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河拆桥 当前离线
人格马甲
游客
原帖由 yxhu 于 2006-10-1 00:24 发表 480里面只有5*24=120是手机的费用 另外15*24=360是包月flatrate的钱 为了120+67=187块钱吵成这样 值么? 两个人谁谦让一下,问题就没有这么复杂了。 都是学生,干嘛要不共戴天的样子, 非要把对方搞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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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schen 当前离线
超级富翁
原帖由 NeuMond 于 2006-10-1 00:06 发表 相隔一万多公里, 光飞机票就好几百欧.
yxhu 当前离线
都市贵族
原帖由 过河拆桥 于 2006-10-1 00:28 发表 把坏的那个搞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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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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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达人
蟋蟀 当前离线
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10-1 00:19 发表 我是受害人,这是我朋友对我说的话,我很赞同: 我觉得你现在的首要显示跟他解决经济问题。有一个人说得很对,他出售给你合同,对你来说就是负资产,因为这个合同吸引人的优惠地方已经被他独占了。所以他从一开始正确的态度是跟你说清楚,2个人协商怎么分配这个费用。不过我很确定,o2从客观上确实认定他有问题。因为他是“负责人”。 我觉得他说不知道合同费用的问题很牵强,因为合同就是合同,签了就应该解约,解约就是补偿o2,不解约就要转让,同样让给被转让人补偿损失。他的做法就是想不给你补偿。他说我不知道,好像就很占得住脚。可是我觉得,对于知道短短日子买车卖车,办卡kun卡的人来说,不知道签约要解约的可能性很小。除非他想占便宜,而不明说,或者说自己不知道的样子。 讨论67。16的费用,是我觉得最可笑的事情。他要跟你讨论的是:20*24的2年月租费480的分配问题。其实我觉得你跟他解决经济问题的时候,注意合同成交包括480 + 开通费 + 手机费用。 他占了优惠手机,必然应该在480欧这部分作出补偿,这才是买卖。
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10-1 00:33 发表 这个不是有仇的问题,是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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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大富豪
原帖由 蟋蟀 于 2006-10-1 00:38 发表 支持!把坏的那个搞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