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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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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刚开始工作,经济非常紧张,但是每月坚持所谓的十一捐献,我没想到他妈的耶稣的保护费这么高。月光这个词,对他是奢侈的,因为他是月欠一族,在我看来,他的生活这辈子没有转机的机会。
首先,这位先生的精神十分的值得钦佩,尽管自己的收入本来不多,但是还是拿出十分之一作为捐献。圣经里确实有记载,在摩西律法里,耶和华要求以色列人拿出收成的十分之一来作为捐献。 让我们看看《守望台》杂志2002年12月1日刊登出的相关信息。
三千五百多年前,耶和华上帝赐给古代以色列十二部族一套法典,这就是摩西律法,其中一条诫命吩咐他们要把十分之一的财物献给上帝。 根据这条诫命, 凡地上的出产、 树上的果子和增添的牛羊, 以色列人都应该把当中的十分之一奉献出来, 支持利未族在圣幕里的服务。(利未记27:30,32; 民数记18:21,24)
耶和华向以色列人保证, 律法对他们“不太难”。(申命记30:11) 上帝应许, 以色列人只要切实谨守他的诫命, 包括献上十分之一的作物和牛羊在内, 他们的土地就会五谷丰登。 此外,以色列人每年都必须奉献另一次十分之一的财物, 以确保国家有足够的资源举行各个宗教节期。 这样, “侨居的人和孤儿寡妇, 都可以来吃, 而且吃饱”。(申命记14:28,29;28:1,2,11-14)
律法并没有明确表示, 人如果不奉献十分之一的财物就会受到处罚。 可是每个以色列人都应当明白, 谨守这条诫命以支持正确的崇拜, 是义不容辞的。 事实上, 在玛拉基的日子, 有些以色列人忽视了这个规定, 以致耶和华谴责他们抢夺了他的东西, 就是“抢夺了当奉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礼物”。(玛拉基书3:8) 那么, 要是基督徒没有把十分之一的财物奉献出来, 这也等于抢夺上帝的东西吗?
首先要知道, 一个国家的法律在另一个国家通常是没有效力的。 举例说, 英国的法律规定, 驾车的人必须靠道路的左边行车, 可是这条法律在法国并不适用。 同样, 有关奉献“十分之一”的规定既然是上帝惟独跟以色列人所立的约的一部分, 就只有以色列人才有义务遵守。(出埃及记19:3-8; 诗篇147:19,20)
此外, 虽然上帝从没有改变, 他的规定有时却会改变。(玛拉基书3:6) 圣经清楚表明, 随着耶稣在公元33年牺牲生命, 上帝赐给以色列人的律法, 连同“向人民收取十分之一”的规定一并给“取消”或“废除”了。(歌罗西书2:13,14; 以弗所书2:13-15; 希伯来书7:5,18)
公元55年左右, 使徒保罗呼吁欧洲和小亚细亚的非犹太裔基督徒, 捐助犹地亚贫困的基督徒会众。 保罗写信给哥林多会众, 告诉他们该怎样筹办“关于为圣民收集捐款的事”。(哥林多前书16:1) 论到基督徒的捐献安排, 保罗的话也许会叫你感到意外。
使徒保罗并没有絮絮不休地向信徒施压力, 勉强他们捐献。 事实上, 马其顿的基督徒虽然“处于困境”, “极度贫困”, 却再三恳求使徒“让他们捐助圣民, 在周济的事上有分”。(哥林多后书8:1-4)
虽然保罗鼓励较富裕的哥林多基督徒效法马其顿的弟兄, 慷慨地周济圣民, 可是正如一部圣经评注指出, 他不是“向弟兄发号施令, 要求他们捐献, 而是请求、 建议、 鼓励、 呼吁他们这样做而已。 哥林多的基督徒假如只是被迫捐献, 就很难捐得乐意, 施与的时候也会缺乏温情了”。 在捐献方面, 保罗知道“上帝喜爱捐得快乐的人”, 而不是“勉强”“作难”的人。(哥林多后书9:7)
哥林多的基督徒在真道上信心坚定、 知识充足, 而且对信徒怀有真挚的爱, 这一切推动他们自觉自愿地作出捐输。(哥林多后书8:7,8)
保罗并没有明确规定弟兄必须捐多少钱。 他只是说: “每周的第一天, 你们各人要按自己的财力从家里拨出一些钱。”(哥林多前书16:2) 由于哥林多的基督徒预先计划, 定期把一些钱储蓄起来, 因此当保罗来到筹集捐款的时候, 他们的捐献就不会出于勉强或出于一时冲动了。 要捐献多少, 这是私事, 每个基督徒都必须“照心里所决定的去做”。(哥林多后书9:5,7)
哥林多的基督徒要是想享有丰盛的属灵收获, 就必须“慷慨撒种”。 然而, 他们只须量力而为就行了。 保罗说: “我不是要……你们辛苦。” 在捐献方面, 只要“照自己所有的去做, 不是照自己所没有的去做”, 就必蒙悦纳。(哥林多后书8:12,13; 9:6) 使徒保罗在后来所写的信中指出, 基督徒“不照顾自己家里的人, 其实就等于否认信仰, 比不信的人更不好”。(提摩太前书5:8) 保罗所主张的捐献精神无疑不会违反这条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 保罗督导“收集捐款的事”, 为的是周济圣民。 然而, 圣经从没有提过保罗或其他使徒向信徒收取什一奉献, 去资助他们自己的神圣职务。(使徒行传3:6) 无论会众向保罗作什么馈赠, 保罗都感激接受, 但他小心留意不加重弟兄的负担。(帖撒罗尼迦前书2:9; 腓立比书4:15-18)
2、从小父母上班,是爷爷奶奶把我们俩看大的,结果他结婚,居然不能去爷爷奶奶坟前拜祭(我们那里的习俗,叫上喜坟),是我替他去上坟的,据说耶稣他老人家说他自己是唯一的神,只能拜他,不能拜别的神。我操他妈的,他是唯一的神经病还差不多,我从小记得“家祭无忘告乃翁”,想不到耶稣的垄断心理这么强,有点变态了吧?
这位先生做的不对的地方,就是不能体谅家人的感受。已经去世的老人固然不能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但是他们要顾及活人的感受。作为基督徒,应当温情待人,尽可能与所有人保持友善。这样做不但不能在人面前做美好的见证,反而让人们产生对个人信仰的敌视。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请家里人坐在一起回忆与老人在过去时光里美好的回忆,家人就会知道,基督徒不光记得死去的人,而且对他们的怀念之情比其他人并不少,基督徒并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人。
这对夫妇不但没有给人显示出基督徒对其他人的关爱,反倒引出了很多矛盾。他们应当多些时间读读圣经的教导,亲自看看圣经是怎样教导的。
3、以前每次给我电话,不出三句就开始拉我入教,我日,基督教是传销的出身?我反问信教有什么好处,我哥答曰:死后可以上天堂。我回答说:我现在活着去哪还没搞清楚,而且现在身体还没什么大病,应该还能坚持活几年,当务之急是毕业后找份好工作,先搞清楚活着去哪。我知道我哥是一片好心,但是我没有办法跟他解释,他除了看那本BIBLE,什么都听不进去,连拉屎放屁都得看看上边如何指导的。
首先很赞赏这位先生还是试着向人传讲圣经的信息。但是我们每个人不管做什么,都要想想,方法是不是能帮助人了解圣经的信息,是不是为了荣耀耶和华而做。虽然很多人对圣经的内容不感兴趣,但是不代表我们不应该提高教导的艺术。
一位老师的课程生动有趣,上课的学生才有精神认真听。
如果总是强调某个东西的必要性,而不说清楚原因,这只能让人觉得压力。压力就是人们拒绝交流的起头。
当然比起使徒们,每一个人都要努力努力,不断的提高教导的能力,这样才能象保罗那样,随时应付不通背景,教育,文化下的人。
圣经实用的智慧能给人的生活带来变化,但是肯定不是往反方向上走。如果有这样的情况,自称基督徒的人应当自己反省一下,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是跟随了错误的教义,还是没有正确理解圣经上的教导。耶和华是快乐的上帝,他也希望我们有快乐的生活,不能跟家人,朋友,亲人和平相处的话,确实应当想一想。
[ 本帖最后由 qquchn 于 2008-8-3 22:0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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