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绝对意义上说,猫肉当然是可以吃的,即使活猫或活狗比活鸡鸭猪羊更经常地出现在普通人的视野里,也更经常地和人类亲近,包括感情交流.
可是我经常会有一些关于中国人残忍的疑问,比如最近的一次是在读完"兄弟"以后,我特别崇拜余华能用当年三岛由纪夫描写"剖腹"时的那种直白平静血淋淋的笔法,描写充满生机的宋凡平在火车站被六个红袖章活活打死的过程:
"......粗木棍,打得断成两截,再用断后锋利的木棍象刺刀一样刺进宋凡平的腹部,宋凡平早已经是血肉模糊,躺在地上痉挛着,红袖章再用脚对着这样一堆血肉一通乱踢乱踩,直到宋凡平一动不动......."
我的问题是,我相信那六个红袖章也曾象我们一样出生在普通的家庭,那些躲得远远的旁观者也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那些事后在一堆血肉周围走来走去的乘客也都向往着回家和团聚, 可是由此产生的一个悖论却是: 在这样的一群人中间,怎么就在众目之下,在灿烂的阳光里,发生了如此残忍如此非人的一个过程??? 每此看到杀狗杀猫的照片中有孩子们的身影的时候,我就隐隐能感到些什么.
还是那一句:吃猫吃狗都没什么,六零年为了生存吃死人也可以理解,只要有可以立足的理由. 但是没有理由的情况下,又是什么力量让我们这么残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