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这杯咖啡我就走

第一幕 情已苍茫

深蓝色的海底飘着夏日的雪

  【一年前 加州】

  我来到加州才开始学车。那个肥胖的印度教练的小时收费贵得令我发疯,
我只好没命地学,比我在国内时学任何一样东西都投入。很快我考到驾照。

  每天,我开着我那辆用一千美元买来的廉价旧车,从30TH STREET的公寓里出来,开到实验室的时候,在中国留学生里,我总是第一个到。

  但很多时候,我不大会觉得我已离开中国。在30TH STREET的周遭公寓,住满了来自中国的留学生。生活中,还是充满着同样是黄皮肤的身影。买东西最常去的还是CHINESE QUARTER,因为在那儿还可以吃到好吃的中国菜。

  开车上课时,沿途会碰到两三个奇怪的墨西哥人在街边若无其事地跳舞。他们把那台像微型炸弹一样的机器,放在街边,音乐开得震天响。微黑的面色,鬈曲的头发,在加州的晨光里,闪着丝丝的黝光。

  总是在这时,才惊觉我已离开国内,离开美丽的小雪。

  【九年前 南京 一月】

  认识小雪,或许是因为我少年时的寂寞,她身上的温情令我感到一种少有的暖意,而事实上我们都是缺少温暖的人。

  小雪生活在单亲家庭,母亲再婚后,有了弟弟,小雪就像是一个被冷落的客。而我,六岁时就和外婆在一起生活。父母亲离婚后,我夹在中间像是一只丑陋的令人厌恶的皮球。只有外婆乐于收留我。

  外婆是一个嗜酒成瘾的老女人。那老式的木结构房子,整天充满着老酒的味道和外婆喝醉后的呕吐气息。外公去世后,外婆就是这样了。她清醒的时候,除了给我做好吃的东西,还会给我不停地讲她和外公的往事。可是她难得有清醒的时候。多数时,她像是一个不可救药的醉鬼。我十二岁时学校的老师来家访,被她的呕吐物给吓了回去。以后,就没有老师来家访过。我心里其实暗暗高兴,觉得外婆真伟大。

  有时因为学校的事,我会不高兴地板着脸,外婆就会顺手把她的酒瓶递过来。她会说,宝儿,来,喝一口。我从此知道酒精对情感的麻醉。我开始明白外婆对酒精何以如此迷恋。

  我不大容易醉,我只是个容易感伤的孩子,可我是个奇怪的人,越是如此,我越是喜欢用一些很暴烈的行为来掩藏自己。我喜欢与人打架,勾帮搭伙。在初中时,我就带着五个小破孩自成一派。当老大的感觉很好。可我的学习居然还好得如此不可救药。

  那段拉帮结伙的日子不是太久,学校一阵扫荡,大家统统出局。我因为一向学习成绩突出,幸免于难。

  都是初中的事儿了,那几个小破孩早就混迹江湖了,我才开始念高中。校内校外的,渐渐的就断了联络。有时我是羡慕他们的。因为我对于读书充满厌倦。我找不到读书的乐趣。可是每次看到那些精灵古怪的题目,我的脑袋依然是那么容易开窍。一开了窍,就又忘了读书的无趣,埋头进去,硬要折腾点名堂出来才会罢休。

  外婆去世,是我十七岁生日过后没多久的事。在这个冬天,我对死亡这个概念充满着仇恨,因为我忽然发现,它意味着当我想要见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却永远不会再出现。

  【五年前 广州】

  小雪从上海赶过来看我。

  国庆的假期她没有回家,专程赶到广州来看我。在人海如潮的天河路上,我轻轻地拥着她。她越来越消瘦了。

  她说在上海的日子,无心念书。没有心思做任何的事情。每一天都希望可以想出一个逃离上海的理由来看我。小雪偎在我的怀里,浅浅地笑。在亮起灯火的天河路上,我可以隐约看到她眼角闪动着的泪光。我心里涌动着怜惜,却无力表达。

  虽然只是大三,我已经萌发了到美国留学的想法。我在国内看不到我学生物的希望,可是我不知道该如何对小雪说起我的想法。她一直是个容易绝望的女子。

  节日的天河路上,看不到尽头的人潮,仿佛是从大海里莫名其妙地涌动出来。一个脸上挂满雀斑的小女孩,忽然从暗处跑出来,举着一大把单枝的玫瑰。我买过一朵,轻轻地放到小雪柔软的掌心里。她把玫瑰的花瓣,撕下一瓣,放到鼻尖。她说玫瑰在说话。我说,玫瑰在说什么。小雪依在我的怀里,只是无言地笑。然后她说,玫瑰在说—— 阿宝离开小雪一秒钟,小雪都会死去。我用力地拥了拥小雪,轻轻地吻她的额头。

  我忽然想起我们曾有过的一个没有机会诞生的小孩,我想起那次药流从小雪身体里流出的血还有她苍白的脸色。小雪,或许我已经不能承受你的深情。我心里想的这句话,我知道我不能说。

  【九年前 南京 六月】

  是南京炎热的六月。

  我在校园的长椅上抽烟。我永远都是一个如此公开如此自由散漫的人。一缕很长的发丝,遮住我的一只眼睛。无论是抽烟还是暴露我留的长发,在这个大中午,都不会有人来干涉,是一段自由的时光。我把上课时用来遮住头发的帽子,扔在椅子的另一头。我吐着烟圈,在灼热的阳光下,眯着眼睛打量着校园的午后。

  外婆在这个冬天离去后,我在父母早就各自组成的家庭里,住过一段日子。注定会有很多不合拍的情节。没有多久,我又一个人回到城西外婆留下的一居室里。我更习惯这种一个人的生活。我不想生活在他们的阴影下。

  在这个六月的某一天,小雪和她的女伴走过来的时候,我正吐出一个巨大的烟圈,在无风的午后,那个烟圈在阳光下晃晃悠悠的。

  后来小雪对我说,这个烟圈成为一张捕获她的网。我只用了几秒的时间,她却用了一生的时间来逃脱。

【八年前 南京】

  高考令我感到头痛和神经质。在新街口的一家冰淇淋店,小雪拿着一支小勺慢慢地搅动着面前杯中的冰淇淋,对我说出这句话。

  我把烟灰轻轻地弹在玻璃烟缸里。旁若无人地去吻小雪的面颊。小雪黑亮的长发,掠过我的脸,我看到她流泪了,或许温柔而无助的女子,总是如此。我无措。

  高考前夕,小雪这样的情绪反复,已经不是第一回了。我不喜欢看到她流泪。她流泪时,我总是以为和我在一起她很痛苦。

  阿宝,你说,我们可以考到一起吗?哪怕是考到一座城市?小雪收起泪光后,依然爱问这句话。我宽慰她,当然可以。其实我心里没有答案。

  后来,现实生活给出答案后,又觉得原本就该如此,生活无非就是这样,我们只是小小的棋子,却还要做出艰难而无聊的对抗。

  九月,小雪在车站泪眼婆娑地送我。她穿着有蓝色花边的连衣裙,在站台上向我挥手,像是一个早熟而贤良的女子。阿宝,我要我们在一起。隔着窗,小雪说。

  暑气已经退去,站台上有隐隐的风。小雪细细的长发,在微风里轻轻地摆动。这样的太平盛世,这样的浮华人间,小雪悬在容颜上的细细密密的牵挂,仿佛是驻留在风中的传说。可是,却又如此真实强烈地逼迫着我。

  我站在过道上,忍受着来往人群的挤压,向窗外挥手。

  【半年前 加州】

  有时,我仍无法习惯加州的天气。长长的海岸线,终年的空气温润。但我想要的雨季,总是在我最痛恨的时候,不期而至。往往是冬天,总有一个月的时间,不停地下。

  我整天浸泡在实验室里,教授不在时,完成他布下的任务后,我就偷懒。拿着一千六百美元的全额奖学金,在加州的生活衣食无忧,反而让我变得堕落。我买来酵母,用实验室的机器和蒸馏水,给自己酿酒喝。酒无法醉人,只是在刚入口,心便自动麻木起来,想起不堪回首的往事,并不大容易悲伤。我逐渐明白外婆在外公离去后,借酒度日的生活。

  也是在来了加州后,才学会一个人在黑夜中醒来,呆坐在床角,不声不响地靠着墙壁抽烟。失眠的时候,放上唱片,在黑暗中静静地听。那张《SUMMER SNOW》都快被机器读烂了:深深的蓝色海底/飘着夏日的雪/我想去触摸/它又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一定是我从没做过的梦/恰似为你哭泣的我的爱。

  那是小雪最爱的歌。小雪离开后,我立刻发现自己不能忍受她不在世间的空寂。我不承认她是一个天生的悲剧女子。我觉得是我的错,她托付给我的心是我没有妥善收藏好。我没有给她想要的安定,却给了她一双看不到未来的眼神。

  【四年前 广州 七月】

  小雪论文一答辩完,就从上海来到了广州。

  在我从大三开始就在校外租的房间里,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闷热的房间里,电风扇无力送着带有热度的风。我说,我不打算工作,我要到国外去。

  房间里忽然就冷了下来。这是我第一次和小雪说起未来。小雪的手正在我的发间穿梭。她停下来,眼神立时变得冰冷,居然没哭。她穿着吊带的细裙,在房间里走动。半晌无话。

  在房间里,只是背对着我。然后,忽然就疯狂起来,大声地哭泣。她的声音大得刺耳。她扑到我的身上,用指甲掐我,抓我的脖子。

  我从来没有见过柔弱的小雪,如此暴烈的一面,她像是一头迷狂的小兽。我穿着牛仔裤,裸着上半身,赤着脚站在地板上,任她的指甲在我的皮肤上抓动。我的皮肤上迅速地浮起血痕。

  小雪停了下来,她穿着细裙的身体,在我的面前剧烈地抖动。然后,她一声不吭地坐到椅子上,开始无声地哭泣。

  我在她的身后,坐在地板上一支接一支地抽烟。

  黄昏时,我去楼下的小街买食物,回来时,小雪已经走了。桌上只留了一张条,阿宝,我回南京了,再见。

  【四年前 北京 八月——A】

  北京的八月,太阳居然是如此的毒辣。从北京站出来,坐着地铁向我的目的地靠近,感到自己会随时死在高温下的北京。

  我出国留学的准备节奏和同学相比,像是一个迟钝的老人。我要在北京上一个月的GRE考试前的训练。

  小雪赌气回南京后,我们一个月都没有见面了。我经济上很窘迫,留在广州,为一个朋友开的咖啡馆做了近一个月的事。打过两次电话给小雪,都是她母亲或继父很冷漠的声音。一到北京,我就给小雪打电话,是她还年幼的弟弟接的。我把电话号码留下,电话那头还很稚气的声音答应我会转给姐姐。

  在北京住下来的第三天,接到了小雪打来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声音很平静。她说,阿宝,为什么不能和我一起留在国内?我的生命,已经不能够面对你忽然的消失。

  我说,小雪,我爱你。到了国外,我们只是暂时的分别,我们可以结婚,很快你可以以F2的陪读形式出去和我生活在一起。

  虽然我知道F2出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我在那一刻只想让小雪不要胡思乱想。我说得热烈而投入,电话那头,小雪没有任何的声息。就在我以为电话已断了的时候,她柔软而淡漠的声音缓缓地飘过来。

  阿宝,可不可以告诉我,如何才能够不再爱你?

  【六年前 南京】

  整个的寒假,我都和小雪在一起。那是我和小雪最快乐的时光。我们在外婆留下的一居室里,一起做饭,一起逛街,一起看电影。

  寒冷的冬夜里,房间里没有炉火。在外婆那张吱吱作响的木床上,我紧紧地抱着小雪。我们把体温传递到对方的身体里。小雪伏在我的胸前,轻轻地为我唱歌。她喜欢的《SUMMER SNOW》。然后,她会一刻不停地叫着我的名字。阿宝,阿宝。当她困意袭来的时候,我还可以听到她用很模糊不清的声音说,阿宝,我要我们在一起。

  但我们也付出了代价。

  开学后回到广州没多久,接到小雪从上海打来的电话。说她怀孕了。她说一方面感到很奇妙,另一方面感到很恐惧。我请了十天的假,偷偷地从广州跑到上海。通过一个医学院的同学,为小雪做了药流。我拿出所有的钱,找了一家廉价的小旅馆。

  整整一个星期的照料,小雪苍白的面颊,才渐渐地有了血色。她用细细的声音说,阿宝,其实我很喜欢那个孩子。我在昏暗的房间中,紧紧地抱着小雪,把头枕在她的胸前,头一次流下泪来。

  【四年前 北京 八月——B】

  接到小雪服过量安眠药自杀身亡的消息那天,我刚刚结束在北京的GRE考试前的训练,那是我最思念小雪的时候。

  在旅馆里接到电话后,我狂暴地笑。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在那夜,一个人跑到酒吧里,随着劲猛的节奏,摇晃到后半夜。天快亮的时候,我晃到天安门广场,到处都晃荡着看升旗的人。

  忽然就想起外婆。她曾说,年轻时,外公带她来过天安门广场。在广场上,外公偷偷牵过她的手。

  外婆年轻时的容颜,在广场的空气中,一闪而过,然后,我看到小雪那张碎在玫瑰花瓣后的脸,消隐在逐渐亮起来的天色里。

  【三年前 上海】

  阿宝,请你原谅我的告别。

  除了那张《SUMMER SNOW》,小雪也只是给我留下了这样的一句话。我不知道在那个空寂的夜,她吞下过量的药片,安静地躺在床上,是否涌起过对我的留恋。有时,我觉得小雪是个自私而愚笨的女子。

  在八月上海的浦东国际机场,我把信又看了一遍。到了机场,感觉身体上长出了翅膀。旧金山,巴黎,温哥华,洛杉矶,这些从上海起飞的航班,可以把我的身体带到我想要去的城市。可是我的心,依然停留在原处,孤零零的。

  飞机带着巨大的轰鸣,离地而起,我在机舱内,忍不住热泪盈眶。

  小雪,你好傻。

  【一个月前 加州】

  在加州的生活,还在继续。教授不在的时候,依然不会忘记偷懒。

  每天早晨,从30TH STREET驾车出来,沿途还是看到那些把音乐开得震天响的墨西哥人。他们浑身上下似乎都是跳舞的细胞。

  这个早晨,我的遭遇略异于往日。

  墨西哥人的身影刚刚留在身后,就看到一个年轻女子在不远处招手。

  那是同住在30TH STREET的来自香港的莉雅,一个很活泼的女生,心理系的。除了在留学生的聚会上,路上见到,只是一笑而过。

  我把车缓缓地靠向她,摇下车窗,她喊着我的英文名说,Lee,可以载我一程吗?我微笑点头。莉雅坐上来。

  莉雅说,Lee,你好像是个很不快乐的人。何以见得?看着莉雅我问她。莉雅的头低下去,不说话,我则开车继续前行。

  Lee,可不可以告诉我,怎样——才可以爱你?

  静默的车内,莉雅忽然这样说道。

  正是红灯亮起的街口,加州的天空,阴沉而压抑。我知道,我最痛恨的加州的雨季,就要来临。绿灯亮起时,车窗外望去,居然立时飘起了如丝细雨。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了莉雅一眼。我伸出手去,把一张唱片推进车内的机器,然后,若无其事地说,听歌吧,这首《SUMMER SNOW》—— 你会喜欢的。

  歌声响起,小雪的容颜,瞬时,便像水波一样的在内心流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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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班渡轮

那年,
在重庆往宜昌的船上,我第一次遇见了乔希。当时,我是前往云阳去探望许久未见的外婆。

  船上人满为患,费了好大力气只买上了三等舱的船票。三等舱位于渡轮上的倒数第二层,底层就是散舱,舱内空气污浊不堪。夜里,睡不着,便走出船舱。

  站在甲板上,江风迎面吹来,我痛快地呼吸着有江水味道的空气。船顶上有一柱很亮的白光打在江面上,烟波浩渺。想起几年来,自己在重庆一个人孤单地打拼,眼看就是三十岁的人了,事业依然无成,爱情更是没谱,不禁悲伤起来。我掏出烟,刚想点上,从顶上突然掉下一只手链,不偏不倚,打在我拿打火机的手上,我一惊,手中那个唯一算是名贵的打火机,便落在了江里,而我却下意识地接住了这条手链。它就是乔希的手链,我一抬头,便看见了乔希。她站在二等舱的栏杆旁,向下看过来,一脸的惊慌失措。

  乔希从扶梯上走下来,向我道歉。一身牛仔上衣下面穿了一条牛仔短裙,那张脸在淡淡的光影中,有些迷离。我把手链还给她,她执意说要赔我打火机,我连连说算了,心里其实有些心疼。

  那是一只水晶手链,乔希当着我的面戴上它时,我由衷地说了一句,它很适合你。乔希脸红了,我心里一动,我好像是第一次发觉,女孩子害羞时,是那样的迷人。我和乔希开始站在甲板上说话。那个时候的乔希,只是一个年轻的小女子,而我已经是一个快奔三十岁的男人。

  秋天的夜,江风从黑暗中吹到人面上,带着湿漉漉的凉意。我问乔希,已经很晚了,为什么不去睡觉?她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抚弄着腕上的手链说,夜里总是失眠。我笑着说,一定是小脑瓜里装着太多心事。乔希没有说话,目光里有一些不属于她那个年纪的忧郁。

  我告诉乔希,每年十一月的这个时候,我都会去云阳看外婆。我问她去哪里,她淡淡一笑,流浪到哪里就算哪里。我说,你一定是三毛的书看得太多了。我见乔希并无意告诉我她的去向,便也不再细问。在昏暗的光影里,乔希那一头长发,随江风而动。她一边说,一边不时地用手把头发捋向耳朵后面,偶尔,会用一些夸张的手势,这让我觉得,她还只是一个孩子,单纯而又淘气。然而这正是我过早失去的,大学毕业几年,奔波在混乱的城市中,事业的不顺,两次失败的爱情经历,让我过早地套上了一个老气横秋的躯壳。此刻,我看着乔希那张纯美的脸,有些走神。

  乔希意识到我在盯着她看时,突然便不说话了。

  夜已经很深了,可是我舍不得走。乔希突然低语,其实,你抽烟的样子,很有男人味。乔希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一点都不张扬。听了她的话,我一时间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不知该说些什么。

  船在黑暗的江上,凭着引航灯一直在平稳地前行。在一段狭窄的江面转弯时,甲板突然有一些倾斜,乔希没有站稳,向后倒去,我想都没有想伸手便抱住了她。只是一瞬间,乔希便把她的双手环抱在了我的腰上,把她的脸贴在我的胸前,我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心直跳,我想推开她,但是我没有。船平稳以后,还是乔希推开了我,一句话都没有说,便径直走向通往二等舱的扶梯。我站在原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看着她向扶梯走去。在她转身上楼梯的时候,我听到她的声音,其实,刚才我一直在楼上注视着你。乔希的声音非常淡然,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这让我觉得她实在是一个奇怪的女子,让人捉摸不透。可是萍水相逢,知道又如何呢?我回到三等舱,倒头便睡,一夜竟无梦。

  天亮的时候,便到了云阳。我随便整理了一下,准备下船。当我提着包随着人流向出口走去,迎面便看见了乔希也站在出口,我一惊说,原来,你也在云阳下船呀!我的声音有一种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喜悦。乔希说,怎么,不行吗?怕我跟着你呀!我一笑。然后我又听到乔希说,我下船还早着呢,我有一件东西要送给你。乔希的声音似乎很欢快,完全没有了昨晚突然离开时的冷漠。接着乔希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迅速塞到我的上衣口袋里说,你又可以抽烟了—— 一个打火机,请笑纳。出乎我的意料,然而时间紧迫,我也不便推托,谢过乔希,向她简短说了一声再见,便向岸上走去。

  云阳码头的泊位离岸很远,一座用竹筏搭成的桥直通岸边。刚走两步便听到前面一个男人在对他的朋友抱怨,真奇怪,早上起床,便怎么也找不到打火机了。我在后面听到那个男人的话,想到乔希刚才放入我口袋里的打火机,心里顿时紧张起来,下意识地用手捂紧了上衣口袋。我回头向船上看时,乔希还站在远处,冲着我笑,一副恶作剧后的淘气样。看着乔希那得意的表情,我的紧张感消失了很多。我向乔希微笑时,发现她脸上的笑容正悄然隐退,眼神里有一种让我惊诧的忧伤和缠绵,似乎是欲言又止。那个时候,我无法描述我的内心活动,我有点不敢看她,但是我心里有些难过。我想停下来,跑回去再和乔希说几句话,或者问她的联络地址,然而,当我想到乔希昨天夜里的淡然:萍水相逢,知道又能如何呢?我没有停下脚步。

  在码头上,我回头,隔着长长的竹桥,船已经有些远了。我看见乔希站在最高的舷梯上,向岸上望着。隔得太远,我已经看不清乔希的表情,但我知道,她在看着我。

  人生的际遇,大凡如此。或许,昨夜渡轮上的一切,于我和乔希只是一次缘分上的玩笑。我掏出乔希偷来的那只打火机,想笑。我为自己点了一支烟,故作轻松地哼起一首歌,向街上走去,但是我感觉到了我的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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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阳的日子里,外婆只要一有空,便在我面前唠叨我的婚姻大事,还硬逼着我去见了一个姑娘,当然没有结果。外婆指着我的鼻子,无奈地说,你这样下去,可要打一辈子的光棍了。我笑而不答。为了逃避外婆的唠叨,我常常一个人在云阳城的大街小巷,穿梭来去。用那个打火机点烟时,偶然会想起乔希。在小城如潮的人群中,我也幻想过与乔希在街头戏剧性地重逢。然而,没有多久,小城那实实在在的人间烟火味,便湮没了我和乔希在渡轮上那恍如梦中的一夜,我开始渐渐淡忘那个叫做乔希的女子。

  两年以后,我在重庆结婚了。俗不可耐的现实婚姻,让我倦怠,我终于发现自己是一个不适合结婚的男人。在女儿小妮四岁的时候,我和小妮的母亲韵文协议离婚。几年以来,我和韵文貌合神离的生活环境,似乎让小妮比同龄的孩子要早熟一些。问小妮愿意和谁在一起生活,小妮说,如果爸爸妈妈要分开,她愿意和爸爸一起生活,小妮无意间的这句话深深刺痛了韵文。离婚那天,韵文哭得非常伤心,这让我有些不忍。我说,孩子毕竟是我们俩生的,想见小妮了,就随时来看吧。韵文哭着问,我们的婚姻哪里出了问题?我无言以对。然后,韵文说出了一个让我淡忘了几年的名字:难道是因为乔希?我僵住了,乔希?你怎么会知道乔希的名字?我绝对地惊异。韵文以为戳到了我的痛处,开始冷笑,这是几年以来,唯一听你在梦里呼唤过的名字。韵文哭着跑开了。

  我呆呆地伫立在街上。我在梦里呼唤过乔希的名字?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我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乔希当年送我的那个打火机,点起一支烟。我看着那已经褪色的机身,仿佛有些明白了。韵文婚后,给我买过两个打火机,而唯独乔希送我的这一个,长久以来,都随着我的身。我开始相信韵文说的话了。

  和韵文离婚后的第二年十一月,即将满九十岁高龄的外婆传来病危的消息。我带着女儿小妮坐船从重庆赶往云阳,我一直没有告诉外婆我和韵文离婚的事。外婆在床榻前抓住我的手紧紧不放,一再叮嘱让我好好照顾韵文,韵文可是一个好女人呀!

  打理完外婆的后事,我才带着小妮拖着疲倦的身体坐上了回重庆的船。那是一艘从上海方向过来的船,船很大,人也不多。我买的是二等舱的铺位,刚安顿好,小妮就说肚子饿了。当时我们走得匆忙,也忘了准备一点吃的,我让小妮在舱内等我,我去看看船上的餐厅有什么吃的。

  在甲板上,听到有女人说话,隐约之间,有些熟悉。抬头,便一眼看见了乔希,隔着遥远的记忆,我惊诧自己能够如此迅速地认出她来。此刻,她倚着栏杆正与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男子在说话。终是走了太多的岁月,乔希的脸上也有了一些变化,完全没有了当日那些孩子气的奇奇怪怪的表情,写在脸上的只有一份凝重—— 哪怕是笑着和那个男人说话。

  我停下来,站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乔希并没有看过来,我极力地想引起她的注意。我拿出打火机点起烟来,故意反复撞击着火石,打火机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爸爸,爸爸。小妮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舱内出来了,走到甲板上,大声地叫着我,向我跑过来。乔希和那个男人同时回过头,向这边看来。我迎向乔希的目光,试探着向她微笑,然而只是一瞬,我已经从她陌生的眼神里知道,她已经完全不记得我了,我的微笑还没有来得及展开,便消失在了心里。

  小妮跑到我的面前,我弯下腰把她抱起来,打火机从手中滑出,小妮乖巧地把它拾起。我尽量不在意地去看乔希,乔希已转过头去,正若无其事地与那个男人说话,仿佛什么也没有看见。餐厅里传出一些乱七八糟的音乐声,我抱着小妮向船上的餐厅走去,突然觉得,自己大概是世界上最傻的男人。

  夜里,安顿好小妮,我怎么也睡不着觉。想起乔希那完全陌生的眼神,我暗笑自己的荒唐,当日渡轮上的缠绵,真的只是一念之间,我却对这样一个完全不了解的女子,隐约间居然牵挂了这么多年,在黑暗中,我流泪了。

  小妮一大早就醒了,揪着我的耳朵让我起床,非要闹着吃餐厅里的瘦肉粥,我几乎是闭着眼睛爬起来的。听到船上的喇叭说,前方到达丰都码头。就快到重庆了,我不由地松了口气。我把瘦肉粥从餐厅里带回到船舱,小妮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过了好半天才想起来对我说,刚才有一个阿姨来找过你,她还留下一封信。小妮从枕上把信拿给我,我立刻意识到信是乔希写的,来不及细想,便拆了开来。在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我错怪乔希了,无论她在信里写了什么,起码乔希还记得我。乔希的信看得出写得很匆忙,我的目光迅速掠过那些文字:其实,我一直以为两个萍水相逢的路人不会发生什么,哪怕是短暂的倾心,相信都会被各奔东西而冲淡。但我奇怪自己会一直惦记着你,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会给自己制造各种理由,游荡在这条旅途上,我盼望着奇迹的发生。有人笑话我这段渡轮上的故事,只有他很认真地说,愿意和我一起等。三年前,在渡轮上他说,等人是很孤单的,他愿意陪我,直到你的出现。当你真的又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时,我才突然觉得其实我已经抛不下他了。当然,你的眼神让我很欣慰,知道你还惦记着我。也许这么多年以来,我所企盼的也只是这些了。你的女儿很美丽,也许很像她的妈妈,你们一定很幸福……

  我拿着信,冲到出口时,下船的时间已经过了,船上的那个通往岸边的铁门已经关闭。下船的人群,正沿着那长长的竹桥,向码头走去。我的目光穿过人潮,终于看见已经和那个男人走远的乔希。那个男人迈动步子,我才注意到,他是一个腿有残疾的男人,此刻,乔希正挽着他,一步一步地缓缓地向岸上走去。

  看着乔希和那个男人的背影,在淡蓝色的晨雾中离我越来越远时,我的眼泪还是忍不住流了下来。我想大声喊乔希的名字,喉头却发紧,怎么也发不出声来。乔希一直没有回过头来,我的眼前浮现出乔希在信里所记录下来的三毛的一段文字:重逢无意中,相对心如麻。对面问安好,不提回头路。提起当年事,泪眼笑荒唐。我是真的爱过你,说时依旧泪如倾,这句话请你放在心底。不要告诉任何人你往哪里去,不要跟我来,家中孩儿等着你,等爸爸回家把饭开……

  我像是一座寂寞的雕塑,一动不动地站在甲板上。人群渐渐散了,乔希和那个男人的身影,已经看不见。我拿出乔希当年送我的那个打火机,握在手上,看了又看,船离码头时,我手一松,它便隐没在了烟波浩渺的江面上。

  天色已经大亮,我回过头,看见小妮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用她那明澈的眼睛安静地看着我,一脸的纯真。我走到小妮的面前,蹲下来,怜惜地抚摸着小妮的头发,轻轻地问她,你想妈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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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场里的一分二十七秒

飞机停稳,
他在机舱里纷纷起身的人群后面,慢慢地移动自己的步履。眼神有种掩饰不住的淡漠。也许只是疲惫。也许——谁知道呢。

  杂乱的生活里,每一个人都是那么容易出现毫无理由的症候。无端的胃痛。无端的感伤。

  终于缓步从云梯上走下来,阳光有些刺眼。他很快地拿出墨镜。是很廉价的墨镜。他快速地戴上,向出口走去。转机的旅客走在另外一端。他只是不经意地回头看了一眼,就一眼。

  他因这一瞬的目光回转,而停在了原处一分二十七秒。

  他奇怪会在这样的场景里看到她。她混迹在转机的人群里。岁月对她似乎还是眷顾的,未见留痕。隔得不是特别远,她正停下和一个男人讲话。听不清对话。有一些毫不相干的人,不时地穿过她的身边。

  他戴着黑色的墨镜,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处,也不时地要面对一些毫不相干的人在自己面前的穿梭。他知道自己不会上前也不会停太久。他就是想远远地看看她。

  十六年没见了。他轻轻地摸了一下自己稀疏的头发。他感到唇角微微地绽了一下。有些苦涩。然后,他想起家里常年卧病的女人那张破碎的脸。

  瞬间,他感到光阴的残暴和生活对他的无耻。因为生活对他的待遇和他对生活的态度,反差太大。

  十秒过去了。他忽然觉得自己一直是个在模仿生命的人。只有一种空洞的姿态,并没有实质的内容。

  她还在那边和那个男人说话。墨镜后的目光,把他看到的这一切,过滤得像是一部廉价的电影,拍得毫无美感,彼时葱茏的岁月,只有空虚而遥远的画面,一点都捕捉不到那时的声音了。

  他用了三十秒的时间,让眼前闪回他和她十七岁在一起时的某些画面。

  他和她在校园的小路上相遇。她黑亮的眸,在夕阳的微光下,闪着他不能忽略的清纯。

  在黑暗而脏乱的电影厅后排,在周遭污浊的空气里,他的手慢慢地去握她细致而修长的手指。她没有拒绝。

  在她家的巷口,无人经过的炎热的午后,她的唇出其不意地划过他灼热的唇角。那个还很年少的十七岁的午后,他傻傻地摸着自己一头还黑亮浓密的头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奔跑到小巷深处的身影,渐渐地消隐在他的视线里。

  都没有想到,那是他和她最后一次的见面。

  再没有联络过。只知道她随着家人去了很远的北方,是一个没有大海的城市。

  有五年的时间,他都在思考她不来只字片言的理由。关于重逢的场面,他设想过不下三个版本。在机场,在渡轮上,在火车上,无论哪个版本的重逢,必定有追问她为何不捎来消息的疑问。

  时光是一个自私的东西。日复一日里,它可以不容商量地便把一个人曾经拥有过的疑问和一直想要的答案,不动声色地湮没在清爽却又恍如隔世的青天白日中,直到永远无法靠近,没有眼泪地伫立在空虚的两岸。

  机场的地面温度在慢慢地攀升。他感到一丝灼热。她和那个男人还在说话。似乎接近尾声了。因为,他看到她已经慢慢地准备拖动脚边那只小小的皮箱。

  然后,他用了四十秒的时间,回忆了他婚后的几个画面。

  小职员的生活,令他的婚礼简朴得不能再精简。多病的女人,令生活永远充满着无法启齿的灰暗。一直没有孩子,也没有资格要孩子。

  曾经在婚后不久某个灼人的夏日,他拿着一把扇子,疲惫地靠在厨房的门边,厨房里熬着女人待喝的中药。刺鼻的气息弥漫而来。这时的他,已经不是一个有疑问的男人,而是一个不再需要答案的男人。

  只有零星如水中萍草般的回忆了。

  结婚后的第七年,关于她的最后的零星回忆,他也彻底丢弃了。黑夜里,俯在他女人的身上,已经丧失最后的关于情欲的幻想。

  在机场,他开始缓慢地转身。因为他看到她已经拖起了皮箱,在向那个男人告别,然后向转机的地方走过去。

  他用了七秒钟的时间,回忆起与他能坐上这班飞机有关的画面。

  坐飞机出差,从来不是他的待遇。不知道为何,这回的机会让给了他。后来听说,那个常坐飞机走动的人,面对越来越多的空难,忽然害怕得不可救药。如此而已。

  知道真相后,他只是静默地笑。他其实真的希望飞机从空中掉下来。

  他在飞机停稳后,从云梯下来时,一脸的淡漠,或许是因为他憎恨飞机的平安到达。

  可是,他却看到了她——在已经没有疑问也不再需要答案的年代。他还记得她的样子,只是无法再靠近。生活和时间是多么无耻的两个组合。

  一分二十七秒,只是一分二十七秒,他对她爱的一生便浮云般地匆匆掠过,然后,他转身离开,向出口走去,表情平静得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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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幕 海水淹没的城市

爱在冰雪纷飞时

  我和喜宝从来都不是那种纯洁的爱情男女。相遇前,
就已算爱情战场上的高手。在各自的爱情领域里,为爱轻狂,一路招摇。我不停地更换女友,她则不停地更换男友。很难说,谁比谁更胜一筹。

  依稀记得当日,我和喜宝相遇不多时便轮流讲各自的故事。哈哈大笑,举起酒杯频频撞击,一饮而尽时,眼里却闪着不知该为谁流的泪。故事,就是这样,成为回忆时,才添了一丝惆怅。正如多年后,我向旁人讲述自己和喜宝的故事一样,只有惘然。

  那时,喜宝二十五岁,是上海一家动画公司的原画设计师。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与喜宝第一次相遇的日子:1991年11月11号,我二十六岁的生日。生日的前两天,我才与我的第九任女友小美宣布和平分手。只顾沉浸在逃离了爱情的欢乐中,压根儿没想过生日已经临近。如果早就想到的话,我好歹也会和小美混到生日结束。

  我就是这样的男人,一边不断去狩猎爱情,一边又不断为自己制造各种逃离爱情的理由。十六岁时,有算命先生对我扬言,此生关于爱情,我注定是个喜新厌旧的人。当年,我母亲也在场,她气得变脸,把那个算命先生直骂得狗血喷头。我只是嘿嘿一笑,并没在意。没想到,多年后,却成为了一句谶语,左右着我的爱情。

  在那家叫OLD TREE的酒吧里,我已经做好准备,度过一个寂寞的生日之夜。我坐在酒吧边一张高高的椅子上,抽着烟、喝着啤酒。注意到喜宝的存在,是因为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我奇怪一个女孩居然也会用男人专用的古龙水。我侧身望去,原来,她已坐在我旁边一张椅子上。难怪,香水浓得化不开。我第一个感觉就是她是一个出来“玩”的女孩。我面无表情,她倒主动开口说话。我暗笑她居然如此大胆,敢主动和我说话?因为,在她开口说话的瞬间,我已感觉到她是一个擅于“泡”男人的女孩。只是,料她不会想到,在我这样的男人面前,说不定是谁“泡”谁呢。

  我开始对她一脸的坏笑,以为会把她吓跑。哪知,她靠得更近。有些沙哑的声音轻蔑地飘过来,我见过比你笑得更坏的男人。说完,拿起我放在吧台上的香烟很不客气地抽出一支,自顾自地点上。我盯着她的脸,足有十秒钟。她把烟雾吐向空中,然后,慵懒地说道,你没见过漂亮女孩吗?

  她一句话,噎得我哑口无言。只好自嘲地笑。感觉她是“同道中人”,便无意和她再斗下去。况且,彼此都已晓得对方不是好惹的,已经足够。因而不多时,我们便开始“和平共处”,聊起了各自的故事。那是我和喜宝相识后共度的第一夜。

  之后的一个多月,只要忙完工作,我和喜宝就混到一起。穿梭在上海的各种酒吧里,跳舞,唱歌,喝酒。完全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人。在酒吧昏暗的角落里,我和喜宝抚摸着彼此的身体。我喜欢亲吻她的嘴唇,湿润而柔软。然而,关于爱情两个字,我们从来都没有提起过。

  我知道自己和喜宝的共性。我们之所以能够乐此不疲去不断恋爱,无非是因为我们都有一颗喜新厌旧的心。所以,关于我和喜宝的结局,我早已猜到。各奔东西,是一种注定。不是她先提出,就一定是我先提出。两种方式,一种结局。

  当然,一对知道彼此过去的男女纠缠在一起,也有可能是倦鸟归林,不再游荡。然而,这却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结局。这一切,都是我的想法。之所以没有告诉喜宝这些,只是以为她比我更明了。

  那时,我和喜宝常常在徐家汇附近一家叫Kiss me的酒吧里约会。酒吧里有一个年轻的调酒师,会调一种叫做“风情万种”的鸡尾酒。每次与喜宝过来,我都要请她喝一杯。看着她在昏暗的光中,坐在我的对面,极优雅地端着那杯鸡尾酒,常常会令我陷入一种迷乱。可是,我知道自己不是需要天长地久的那种男人。在Kiss me里,我往往是一边和喜宝说话,眼神却不放过酒吧里任何一个漂亮的女子。喜宝见我如此,常常开我玩笑,也没见过她露出那种介意的神色。这反而让我在有意无意间,喜欢拈着喜宝。大概,和女人一样,男人有时也很贱。越是疏离,越是想靠近。后来才晓得,那是喜宝“泡”男人的一种手段。我佯装不知。

  尽管如此,我却并没有想过与她共此一生。对于我这样的男人而言,让我与一个固定的女子长相厮守,是一件可怕的事。只是,这一次的爱恋,我不愿意主动画上句号。我想把机会留给喜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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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的,我发现其实喜宝有很多东西是隐藏在她看似很张扬的外表下面的。斗嘴仗,我从来都斗不过她。等到有一天我发现我斗得过她时,我以为自己的嘴上功夫进步了一大截。后来才意识到她是变得温柔了。当然,只在我的面前。因为,后来我还目睹过在Kiss me,她痛斥一个极不礼貌的服务生。那个服务生,被喜宝贬得差点晕死过去。而我,则幸灾乐祸地看着这一切。想起她对我的温柔,我觉得自己比那个倒霉蛋幸运一百倍。

  然而,我有些不安。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也从来没有要求过,喜宝为我改变什么。我们只是一对情场上的得意又失意者,棋逢对手,在进行着一场心照不宣的新一轮爱情大比拼而已。我可以容忍喜宝主动将我丢弃,我愿意输给喜宝,却不愿意让她俘虏我整个的心。我对女人的爱情尺度只能让步于此。和我过去追逐又最终被我放弃的女子相比,喜宝本身就是一个大赢家。而在这场爱里,她最终需要的是什么?我还一无所知。

  一天,我和喜宝约好在淮海路上新开的一家意大利餐厅吃西餐。下班之前,我突然胃痛,直冒冷汗。我打电话取消了预订。然后,打电话给喜宝,告诉她,我胃不舒服改个日子。她的反应似乎很平淡,没有一句多余的问候。我突然感觉到一点点的失落。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却令我大感意外。让我对爱有了另一种看法,也让我慢慢地了解在这场爱中,喜宝对我的心意。

  胃痛如刀绞的那个黄昏,我一个人蜷缩在公寓里,浑身直冒虚汗。吃了药,感觉稍好了一些。这时,我隐约听到有小提琴的声音由远而近飘荡过来。居然是我最喜欢的一首叫《狂恋》的爱尔兰民谣。这首曲子,我只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在那家叫Kiss me的酒吧里向喜宝提起过。小提琴的声音越来越近,最后突然停在了我的门边。门是虚掩的。有人把门轻轻地推开。

  门开的瞬间,我所看到的场景,多年以后回忆起来,我都感觉它像是一部美丽的爱情电影。而在这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觉得爱是美丽的。

  喜宝走了进来。她的身后跟了四五个年轻的服务生。两个外国琴师各自拉着一把小提琴,围绕着靠在沙发上的我。几个年轻的服务生,端着精美的西点和漂亮的餐具。喜宝还带了胃药过来。

  在轻柔的音乐里,在我的公寓中,我和喜宝吃了一次此生难忘的西餐。那一夜,我和喜宝在我那张窄窄的单人床上,极尽缠绵。

  我早早的醒来。喜宝躺在我的怀里,像一只温顺的小羊。我细细地打量着她,用唇去触摸她美丽的身体。我第一次涌起想要长久地拥有一个女子的欲望。我轻轻地用手去抚摸喜宝那一头柔软的细发。我惊讶于自己的转变。我希望喜宝尽快醒来,然后,让我附在她的耳边细语,去讲述温柔的情话。

  然而,一切,在喜宝醒来之后,又都变了回去。我强迫自己又回到那个冷漠而无情的坏男人躯壳中。因为,我太了解自己的本性。

  喜宝在我怀里温柔地醒来,她凝望我的眼神,让我感觉她很深地爱着我。我对她微笑,想袒露我一直压抑的爱。她却先开口,下个星期,公司派我去美国深造原画设计。我一惊,多久?声音都在颤抖。两年。我看着喜宝的眼睛,我猜,她一定没有读出我眼里的深情。要不,她怎么会忍心告诉我这样一个消息?

  我看着喜宝,尝试把她当成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这是我原本猜到的结局,我却还幻想了一番。也许,我早该认命。因为,对于我这样耐不住寂寞的男人来说,为一个女人而把心封闭两年,只能是天方夜谭。

  喜宝临行前,我们又在Kiss me见了面。已经是1992年的秋天了。

  上海的秋天,白天很少见到太阳,夜里也很少看到星星,任何时候,似乎都是阴郁而感伤的。那夜,在Kiss me里,喜宝端着那杯“风情万种”缓缓地对我说,我是那种经历了太多情感的女子,遇见你以后,我才发现,我早就该倦鸟归林。这杯酒,调酒师说,浓缩了很多东西,所以才叫作“风情万种”。但我其实已厌倦再去经历浓缩的东西,一辈子的爱,我不再愿意用十天半月就用掉。我宁愿把它稀释开来,够我去分享一辈子……

  喜宝的眼泪一串串地流下来。面对她那隐含太多期待的眼神,我强迫自己变得冷漠,不去回答她。离开Kiss me时,我和喜宝各自而去。没有说再见,也没有说分手。

  喜宝离开上海的那天,上海下了一场立秋以来最大的一场雨。我没有去机场送她。我在公寓里,伫立在窗前,天空灰蒙蒙的一片。想起喜宝的时候,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下来。在这之前,我没有为女人流过泪。

  喜宝的离去,对我日后人生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变得明显起来。我因为自认是个喜新厌旧深情难留的男人,所以,没敢轻易给喜宝留下任何承诺。我以为,我不够资格。但后来的事实并不是如此。

  别后,喜宝一直没有写过信来,也没有打过电话。但喜宝在美国深造的那两年间,我却一直没有再接触过别的女人。我奇怪自己的自制力。只是,连我自己都不晓得,这一切,是否是为了喜宝而改变?

  很多时候,我在夜半醒来,喜宝的样子便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从来没有想过,我居然也可以对一个女人如此的深情。我观察着镜中为喜宝而消瘦的自己,像是观察着一个陌生人。原来,我从来都不了解自己的心:可以如此的浪荡不羁,也可以如此的深情缠绵。

  我怀揣着对喜宝无法磨灭的记忆,在上海度过了这一生最寂寞的两年。我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够再度相遇,我愿意再做一次关于爱的尝试。然而,迟迟没有喜宝的归期,一切似乎是渺如烟云。后来,我在街上偶然碰到喜宝的一位旧友,才得知喜宝早已脱离了原来的动画公司,一个人嫁在了美国。

  知道这个消息时,我正走在上海繁华的淮海路上。周围,人如潮涌。我却感觉自己的心,在一点点地变成黑洞。我突然想起十六岁那年,那个被我母亲骂过的算命先生,后来偷偷地跑到我面前说的话。他说,你喜新厌旧,是因为你命里有桃花。有桃花运必然有桃花劫。三十岁以前,你会为一个女人肝肠寸断。

  我在淮海路上回忆起这个细节时,是1995年10月23号的这一天。这一年我正好将满三十岁。站在街边,我哈哈大笑。

  也是这一年,我在上海匆匆忙忙地结婚。太太小令,和喜宝有着完全不同的气质。我逐渐的体会到一些事:在城市的背后,很多结婚或者不结婚的男女,都有自己的理由。结婚或不结婚,只是人们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状态。跟爱与不爱,恨与不恨,全无关系。

  和小令的生活,就这样无波无澜地一天天过下去。我常常在想,如果爱真是一杯浓缩的酒,稀释开来,或许也不过如此。

  几年以后一个冬天的黄昏,我和小令去参加她一个朋友再婚的婚礼。那天,上海下了一场从未有过的大雪。我们两个各自裹着一件厚厚的大衣,钻进一辆的士。窗外,冰雪纷飞。车开得很缓很慢。在行至四川中路,离小令的朋友举行婚礼的酒店已经很近的时候,因为路滑雪大,车子突然熄火。我们只好付了钱,下车步行。我走在落了一层积雪的街上,思维近乎于停止。就在这时,我远远的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外国男人和一个中国女人缓缓地走过来。只是一瞬,我的思维重新鲜活起来。我认出来,那个女人,是1992年就离开上海的喜宝。

  我猜,那个外国男人是喜宝的丈夫。那一刻,他和小令一样,只顾往前迈着步子。丝毫没有注意到,一对旧日的情人正在他们的眼皮底下,用细微的眼神正悄然传递着一份曾经关于爱的回忆。

  冰雪纷飞,我和喜宝的眼神只是在迎面交错而过的瞬间,轻轻碰触。

  因为有雪在空中飞舞,只感觉到了一丝迷离,一丝恍惚。然后,我们便像两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一样,擦肩而去。身后,隐约有歌。顺着风,夹杂着城市的气息,弥漫而来:转身之前/看见你眼眶里的泪水/知道/我曾经在你的心里存在过/那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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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热的零度咖啡

  我是个懒散的男人,
和广州这座城市里那些为生计而早晚奔波的男女比起来,我的生活要简单很多,也稍为特别些。我的生存问题在家里就可以解决,利用一台电脑,为一些公司做做广告文案,要么为些时髦的杂志,杜撰几千字的都市爱情。

  我想,我是自由的。白天,当我那些可爱的邻居们,在匆忙的早餐之后,混入城市的人流中,开始一天的工作,我却还在床上呼呼大睡。梦里,有时会有女人。

  给一些公司搞文案,我喜欢在白天,真难得,那些人如此信任我。夜里,面对电脑,在咖啡和香烟的包围中,我开始编造一些爱情故事。之所以说是编造,是因为我写的很多爱情,我压根就没有经历过。坦白地讲,我是一个经历比较单纯的男人:三十五岁,谈过一次恋爱,结过一次婚,又离了。

  那都是两年前的事了。可有时想起这些,我还是挺伤感。因为,我是个重感情的男人,所以,离婚对我来说,是一件伤感的事。

  离婚后不久,我就辞职了。像我这种天生懒散的人,实在不能容忍那些狗屁上司,在我面前张牙舞爪。然而,自由的背后,有时却充满了空虚和寂寞。有事可做,倒也罢了。当没有文案要做,又没有编故事的灵感时,我心里就特难过。站在窗口,看着这座混沌的城市,傻傻地发呆。然后,猪一样的睡去。当然,和猪有所不同,我睡得没有它们那么死沉,我通常是半梦半醒。所以,有时候我会哭。

  在经历了这样的超长睡眠之后,我很难得会与我的邻居们,踏着正常人的点儿,同步醒来。我起来坐在床上,隔壁男女一边调情一边做早餐的声音,令我无比羡慕。用完早餐,他们就要投入一天的工作,而我,却无事可做,这种感觉令我空虚极了,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躲在城市角落里的人渣。

  最近,常常有这种没事又没灵感的时候,然而,空虚之余,我也看到了久违的清晨阳光,这让我稍感欣慰。

  那天,我在沉睡了十多个小时以后,又在清晨的阳光里醒来。沐浴着新鲜的阳光,我突然感觉自己像只蜗牛,很久没有探出头来了,便背着一个包,走出房间。

  我走在街上,看着周围那些男男女女的脸:大清早就堆满了紧迫感,只有我不紧不慢的,对于自己的无所事事,我有些惭愧。我恨不得立刻回到电脑前,去做一些事,去折腾出一些能够换钱的文字出来。

  就是在这个阳光很好的早上,在街边的那家快餐厅,我遇见了柳纤纤,那个因此而改变我生活的年轻女孩。

  上午九点之前,这家餐厅推出的是特价,便宜得像是白捡了一个大西瓜。咖啡可以凭空杯免费再续,汉堡也比其他时段便宜了一半。不过,人并不多。只有我这种非正常职业的人,才可以不紧不慢地来享受这种实惠。我坐在落地的玻璃窗前,大口喝着咖啡,大口吃着汉堡,有些得意,又有些无聊。

  注意到柳纤纤,并不是因为她有多么漂亮,而是她的行动,令我觉得可爱无比。在我的眼皮底下,我看着她拿着一只和这家快餐厅一样的空咖啡杯,从门外大模大样地走到收银台前,请服务生为她续了一杯咖啡。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充满了孩子气的顽皮举动,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上,面带关不住的微笑看着她熟练地完成这个“空手道”。柳纤纤端着那杯咖啡,坐在离我不远的一张椅上。知道我在看她,便回头做了个鬼脸。

  阳光透过餐厅中的玻璃,照在柳纤纤光洁的脸上,迫人的青春气息扑面而来。瞬间,便包围了我。

  我忍不住走上前去。柳纤纤见我靠近她,眉毛一挑:怎么,你想告密?告诉你吧,我凭着这只空咖啡杯已经喝了一个多星期的免费咖啡了。柳纤纤得意的神色,溢于言表。我微笑着连连摇头,我说,你光喝咖啡,不觉得单调吗?我可以请你吃汉堡和冰琪淋。柳纤纤瞪了我一眼说,你别以为我没钱吃东西,用这种方式换来的咖啡才香呢?我叹口气说,你这不叫“换”,叫“骗”。柳纤纤顿时无语,有些脸红。我连忙改口。柳纤纤又笑了起来,我才不管你怎么想呢?

  后来,面对我端来的汉堡和冰琪淋,柳纤纤还是胃口大开,像个饥饿的小老虎,风卷残云。见我一直在用微笑盯她,柳纤纤边吃边咕哝:看什么看?心疼了?这可是你自愿的。看着柳纤纤,不知为什么,我心生怜爱。

  在餐厅门口分别时,柳纤纤突然问我,哎,你不能老让我叫你哎哎哎吧,我已把芳名告知于你,还不知怎么称呼你呢?整个语气,江湖味十足,我忍不住大笑,脱口而出:李寻欢。柳纤纤笑得更夸张:李寻欢?你还小李飞刀呢!虽然,在以后的交往中,我一再纠正。但我的真名还是没有给柳纤纤留下任何记忆,我真的成了她眼里的“寻欢大哥”。

  柳纤纤的出现,彻底打乱了我平静的单身生活。我的爱情欲望因为她而与日俱增。可是,我从来没有找到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去向她说明。我有时候笑自己,在柳纤纤的面前,仿佛又回到了情窦初开的年少时光,少年时我是羞涩无比的,人到了中年,却还何以如此?我回答不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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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在那家快餐厅用餐,柳纤纤很信任我,常常讲她的故事给我听,说她的单亲家庭,她的初恋,经历还挺多。她总是睁着那双大大的眼睛俏皮地说,寻欢大哥,你把我这些故事掐头去尾,再添枝加叶,不就可以换钱了吗?每到这时,我总是忍不住敲她的小脑瓜,佯装生气的样子,训斥她的小财迷思想。的确是个孩子,我暗自叹息。

  我编造了如此多的爱情故事,现在想来,充其量也只是一种意淫。在现实爱情的面前,我是个胆小如鼠的男人。

  而一念之间的爱,却始终左右着我的生活。面对柳纤纤那无法抵挡的青春,我意乱情迷。离过婚,以及相差十五岁的年龄,成了我跨不过去的一个障碍。柳纤纤和我说话,以及看我时的那份信任和纯洁的眼神,常常让我觉得自己对柳纤纤的爱是一种非分的念头。于是,我把自己压抑得一塌糊涂。

  半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半年以来,爱情故事写了不少,和柳纤纤之间却始终没有发生什么。我已经有些习惯隔三差五地约请柳纤纤,也习惯了装着满腹的爱意却又不动声色地看着她,感受着她身上那种令我着迷的青春。

  有时,我极力想从柳纤纤的眼里捕捉点什么,哪怕是一点暗示,却一无所获。很多的时候,我只能当她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而无论如何,就这一切,于我而言,有时也是种满足,这让我觉得自己没有任何资格去改变什么。

  在这个零乱无序的城市中,遇见一个人往往是猝不及防的,就像我半年前,突然遇见柳纤纤,而我想,半年之后,柳纤纤跳槽去另外一家公司,遇见邵良,对她而言,也是猝不及防的。

  当有一天,柳纤纤把邵良以男友的身份介绍给我时,我感觉自己的世界昏成了一片。和柳纤纤一样,邵良也叫我寻欢大哥。邵良比柳纤纤大三岁,大学毕业不久。说实话,在邵良的面前,我有些自惭形秽。他的俊朗和健壮,年轻和自信,是我所不能企及的。我坦然和邵良握手,面带微笑,心里却还是有些发酸。

  其实,不止一次地想过,我如果不去表白,以柳纤纤的骄人青春,这样的场景,是迟早的事。只是仍觉突然。一个人孤单地回到家里,打开电脑,想抒发点情绪,大脑一片空白。我走出房间,在楼下的小饭庄里,丢人现眼的,居然像个心智不成熟的少年,独自买醉。三十五岁的男人,却孩子似的哭了起来。

  以后,柳纤纤来看我,身边总有邵良,去餐厅吃饭,邵良也像个影子。能够感到邵良对柳纤纤那藏不住的甜蜜,看得出,邵良是真心的。

  一次三个人的聚会,邵良搂着柳纤纤,随意问我,寻欢大哥,你这个职业时下倒还算新潮的,在家里的电脑前写写字,便不愁吃穿了。如果,你可以选择的话,还会干点别的什么吗?我微笑,脱口而出:演员。演员?邵良一脸的惊诧。柳纤纤眼神微微一震,抬头看了我一眼,与以往不同,然而,瞬间即逝,令我无暇破译。我不再言语,只是猛抽着邵良递过来的烟,柳纤纤适时岔开了话题。

  很多东西,不去计较也就罢了。一旦在意起来,便令人大惊失色,我想,这就是爱情里的时间。当柳纤纤和邵良在那个黄昏突然告诉我,移民加拿大的手续已经办妥时,我忍不住失态:那么匆忙啊?细想,倒也自然。几个月前,就听柳纤纤说起过。邵良的学识,再加他父母所出的十多万,如今的广州人,似乎都好这个。只是没想到,移民手续办得如此顺利。算起来,柳纤纤和邵良走到一起已经两年多了。而听到这个消息,我才惊觉时光飞逝,我知道,我已不再有机会。

  柳纤纤和邵良走的前夜,广州下了一场入夏后的大暴雨。柳纤纤和邵良在电话里和我告别。认识柳纤纤近三年的时间里,常常是面对面的聊天,电话一直很少,而她的身边有了邵良以后,更是如此。听到柳纤纤在电话里的声音传来,我心头一震,那是一种很有女人味的声音,我说:黄毛丫头长大啦!柳纤纤在电话那头笑,叫了声寻欢大哥便一时无语,好一会儿才说:我和邵良都觉得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很开心。柳纤纤的声音,不太连贯,像是藏了什么心事,而想起初见她时的那种孩子气,我感慨万千。

  放下电话,一夜无眠。说好不去送他们的,第二天一大早,却还是爬了起来。雨还在下,我赶到白云机场,是上午的八点多。

  我远离候机大厅,目光游离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半个多小时以后,柳纤纤和邵良在他们亲友的陪同下,远远的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戴着一副浅蓝色的平光镜,看着被亲友们包围的柳纤纤和邵良,看到他们如此般配地站在一起,那一刻,我很难形容我的心情。我回头离去的时候,心里弥漫着无限的伤感。

  人生里的很多事,大概就是这样错过。别后,柳纤纤偶有信来。我也偶然回信,但都很短。

  一年以后,柳纤纤和邵良又从加拿大去了美国,很快又听到他们小孩出世的消息。柳纤纤的信写得越来越短,直至音讯渺茫。

  这两年,广州变化挺大,还开通了地铁。我感觉这是一座越来越有希望的城市。时髦杂志也多了起来,像我这种靠写字生活的男女,被那些媒体称之为“自由撰稿人”。从事我这样职业的人,越来越多。我不再觉得自己的职业有什么特别,和这座城市其他的工作一样,久了,都是平淡无奇的。我还在写着一些也许存在也许并不存在的爱情故事,而我自己还是过着单身男人的生活。稿费涨价了,日子过得还可以。

  每当我在电脑前,敲键盘感到疲倦了,我便停下来,看看时间。如果街头的那家快餐厅还在营业,无论风雨,我都要赶过去,吃点东西,小坐片刻。

  和过去有所不同的是,每次,我坐在落地的玻璃窗前,喝着一杯浓浓的咖啡,常常会下意识地停下来,呆呆地盯着餐厅的玻璃门,看一看,是否会有人突然走进来。一如几年以前,那个阳光很好的早上,我所遇见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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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 支 烟

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
是1987在香港。

  那时他还只是一个青涩的少年,与父母从上海定居香港还不到半年。

  他不是父母眼里的那种好孩子。父母面对从小就沉默寡言的他,到了香港还忍不住常向亲友们叹气:以我们的性格怎么会生出这个孩子呢?言语之间并无恨意。只是奇怪他的性格造成他们与他的交流会如此困难,而他们只是努力在适应初到香港时那种与上海完全不同的生活节奏,愈发没有时间管他。

  是外婆把他带大的。他和父母的感情从小就是淡淡的。到了香港更是如此。全家定居香港的前一年,外婆去世。他哭得比母亲还伤心。他是个早熟的少年。他知道父母的感情去香港之前就已经破裂,却奇怪他们居然还能够装模作样地厮守在一起。不会说粤语常使他在学校里,遭到班里一些同学的嘲弄。

  这一切,都使他在香港的生活充满了无尽的寂寞。

  那天放学,和往常一样,他又一个人在街上闲逛。不到天色暗下来,他通常是不会回去的。因为父母对他的晚归并不介意,只会淡淡地问一句:回来了。给他足够的零用钱,就马上打发他睡觉了。在一个人的房间里,他常常会听见父亲和母亲忽大忽小的争吵。每到那时,他都会觉得小小的房间里充满了冷气,连床似乎都是冰冷的。而只有想起死去的外婆,心中的暖意才会融化周遭的冰冷。

  一边想着这些,一边漫无目的在街上走。天色有些暗了,他停在街边,发现自己突然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走了很远的路。抬头时,便一眼看见了那家叫红舞的酒廊。不知道为什么,他特别想走进去看一看。然而,他知道以他这身打扮,进入这样的场所,会显得太过招摇。他立刻跑到不远处的一个工地,迅速把自己的书包藏在了一根粗大的钢管当中。然后,他把书包里的一盒烟揣在了口袋中,并且把衣领高高地竖起,慢慢地向红舞走去,这一切有些叛逆的动作居然使他获得一种快乐。

  只是,在红舞里,除了服务生以外,没有任何人注意他。他要了一杯冰水,躲在角落里,隐约能够听到那些在酒廊里约会的情人们放肆的情话。

  她出现的时候,酒廊里有点小小的骚动。女人们纷纷揪着自己男人的耳朵或头发,以打破男人们在脑袋中已经编织了一半的春梦。只有他可以悄悄地在角落里,在暗处打量着小舞台上轻盈而舞的她。因为,整个酒廊里只有他是一个人。

  他看见她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心底溢出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悸动。他突然便想起了那些生活在上海的日子。每天放学经过弄堂时,他常常会看见洗衣店里的一个年轻女子。每次在洗衣店门口,那个年轻的女子都会冲他微微一笑,这让他有一种很温暖的感觉。

  而现在,他坐在红舞里,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看见她时就想起了洗衣店里的那个女子。这使他对在台上轻柔起舞的她多了些亲切感。他坐在角落里,试着想把自己的目光悄悄地从她身上收回,可没有做到。她跳完舞,用那纤细的手拖着裙摆飘然而下。经过他的身边时,他仰起脸悄悄地看她,那张像油画般古典而又雅致的脸便深深地镌刻在了他的心底。那一刻,他尽可能以她不易察觉的目光追随着她。或许,被她发现了。所以,才有了这辈子唯一的一次,她回眸他的瞬间。

  只是,他们的目光错开了。当时,他迅速地将自己的目光收回,装作很专注的样子摆弄着一支烟。于是,带着浅浅的笑,她进了化妆间。而他这一生大概都不会知道,那个令他一见倾心的年轻女子,在这之前,已经为他绽开了一次柔柔的笑颜。而她,更不会知道,那个她连脸都没有看清楚过的孤傲少年,会陷入她在不经意间放下的情网而无法自拔。

  他点燃了那支烟。恍惚间,他觉得自己对她那种如此迅速的异样感觉,有一些不真实。像是夜晚制造出来的假象,但又好像不完全是。坐在那里,他想为自己制造一个理由去接近她。可他是那种很羞涩的少年,他知道自己不会开口的,他难过极了。这种感觉就像是父母对外婆的那种恶劣态度,他虽然心痛却无法改变外婆任何的境遇一样。这种无助使他的性格郁郁寡欢,正如他这一刻的心情。

  他抬起头,想再看看她。然而,只是半支烟的工夫,她已无踪。他的目光扫过了一圈,什么都没有看见。整个酒廊里除了一些音乐,安静得出奇。这使他不禁有些怀疑,刚才的一幕是否是出于自己的一种幻觉。他离开了红舞,有半支烟被孤单地留在了烟灰缸中。

  这是他来到香港回家最晚的一次。放在钢管里的书包不知道被谁偷了,他空手而归。父母脸色阴沉地看着他,并不说话。或许,他们已经觉得和他的交流是天方夜谭了。他不声不响地回到自己的房间。这天夜里,他又想起了外婆,而且还想起了在红舞看到的她。

  一连几天,他每天放学以后,都走很远的路去尖沙咀的红舞,希望能够再次看见她。然而,每次都是看到一些陌生的女子在跳舞。他在人群中寻找那张油画般的脸,终是一无所获。回到家里,不和父母说任何话,只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几天以后他放学回家,进门时听见母亲在打电话。他轻轻地穿过客厅进入自己的房间时,听见了母亲说的话。他知道,母亲是在给温哥华的姨妈打电话。大意是,他们的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管他,想把他送到温哥华去念书。他冷笑着走进自己的房间。

  一个星期以后,放学回家,父母平淡地告诉他:明天不用去学校了。然后,才把送他去加拿大念书的事告诉他,他只是机械地点点头。晚饭以后,他在房间里默默地收拾东西,突然就掉下泪来。他发现自己的心里有一种很难割舍的情绪,居然不是因为要离开父母,而是因为自己以后更不可能见到她了而难过不已。他想到父母在自己心中的分量居然抵不过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女子时,心里空落得像是一个巨大的黑洞。

  夜里,他辗转难眠。终于忍不住起来穿衣,偷偷地溜出了家门。站在红舞的门口,他始终没敢进去。只是看着里面的人出来,外面的人又进去。想到自己明天就要离开香港了,他失恋般地忍不住哭了起来。而过了很多年以后,他才终于明白她在自己这一生中的初之恋里有多么的重要。

 第二天的中午,在启德机场。父母来送他,令他惊异的是,他们都流下了眼泪。面对父母的眼泪,他只是沉默,却在心里奇怪自己对他们为何没有一丝的伤感。而想起她时,他发现自己的心在瞬间就变得潮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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