论中须记住一点,即使一个基督徒对真理的认识被错误和无知所玷污,但他信仰的经历依然可能是真实的。
      反过来说,一个真正具有出色领悟力的人也许只有少得可怜的信仰经历。我祈祷:如果我在此书或其它教义中
      犯了错误,在离世之前让我得到纠正。我相信自己永远是个愿意寻求真理的人。
      
      和很多持守这种错误观念的人一样,我的动机之一是要突出经文中圣洁的意义,并且寻求“尊荣我们救主神的
      道”。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最重要的是把整个主题建立在正确的基础上。我并不想作一篇讽刺和抨击他人见解的随笔,
      然后将其诋毁推翻以示自己的成功。我也留意避免偏执一方的观点。然而“无知的言语使旨意隐藏”的危险仍
      然存在。我祈求这次努力能揭示出真理,并且百家争鸣的局面能促使我们更深入地研究圣经,更殷勤地祷告以
      及更努力地学习什么是“圣灵的意思”。
      
      实现简明扼要的表达是我最大的困难,因为这一主题与圣经的主要教义﹑特别与称义、成圣和新约的赐福密切
      相关。因此这主题涉及到如何正确理解什么是纯正的福音,以及当圣灵有效地把它运行在人身上时,会产生什
      么样的效果。我们对这件事的看法也将影响到我们如何看待十诫与基督徒成圣的关系,以及得救确据的圣经教
      义。
      
      以下列出几个需要面对的基本问题:
      1.我们的成圣是否是被动的,即只“凭信心”而不需顺服神的律法呢?如果成圣是被动的--“把一切拋给神”
      的口号代表这种思想--我们又该怎样理解使徒们的某些说法如:“我斗拳”、“我奔跑”、“我攻克己身”、
      “我们洁净自己”、“让我们辛苦劳作”和“放下各样的重担”?显然,这些说法并非描述一种被动的状态,
      也没有表明只借单一的举动就一下子能拥有“得胜”的经历,一跃成为属灵并成熟的基督徒。
      
      2.呼吁所谓“属肉体的基督徒”成为“属灵的基督徒”是否能使人们通过鼓吹某种杜撰的第二次经历,冠之以
      “更高的生命” “更深的生命” “被圣灵充满的生活” “得胜的生活” “接受耶稣作主,不仅是救主”等
      名号来淡化﹑漠视真正归主的经历?哥林多后书5:17中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
      都变成新的了,”其中并没有提到第二次体验,而清楚地指明了真正归正时所出现的一切。
      
      3.“属灵的基督徒”是不是在恩典中已长够了呢?若不是,又该把他们在恩典中的继续成长叫做什么?我们是
      否需要制造另一个“超属灵的基督徒”阶层呢?
      
      4.谁来决定哪些是“属肉体的基督徒”,并且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他们?应该由“属灵的基督徒”决定谁是
      “属肉体的基督徒”吗?划分这两个类别或群体的界限是由一个教会或传道人来决定的吗?既然所有的基督徒
      里面仍有罪的存在,而且他们每天都犯罪,那么犯罪到什么程度或哪些特别的罪恶能把一个人归为“属肉体的
      基督徒”呢?
      
      基督徒的行为在生活的某些领域中有时不也象世人一样吗?
      
      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罪,如:嫉妒﹑恶毒﹑贪婪﹑淫乱(包括人意念中的邪淫),不也是与外在表象中的其他罪
      恶同样是属肉体的吗?
      
      在罗马书8:1-9提到一种分类,但没有提到属肉体和属灵的基督徒的区别。人区分为随从肉体的人(未曾归正
      者)和体贴圣灵的人(属基督的)。没有第三种群体。
      
      加拉太书5:17-24也只有两种类型的人--放纵肉体的和顺圣灵而行的。没有第三或第四种类或团体。
      此书的写作目的是要证明这种将基督徒分为两个类别或群体的教导并不出于圣经。我也想揭示出这一教导的危
      险内含和对今天所产生的后果。
      
      我所想建立的解释是通过研读许多经得起考验、受尊敬的前辈圣经注释家们所得的结果,例如:马太·亨利(M
      atthew Henry),马太·伯尔(MatthewPoole),约翰·吉尔(John Gill)和约翰·加尔文(JohnCalvin);
      神学家们,如:贺治(Charles Hodge)(旧普林斯顿神学院),鲍爱思(James P. Boyce)(第一所美南浸
      信会神学院的奠基者),达布尼(Robert Dane)(弗吉尼亚,前联合神学院着名神学家),索恩韦尔(James
       H. Thornwell)(杰出的南方神学家,曾任南卡罗来纳州哥伦比亚神学院教授)。同时我还参考了约翰·本仁
      (John Bunyan)的作品和旧时的公认信条,要理问答:如《海得堡要理问答》,《韦敏斯德公认信条》(所有
      公认信条之母),《一六八九年的浸信会公认信条》(《伦敦浸信会公认信条》,后享誉为《非拉铁非公认信
      条》),以及《美南浸信会信仰声明》。所有资料中都没有一丝迹象要把人区分为三类的立场。他们都对基督
      徒里面的肉欲并对圣经的成圣教义和它与称义的联系探讨得很多,却没有暗示将人区分为“未曾归正的(非基
      督徒)”、“属肉体的”和“属灵的”三种的可能性。如果我刚提到的那些作者遇到过“属肉体的基督徒”理
      论,我相信他们要发出同一个呼声来告诫读者:“你们不要被那诸般怪异的教训勾引了去”(希伯来书13:9)。
      我得承认,着手进行这场辩驳实在是件沉痛的事。虽然我想要揭示的这一教导在教会里是比较新的,但是许多
      真诚的基督徒主张这种教导,并且今天许多声誉良好的学校在宣传它;所以我只能审慎并急切地开始着手这项
      努力。
      
      现今世界涌现出大量关于基督徒生活的书籍和各种各样的教导,基督徒往往会“被摇来晃去”很容易去“随从
      各样异端”(以弗所书4:14)。又有一种雅典式对新奇的热衷,并且对我们前人久经尝试所踏出来的道路感到
      厌烦。这种对新奇的偏爱会导致我们无限量地渴望那些富于激情的教导,特别是那些针对情感的教导。然而,
      先人走过的道路却能引领我们“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装饰”,这是彼得所称赞的:“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
      温柔﹑安静的心为装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彼得前书3:4)。
      
      

辩论的主题

      在我最近参加的一次教堂聚会中,有位诚挚的牧师对众人这样解释哥林多前书三章:“你们成为一名基督徒后,
      将面临两个选择:要么在恩典中不断成长,顺从主并变成属灵的基督徒,要么就是在基督里为婴孩,生活如世人
      一般。”他借用哥林多前书3:1-4,声称人分为三种属血气的人﹑属灵的人和属肉体的人。他将属肉体的人形
      容得跟未曾归正的属血气的人一样。
      
      这就是“属肉体的基督徒”教导的精髓。《司可福研用圣经》的注释也是这一教导得以广泛传播﹑流行多年的
      一个原因。从《司可福研用圣经》而来的注释准确地表达了此教导的本质:“保罗将人分为三种类型:完全属世
      的,就是在亚当里,未曾获得重生的人﹔“属灵的”,就是被圣灵充满已重生,在与神的交通中,顺圣灵而行
      的人﹔“属肉体的”或作“属情欲的”就是已重生但仍顺从情欲而行,在基督里为婴孩的人。”
      
      注意到司可福的注释中两件主要的事情是很重要的。第一,将人区分为三种类型。第二,其中一个类型就是那
      “属肉体的”﹑ “属情欲的”﹑ “基督里的婴孩”和“随从情欲而行的”人。“随从”就意味着生活中的
      ;他们倾向属肉体的一方。表达这种观点的一个最为普遍和流行的方式就是用一本小册子来如此呈现这种教
      导:
      
      “当基督被邀请进入你的生命中以后,老我占据生命的宝座仍是有可能的。新约哥林多前书2:14至3:3如此定
      义三种人:
      
      1.属血气的人2.属肉体的人3.属灵的人
      (非基督徒)(不信靠神的基督徒)(信靠神的基督徒)
      
                =耶稣基督﹕1.生命之外;2.生命之内但非宝座之上;3.生命内且宝座上     
      第一个圆圈所代表的非信徒没有什么可争议的。注意图中自我的位置,那表明自我端坐在宝座之上。属血气的
      人以自我为中心;他的喜好被自我所控制。现在把它和第二个圆圈比较,惟一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二个圆圈内出
      现了一个十字架(代表基督),不过它未在宝座之上。它的黑点同第一个圆圈的黑点一样,这表明他基本上没
      有改变或者说在本质和品格上没有什么变化。也就是说“属肉体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在生活中的喜好是相同
      的。实际上两个圆圈基本一样,惟一的区别就是“属肉体基督徒”宣称过接受耶稣,但他并“不信靠神”。对
      图表与哥林多前书3:1-4的解释稍加查考,就会看到它们与我们在《司可福研用圣经》的注释中所发现的是一
      样的。
      
      我们不应忽略了这种教导的三个显着而重要的事实:
      
      首先,我们再次注意到这一教导把人划分为三种类别或群体。尽管采用了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运用手段,就这一
      事实而言没有任何一个支持者提出异议。
      
      其次,这教导声称有一个类别或群体是“随从情欲”的“基督徒”。他们以自我为中心,并且生活的喜好与未
      曾重生的人一样。
      
      第三,所有持这种观点的人都引用哥林多前书3:1-4来支持这种说法。因此如果能证明大量的经文都教导人只
      分为两种类别或群体--重生的和未重生的,归正的和未曾归正的,在基督里的和在基督之外的--那么“属
      肉体基督徒”的教导在遭到反驳时将站不住脚。此种教导与整本圣经﹑尤其是新约所强调的相冲突。
      
      在我转入探讨“属肉体基督徒”教导的错谬和危险之前,明智的做法恐怕是先指出我所并不否认的东西。在“
      属肉体的基督徒”的讨论中我并没有无视基督徒中罪的存在﹑基督里的婴孩﹑恩典中的成长﹑严重背离后退的
      信徒以及所有基督徒所受的来自于神的管教。
      
      我知道有在基督里作婴孩的。实际上不仅是婴孩,在认识真理和属灵成长中存在着不同阶段的“婴孩时代”。
      我也注意到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将基督徒说成是属肉体的,我必须指出“属肉体”也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程度。生
      活中的很多时候每个基督徒在某些领域中的确属肉体。每个基督徒心里都有“情欲和圣灵相争”(加拉太书5:
      17)。
      
      基督徒属神的品格并不是全部均衡地体现于所有信徒之中。即使在基督徒生活中的不同时期这种品格也表现出
      不同的程度。同一个基督徒处于各个信仰阶段所展示的仁爱、信心、顺服和委身也各有差异。换句话说,成圣
      有许多的等级层次。
      
      基督徒的成长历程并非持续不断、一帆风顺。在成圣的路途中要经过许多高山和峡谷。在恩典中的成长有跌绊、
      摔倒,甚至走弯路。
      
      圣经里并不乏真正的基督徒在生活中严重失足和堕落的记载。这也正是我们受到警告﹑有来自天父的管教和短
      暂惩罚的原因。
      
      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然而却不是现在所辩论的主题。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是:圣经的确将人分为三类群
      体吗?这是“属肉体的基督徒”教导的核心。
      
      

我所反对的教导含有九点严重的谬误

      

1.滥用哥林多前书三章

      第一,“属肉体基督徒”的教义建立于对哥林多前书3:1-4的错误解释和滥用之上,“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
      说话,不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作婴孩?这岂不是属乎肉体,照着世人的样子
      行吗?”要理解该段经文的真正含意应记住,哥林多前书不是一封主要强调教义的书信。如整本圣经一样,此
      书含有教义,但与罗马书不同,它写作的目的不是为了奠定教义的根基。保罗在这封书信中所直接关注的是解
      决年轻教会的实际问题。在第三章和前几章里他想解决那种因错误地仰慕那些传给他们福音的人而导致纷争的
      危险。他们定睛于次要的事情,却忘了那独一拥有一切荣耀的真神。不说:“我们是基督的门徒”,意识到在
      基督里的合而为一,反倒分门结党地宣告:“我们是属保罗的,因他在城里建立了教会”;“亚波罗比保罗雄
      辩,更多地造就我们”;或者是说:“我们属彼得”。如此兴起相互反对的派别。
      
      值得注重的是,整个上下文的内容主要就是针对这种不利于合一的纷争的问题。然而象哥林多前书中提到的其
      他弊端--信徒间的争讼、主晚餐的混乱等等,它们有个共同的根源,这都是随从肉体的结局,就是那仍存留
      在所有信徒里面罪恶本性的结果。在罗马书7:21-23保罗描述这个本性说:“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
      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
      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正确理解保罗如何看待哥林多前书第三章提到的那些人,我们必须记得在第一章他是怎样称呼他们的:“在基
      督耶稣里成圣”,“神恩惠”的承受者,“凡事富足,口才、知识都全备”(哥林多前书1:2-5)。在第三章
      中他们却遭到指责,并非由于无法达到其他基督徒获得的恩惠,而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在生活的某个领域中
      象婴孩和未曾重生的人一般,尽管他们有从神而来的恩惠。
      
      这与说保罗在此处提到了一群可称为“属肉体基督徒”的存在是大不相同的。当保罗提及类别时,只谈到两个。
      如在本书信的第二章里,他将人区别为“属血气”和“属灵的”,说:“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
      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却没有一人能看透
      了他”(哥林多前书2:14-15)。使徒以“属血气”一词囊括了所有不领会圣灵的世人。如果圣灵未曾给予他
      们新生和较高的品质,那么这些人依然生活在与生俱来的老我中,也就是“属血气”的人。
      
      属灵的人在恩典和知识上可能只是婴孩。他们的信心也许软弱,他们的爱也许只象早期的花蕾,属灵的辨别力
      或许仅有少许操练,生活中的失误或许很多;但如果他们心里有这“信仰的根基”,并且经历了出死入生--
      走出从前的旧我进入到新人的领域之中--那么保罗就把他们置入另一种类别:即使在行为的某些方面,他们
      暂时还未表现出属灵的特征,他们仍是“属灵的”。
      
      当然这些哥林多的基督徒就象所有基督徒一样,不是完美地成为圣洁。但保罗并不是说在他们生活的每个区域
      都有属肉体的特征。他并没有阐述一个属肉体的一般教义,而是指责属肉体的某个方面的具体表现。当保罗陈
      述了一条关于所有基督徒地位的基本真理时,他这样写道: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
      都变成新的了”(哥林多后书5:17)。保罗在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中并没有给基督徒分两种类型留余地,事
      实上圣经的教诲也没有给这种教导留有任何余地。将哥林多前书?:?-?解释成把人类区分为三种类别,这违
      背了解释圣经的首要原则,即对其中一段的解释必须在完整内容的光照之中进行。曾经有一位早期的教父很
      有智慧地说:“如果你只用一节经文来建立一条重要的教义或教导,那么多加考察后,你会发现自己一无所获。
      
      

2.割裂新约的祝福

      其二,“属肉体基督徒”的教导拆散了新约中两个基本的祝福,因它否认其中一个被所有真正的基督徒所体验
      过的。我要指出这约对基督教而言是何等的基本。耶稣是新约的中保--希伯来书8:6-10:“如今耶稣所得
      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
      
      新约的传道人是这新约的执事--哥林多后书3:5,6“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
      是出于神。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每次我们领受主的晚餐都被提醒这新约的祝福--路加福音22:20“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
      
      这些事实足以显明新约的重大意义。但新约的两个祝福是什么呢?在许多经文中有着清楚的答案: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
      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耶利米书31:31-34)。
      
      “我必从各国收取你们,从列邦聚集你们,引导你们归回本地。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
      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
      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
      典章”(以西结书36:24-27)。
      
      “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因为他既说过: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
      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希伯来书10:
      15-17﹚。
      
      关键是注意到此约包含两个不可分割的部分--赦罪和新心。一个罪人与神和好的同时,天堂的生命册上也
      有些事发生,基督的宝血遮盖了他的罪。由此饶恕罪是第一个祝福。但同一时刻在地上也发生了变化,他的心
      被赐予新的本质。从以上经节也可看出基督重价所买来的是新约的益处和祝福。希伯来书提醒我们使徒所传讲
      的基督的福音也正是新约中所讲的福音。因此不论所接受的是什么,那些蒙召得救的罪人被福音呼召时都必须
      进入到新约中的主要祝福--赦罪新心之中。
      
      那么赦罪是什么?这是人在神面前称义的基础。那新心又是什么?那就是成圣的开端。但“属肉体基督徒”的
      教导却诉诸于那些被推测是称义了的人们,好象新的生活和心灵只是可有可无的。成圣被说成是尾随赦罪而来
      的,于是人们被误导而相信即使不正在成圣也算是称义了!
      
      假如圣灵不在地上改变我们的心,那我们就没有理由相信,基督的宝血遮盖了我们存于天堂记录中的过犯。这
      两个伟大的赐福合成一个约。在神救恩的运行中,圣灵的工作与基督宝血的洁净是不可分开的。因此这种教导
      号召人们归正之后要有顺服的行为或完全倒空自己,好使归正者过属灵的生活,这实质上切断了新约的圣经。
      它将神所合成的分开了。
      
      

3.没有区分真假信心

      第三个主要的谬误在于,这教导不辨别使人得救的信心和假信心。虚伪的信心是以下经文所提到的:“有许多
      人就信了他的名。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约翰福音2:23﹑24);“官长中有好些信他的,只因法利赛
      人的缘故,就不承认”(约翰福音12:42﹑43),“但心中没有根,不过暂时相信”(路加福音8:13)。西门
      “相信”并且受洗,但“在神面前心不正”(使徒行传8:12-22)。也就是说,这仅是“信”而心还未被更正。
      彼得因此指责西门,如不真正悔改就要灭亡,他正在“苦胆之中,被罪恶捆绑”(使徒行传8:23)。西门自己
      的祷告也证实他尚未得救。同所有未曾重生的人一样,西门只关注罪的后果而不祈求罪恶得以赦免和洁净。他
      对彼得说:“愿你们为我求主,叫你们所说的,没有一样临到我身上。”象那些所谓的“属肉体基督徒”,他
      希望耶稣是一种免受地狱之苦的保险,但并不指望从罪中获得拯救!
      
      上述经文中的例子有人“相信”或有“信心”,但不是得救的信心。所有“属肉体的基督徒”都声称他们的信
      心,但并不总是得救的信心。
      
      贺治(Charles Hodge)根据经文将信心清晰地分成几种,(1)头脑知识推测的信心,也叫死信心,(2)暂
      时的信心,(2)得救的信心。
      
      达布尼(Robert Dane)划分为(1)暂时的信心,(2)历史的信心(仅仅同意福音的事实为历史上的事实,
      即如基督生于伯利恒,被钉于加略山等;并没有个人信靠基督而得救。(3)因看到神迹的信心(饼鱼信心),
      (4)得救的信心。
      
      “属肉体的基督徒”的教导不容许这样对各种信心的区分,它几乎没有意识到虚假信心的可能性,相反还暗示
      或臆测所有自称“邀请耶稣进入他们生活”的人都拥有得救的信心。如若这些自称是信徒的人没有基督徒的生
      活和品行,那些教师就会说:由于他们不是“属灵的基督徒”。而实际上,他们也许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4.删除了悔改

      “属肉体的基督徒”教导的第四点谬误在于,从实质上排除了归正经历中的悔改。其教导的含义是,“属肉体
      的基督徒”没有现实的改变,生活和行为仍象属血气的人一样。这在前面的图表中一目了然,第二种群体的人
      的自我仍处于宝座之上。但此教导不把悔改-包括对罪的态度的改变-视为归正的基本部分,实在是严重的过
      失。这就远离了使徒的福音。没有忽略悔改必要性的人能和保罗同讲:“你们也知道,凡与你们有益的,我没
      有一样避讳不说的;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我都教导你们;又对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证明当向神悔改,
      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0-21)”
      
      科屯(JohnCotton),一位新英格兰清教徒领袖,曾正确地写道:“没有人在恩典之约下胆敢容忍自己丝毫的
      过犯;因为如果他轻忽而犯罪,神就要彻底地管教他,使他伤心地明白,自己对神的宝贝恩典是多么的轻忽。
      我们可以继续犯罪而叫恩典加增吗?断乎不可:在神的恩典中有份的人,不敢允许自己仍在罪中;但如果他
      无论何时由于试探而跌倒,这就是他最大的重负了。”
      
      

5.在得救确据上的错误教导

      这种三级分类教导的第五点错误,是如此地鼓励那些未曾真正归正的人:他们有得救的确据。当一个人称自己
      属基督,然而却过着与世人毫无差别的生活,我们如何知道他的声称是真的呢?我们又怎么知道不是真的呢?
      我们办不到!总是存在两种可能:他是个处于背离后退状态的真正基督徒,或者他也许从未与基督联合而得救。
      只有神知道。所以当谈及一个背离后退的信徒,我们应避免两个错误:“说他毫无疑问不是个基督徒;确认他
      毫无疑问是个基督徒。”实际上是我们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
      
      圣经清楚地教导过,让人们相信本不是基督徒的人为基督徒乃是一桩大恶;因为“属肉体的基督徒”教导认可
      一类不甘心乐意顺服基督的“基督徒”,这便助长了那一桩大恶。没有什么比这更危险的了。许多失落和自欺
      的灵魂本应向神哭求超自然的改变,这种改变由于心灵和生命的更新而为自己和世人所知,相反他们却是常常
      苟安地藏在这个理论之后。只要还相信这教导,他们就永远不去寻求真正的救恩。虽然他们声称持有福音的真
      知,但他们的处境比自知未曾归正的属血气之人更糟!“属肉体基督徒”的教导无视许多圣经中有关得救确据
      教义的训悔,尤其是那些表明了基督徒的品格﹑行为与我们得救的确据有密切关联的经节。那短短的约翰一书
      所写的目的就是让那些信靠神的人知道他们有永生,意思是让他们知道自己是从神生的(约翰一书5:13)。整
      本约翰一书强调了伴随新生而来的特征(3:9,5:18)。他指出一个重生的人不喜欢在罪恶的领域里生活,违
      反神的诫命不可能是基督徒生活中的喜好,就如“属肉体基督徒”的教导企图使我们相信的那样。“因为凡从
      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约翰一书5:4)。“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
      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
      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约翰一书2:3-5)。
      
      这样的经文很清楚地表明:顺服与得救的确据紧密相关;如果我们不实实在在地活出并实践公义,就没有理由以
      为自己是“由神而生的”。
      

      耶稣也说过:“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翰福音15:10﹚,不是说:“要成为一个属灵的基督徒,
      就必遵守我的命令”,因为顺服是对所有门徒而言。“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希伯来书12:14﹚。
      “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希
      伯来书5:8﹑9﹚。“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
      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得前书1:15﹑16)。
      
      圣经清清楚楚地指明了得救的确据与顺服神有密切的关系;但“属肉体基督徒”的教导却错给那些喜欢生活在
      罪恶之中的人以得救的确据,把他们归入基督徒的行列。很多时候这是一种错误并导致定罪的把握,因为毫无
      圣经的依据可相信他们是真正的基督徒。
      
      

6.轻视罪

      第六,这教导的果子就基督教而言并不新鲜,尽管今天它是伪装在新的面纱后面出现。它是反律主义的老调子。
      保罗在罗马书6:1﹑2对此进行了反驳:“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但“三类
      群体”之分回答的含意是:“是的,我们仍可在罪中做属肉体的基督徒。”这正是反律主义!
      
      

7.臆造一个第二次恩典之工的必要

      第七,“属肉体的基督徒”教导是众多第二次恩典之工的谬误之母,因为它通过暗示归正罪人的生命几乎或完
      全没有发生改变来蔑视贬低圣经中归正的信仰经历。继而说,影响一个人品格和行为的重大转变发生于使他成
      为一个“属灵基督徒”的第二个步骤。
      
      

8.对基督错误的认识

      第八,“属肉体基督徒”的教导也是今日那些最能毁灭灵魂教导之一的根源。它主张你可以接纳耶稣作救主,
      但在顺服他为主上可作选择。曾几何时这教导呼吁过所谓的“属肉体基督徒”把耶稣置于宝座之上,“叫他作
      主”!当他们接受耶稣为主时,他们就被告知不再是“属肉体的基督徒”了。但是这种教导对新约却是陌生的。
      历史上当我们的主道成肉身时,天使报信说:“因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加
      福音?2:11)。救主与主是同一位,他是不可分的。使徒传道时称基督为主。圣经中顺从他的管制永远不是某
      种第二次奉献。“我们原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并且自己因耶稣作你们的仆人”(哥林多后书
      4:5)。在罪人们接受耶稣的同时也接受他为主。“你们既然接受了基督耶稣,就当遵他而行”(歌罗西书
      2:6)。马太·亨利(MatthewHenry)在他所写的马太福音介绍中说:“这本书所包含的一切恩典在于耶稣基
      督作我们的主和救主;除非我们接受他作主,否则就甭想从作为救主的探讨那里得到任何好处。”
      
      司布真(Spurgeon)这样警告他的学生:“如果一个所谓的信徒有意且清楚地宣称,他知道主的旨意但并不想
      去遵行,那么你不可放纵他的狂妄,相反,告诫他他还未得救是你的责任。如果我们去告诉那些爱世界的人他
      们仅仅在接纳基督为救主这一时刻就能得救,而同时他们仍与偶像联合并且他们的心仍恋慕着罪,就不要幻想
      福音因此被敬重或者神因此被荣耀。如果我这样做,那就是对人撒谎,曲解福音,辱没基督,将神的恩典变成
      了淫乱。”
      
      注意使徒们如何传扬基督为主是很重要的。“救主”一词在使徒行传中仅出现过两次(5:31;13:23),而在
      同一书中,“主”这一称呼被用了九十二次﹑“主耶稣”为十三次﹑“主耶稣基督”是六次!福音是:“当信
      耶稣,你?必得救。”
      
      正是“属肉体基督徒”的教导推崇这种肢解基督的错误。我们的主升天之后,当彼得在作(我们称之为)首次
      布道时,他清清楚楚地陈明,根本就不是我们使基督为主:“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地知道,你们钉在十字
      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为主为基督了”(使徒行传2:36)。神已经立?为主!“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
      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罗马书14:9)。拯救的恩典同样也是带领罪人认识耶稣是主的恩典。但三类群体的
      教导却邀请““属肉体的基督徒”让基督做主,从而成为属灵的基督徒。我们再次看到这是把承认耶稣为主当
      作救恩的额外附加品。而实质上认耶稣为主是归正所必需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贺得治(A.A. Hodge)这样
      写道:
      “你若不因接受基督而成圣,就不可能因基督而称义。想象一个罪人来到基督面前说:“我不要成为圣洁”;“
      不想从罪中得救”;“我想留在自己的罪中蒙拯救”;“现在不要让我成圣,只叫我称义吧”。会有什么样的
      回答呢?他会被神接受吗?你既然不能将血液循环和吸入空气分离开,也同样无法割裂称义与成圣。呼吸和循
      环是不同的两回事,但你却不能舍弃其中的一半而存留另一半。两者不可分离,共同合成一个生命。同样你要
      有称义和成圣合而为一构成的生命。如果有谁试图接受基督而称义却不愿接受?而成圣,他就会一无所获。感
      谢主!他不成圣绝不能称义。”
      
      

9.虚假的敬虔

      第九,这教导在所谓的“属灵基督徒”中培植了法利赛主义,因为他们已经达到某种人所臆造的虔诚标准。真
      不该有任何自封的“属灵基督徒”,更不应有“超属灵”的基督徒!怀德腓特(Whitefield)是一位生活得
      与救主贴近的人,他总是祷告说:“让我开始做一个基督徒。”另一个基督徒正确地说过:“甚至在最完美的基
      督徒生活中,每日都要面对新的自我痛恨﹑悔改并需要基督的宝血和圣灵新的感动。”
      
      

结 论

      相信此书中所摆出的真理结果是我们渴望看到的更多真实的福音布道。
      总之,“属肉体基督徒”的教导乃是肤浅并且以人为中心福音布道的产物,这种福音传道不惜任何代价和手段
      去追求“决志信主的决定”。当那自称是归正的人们并不象基督徒为人行事,不爱基督徒所爱,不恨基督徒所
      恨,不心甘情愿地在教会中事奉基督,那么必须对此找出原因,而不是叫他们作出“决志信主的决定”。他们
      已经这样行了,并且被牧师或某个主的工人宣称为“基督徒”。但是当他们的行为不象基督徒时,肯定有什么
      地方出错了。出在哪里呢?我所想驳倒的教导说:问题在于他们仅是“属肉体的基督徒”,没有让基督在生活
      中作“主”,他们没有让基督坐在心中的宝座上。一旦发现这种解释不符合圣经,就不难看出它与关于福音布
      道最初的一个过失大有关系。很多次,
      
      现代福音传道以“决志信主”取代了悔改和得救的信心。他们传讲饶恕,但省略了同等重要的真理-就是圣灵
      必定动工改变人的心志。结果,“决志信主”被当作了真正的归正,尽管在生活中找不到神超自然动工的确据。
      显然,结束这一灾难最好的方式是-为恢复新约福音布道而祷告并辛苦劳力!什么时候有这种福音布道存在,
      人们就一定知道光自称是基督徒还不够,只呼叫耶稣“主啊,主啊”也不够(路加福音4:46)。有能力的福
      音布道将会召唤人们不可在“无圣经确据证明他们由神而生”的状态里安息。这也会震憾那些没有很好理由而
      相信自己已是基督徒的人们。也会激发后滑者,因为它告诉他们只要他们仍沉溺于这种状态就有可能从来不是
      真正的基督徒。此外,明白这一点将给神子民的心中带来对这堕落世界更深的怜悯和紧迫感。
      
      恢复这种布道最大的障碍之一便是我们探讨过的那种理论。摒弃那个理论就是再次回到真正福音布道和真正理
      解基督徒生活的新起点。也就是将神的工作带入我们思维的中心。也就能重新看到只有两种可能性--属血气
      的生活或属灵的生活,宽路或窄路,“只在乎言语”的福音或“在乎权能和圣灵”的福音(帖撒罗尼迦前书1:5),
      建在沙地上的房子或建在盘石上的房子。
      
      一颗不悔改的心和一个效法世界的生命会将人带到地狱中去,再没有比这更加肯定的了。“不要被人虚浮的话
      欺哄,因为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以弗所书5:6)。
      今天不仅世界上需要正确的福音布道,教会中也需要。
      
       Charles Hodge, Systematic Theology, Vol. III, p.68.
       Robert Dane, Lectures in Systematic Theology, p.600.
       John Cotton, A Treatise of the Covenant of Grace, 1671, p.89.
       A.A. Hodge, Evangelical Theology, Banner of Truth Trust, reprint 1976, pp. 310-311.
            原著:莱锌格
      译者:张澄道
      编辑:唐修贤
      出版:改革宗经典出版社
      2000年初版
      *版权所有*      What Should We Think of The Carnal Christian?
      by Ernest C. Reisinger.
      Chinese Edition translated by Zhang Cheng Dao.
      Edited by John T. Pierre.
      Published by Reformed Classics Publications.
      First Edition:2000.
      All Rights Reserved
      English Edition is published by: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真理之旌旗出版社
      3 Murrayfield Road, EdinburghEH12 6EL
      P.O. Box 621, Carlisle, Pennsylvania17013,USA
      First published: 1978.
      ISBN 0 85151 389 1                                                   


[ 本帖最后由 qquchn 于 2008-7-25 12:47 编辑 ]
末世征象:地震 粮荒 战争 瘟疫 世界四分五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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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情已经在公元1世纪发生过了。从保罗的书信里,彼得,约翰的书信里,还有启示录里面我们都能够找到这种现象。

这样的行为,我们认为是属于离弃了信仰的叛道行为,应当被逐出教会。因为一方面,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另一方面,教会有义务保护其它信徒的属灵健康不受影响。可惜的是有些教士惧怕人胜于惧怕上帝律法的严肃性。所以他们找出一些接口为这些人说话。导致很多人因此也放弃基督对信徒的要求,沦落。

哥林多前书6:9-11里保罗说,“你们不知道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国吗? 不要受迷惑了。 无论是淫乱的、 拜偶像的、 通奸的、 做娈童的、 同性恋的、 10 偷窃的、 贪心的、 醉酒的、 咒骂的、 敲诈的, 都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国。 11 你们有些人从前也做这样的事, 现在却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 凭我们上帝的灵, 得蒙洁净, 成圣称义了。”  保罗话里的意思是那时候哥林多会众里有些人行这些事,后来弃绝了才成为主里的人。如果人行这些事,就不能进上帝的王国。不管以前是不是基督徒或者是不是自称是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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