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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ear0906 于 2007-6-11 21:37 发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10049600&ptid=252397][/url]
很同情楼主的遭遇,我也有过一样的经历,但是就在他第3次动手的时候,我去医院开了医疗鉴定,还去报了警,之后我们打了官司,他哭着和我道歉说什么不应该什么什么的,不过他是真的知道错了,因为他在被关在拘留的那12个小时里,被吓到了,因为他被安排和一群小偷流氓什么的关在一间大房里,语言不通据说很恐怖
后来虽然他没再动手,我还是很坚决的和他分手了,现在也过得好好的:naughty:

我觉得有些男生就是从小太优越了,没挨过苦,要是遇到比自己厉害的了,才知道天高地厚。
MM要是不舍得报警,就找人把他海扁一顿我觉得很多人都回报名参加的


原帖由 一杯凉茶 于 2007-6-12 00:16 发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10049971&ptid=252397][/url]


从我个人观点来理解,你这位姐们儿有点变态。竟然对你深爱的男人下这么狠的毒手,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况且他已经知道错了,竟然还跟他打官司,让他进局子。你爱过他吗?你还是人吗?连感情都没有的人,你还配说别人说三到四的吗?看了你的文字真的有想打你的冲动。你还真别说,如果你是个垃圾,肯定有垃圾帮你打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

注:送你一句话,准备一辈子孤独终老吧!(就你这样的,那个男人都不希罕你……你真给我们女的丢脸,呸~


真不知道丢脸的是谁……

看到这个评论只想到了两个字:走狗!
不好意思,希望不算人身攻击,因为这位上来就用了“变态”二字,我就回敬了两个字。

一贯的观点是,最可恶的不是一些带有性别歧视的男生,而是那些帮着无理男生说话的女生。

爱过又怎么样?爱过还肯下毒手呢……为什么不问问那个男生是人么?让他进局子算毒手?汗毛没有动一根,不过12小时而已,而他能够把人打得在医院作出鉴定,能够上法庭,这得打得多重?他知道错了,他是因为警察才知道错了吧?否则为什么都有了第三次了?!

而且你怎么知道人家哪个男人都不希罕?!人家现在可是过的好好的呢?

珍惜过去的感情?且不说那个男生为什么不珍惜,对得起喜欢自己的人么?

看你的签名“你不爱我,有人爱我”,真为那个爱你的人可悲,因为你心分明还在那个以前的“你”……



p.s.你要是那个男生冒充女生来说话,或者那个男生的好朋友,当我以上话没有说。

[ 本帖最后由 爱喝咖啡的家伙 于 2007-6-13 08: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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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杯凉茶 于 2007-6-12 01:55 发表


既然爱过,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啊?!既然爱过,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啊?!起码,我做不出来。我想,我男朋友要是打我的话,我会给他一次机会,但是绝对没有第二次……有第二次我会永远离开他,舍得对自己动手的男人不是真爱自己。那就不要纠缠。

谁不是父母生父母养的?!情感面前人人平等,当你把他送进局子的时候,回头想想曾经你们花前月下的时候,你还有人性嘛?!当然,在法律上,如果有人打人,绝对是故意伤害罪,是要被拘的。可是做事情不能这么绝的,如果对方感到错了,给他一次机会好不好?!何必打官司?你不觉得这根本不人道,打官司的时候,你觉得你和对面坐着的那位有什么区别?他禽兽,你连禽兽都不如。他曾经对你好过,最后因为打了你而被你抛弃。分手后他会想很多很多的。要靠他自己去反省,如果你真的爱过这个人的话,他即便是错的,禽兽,垃圾,但是你曾经看上过这个人,你跟他在一起过,你瞎眼了?现在要把自己的眼珠子扣出来???

还是那句老话,爱的不够!或者根本就没有过爱情……(如果诸如此类的事情发生)


应该问这个男生。。。

不喜欢搞人身攻击的,但看到这位用了那么多的垃圾,禽兽等字眼,也不觉得自己过分了……

觉得最搞笑的是带着“你不爱我,有人爱我!哼~~~~~”的签名在指责别人对“爱”这个字:noway:

[ 本帖最后由 爱喝咖啡的家伙 于 2007-6-13 08: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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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难在难这样的人也要不得。。踹掉。
最痛恨和女人动手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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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还有兴趣说两句,到现在觉得,呵呵,是不是有人没事儿来炒作啊 ~~~

说了几句就不来了,,,呵呵,相当的牛啊,,剩下就是无辜的对立面之间的口水战

再说了,女性们多少年前就要求男女平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你们的平等原则?”

男的打女的固然不对,从什么方面评判,体型,身高,如果一个1米5的男的,被一个1米8的女的打死了,法官是不是要判她无罪呢。。。。。因为她是女的啊 。。。。哈哈哈哈哈

PS:再说一遍,就事论事,

[ 本帖最后由 天空1030 于 2007-6-12 12: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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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会又给打了吧......
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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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楼上的回帖,太可爱了。。。。。

这次给打西归了。。。

玩笑玩笑。。。。。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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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我得大多是从大的方向看问题的,我觉得应该是男人居多.
小打小闹是生活的一部分
试问谁的父母家人没有过那样的过往呢
相反,有了点问题不说不谈,相互不沟通,就很可能是另外一个
极端:搞混外情,离婚,包二奶,甚至是谋杀,
当然通过武力的途径并不好,
但事实上包括大多数的革命,正义的伸张都是通过武力来解决的)
美国攻打伊拉克,阿富汗,没有一次是动嘴,可以解决的
塔力班可真是用人弹袭击平民啊!
总之我可能是更注重结果的人吧!    过程,途径固然重要,但是当不能通过正确的方法,途径来
达到正确的结果的时候,如果使用不正确的方法或是通过不正确的过程可以达到,实现正确地
结果的时候,结果是更重要得.
我有很多的错误,大家批评的是啊,但是我希望批评我是因为我真的犯错了
而不是恶意的言语讽刺,我作错了,说的不对了,任何人都可以批评,指正我,相反
我如果说得对,任何人的恶意攻击我都不会为之所动,就象
鲁迅先生一样的剃个板寸横眉冷对千夫指,当然我得眼神远没有鲁迅先生的那样有神啊
希望我的"眼神"能够让他们领会到我得真正精神实质
我想大家也希望这里是个
可以自由平等讨论的平台,而不是某些人的那个什么的什么,那样的话人就会越来越少了.
我们之所以来这里聊,是因为我们喜欢这里,当然也希望这里变得更好
这里又来了很多高人高见啊,学到了很多
谢谢啊~(请用范伟的腔调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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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杯凉茶 于 2007-6-12 02:03 发表


你找的这些文邹邹的东西我就不看了,不过是一些盲流在无聊的时候写的一些心得感想。真正的暴徒是不会写书的,而写书或者写文章的人永远也不会完全了解一个真正有暴力倾向的人,通过观察,只能了解一些而已。 ...




这位同学,不知道你是男是女,但请不要动不动就用“我们女的”“我们女孩子”这样的字眼来发表你很个人的看法,可否?

你代表不了别人,你只能代表你自己,这是个常识吧?
此岸风吹了... 彼岸人说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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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每个人都有各自看问题角度

等lz说话吧,不然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

不会帖子置顶了,lz她找不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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