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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5-6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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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志怪小说的创作出现了一个高峰,400年间出现的志怪作品多达近百种,而且创作水准相当高,《搜神记》、《博物志》、《齐谐记》、《冥祥记》、《幽明录》等都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这种盛况,不但前所未有,后来历代也再未出现过。而作为志怪小说重要组成部分的恐怖小说也由此得到较大发展。
六朝志怪空前繁荣,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佛教、道教此时发展迅猛,与二教相关的灵魂不灭、轮回转世、因果报应、神佛显应等观念被普遍接受,许多小说创作的宗旨就是宣扬宗教思想,劝惩世人。
像道教的茅山宗(汉代茅盈所创)以召神驱鬼为主要法门,具有浓厚的巫术气息,茅山术正是绝好的恐怖题材。佛教传入中国,同时也给中国恐怖文化带来了魔、罗刹、夜叉、阎罗等许多新奇的幽冥之物。佛教戒杀生、讲报应,而这时期出现的许多宣扬果报的小说都有恐怖情节、凶残的场面,确确实实是为了“恐吓”读者、听者。比如《宣验记》、《冥祥记》中记不敬佛法受惩事,又如刘义庆所撰《幽明录》中的“赵泰”条、“舒礼”条等,讲阴间地狱之事,罪人刀山剑树贯身、变形为猪羊蛇等各种动物、铁叉叉人烧得焦烂以及铁床、铜柱等酷刑,描绘出一副阴森恐怖的地狱变相图。这种情况,使人联想到西方基督教文化中为了劝诫世人而大量产生的那些关于魔鬼的故事。
这时期,士族社会流行清谈、闲谈之风,这大大促进了各类志怪故事的产生、加工和传播,恐怖故事也不例外。另外,与东汉应劭等人一脉相承的是,一些人以实录其事的态度大量整理、记录异闻怪谈,比如东晋史学家干宝“性好阴阳术数”,他撰写《搜神记》的初衷是为了“发明神道之不诬也”,是要证明确有神鬼、果报、感应等超自然现象的存在。他因此被称为“鬼董狐”。这部著作中收录的鬼怪作祟、因果报应之类故事,有相当部分可以视为恐怖小说。
包括干宝在内的很多作者,虽然还不是有意营造恐怖气氛、创作恐怖小说,但已经注意利用小说来宣扬某些宗教思想,在艺术表现力和想象力方面都有提高,情节变得更丰富、曲折,更加注重细节,比起先秦两汉来,艺术水平有很大提高,可读性明显增强,恐怖因素成为这类小说中有意识的、用以吸引人的重要手段。
《搜神记》中有则“顿丘鬼魅”的故事说的是:某人骑马夜行,看见路上有怪物大如免子,两眼如镜,长得很可怕,这人吓得掉下马来,怪物就来捉他,此人吓晕过去,醒来后怪物已不见,他上马继续赶路,碰着个人结伴同行,这人就把遭遇讲给同伴儿听,那同伴儿问:“那东西什么样子?把你吓成这样!”某人描述一遍,同伴喊他说:“你能回头看看我吗?”这人回头一看,正是那怪物!当即又昏死过去。这个故事在最恐怖处抖包袱的手法,我们都很熟悉,这种手法至今还被许多恐怖故事一用再用。
对中国恐怖文化而言,魏晋南北朝时期可以说是历史上一个异彩纷呈的黄金时期。这个时期的作品也成为后世恐怖题材的作品丰富的素材库和源泉。中国古代最杰出的志怪传奇小说集《聊斋志异》(其中有最好的恐怖小说)中的许多篇章,都可以在六朝志怪小说中找到影子。
三
随着儒家正统思想的逐渐强化,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和孟子反对“齐东野人之语”的主张成为强势话语,另一方面,中国重史、重实录的风气也制约着志怪文化的发展,在这种情势下,恐怖文化和其他志怪、传奇文化一样,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抑制,流入边缘甚至地下。有不少文人明明喜欢读恐怖作品,甚至还热衷于收集整理,但总要用一些堂皇的解释把这种爱好遮掩起来,比如说创作和阅读这类东西是为了“资治体,助名教,供谈笑,广见闻,如嗜常珍,不废异馔”等等。
但即使是这样,由唐至清,志怪小说集仍有多达150多种,而且有的卷帙相当繁浩,宋代成书的《太平广记》是影响最大的传奇、志怪小说类编,它收罗宏富,收汉代至宋初的作品数百种,多达500卷。南宋洪迈所编《夷坚志》有420卷之多(今存206卷)。《太平广记》里面的“报应”一类(包括冤报、杀生等小类)当中有相当多的恐怖情节,因此这书也可以说是恐怖小说的集大成者,比如卷一二一的 “杜通达”条(出自唐代的《法苑珠林》),在宣扬果报的主题之下,展开了一段非常恐怖的情节:杜通达看见借宿的僧人所带经箱,以为里面放着细软,就和妻子合计把僧人杀死谋财,僧人临死前念诵了两三句咒,就有一个苍蝇飞进杜通达的鼻子老不出来。杜很快就眼歪鼻斜,眉毛头发掉落,人变得迷迷糊糊、精神沮丧,不到一年就得恶疾死了,临终之际,那个苍蝇飞出来,又飞进他妻子的鼻子,于是其妻也得病而死。
在中国恐怖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有两部明清时期的作品不能不提,一部当然是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另一部则是明初瞿佑的《剪灯新话》。瞿佑给自己的创作戴上“劝善惩恶”的帽子,但又承认自己“编辑古今怪奇之事”是“习气所溺,欲罢不能”,是真心喜欢。
《剪灯新话》是一部文言传奇小说集,四卷二十篇,都是烟粉、灵怪类小说。集中最有名的《牡丹灯记》,是一篇精彩的恐怖小说。故事是这样的:乔生于灯节月夜邂逅一个美丽的女子及其丫环,邀回家中留宿。邻居老翁窥墙,发现美女竟是粉髑髅,告知乔生。乔生寻女子不得,却在湖心寺看到题着“故奉化符州判女丽卿之柩”字样的棺木,棺前悬双头牡丹灯,灯下立一个明器婢子,背书“金莲”,乔生不禁“毛发尽竖”。魏法师授符给乔生,符女遂不复来。过了一个来月,乔生访友醉归,经过湖心寺,被金莲邀入见到符丽卿,符把乔生拉进灵柩,等邻翁找来时,乔生已死。此后每逢“云阴之昼,月黑之宵”乔生与符女就携手出行,金莲挑灯前导,遇之者得重病,不祭祀他们就会病死,居民大惧,由魏法师推荐找来铁冠道人,道人派金甲神捉来三鬼,棰扑之后判令“烧毁双明之灯,押赴九幽之狱”,而魏法师则由于泄露道人之秘而变哑。
《剪灯新话》在中国后来几乎失传,但它传入日本后却受到异乎寻常的欢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出现了“墙里开花墙外香”的现象。这篇《牡丹灯记》更是被日本作家屡屡翻改为歌舞伎、落语、小说等大众文艺形式,成为江户时代以来“带些悲哀可是叫人恐怖的”、怪谈小说的渊源。日本作家们在翻改过程中,体现出了更为纯粹的对恐怖元素的偏好,他们注意营造怪异、幽怖的氛围,注重渲染故事中的恐怖怪异成分,注重对这种怪异情节唯美地刻画,反映出日本民族对幽艳、恐怖故事的唯美欣赏。比如歌舞伎《怪谈牡丹灯笼》以牡丹灯笼为道具,由丫鬟提着走在前面,颇能增加恐怖、诡异、凄艳的气氛。落语《怪谈牡丹灯笼》中男主角新三郎于盂兰盆节为阿露超度,听到篱外传来呱哒呱哒的木屐声,随后阿露与提着牡丹灯笼的阿米出现,以后二人夜夜前来,都以木屐声为前导,这种预示幽灵出现的屐声已成为日本恐怖文艺中的经典场景。
在《剪灯新话》影响下创作而成的《御伽婢子》(都贺庭钟)和《雨月物语》(上田秋成)是日本古代怪谈小说的代表作。《雨月物语》这个书名本身即源自《牡丹灯记》中“天阴雨湿之夜,月落参横之晨”的句子,暗示本书多写鬼怪。在《雨月物语》里最脍炙人口的恐怖文学名篇《吉备津之釜》之中,也闪动着“牡丹灯笼”的幽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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