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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有多少教育行为经得起追问?
来源:[ 中国教育报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高级中学校长助理 张建坤
许多我们习以为常的教育行为,是经不起追问的。但我们一些教育者却浑然不觉,或虽有所察觉,却基于功利,不愿改正。在一些看似天经地义的教育行为背后,学生的个性和发展潜质被我们以合理的名义扼杀、泯灭。因此,追问教育行为,其实就是追问一个人的成长,甚至就是追问教育的明天。
培养人上人还是人中人?
【案例】:在重点高中(又叫示范高中),经常听到教师这样教育学生:你们的目标就是北大、清华这样的名牌大学。甚至还有老师这样“激励”学生:你们不能和那些一般高中、民办高中的学生比,你们是未来社会的“精英”。更令人担心的是,如今一些教育部门用名牌大学的录取率来衡量重点高中办学质量的好坏。
【辩析】:“得天下英才而育之”,是许多教师最大的愿望。但作为一名老师更应该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上,本着对学生一生负责的态度,本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道德、人格、知识、能力、心理、体魄等各个方面给每个学生以深刻的尊重和关怀,让每个学生都能够学有所成、习有所得,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人才。升学或升入名牌大学和全面育人,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本不矛盾,升学也是全面育人的重要目标之一,但是如果只瞄准北大、清华等名牌高校,以培养“社会精英”为己任,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会影响资质聪颖的学生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也会伤害为数更多的资质普通的学生。毕竟,无论多么“重点”的高中,都不可能让所有的学生进入北大、清华;无论多么“重点”的高中,资质普通的学生依然占据多数。
尤为重要的是,只有首先培养学生的“人中人”思想观念和思维意识,他才有可能真正成为社会需要的“人上人”。只有树立培养“人中人”的教育观念,教师才能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使每一个学生尤其是那些资质普通的学生发挥各自的优势和潜能,成为社会上不可缺少的人才。社会的发展固然需要所谓的“精英”,但支撑祖国未来和中华民族脊梁的却是大多数的“人中人”。
教育究竟该以谁为本?
【案例】:一个学生由于匆忙赶回教室,不小心碰碎了教学楼里的花瓶。恰好被德育主任看见,立刻叫住了这个学生。令人遗憾的是,德育主任没有询问学生是否被碰疼,而是严厉斥责学生并要他赔偿。在一节获得专家好评的公开课上,当学生在黑板演示,黑板上挂的教具突然掉下来,砸在学生的身上,学生被吓了一跳。富有教学经验的老师没有慌乱,她镇静地将教具捡起,挂在黑板上,继续开始了教学。砸没砸伤孩子?吓没吓着孩子?自始自终没有过问。
【辩析】:教育究竟该以什么为本?值得每个教师好好反思。须知,教学不仅仅是展示教学技巧、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的过程,更要对学生倾注浓厚的人文关怀。好课的标准不只是充分体现了“对话、交流和合作”,让学生学会了知识,接受了正确的价值观念,而应该是把课堂教学的过程当作师生共同成长、共同体验生命的过程,把教学的每一个细节都注入生命价值。
学生碰碎花瓶,教具砸着学生,教师首先想到的是物而不是人,难道物“贵”而人“贱”吗?我们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态度、情感和价值观,而我们却在思维习惯里缺少情感的概念,在教育教学实践的细节里缺少情感的自然流露,我们的学生又怎能让情感常驻心头?又怎能学会感激,尊重生命?关爱生命,让教育和课堂闪耀出情感教育的光芒,才是教育和课堂的价值所在。
讲得精彩比学得精彩更重要吗?
【案例】:一次数学公开课上,教师高超的授课艺术和对教材的深刻把握,赢得了听课的教育官员和教育专家一致好评:“这个教师的课讲得真是太精彩了!”
【辩析】:评价一节课好坏,我们常常习惯于看老师讲得是否精彩,至于学生学得是否精彩往往被忽视。以至于在平时的教学中,很多教师对如何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特别重视,对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却不甚关心。
教是为了不教。如果教师把教学看成展示自己教学水平的一个舞台,而没有看作是一个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的渠道,即使课讲得再精彩,恐怕也不能算是成功。教师教得精彩,学生学得更精彩,这样的课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课。其实,许多所谓的“公开课”、“观摩课”,尽管“叫好”,却不“叫座”;尽管“中看”却不“中用”。成功的教师在教学中必须时刻注意培养学生的学习信念,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指导并帮助学生形成适合自己个性的学习方法,使学生能够充分自主地参与到“教”与“学”的活动中去,使教学活动变成学生的学习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学生奠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目前的教学改革存在着一种倾向,我们对教师的“教”总是关注太多,而对学生的“学”研究得却远远不够。“教学要以培养学生获得终身学习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终极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价值在于让学生学会学习。一个优秀的教师不但能够让学生“肯学,愿学”,更要让学生“学会,会学”。让学生学会学习,不但是教师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理应成为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批评
“差生”就一定要和“好学生”比较?
【案例】:放学路上,一个学习成绩非常优秀的学生被班里的一群“差生”拦住打了一顿。事后学校调查得知,原来这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经常被班主任“拿来”作为教育那些“差生”的“参照物”,以至于被“差生”嫉恨。其中的一个“差生”说,班主任在批评他们时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看XX学生,同样的教室,同样的教师,他怎么就能够学好,你们怎么就学不好?”
【辩析】:因为嫉妒恼恨,就殴打别人无疑是“差生”的过错,但是这位班主任的教育方法也值得反思。动不动就拿“差生”和“好学生”比,比来比去,不但伤了“差生”的自尊,也使那些“差生”失去自我发展的动力。教育学生,横向比较是必要的,但对中小学生而言,更多地要教育他们和自己作纵向的、发展性的比较,立足于自我发展基础的比较才会更具有价值。这样的比较往往可以把学生的自我特征转化为进一步发展的资源,使其不断超越自我。
应该承认,人的智力是有差别的,人的进步也有快有慢。科学的评价应该是对学生的一种发展性评价,要使学生了解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明白怎么做才能够在自己现有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而不是整天拿一个学生和另一个学生去比较。和“好学生”比,对那些心理素质本来就比较脆弱的“差生”来说,只能给其带来更多的挫败感。
解决的问题越多就越有价值吗?
【案例】:一节地理公开课上,授课教师把教学内容通过15个问题贯穿起来,班级40名学生,提问了35人次,全部回答正确。临近下课时,老师问:“同学们,就本节学习内容,还有什么问题吗?”学生一致回答“没有了”。授课教师和听课人的脸上都露出满意的神情。
【辩析】:一些教师总是把“课堂教学中解决问题的多少”作为课堂教学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于是“满堂灌”变成了“满堂问”。殊不知,教学的根本目的不在于解决多少问题,而在于学生能够提出多少问题。
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质疑能力是一个人最宝贵的能力之一,也是创新能力的重要表现。只有通过质疑和提出问题,学生的健康个性才能够得到充分发展,创新意识才能够得到不断强化,创新思维能力才能够得以不断提高,主体地位才能够得以“回归”。
培养学生的质疑能力,教师要给予真诚的鼓励,让学生敢于质疑;给予科学的指导,让学生善于质疑;努力创设民主、宽松、自由的氛围,让学生经常质疑。
量化考核学生一定要“扣分”?
【案例】:前不久的一个早晨,东北某沿海城市一所中学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该校高二年级的一名学生从学校宿舍楼二楼“飞身跳下”,脊椎被摔成骨折。事后得知,该学生之所以“跳楼”是担心早自习迟到被老师扣分。
【辩析】:以扣分的形式对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量化考核,是当前许多中小学的普遍做法。当学生的所扣分值积累到一定数量,就会受到相应处罚。
害怕扣分,就从宿舍楼跳下,无疑和这个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关,或许只是个案。然而,透过这个个案,我们却可以真实地感受到“扣分”给学生带来的压力和伤害。量化考核学生行为无可非议,但是这种考核兼具约束性的同时,更要具有科学性和人文关怀,对正在成长中的孩子更应如此。如果某种制度在约束学生行为的同时,又给学生带来精神上的负担和伤害,这种制度不仅不是“十分完美”的“善”,甚至已经变成了“不可饶恕”的“恶”。
不管怎么说,采取“扣分”这种做法都不是最好的选择。学生也大都十分厌倦这种扣分的做法,于是有的学校取消了扣分而采取加分的做法。譬如说,学生不迟到一次加2分,加分积累到一定程度则予以奖励,结果迟到的学生反而比以往少了许多。很多时候,当学校从负向激励的习惯思维转向正向激励的管理时,结果往往“柳暗花明”。
校园里的“土政策”何其多?
【案例】:某校两名小学生因迟到被班主任罚站到室外。由于是冬天,当日又下大雪,两名小学生站了一个多小时后,趁老师不注意,跑出校园。又惧怕家长责问,不敢回家,在大雪天寻找避风的庙宇。数日后,在田地里发现了孩子的尸体。
【辩析】:因为罚站,导致学生出现意外,虽也属个案,但却反映了中小学校管理制度上的问题。按理说,中小学校作为培养人的地方,其各种教育管理制度应更具人文关怀。事实却并非如此,如今许多中小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度普遍缺乏人文关怀,甚至许多都是“无厘头”式的惩罚措施。譬如,“上课说话,罚站墙角”、“作业没完成,罚到操场跑圈”、“学习倒数者,负责清扫厕所”、“早退者罚做俯卧撑”等等,数不胜数。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土政策”?从浅层次上讲,是由于管理上的“惰性思维”和出于管理方便的需要。因为这些简单省事的管理方法在某些时候确实很有效,要比启发引导、说服教育见效快。但是这些做法“有效”也很“有限”,它对于一个学生的发展,尤其是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健康心理的培养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
从深层次上讲,一是学校没有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和管理理念,二是缺乏法治意识。为加强管理,制订校规是对的,但是校规应该把约束性和人文性结合起来,要充满浓厚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许多校规尽管看似合理,但是却不合法。譬如罚站、罚款甚至开除学生等,都是违反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都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以“学习倒数者,清扫厕所”为例,本来劳动是一件光荣的事情,作为学生,无论其学习好坏,都有劳动的责任和义务,可是在这种制度下,“劳动”却成了一种“惩罚”的措施。如此制度之下,又怎能培养学生“劳动光荣”的意识和“热爱劳动”的好习惯呢?
如果真的是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负责,有各种各样“土政策”的学校不妨来一次彻底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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