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的春天,温柔而曼妙,是那种因为太过舒适而易使人遗忘过去的季节。最初踏上温哥华的街头,感觉到那种比香港惬意许多的气候,他以为自己会渐渐地遗忘她。而经历了温哥华的两个春天之后,他却发现对于她的记忆反而是变本加厉的。他从来都无法解释自己的这种感情,一直到他修完所有的学业,留在温哥华工作时都是如此。

  这么多年过来了,他早已把她当作是和自己生命相关的一部分。但是,在任何一个人看来,他和她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所以,他一直安静而小心地把她藏于自己的内心最深处。从来不敢把这种感觉告诉任何人,他怕别人会以为他是疯子。

  不知不觉中,他离开香港已经十年了。最初的几年,他还经常回香港。每次都会去尖沙咀的红舞。他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不是不敢进去,而是不愿意进去。他知道,她是不会在里面的。所以,每次回到香港,他只是站在红舞的门口,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看着里面和外面的人相互交替地从自己的眼前走过。他想象着她还在里面,始终在小小的舞台上轻柔而舞,心里荡着一种快乐和淡淡的忧伤。

  1993年的时候,他就很少回香港了。因为那年情人节,他像过去那样从温哥华飞到香港时,在尖沙咀他再也没有看见红舞,只看见一些废弃的房子。那年,他特别后悔自己回到香港。红舞的消失,使他悲伤地发现自己失去了一个可以怀念她的地方。站在繁华炫目的香港街头,他再一次失落无比。

  当红舞消失以后,他走在温哥华温柔的春天里,渐渐地开始觉察到,以前一想起她,脑海里便立刻能够记起她的样子,而现在他已经无法做到了。这让他觉得惴惴不安,甚至有一些恐惧。因为,这么多年以来,她早已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部分。他不想失去这种他已经极其熟悉的记忆。他甚至动了重回香港凭着当年的记忆去寻她的念头,但那种注定是极其渺茫的寻找,令他觉得自己又是荒唐的。

  他在举棋不定的痛苦中,在温哥华又过了几年。几年里,他目睹了身边的许多人结婚、离婚,连他的父母也在他离开香港十年之后终于分手。

  这一切淡漠爱情的举动,使他终于开始怀疑自己的这场从少年时代里便延绵而来的爱。而这个时候,在温哥华,一个暗恋他多年名叫云璃的女子,开始慢慢地融化了他的心。

  去年秋天,在他和云璃准备结婚的前夕,意外地在一个华人社区里看到了一部来自香港的电影。那个电影有着一个非常奇怪的名字 —— 《半支烟》。

  是一个关于记忆的故事。一个男子在三十年前香港的一间酒吧里,意外地邂逅一位女子,一见倾心。后来,男子去了巴西。虽然,只是一面,但三十年以来,始终对那个女子念念不忘。三十年之后,凭着一幅记忆画成的油画,只身从巴西回到香港,来寻那个女子……

  看到电影中那个很丑陋、却痴情的男人,在三十年之后,从巴西赶到香港却又一无所获时,他在电影院里当着云璃的面就哭了起来。因为,这让他想起了记忆中已是荒凉的红舞。云璃毫不知情,以为他只是太投入于剧情。那一刻,云璃紧紧地把他的头枕在自己的胸前,轻轻地抚摸着他。宽慰他说,这样的情节,只有电影里才会有……

  他抬起头来,情绪失控地冲着她吼:有的,这样的爱,现实中里有的。因为,在我的心里就一直隐藏着这样一个女人……

  寥寥可数的几个人在昏暗中向他和云璃投来奇怪的目光。云璃呆呆地看着他。他安静下来,也开始看着云璃。然后,他对着云璃低语:对不起。便头也不回地走了。在他身后传来电影里的歌声,是邓丽君的声音: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

  他回到在曼塔街的家里,便开始默默地收拾自己的旅行包。他有一种很强烈的去香港寻她的冲动。

  暮色从窗外一点一点地飘进房间里。他想起十多年以前,离开香港的那天晚上,当时,还是少年时的他想起她便忍不住掉下泪的场景,才发现早已经恍如隔世了。虽然,他还清晰地记得许多年以前她在尖沙咀红舞的那夜,在他的心底所留下的每一个细节。可是此刻,当他想循着电影里所勾起的记忆去重温那一段依然潮湿的回忆时,却头一次体会到了一种干涩的味道。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干干的,什么都没有。

  他和云璃这几年在一起拍的许多相片,挂在这间屋子的墙壁上。相片中的云璃温柔地依偎在他的怀里,而相片中,他看着云璃时的眼神,是一种没有任何伪饰却很真实的疼惜。

  他收拾东西的手停了下来。原来,一切的一切已经在岁月的底版中被偷偷地换过了。先前,电影里的那种让他心动的情绪,慢慢地沉淀了下来。他燃起一支烟,缓缓走到窗前。

  暮色中的温哥华,已经是灯火通明。曼塔街上,除了车流,还有任何一座城市都不会缺少的点缀——男人和女人。说着各种语言、有着不同肤色和头发的男女从十字街口,迎面或交错而过。看着那些令人捉磨不透的男女组合,他想起那年在香港尖沙咀的红舞,初见她时的样子。他想,如果当时不转回头错开她的目光,也许,他这一生的爱又会有所不同。然而,只是半支烟的工夫,便改变了他这一生最初的爱恋。

  那一瞬间,他开始相信一个事实:尘世中的这些男女,其实可以做任何随意的组合。但是因为有了时间和空间的介入,才使这种本可以随意的组合,充满了无奈。岁月把所有的可能变为不可能,又把所有的不可能变为可能。就像他和她,他和云璃,乃至他那早已各奔东西的父母。

  站在落地窗前,他哭了。只是,这一次却不知道为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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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日君再来

与加代的邂逅,是那年秋天和爱雅去日本度蜜月的时候。

  我曾经在东京生活了五年,硕士学位也是在东京拿的。一直以来,爱雅对我描述中的日本的风土人情痴迷不已。1995年的秋天,我和爱雅在北京举行了隆重而热烈的婚礼。去日本度蜜月,算是圆了爱雅的一个梦想。也是在这年秋天,我在日本与加代相遇。

  当飞机降落在东京的成田机场时,东京已经是夜色撩人。不过是几个小时的空间距离,和北京的夜色相比,东京的满目繁华,已是全然不同,异域之风扑面而来。

  我在北京的时候,对爱雅提到最多的地方是伊豆。也许是因为我很喜欢川端康成的原因。在我的描述里,爱雅也对伊豆充满了向往。遗憾的是,我在日本待的五年时间里,却无暇去那个美丽的半岛。所以在东京只是待了一个星期,我和爱雅便在朋友的安排下,去了伊豆半岛。

  到达伊豆的时候,半岛已是暮色苍茫。爱雅依偎在我的怀里,早被暮霭低沉的伊豆半岛,那令人仿佛是入了画中的凄艳绝美深深打动。她笑着说,看来这次的日本之旅,是不虚此行的。

  我和爱雅住在周围有很多温泉的那家叫赤之恋的旅馆。一个在伊豆半岛上,算是规模很小的一家旅馆。之所以会选这家旅馆,主要是因为它离川端康成曾经住过的那家叫汤本馆的地方很近。而看看川端康成若干年以前写《伊豆的舞女》时住过的汤本馆,也是我来伊豆的最大梦想。

  伊豆半岛上的天色微微亮时,我和爱雅醒过来。爱雅的脸色有些疲倦,她说不太舒服,大概昨夜是第一次洗温泉浴,不大习惯那种硫磺的气味。我说,那我们今天就在旅馆里休息,我留下来陪你。爱雅温柔地笑,说没有关系,刚到这样一个新鲜地方,就关“禁闭”,多闷啊,走走看看,反而很好的。听爱雅这么一说,我想想也是,再说,赤之恋离汤本馆已经很近了。

  洗漱完毕,我和爱雅走出赤之恋。晨光中的伊豆半岛,和暮色四合时比起来,多了几分喧哗。时不时的可以看到不同肤色的男女游客,从身边擦肩而过。我拥着爱雅向离赤之恋不远的汤本馆走去。

  就是在伊豆半岛这个秋天的晨光中,我与加代惊鸿般的相遇。在人潮中,我和加代眼神碰触的瞬间,便令我情痴不已。以为是转瞬间的迷乱,多年之后,我却依然念念不忘。而这一切,都是在后来的回忆中,我逐渐体会到的事。

  遇见加代,是在去汤本馆的路上。当时,我正拥着爱雅穿过涌进伊豆的那些人潮。一个年轻的日本女子,穿着身素雅的裙装,走在我们的前面。一只精致的木手镯,从她的手袋里突然滑出。她却全然不知。我在身后,用娴熟的日语对她说,小姐,你掉了东西。那个年轻的日本女子,就是时年二十一岁的加代。听到我的提醒,她转过身来。

  半岛上的阳光,从猫越川尽头的山谷,已经缓缓地爬起。伊豆的阳光,照在加代那出水芙蓉般的脸上,不施任何粉黛,却已夺人眼目的青春扑面而来。那一瞬间,我感到我的心,居然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轻易地便闪过片刻的迷醉。

  加代轻盈地弯下腰,拾起那只木手镯,淡淡地回眸一笑,以日本人特有的礼节,连连鞠躬,谢过我和爱雅,然后,她转身离去。

  我和爱雅继续向汤本馆走去。但不知为什么,我变得有些魂不守舍。而爱雅完全沉浸在即将踏入汤本馆的喜悦中,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内心的波澜。

  等到我们回到赤之恋时,已近黄昏。我不知道爱雅是因为初来伊豆不服水土,还是受了风寒,夜里,她突然发起了高烧。在店主的安排下,我抱着爱雅来到离赤之恋最近的一家私人诊所。

  一切就像是种注定的相遇。在这家诊所,我再次遇见在这里担任护士的加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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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诊所光亮的灯下,加代见到抱着爱雅已是一身汗的我出现在门口,怔了一下说,是你?一身护士装的加代我没有一眼认出,听到她说话,我才认出她来。我匆忙地向她点了点头。

  一位很面善的医生已经从房间里出来,他走过来问了一些爱雅的情况。他们这才晓得我和爱雅来自中国的北京。他微笑说没有大碍,对一旁恭候的加代吩咐了几句,便走开了。

  爱雅只是受了些风寒,医生吩咐加代给爱雅输液。或许是因为白天的邂逅,自始至终加代都给了爱雅最精心的护理。大半个夜,我紧紧地握着爱雅的手守在她的身边,陪着她轻轻地说话,直到她沉睡过去。

  爱雅睡去,已是夜半,我毫无睡意,掩上门出去。走廊的不远处,看到加代伫立在窗边寂寥的身影。听到门的响动,她转过身来,看到我,她问,你太太睡了吗?我点点头,朝加代微微一笑,对于她的细心呵护,表示感谢。听我这样说,加代头一低,灯下,她白皙的脸上,泛起一丝不易察觉的羞涩。然后加代问我,是否需要到休息室小憩片刻,爱雅由她来照顾就可以了。

  我摇头说并无困意。加代也不再说什么。空气突然就变得有些沉闷。还是加代先开口,对于白天去汤本馆的路上的事,再次表示了感谢。她说知道我来自北京以后,就对我一口流利的日语很好奇。我告诉加代我曾经在东京生活了五年。加代一脸的意外。

  然后我们的话题就变得多了起来。说到川端康成,加代居然立刻就从她的包里拿出了一本日文原版的《伊豆的舞女》,递过来给我看。我随意翻了几页,上面有好些钢笔留下的字迹。我问加代,你大概读了很多遍吧。她没有直接回答我,只是说,我很喜欢这部小说呢。

  然后,加代把书接了过去。我和加代的指尖在灯下轻轻碰触。她的手指光滑而柔软。我们的目光交织在一起,只是,转瞬间便错开了。我看到加代的脸上,闪过一丝慌乱,很快地把头低了下去,去翻动手中那本《伊豆的舞女》。在走廊尽头的灯下,她开始用极轻的声音念起了其中一段。

  四周非常的安静,可以清晰地听到加代唇齿间的气息。我站在她的身旁,听到她略带沙哑的声音,轻轻地萦回在我的耳边。她的投入,似乎已经完全忽略了我的存在。我从侧面安静地看着她。那一刻,我感到我的心,像是一把六弦琴,被加代忧郁的声音再一次轻轻的拨动。

  加代念的正是熏子与她的情人最后的别离。在小说里,那是临别的一段。在淡蓝色的夜雾中,那个叫作熏子的年轻女子,看上去似乎是来送她的情人上船,却又远远地伫立在码头边默默无语。直到情人坐的船走远了,熏子在岸上,才挥动着她那块白色的手帕。

  念到这里,我已看到加代的眼睛里浮起隐约的泪光。她突然就停了起来。很难为情地对我说,让你见笑了。我递给加代一张纸巾,微笑着轻轻对她说,如果让我也这么读它,我大概也会哭的。听我这样说,加代笑了。

  和加代聊到北京时,她对这个季节的香山红叶,充满了向往。当时我只是客套地对她说,有机会到北京来旅游。

  我回到爱雅的病房时,爱雅还在香甜的梦乡中。我看到她在睡梦里那张美丽的脸孔,回想起先前和加代在一起说话的情形,我感觉爱雅的脸和加代的交织在了一起。我轻轻的去吻爱雅在睡梦中的唇。然后,我陷落在黑暗里,思维变得恍惚。把头枕在爱雅的身边,渐渐睡去。

  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爱雅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我抬起头来,爱雅怜惜的眼神一脸的歉意。她说,你就这样守了一夜啊?我对爱雅点头。闪过昨夜和加代在走廊里说话的场景时,脸色不由地微微发热。

  离开诊所时,加代大概也要下班了,已经换下护士装。看到我和爱雅,她轻快地走向前,问候爱雅。然后拿着医生又开的一些药,我们向加代先告辞,便离开了。转身时,加代在后面鞠躬,祝你们在伊豆玩得愉快!我回头去看加代,她的脸上闪过一丝淡淡的忧郁。我搂着爱雅轻轻地走出了诊所。

  两天后,我和爱雅就准备离开伊豆。在赤之恋的最后一夜,我伫立在窗前,爱雅在房间里整理着皮箱。窗外,雨流如注。我看到自己在玻璃窗上发呆的影子。这两天里,常常想起加代,很想再见她一面,但又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只怕令人唐突。想来想去,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可是心底却有一种掩饰不住的落寞。

  就在这个时候,滂沱的大雨里,我看见加代撑着一把伞,伫立在雨中的身影。她的目光盯着我房间里的这扇窗。那一刻,我感到心开始怦怦跳。回头去看爱雅,她正在手忙脚乱地整理着自己的衣物。

  我站在窗前,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眩晕。但我知道自己不能在这个时候下去。哪怕,只是一场寻常的告别,在这个大雨的夜里也会显得极其暧昧,更何况,我明白自己对于加代的多情。

  我的手在玻璃窗上,对着加代轻轻地滑动。身体一动不动,我感到自己像一个僵硬而又寂寞的木偶。我的目光穿过重重的雨幕,看见加代纤弱的身影迟迟不肯离去,然后,我把窗帘缓缓地拉了下来。那一瞬间,我感到我的心划过一丝从未有过的疼痛和感伤。

  在伊豆的最后一夜,我彻夜未眠。第二天早早醒来,爱雅还在贪睡,我去楼下办理离店的手续。店员递给我一个用信封套起来的纸包,并说是昨夜一个小姐送来委托转交的。

  我打开来看,里面是那本日文原版《伊豆的舞女》。扉页上有加代写的只字片语:听说先生和太太要离开伊豆了,虽是萍水相逢,却又不知何故,总想再见一面。这种情谊,只怕又要令先生见笑了。那夜说到《伊豆的舞女》,先生倒真算是一个有缘人。送给先生,留做纪念吧。

  我把书放到旅行箱里,也收起了一颗驿动过的心。和爱雅离开伊豆时,经过加代做事的那家私人诊所,仍感到心里有些空落。而何以如此?想来想去,只能责怪自己是个多情的男人。

  后来,坐在东京飞往北京的班机上,还自信和加代这一段在伊豆半岛上的邂逅,只是人生里的一幕戏。淡忘,是迟早的事。

  回到北京以后,和爱雅婚后的生活逐渐走向平淡。不知道为什么,加代的身影却在越来越多的时间里,出现在我和爱雅的生活中。很多时候,我翻阅着加代送我的书,任凭自己沉浸在对她黯然神伤的想念里。书里,加代在熏子和情人离别的那段折了一个小小的角,有加代仿佛是在不经意间写下的一句疑问:何日君再来?

  离开伊豆两年以后,我对于加代的记忆依然是浓烈而炽热的。我也设想过加代如今的生活。也许,她早已把我淡忘,嫁做他人妇,和我一样,过着平淡而无奇的生活。一切只是猜测,我在爱雅的身边,却变得越来越寂寞。

  1997年春天,我决定结束和爱雅这种同床异梦的生活。我并不想怎么样,我只是不愿意再欺骗自己的心。然而,就在我准备提出离婚申请的时候,爱雅发生了一个巨大的变故。

  这年春天,爱雅的身体不断出现四肢无力的病态。带她去医院,医生的诊断让我彻底打消想要离开爱雅的决定。爱雅患的是遗传性的神经痉挛,基本无法医治,可能会终身瘫痪。

  我后来的生活,由此又发生巨大的变化。没有多久,爱雅开始坐上轮椅。除了一些必要的工作应酬,我的所有时间都花在照顾爱雅的身上。但我没有任何的怨言。我并不是那种伟大的男人,可我知道,在这样的处境中,任何人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日复一日的生活里,我的心变得简单而收敛。爱雅身体上任何一点的康复,都足以成为我快乐的理由。

  只是在每年的秋天,当北京的秋色变得浓郁,香山可以看到红叶的时候,我都要瞒着爱雅,一个人开很远的车,去看香山的红叶。

  那是香山最热闹的季节。我穿着黑色的风衣,一个人穿行在来看红叶的人群中,想起远在日本的加代,因为有了岁月的阻隔,心的深处,所能触摸到的仅仅是一份寂寞的回忆。

  想起我们那年在伊豆萍水相逢,却在彼此心底投下了若隐若现的期待,仍然有片刻的遗憾。对于她在书上何日君再来的疑问,过了这么多年,我终于可以肯定地在心底回复她:只怕,只怕是渺茫无期了。

  也许,就像有些爱,是注定存在的。但,不提也罢。真的,不提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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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幕 午夜场

午夜场
  独白

  这个城市里,
一定会有些什么人,在无人陪伴的暗夜中,沦陷在一场带有法则的情欲,在刺痛的辗转反侧里,最终让心,破碎成彼岸的轻吟浅唱,而在阳光的下面,依然是一副安之若素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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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这杯咖啡我就走

【1】

  放下佩如从广州家中打来的电话,我突然有些倦怠。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她居然还没睡。我知道她的用意。我想佩如在午夜里打来的这个电话,与其说是想念我,不如说是想来个突然袭击,来个电话侦察。每逢我因为公司的业务出差,最令佩如乐此不疲去做的事,大概就是这种夜半来电。可惜,每次我都令她失望了。无论多晚,她嗲兮兮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时,总是有一个固定的语言铺垫:小童刚刚睡去,人家想你睡不着嘛!我从来都是佯装不知,强忍着心头的火气,在电话里三言两语再把她打发回床上。

  我常常搞不懂佩如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和佩如从恋爱到结婚,我一直是个规矩的男人。结婚已经十年,我们的儿子小童都已九岁,她居然对我还是如此的不放心。特别是去年,当集团总部的高层决定委任我为国内事业部总监后,我每去一地,佩如的追踪电话愈加频繁。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有大半的时间都在空中飞来飞去,在国内各大城市里停停走走,的确要去面对太多商战中对手们设下的美女陷阱。也许,这就是佩如之所以频频这样做的理由。但令我恼怒不已的是,与佩如这么多年的夫妻做下来,难道她不知道男欢女爱上,我从来都是一个很有分寸的男人?每次想到这一点,我都有种情感上的挫败感。面对佩如从来没给予我的信任,我那隐藏在内心深处,孩子似的逆反心理,常常让我有一种想去放纵自己的欲望。精神或是肉体。

  【2】

  我习惯于在话筒前与完全陌生的男人或女人谈情说爱。我想这个城市里,应该有很多人听过我的节目。因为在话筒前,我是一个绝对聪慧的女子。是一种令人心服口服的聪慧。这使我的节目,一直保持了非常高的收听率。但我并不是一个快乐的人。相反,我常常会因为这种在节目里的声名鹊起,而无比的寂寞。或许,我是一个太过于平俗的女子。我没有很高的志向。我只是希望,当我伫立在午夜的风口时,那一头被风吹得极度疲倦的长发,会飘偎在一个男人厚实的肩膀上。

  然而,二十六岁的年纪,说起来正是花样年华。而我却是如此寂寞。虽阅人无数,结局却常常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或者我是水。或者男人是水。日子拖得久了,这深闺里的寂寞让我感到自己仿佛已是朵冷漠的水仙,虽开得浓艳正当时,但除了孤芳自赏,便只能幽闭起一颗曾经炽热过的心。很多个黑夜里,我的寂寞像是一瓶幽蓝色的香水,在我关上话筒的瞬间,它却悄然的开启。在一个人回家的路上,在黑夜里轻轻的弥漫于城市的四周。

  【3】

  佩如的电话,扰乱了我的工作情绪。灯下,手提电脑里,明天会场上的发言稿,还停留在佩如打来电话之前的状态。我走到窗前,从酒店二十一楼的房间里,眺望着这座不夜的城市。我有片刻的眩晕。我收回远眺的目光,点起一支烟。烟雾开始弥漫。我看到玻璃窗上自己的影子。黑色STEFANO RICCI的衬衣。一条STEFANO RICCI的立体皱褶领带。头发润泽。抽烟的姿态,不放纵但也绝对不拘谨。一个已经完全职业化的男人形象。一切似乎都恰到好处。看到自己在玻璃窗上,那微微有些流露岁月痕迹的脸,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快满四十岁了。暗自惊觉时光飞逝如电。终于明白自己的心何以如此苍凉。毕竟是人到中年了。

  当我还是一个很年轻的男人时所拥有的那颗激情饱满的心,早就藏到了一个用年龄做成的盒子里。现在,我的心已经没有刀锋。除了一些法则,便是取之不尽的面对商业对手的圆滑和狡诈。这次从广州飞过来,就是为了公司在这个岁末举行的新品发布会。这座城市是其中的一站。这是集团高层委任我为国内事业部总监以后,恰逢的第一个大型推广活动。对我来说它非常重要。

  【4】

  我是怀着一种很懒散的心情,参加这个新产品发布会的。在朋友的大力游说下,我才决定主持这家跨国电器集团国内公司举行的新品发布会。虽然酬金不菲,但这并不是我动心的理由。一切都是因为太寂寞。我不想再过一个人的周末。不过要是早知道如此麻烦,我倒宁愿自己寂寞着。

  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我和公司里负责新品发布会的工作人员,还在会场一边看着他们公司新产品的幻灯片,一边改动着串联词。发布会明天上午九点举行。面对这些新品如此繁多的性能,我感到有些疲倦。然而一想到明天的会场上,会有四百多位来自国内的经销商出现,我又强迫自己打起精神。我想,既然来了,我就不能出任何的差错。

  【5】

  我把香烟头轻轻地放进烟灰缸。已经过了夜里十二点。我突然想去看一下会场。我知道还有些工作人员在那儿忙碌。我穿上黑色的外套离开房间。

  我走进电梯直接乘到二十六楼的会展中心。对地区经理托尼这次新品发布会的场地选择,我感到满意。黄昏时在酒店大堂,几个老客户与我交流,对酒店的设施相当满意。我心里倒是暗笑这些贪恋奢华的家伙。

  二十六楼的会展中心这一刻依然灯火通明。我刚一走进去,一个年轻的女工作人员便谦卑地招呼我。我奇怪她知道我的身份。暗想这该是托尼的事无巨细。托尼也正忙碌。见我来到会场,他谦虚谨慎地迎向我。在门边,我对他轻声交代着即将在上午九点举行的发布会的一些事宜。言语之间,不远处一张桌子前伫立着的一个年轻女子修长的身影,闪进了我的视线。我的目光不动声色地向她轻轻地掠过。那个女子正专注地翻阅着桌上那堆资料。背影婀娜。身姿优雅。黑而浓密的头发被轻柔地盘起。露出白皙而修长的脖颈。那一瞬间我的心微微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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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已经是夜里十二点多了。先前有些倦怠的情绪渐渐消退。在会场奢华的灯光下,我仔细翻阅着一些产品的资料。周围还有几个工作人员在忙碌。这时,听到一个女人谦卑的声音,在会场寂寥的空间响起。我抬起头来,顺着声音望过去。

  多功能会展大厅的门前,一个身材高大的穿黑色西服的男人,站在一个女工作人员的面前。那个男人说话的声音压得很低。他和工作人员似乎在轻轻地交谈。我看见邀请我来做主持的地区经理托尼恭敬地站在那个男人的面前。一种直觉告诉我,那个男人的身份很不一般。距离太远,他们说的话显得隐约而恍惚。我低下头,继续去看着面前的一堆资料。这是一个很有涵养的男人。我暗暗地想。其实,我并不是那种轻易就会被男人的外貌而捕获的单纯女子,况且我对于爱,早已失望。然而不知为什么,当那个男人的身影出现在会场的瞬间,我就感觉自己少了一份自然。资料上的白纸黑字,仿佛变成电脑上的一堆乱码。虽然一直在翻阅着桌上的资料,但我什么都没有看进去。我突然有种预感,我那已经有些习惯的寂寞但却宁静的生活,将会彻底完结。

  【7】

  我想,每一个男人对于女人的要求,不尽相同。而我对于女人的要求是,除了具有如花的笑靥和身姿,还得拥有一副修长而白皙的脖颈儿。仿佛是一只性感而美丽的白天鹅。我常常在想很多年以前我娶佩如,也许就是因为她太符合我对女人的要求。令我几乎忽略了爱的成分。而这么多年居然也就这样过来了。

  只是一瞬间的目光游离,我的眼神很快又回到托尼这里。尽管如此,托尼似乎仍感觉到了我的恍惚。他回头看了那女子一眼,轻声地说,噢,贺总,那是林忆秋小姐。我请来的主持人。很上心的一个女孩,这不,她还在熟悉资料呢。

  我对托尼微微地点头。环顾四周,一切都已就绪。我说,你做得很好。我示意托尼去忙不用管我。然后我轻轻地向那个叫林忆秋的女子走过去。

  【8】

  内心的波澜还没来得及退却,那个穿黑色西服的男人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再次抬头时,我的心有片刻的恍惚。

  这个男人似乎非常迷恋黑色。三十岁左右的年龄。高大魁伟的身体包裹在一片漆黑的服饰色彩中。是那种眼下最时髦的有八个钮的黑色单排扣西服。黑色的STEFANO RICCI立领衬衫。一双高雅的TESTONI黑皮鞋。我惊诧于那张脸的英俊和儒雅。我虽然并不知道这个男人的确切身份,但仅仅从他的穿着中我就可以感觉到他是与众不同的。

  他对我微微一笑。很有分寸的那种。这使他的微笑看起来虽然礼貌但毫无温情。就像他那一身黑色的服饰,令人感觉到一种疏离。

  我喜欢这样的男人。凭着一种女人的直觉,我感到在他淡漠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狂热的心。刹那间,我惊异于自己内心的风云流转。赶紧收回自己一颗狂放的心。我转身迎向他的微笑。

  【9】

  或许是因为发夹的松动。林忆秋转身的瞬间,她那本来盘着的黑而闪亮的长发,像是高山上一抹温柔的瀑布,突然从山涧婉约流泻。一只暗红色的木质发夹,从林忆秋的发间悄然坠落在地毯上。黑发如丝。一种清雅的洗发水的味道,从她松散的发间弥漫开来。那一瞬间,我的心被林忆秋那纤细而柔软的发丝轻轻触动。

  林忆秋光洁的面颊上,泛起一丝绯红。我们几乎是同时弯下腰去捡拾那只落在地毯上的发夹。我手长,先捡了起来。我把发夹递到她的手中。她的指尖光滑却冰冷。在她还不及说谢意时,我已经开口。我说,林小姐,辛苦你了。

  我奇怪自己的声音还是如常。没有任何的改变。沙哑而淡漠。对我这样的男人来说,去隐藏对一个人的真实感受,易如反掌。

  我看得出林忆秋在惊诧我知道她。我微笑,噢,托尼向我介绍了你。林忆秋说话的声音,一如她的外貌,美丽而动人。但她似乎有些矜持,也或许是因为发夹的脱落她有些尴尬。她只说了一句话,便又低下头去了。

  【10】

  我是一个嗅觉很灵敏的女子。对于任何刺激性的气味尤其是烟草味,会令我产生片刻极不舒适的反应。今天倒是个例外。这个男人弯腰捡拾我落在地毯上的发夹时,浓郁的烟草味扑面而来。然而在这个夜里,他身上的烟草气息,却令我有一种瞬间的迷乱。

  不知道是否是因为香烟的侵蚀,他的声音透着沙哑而沧桑的气息。那一刻,我很强烈地感觉到这是一个并不快乐的男人。这倒和我有着惊人的相似。

  您太客气了。我这样轻轻地回应了他。这个男人的嘴角扬起淡淡的笑意,向我微微地点头。然后他转身离去。直到他轻轻的步伐,渐渐消失在会场里,我仍然感觉我的脸颊因为这发夹的突然滑落而红得发烫。

  那个男人的身影刚刚离开会场,托尼便笑着走到了我的面前。林小姐,看来,我们贺总对你充满信心啊。托尼用一种不尴不尬的声音说道。我没有接过托尼的话。只是用微笑一带而过,心里其实却在暗暗惊讶。

  我知道了。刚才和我说话的那个男人,就是即将举行的发布会上,特别嘉宾中要第一个介绍的贺云朗。这家跨国集团公司国内事业部的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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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我醒来的时候,窗外还是一片漆黑。我在黑夜里点起一支烟。看着床头那盏夜灯微弱的光,挣扎在落寞的空间里,我有一丝莫名的烦躁。时间是凌晨的三点多。我失眠了。为了那个叫林忆秋的年轻女子。

  和佩如待得时间越长,我对爱的感觉似乎就越麻木。这也许是我之所以没有背叛佩如的原因。以我现在的身份,我知道我更不能去毁灭和佩如这场在外人看来是如此完美的婚姻。虽然我厌倦自己在生意场上虚伪狡诈的面孔,但仅仅年薪过百万这一种诱惑,已足以让我心甘情愿去应对。即便我知道我不会快乐。

  除了佩如,再妖娆美艳的女人,对于我这样的男人来说,不过是昙花一现匆匆擦肩。和我日渐蓬勃的事业相比,佩如之外的女人,更像是我彼岸的一束束烟花。我可以放纵我的目光,阅尽春色。但我知道,我绝对不能够去触摸那些彼岸花。这是我的法则。

  然而从会场里出来,直到回至我的房间,我的眼前都不断浮现林忆秋那张娇美的脸。她并不是我在这种场合里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但她那白皙而修长的脖颈儿,如瀑的黑发,优雅而婀娜的身姿,却处处撩动着我早已失去激情的心。这个失眠的夜,我才感到当一个人陷落在一种注定不会有结局的诱惑时的寂寞。仿佛是面对两岸烟花,虽然摇曳生姿,你却不能伫于此岸,也无法立于彼岸。只能空留寂寞。

  【12】

  夜里的一点多才忙完一切,匆匆洗漱上床。一夜间,却断断续续醒了好些次。我赤着脚走在铺了厚毯的房间中。不停地喝水。五点多以后,我再也无法入睡。我呆坐于床边,思绪恍惚。

  那个叫贺云朗的男人微笑后面所隐藏着的淡淡阴郁,令我有些无措。我感到那是一个很有内容的男人。从见他的第一面起,我就有种强烈的想要去了解他的欲望。然而我对自己这种在会场里面对他时延续而来的驿动,却又因为托尼的那一番话,而变得敬而远之。应该说是我强迫自己对贺云朗敬而远之。

  在贺云朗走后,我奇怪托尼会给我讲如此之多的关于贺云朗的私事。他讲话的那种姿态,令我几欲呕吐。这让我感到他在贺云朗面前的毕恭毕敬,是做作而虚伪的。但我只能用微笑来维持我的淑女形象。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对于托尼讲述的关于贺云朗的一切,我的内心深处其实充满了好奇。

  在会场奢华的灯下,托尼似乎说了很多关于贺云朗的一切。但当我知道贺云朗年届四十,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娇妻时,其余的一切,于我而言,便可以忽略不计了。就像是一场刚刚开局的魔术,因为率先知道了真相和结果,过程就立刻变得毫无意义了。

  我想我有爱的自由。但我也有爱的法则。还好,一切还没有开始,所以我并没有破坏了什么的不安。但心的失落却是如此真实而强烈。

  【13】

  我坐在第一排的贵宾席上,看着林忆秋明艳照人地出现在台上。她纤白如玉的手优雅地握着一只无线话筒。一身红色的旗袍。头发像我昨晚看到的那样,轻柔地盘起。在她开口说话的瞬间,她的目光不经意地向这里轻轻掠过。我知道她短暂的开场白说完,就要介绍我上台讲话。以一个国内事业部总监的身份,我应该专注才对。但不知为什么,我却有些走神。看着林忆秋盘起的长发,我突然有些担心它会像昨晚那样,忽然散落,婉约流泻。因为我不愿意让在场的别的男人,看到那幕我意外领略到的林忆秋的风情。我感到了自己的自私。

  当我的名字从林忆秋的唇间通过音箱而传遍全场时,我瞬时便收回游离片刻的心,在如潮的掌声中,我神态自若地向台上走去。

  【14】

  贺云朗风度翩翩地走到我的面前。满面春风。昨晚,我曾在他的脸上捕捉到的一丝隐藏的阴郁荡然无存。这一刻,我可以明确而又不会被任何人抓住话柄地向他微笑,然后把手中的话筒递到他的手里。我们的手轻轻碰触。我退在离贺云朗不远的地方,做出一副职业化的微笑,来掩饰内心的波澜。

  我安静地看着贺云朗。这实在是一个对女人充满着诱惑的男人。无论怎样看,他都不像年届四十的人。依旧英俊挺拔。身形魁梧,却没有一丝一毫中年男人那令人不悦的肥硕。

  也许他的阴郁只是我的错觉。也许正像托尼昨晚对我说的那样,贺云朗生活得幸福而安逸。我在昨夜断断续续的睡眠中得出的结论是,于我而言,这是一个还没正式开始却已经在落幕的独角戏。我的心里闪过瞬间的伤感。

  我不知道贺云朗在台上都说了些什么。突然从会场上爆发出的热烈掌声,我意识到贺云朗的讲话已经结束。我光彩照人地迎向他,从他的手中接过话筒。话筒上还留有他手上的微温。我从容地回到台上,继续主持发布会的第二个环节—— 通过幻灯片来介绍新品的功能。在那个助手换片的间隙,我的目光掠过贵宾席,贺云朗已经端坐在原处。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15】

  发布会比我预测的还要成功。林忆秋功不可没。然而发布会一结束,林忆秋就仿佛蒸发了。

  在发布会结束的瞬间,我就被人包围了。各路媒体。我在人潮中看着林忆秋的身影款款地消失在突然间变得喧哗的会场。我感到了她背影里透着的疲倦。

  以为一个小时后的答谢宴会上会看到她。但在隆重而奢华的宴会上,我和托尼端着酒一桌桌的谢过那些客户,我的目光不经意地遍寻,林忆秋依旧是芳踪渺茫。

  间歇时,我表情平淡地问托尼。托尼这才告诉说林忆秋身体轻微不适在房间里休息。我轻轻地点头,没再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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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曲终人散。我看着乱哄哄的媒体记者包围着春风得意的贺云朗。隔着人潮,看到贺云朗那面对媒体收放自如的微笑,我揣测他的内心在那一刻的倦怠。只是一念,我便暗笑自己的多情。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倒是我突然感到倦意袭来,面对迎上来的托尼,我说我不大舒适就不去赴宴了。不等托尼回应,我已转身,黯然离去。

  在房间里我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了一下,然后开始发呆。一个小时以后,我走出房间。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是该消失的时候了。谈不上需要和谁告别。这样的场合,我想我以后也不会来了。

  我从电梯上走出,在一楼的服务台退了房卡。站在大厅里,我有片刻的犹疑。我知道我一旦离开,就再也不会见到贺云朗了。不禁又感叹相遇太迟。倦意再度袭来,我坐到一楼的大堂吧,点了一杯哥伦比亚清咖。我请服务生替我叫一辆TAXI回市区。

  大堂里有隐约的弦乐。在低沉迂回的提琴声里轻啜一口咖啡,忽然就落下泪来。

  【17】

  宴会终于结束。有客户离去,我陪着进入电梯一路寒暄至一楼大厅。电梯的门刚一打开,林忆秋独坐在大堂吧里的背影落入我的视线。在客户面前,我不动声色。

  在旋转的玻璃门前,那些客户依然滔滔不绝。我沉着应对。这些已经显露醉态的家伙,终于上了停放在酒店门口的豪华轿车。我的心微微松懈。我转身向大堂吧走去。

  所有的延误,不过是一杯咖啡的时间。但林忆秋优雅的身姿,已经不知去向。我伫立在空荡荡的大厅里,仿佛刚刚丢失了一件心爱的东西,半天没有回过神来。大厅的空气中,音乐和着淡淡的咖啡香,令人恍惚而沉醉。

  先生,您遗失了什么物品吗?一个彬彬有礼的服务生走到我的面前这样说。我欲言又止,只是摇了摇头。然后我走进电梯。

  在电梯门徐徐关闭的一刻,我感到我出轨的心又回到了我的身体中。我突然间想起了佩如,我居然因为自己这次精神上对她的背叛而有种说不出来的快感。虽然它是如此的短暂。然后我听到自己在缓缓上升的电梯间里冷笑的声音,仿佛从一只喝空的咖啡杯里传出来。寂寞而空洞。

  【18】

  小姐,你叫的TAXI已经停在了酒店的后门,前门车位拥挤进不来。喝完最后一口咖啡时,那个年轻的服务生走过来怀着深深的歉意对我说。我微笑起身,他引领我走向停在后门的TAXI。

  十二月的天,已经微带寒意。举步间,我围上暗红色的披肩。陈升的那首《喝完这杯咖啡就走开》从车内的音响里隐约飘出。

  当我的身体已经坐入车里,在摇上车窗的瞬间,我才透过酒店后门那巨大的落地玻璃,看见贺云朗伫立在前厅旋转玻璃门前隐隐约约的背影。司机礼貌地问我,小姐,可以开车了吗?

  我闪过瞬间的恍惚。车内狭小的空间里,充满了人造的暖意。只听到陈升一个人沙哑的声音低语流转。然后我对司机说,可以。我感觉我的唇边绽开了一个微笑。

  原来一个人微笑着也可以如此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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绽放在暗处的伤花

 独白

  城市的边缘,
总是有很多躲在暗处的人,深藏了狂热的情感,沿着孤寂的巷口,停停走走。偶然的回首,灵魂带着擦肩而过的情欲,在某处绽开的感伤,却不会有人看见。

  一个最冷酷的人,在无人的暗夜中陷入一场带有法则的情欲,在刺痛的辗转反侧里,最终让心,碎成彼岸的轻吟浅唱。阳光的下面,依然是冷冷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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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幕 绽放在暗处的伤花

圣罗朗里的年轻女子

  【A】

  这是一个冷酷的职业。我选择了它,
这注定我的生活会是一片的荒芜。有很多的规则。我不能有娱乐。不能有女人。不能有朋友。每接完一个单都要搬家。目的无非只有一个,最大限度地保护着自己的行踪。

  因为我是一个职业杀手。

  我的手里常常会拿着一把非折叠式的雨伞。那是一把黑色的特制伞。拿在手上,像是一根漂亮的拐杖。它是我的杀人武器。

  伞的顶部是一根我自己安上去的钢针。粗细适中。钢针的上面被我涂抹着一种剧毒的化学毒素。被这支钢针穿透过的身体,在十秒之内,就会失去知觉。三十秒之内就可以安详地合上双眼,不再有醒来的机会。

  这把黑伞顶部的钢针,平时都是被一个和雨伞颜色很接近的钢套套住的。当我需要的时候,我可以随时去掉钢套,刺向我需要杀戮的目标。有时我看着那支戴着套子昂首挺立的钢针,我觉得它像是一个已经戴好安全套随时可以进行一场美妙运动的男人。于我而言,杀人亦或是肢解一个人的身体,就像是面对情欲,都是一种令人无法拒绝的勾引。

  我喜欢这把雨伞。除此以外,我还有一把随身的刀。这把刀游走在人体上,可以没有任何的声息,不会有丝毫的停顿,便可以从皮肤的表面进入到身体的深处。我拒绝用手枪。哪怕是很好的带着消音设备的手枪。

  每次,我在黑夜里用非常熟练的肢解手法,把那些已经变成是尸体的杀戮目标,一 一的肢解,我的心平静得仿佛只是在面对一些破碎的玩具。那是一种很麻木的感觉。

  我因为要常常搬家,所以我的房子显得临时而空荡。除了一张折叠床和一个手提电脑,便是一个小型的自制焚炉。我基本是用电脑来接单。也是用这种方式和外界做着沟通。我对语言很吝啬。我相信言多必失这句话。太多的语言只会让我的生活增添一些不必要的危机。我因而只用最简洁的语句和对方做一些必要的交流。

  那个小型的焚炉对我来说很重要。它可以帮我把那些多余的,客户并不需要的肉体焚烧成灰烬。很多个夜,我在静寂的城市深处,让厚重的窗帘深深地遮蔽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我开始拿着一把细薄的刀肢解我带回来的目标。

  通常我把那些已经没有任何声息的躯体放进卫生间里那只硕大的浴缸。我肢解目标的顺序通常是脑袋,然后是双手,最后是双脚。这是人体当中,最适合肢解的部位。刀锋割下去的感觉,仿佛是在肢解着一块人形的塑料。

  浓重的血腥味会很快蔓延在空荡荡的房间。我戴着白色的塑胶手套,我会看着手套的颜色被浓稠的血液所改变。每次在这一刻,我的心才会微微地颤动。我想,或许有一天我的身体也会被另外一个和我从事相同职业的人慢慢肢解。我因而常常提醒自己,我不能够给任何人这样的机会。

  客户需要的一般都是脑袋。判定一个人是否死亡,脑袋脱离身体最有说服力。我把他们的脑袋割下来,放在一只黑色的蛇皮袋里,再放到一只灰黑色的皮包中。这些东西会被我放进我在一家商务中心租赁的柜子。在约定的时间有人会把这个蛇皮袋取走。

  【B】

  我从来没有失手过。在这一行,我相信我是最好的。这是我的原则,要做就做到完美。我接上的单,我就一定会做到滴水不漏。哪怕是已经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我都会绝决地放弃。我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我因而也不是一个反复的男人。我答应接过的单,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会再去修改我的决定。除非我死了。这不是每一个杀手都可以做到的。我接过的目标,哪怕是在天涯海角,我都可以在约定的时间把他们的脑袋卸下来,装到蛇皮袋里,放到该放的地方。

  但杀人其实是一件耗费脑力和体力的事。除了敏捷的身手,如何去不被察觉地靠近目标,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发现对方致命的地方,这需要花去很多的思考时间。对我来说,除去这些因素,让自己的心始终保持在冷冰冰的状态下,尤为重要。

  我曾经杀过一个和我一样职业的人。他杀了一个我的客户认为不该杀的人,因而他成为一个目标。做我们这行的人就是如此。我们只有今天。对于明天的光景,不能有太多的奢望。我也会随时成为别人杀戮的目标。虽然我知道那个男人也是拿着杀人的指令在做事。可我不能拒绝这种挑战。我不能容忍客户对我能力的怀疑。我接下了这个单。

  但那差点成为我职业生涯中失手的一次。我认为那是我的耻辱。从那次以后,我变得更加小心谨慎。我不断地提醒自己的灵魂,不能被感情而引诱。

  那个男人的行踪诡异不定,我知道这是每一个杀手的强项。我用了两天的时间,才终于探到了他的行踪。

  是在一个幽深的巷子。那天下着大雨,凌晨两点,我把他逼到了墙角。事实上,我早就有下手的机会,可我还是多给了他一分钟的生存时间。这是我的失误。

  他已经处于下风。我冷漠地看着他靠在墙角的样子。他请求我放了他。他机械地说他不想死。那一刻我怀疑他已经神经错乱。我静默不语,但也没有下一步的行动。因为我突然发现我们都是可怜的人。我们只是没有自由的棋子。

  这就是我的怜悯在作祟。事后我想起来,我都很吃惊,作为一个杀手,我居然可以浪费一分钟的时间,来听这个同样是杀手的男人的求生告白。这个男人在我的不远处,就是在他假装讨饶跪倒在地的一刻,一把被他藏在腹部恰恰被我忽略的刀,闪电一样地飞了过来。这是我后来唯一觉得他敏捷的地方。

  雨夜的深处,刀光一闪,我再转动身体,已经来不及。我没有避过这一击。那把刀深深地刺进我的右肩。我来不及去看血液往外倾泻的样子,在这时,我才做了一个我早就该做的动作。

  我在那一刻感到自己的恼怒,因为我挥动雨伞时的杀气,比平时多了十分。不过是两秒钟的时间,雨伞上的钢针已经被我准确地刺进了他的喉管。从那个男人破损的伤口喷射出的细密的血丝,像几条飞舞在夜里的丝线。几乎是同时,他的脑袋也被我随身的刀,整齐地割了下来,箭一样地撞到对面的墙上后,再滚落到我的脚边。

  雨开始越来越大。血液黏混在泥浆里,有几块溅在我黑色的皮鞋上。我把这个男人的脑袋从地上提起来,我看到他的表情还来不及痛苦,依然保持着那种无耻的告饶状态,然而,他那具已经没有了脑袋跪倒在地上的身子,还做出突如其来的回击。那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姿态。我愈发认定人才是一种最不可靠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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