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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给大家贴一个逗乐的(德国人真的是疯了)。
德国《法兰克福汇报》4月1日文章,原题:奥运ABC之F:“运动员的肖像权属于国家” 体育明星作为偶像代表国家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刘翔就是典型的一个例子,他注定要参加8月21日晚上男子110米跨栏决赛,这对中国观众来说是个极其重要的时刻。
当刘翔2004年在雅典取得这个项目的冠军时,整个世界都震惊了,因为他是个中国人,而中国人一向在田赛上没有优势。而他冲动、进攻性、自信的作风也颇引人注目,这与西方世界普遍认为的中国运动员总是循规蹈矩的印象不相符。这使得刘翔在国内也成为新新中国的代表,他甚至被选为政协委员。
与传统的国家英雄不同,体育明星需要协调两个关系:市场和个性。运动员的市场价值随着他代表国家形象的程度而增长,不仅与运动员的个人体育成绩息息相关,而且与他的个性密不可分。如果其中任何一个因素比例出现失衡,那么运动员就危险了。刘翔在这方面似乎还没有犯错误。一方面,他签署了大量商业广告、赞助合同,另一方面他依旧拥有一个好心、顾家的公众形象。
而郭晶晶却是个反面例子。这位跳水女皇(5次世界赛中取得8枚金牌)不断惹怒官方,她在接受采访时言语不当,曾多次出现在街头小报上,代言化妆品也遭到批评,以致北京大学的一位体育教授不得不站出来宣称:“中国运动员的肖像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运动员本身。”郭晶晶也进行自我检讨,称国家跳水队是个“温暖的大家庭”,她随时愿意归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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