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过了明天 我连你都忘记了 也请你握紧我的手 陪我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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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iji 于 2006-10-1 03:33 发表

走人正常,但要馅对方与不义就不太合适了.所以俺认为,走可以,但得打个招呼啊.
其实,这桩买卖也不是蟋蟀说的不对称信息,因为两个人事先都不知道那67欧的事,还是对称的.
s得利的基础是,他认为W没亏,没他w拿不到这个 ...
不牢靠.如果他们事先解释清楚, 新来人自己去签合同会是多少费用,不拿手机能得多少Guthaben.然后再协议合同转让,那利益才分的清.
那新来人事后了解更多的情况后,认为亏了. 那就是不是双方得益的买卖了.
要不, 你去签两年合同,我出1欧拿那个合同带的新手机,如何?what.gif

大家都表吃饭只喝汤,自然会有共鸣且润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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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会员18888 于 2006-10-1 03:49 发表

不牢靠.如果他们事先解释清楚, 新来人自己去签合同会是多少费用,不拿手机能得多少Guthaben.然后再协议合同转让,那利益才分的清.
那新来人事后了解更多的情况后,认为亏了. 那就是不是双方得益的买卖了.
要不, 你去 ...
先不说要求新人去把俺到现在还搞不太清的o2帐单搞的清清楚楚是否可能和合理,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两个人都搞不清,根本谈不上一个字,这才是整个事情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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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iji 于 2006-10-1 03:56 发表

先不说要求新人去把俺到现在还搞不太清的o2帐单搞的清清楚楚是否可能和合理,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两个人都搞不清,根本谈不上一个骗字,这才是整个事情的主题.
S倒未必成心想骗人.
但那新来的人本以为每月付20欧月费就OK了. 没想到突然冒出来60多欧, 他本能地就感觉到受骗了,也素情有可原的.结果跟当初谈好的大不一样嘛!新来人家庭若不富裕, 不象在坐各位那样视60大欧为草纸,犹如当头被打了一棒.
当然最好是先跟S交流勾通.再上网发牢骚了.

哪位有钱人给俺60大欧啊?俺缺钱花...:o

[ 本帖最后由 会员18888 于 2006-10-1 04:08 编辑 ]

大家都表吃饭只喝汤,自然会有共鸣且润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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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会员18888 于 2006-10-1 04:04 发表

S倒未必成心想骗人.
但那新来的人本以为每月付20欧月费就OK了. 没想到突然冒出来60多欧, 他本能地就感觉到受骗了,也素情有可原的.结果跟当初谈好的大不一样嘛!新来人家庭若不富裕, 不象在坐各位那样视60大欧为草 ...
这里没人会拿67欧当草纸吧?无论是父母那里得来的还是自己工作挣来的,都是辛苦钱。
问题是为了一个不是草纸的东西可以随便败坏别人的名声吗?
其实大家都是从新人过来的。刚来的时候那些糊涂帐能控制在200欧以内我觉得就不算吃亏了。顶多是心里抱怨一下,之后也就想通了。

相思病,相思病,相思的人真他妈的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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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多年的阅人处世的经验,看来看去,觉得LZ比W同学更坦荡,做事更合理,
W同学O2手机出了事,不主动同LZ联系,商量解决,本就可疑,而且做的很绝,O2听他一面之辞追究LZ责任,为了区区70欧,如果LZ真的上了黑名单,W同学居然幸灾乐祸,可见心胸之狭隘,实在不是一个君子啊。。。。
LZ啊,在德国的信誉还是蛮重要的,如果你将来在德国找工作都有关系的,所以,一定要跟O2据理力争,甚至请求你仍在aachen的朋友帮忙出面,一定要洗清你自己,花多少钱也在所不惜。。。

坚持!:hav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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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iji 于 2006-10-1 03:00 发表

再有,出了67欧额外费用,你第一个应该沟通是s,而不是o2.

这点不敢苟同。出了问题,一定要拿到第一手信息才好,新人问新人,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第一个反应应该是去O2 问个清楚。

实际上,他们的问题根源,正是开始的时候没有去O2点问清楚。

S 清户回国,没有划电话费,他估计也不知道不是有意的,但是投机的动机并不能因此完全否定。

(最起码 S 说他付了款,W 无从查证,只能相信 S 所以言,这正是信息不对称所在。另外,卖东西的人比买东西的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占有信息优势。)

争执的客观起因正是这个电话首付,不管它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他是造成了过失的一方。

如果退一步,分也只能分个,蓄意,过失。但是事情的性质并没有改变。

W 仍然是 权益遭侵害或者威胁的一方,虽然他拒付了,但是那是他自己的对策,比不是S 做出的补偿行为。

因此,S 受人埋怨或者指责是不可避免的。

W 也不排除有投机行为,但是他的利益受到威胁了,出来谴责行为激动,但是 W 是权益遭威胁的一方,性质并没有变。

所以,从问题的本质看,谴责 S 的舆论是对的。


现在,如果 W 拒付,S 就有可能上黑名单。S 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博弈失败。没啥好路子了,交钱解约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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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你,O2有了问题不去找O2,而去找他?再说当时我根本联系不到他,我要是成心不想找他的话,根本不用发帖子,我直接等O2把合同KAPUUT,然后他黑名单就是了。还有,O2听我的一面之辞??你还真是搞笑,你不是小看了O2就是大看了我的语言能力。什么叫做的绝?让我帮他支付所有费用?那你来支付啊,我当然是要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凭什么要帮他支付钱?区区70欧你帮他付啊。
原帖由 月*无*影 于 2006-10-1 05:28 发表
根据我多年的阅人处世的经验,看来看去,觉得LZ比W同学更坦荡,做事更合理,
W同学O2手机出了事,不主动同LZ联系,商量解决,本就可疑,而且做的很绝,O2听他一面之辞追究LZ责任,为了区区70欧,如果LZ真的上了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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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强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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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iji 于 2006-10-1 03:00 发表

俺觉得,这事你办得有点不地道,其实你应该在早些时候就知道你只要跑到O2说啥都不知道,往s同学那一推(俺看s是不懂那67欧是怎么回事,并非有意骗 你),你就不会有任何损失,而这个时候正是你雨凌姐姐和其它网友们大肆讨 ...
得,你那一句“姐姐”叫得我毛骨悚然的同时,也把我给“卖”了,这不马上有人出来说我前面出来“大肆讨伐”S同学吗?我讨伐他了吗?我建议的就是楼主说的不知道联系方式的情况下,去BBS把这个帖子的事情说出来,让大家来看,向这里一样,同样别人有2种判断。这个帖子你可以在原来那个帖子找到。我在强调一句,我一直是就事论事,就我所得到的信息做出自己的判断。如果说心里觉得谁更有理,每个人不都一样自己心里有杆秤吗?别说的别人跟农民起义似的。
流氓兔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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