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明镜》周刊 2007年第35期大篇幅肆无忌惮地歪曲和贬低中华文化以及中国人民的优秀品质和传统价值。对所有在德华人,甚至对中国的国旗、国名都极尽诬蔑、诽谤、诋毁和污辱之能事,在德华人义愤填膺,奋起反击,示威抗议。看看当时的大环境,大背景,这在德国新闻媒体也算得上一件大事了。在德中文媒体可说悉数到场,十分关注。然而德文媒体呢?那么多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平时绞尽脑汁搜索围猎新闻,这次都集体失语,缄口,噤声。为什么呢?大家都知道,不久前为了选战需要,两位在德国生长的土裔德国青年殴打德国老人的新闻几天内被炒得妇孺皆知。 而年前中国留学博士生孙萍被一德国人活活推下地铁,惨遭迫害,夺去生命。德国有几个媒体报导了这个惨案?难道杀人还不如挨打重要?假如被害的是德国人,而凶手是外国人,媒体还会如此冷淡吗? 其实德国媒体的这种选择性,倾向性我们并不陌生。 2002年8月5日上午中国留学生胡鹏在路德维希堡附近(Markgroeningen)一家工厂工作时被一名德国工人残忍杀害。后来凶手仅被判七年半徒刑。估计现在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件事。我想各位看官一定会列出许多类似例证来昭示德国媒体的明显选择性和倾向性。 德国媒体根据什么来判断新闻的价值呢?他们心里的那杆秤是如何运作的呢?他们如何选择报导什么,不报导什么呢? 如果说他们视外国人的生命不如德国人的生命,外国人的尊严没有德国人的尊严重要,他们一定不会承认。因为人的生命和尊严在《世界人权宣言》和基本法中是不因为种族、肤色而区别对待的。如果承认,那岂不是等于承认背离人权基本原则了? 如果说某些媒体乐于充当御用媒体,政府喉舌,他们也一定会老大不情愿。理由是在德国新闻是自由的。如果认可,那岂不是违背新闻的宗旨了? 大家都知道,统计规律在社会学中是被十分看重的。类似的事情每次都是如此,一定是说明了某种规律或倾向。 那么是什么导致这种看来与人权和新闻基本原则背道而驰的选择性和倾向性的呢?是民族主义?是价值观?总应该有个原因吧! 望各位有识之士释疑解惑,指点迷津。. }3 ~: L- ]- T d6 P) f* v! ]; p5 A
《世界人权宣言》:+ B. ]1 s8 o& l+ a2 {) O, N p
http://www.un.org/chinese/work/rights/rights.htm
Z; P M% A) ?% K7 X人在德国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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