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出地表的暗流:谈中国恐怖文化\ZT

作为大众文化的一个重要分支,恐怖文化包括恐怖小说、恐怖电影、恐怖电视、恐怖电子游戏等种类。已然拥有相当可观的受众,成为一个可观的文化产业。但是,即使是在恐怖文化很发达的美国、日本等地区,也没有给予这种文化类型以足够的理论重视和讨论,被称为“恐怖小说之王”的斯蒂芬·金2003年获美国国家图书奖时,许多人就颇有微词。相应地,对恐怖文化的研究也是滞后的,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和问题都缺乏较为清晰的界定,比如:恐怖文化如何定义?恐怖与惊悚、冒险、鬼怪之类题材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恐怖文化赖以发生的心理机制是什么?恐怖文化是如何传播和发生影响的?这些问题,都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的,这给我们当下的描述和讨论带来了一定困难。

    本文不打算纠缠于概念、问题的辨析,而主要想按照历史脉络谈一谈中国的恐怖文化,试图梳理一下其发展轨迹,并提供一些不成熟的想法。



    在恐怖文化的构成当中,灾难、鬼怪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的、超自然的现象是重要的恐怖因素,而这些,也是早期人类文化中非常重要的因素,尤其突出地表现在原始宗教、巫术及神话传说之中。夏、商、周三代事鬼敬神的风气非常浓厚,巫的活动非常复杂,充满神秘色彩。当时人对许多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不能理解、有强烈的好奇心,于是在有关记录中大量加入了自己的主观想象,在看似单纯的记录里面,其实掺杂着古人丰富的想象和幻想,这其中就有许多恐怖因素。

    先秦时期的文化中。与恐怖有关的因素主要是讲鬼神、怪物、异常现象的。孔子不讲怪、力、乱、神,恰恰说明当时讲说这些东西是很普遍的现象。比如《左传》宣公三年提到川泽山林中有“螭魅罔两”等怪物,螭是兽形山神,魅是怪物,罔两是水神,属于夏鼎上所铸的“鬼神百物”。南方的荆楚风俗特重巫,这从屈原等人所作的《招魂》、《大招》等作品中可以看出,招魂、迎神这些神秘色彩浓厚的题材,对后世的民间传说和志怪作品影响很大。此外关于灾异现象的记载也很多,这些可视为后世恐怖文艺中灾难题材的先驱。

    这个时期有代表性的著作为地理博物奇书《山海经》,该书将自然现象与超自然的巫术、神怪等熔为一炉,记载了许多荒诞诡怪的东西,但因为所重不在情节,所以大多不构成恐怖故事,而只是留存了一些带有恐怖色彩的片断,比如《海外西经》的这段记载:“女丑之尸生而十日炙杀之。在丈夫北。以右手障其面。”另外《左传》、《墨子》等书中还记载了一些鬼报冤故事,也颇具恐怖色彩,比如《墨子·明鬼下》中记载,周宣王杀杜伯,后来宣王和许多随从一起田猎时,杜伯“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宣王”,最后射死了宣王。

    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原始宗教、巫祀之风受到抑制,可是另一方面,两汉神仙方术、谶讳迷信流行,自汉代开始道、佛两教也开始盛行,这又给恐怖文化带来了更多的素材和想象、发展空间。

    东汉应劭著《风俗通义》,专设《怪神篇》,记载了一批鬼怪恐怖故事,他的用意颇为骑墙,一方面反对民间巫师“依托鬼神,恐怖愚民”的行为(请注意,他已使用了“恐怖”一词,虽然与今天的含意并不一致),另一方面却又认为“世间多有精物,妖怪百端”。他记的多为狗怪、鬼、老狸精等作祟的故事,比如“汝阳习武亭鬼杀人”故事说的是:汝阳西门习武亭有鬼魅屡屡杀人,遇害者“皆亡发失精”,某天有个叫郑奇的人来这里,路遇一个美貌妇人请求搭车,郑奇就把她带到亭里,不听吏卒劝告,坚持上楼同宿。郑奇走后,亭卒上楼打扫,却发现女尸,亭长召集众人一查,才知道女子乃是离亭八里的吴氏妇,刚刚去世,夜里出殡时灯火灭了,等家人再亮起灯火时,尸体已经不见。吴家把尸体领了回去。回头再说郑奇,他走了几里路觉得腹痛,到下一个亭驿后竟痛死了。此后这楼就再没人敢上了。这很容易让人想起《聊斋志异·画皮》等后世小说。

    值得注意的是,应劭记载这些故事,是出于实录其事的目的,并非有意创作恐怖小说。这种态度,也是自先秦到近代大多数中国恐怖、惊悚类文艺作者的态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中国恐怖文化的发展。汉代以后儒家思想长期处于主导地位,使得恐怖文化这一支脉基本上只能处于地下状态,就像暗流一样,潜伏在各种以“实录”、“警世”为宗旨的著作中,时断时续地缓慢发展。

    在巫风、鬼怪迷信等观念影响下形成的恐怖文化因素,在民间,尤其是在文化相对落后的地区,一直没有停止发展、流传,形成了悠久、深厚的传统,诚如《战国策》记载的战国俗语:“穷乡多异。”但是与居于权威地位的书面文献相比,这种民间传统也只是恐怖文化的另一条暗流,但这种潜流其力量是惊人,绵延数千年至今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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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志怪小说的创作出现了一个高峰,400年间出现的志怪作品多达近百种,而且创作水准相当高,《搜神记》、《博物志》、《齐谐记》、《冥祥记》、《幽明录》等都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这种盛况,不但前所未有,后来历代也再未出现过。而作为志怪小说重要组成部分的恐怖小说也由此得到较大发展。

    六朝志怪空前繁荣,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佛教、道教此时发展迅猛,与二教相关的灵魂不灭、轮回转世、因果报应、神佛显应等观念被普遍接受,许多小说创作的宗旨就是宣扬宗教思想,劝惩世人。

    像道教的茅山宗(汉代茅盈所创)以召神驱鬼为主要法门,具有浓厚的巫术气息,茅山术正是绝好的恐怖题材。佛教传入中国,同时也给中国恐怖文化带来了魔、罗刹、夜叉、阎罗等许多新奇的幽冥之物。佛教戒杀生、讲报应,而这时期出现的许多宣扬果报的小说都有恐怖情节、凶残的场面,确确实实是为了“恐吓”读者、听者。比如《宣验记》、《冥祥记》中记不敬佛法受惩事,又如刘义庆所撰《幽明录》中的“赵泰”条、“舒礼”条等,讲阴间地狱之事,罪人刀山剑树贯身、变形为猪羊蛇等各种动物、铁叉叉人烧得焦烂以及铁床、铜柱等酷刑,描绘出一副阴森恐怖的地狱变相图。这种情况,使人联想到西方基督教文化中为了劝诫世人而大量产生的那些关于魔鬼的故事。

    这时期,士族社会流行清谈、闲谈之风,这大大促进了各类志怪故事的产生、加工和传播,恐怖故事也不例外。另外,与东汉应劭等人一脉相承的是,一些人以实录其事的态度大量整理、记录异闻怪谈,比如东晋史学家干宝“性好阴阳术数”,他撰写《搜神记》的初衷是为了“发明神道之不诬也”,是要证明确有神鬼、果报、感应等超自然现象的存在。他因此被称为“鬼董狐”。这部著作中收录的鬼怪作祟、因果报应之类故事,有相当部分可以视为恐怖小说。

    包括干宝在内的很多作者,虽然还不是有意营造恐怖气氛、创作恐怖小说,但已经注意利用小说来宣扬某些宗教思想,在艺术表现力和想象力方面都有提高,情节变得更丰富、曲折,更加注重细节,比起先秦两汉来,艺术水平有很大提高,可读性明显增强,恐怖因素成为这类小说中有意识的、用以吸引人的重要手段。

    《搜神记》中有则“顿丘鬼魅”的故事说的是:某人骑马夜行,看见路上有怪物大如免子,两眼如镜,长得很可怕,这人吓得掉下马来,怪物就来捉他,此人吓晕过去,醒来后怪物已不见,他上马继续赶路,碰着个人结伴同行,这人就把遭遇讲给同伴儿听,那同伴儿问:“那东西什么样子?把你吓成这样!”某人描述一遍,同伴喊他说:“你能回头看看我吗?”这人回头一看,正是那怪物!当即又昏死过去。这个故事在最恐怖处抖包袱的手法,我们都很熟悉,这种手法至今还被许多恐怖故事一用再用。

    对中国恐怖文化而言,魏晋南北朝时期可以说是历史上一个异彩纷呈的黄金时期。这个时期的作品也成为后世恐怖题材的作品丰富的素材库和源泉。中国古代最杰出的志怪传奇小说集《聊斋志异》(其中有最好的恐怖小说)中的许多篇章,都可以在六朝志怪小说中找到影子。



    随着儒家正统思想的逐渐强化,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和孟子反对“齐东野人之语”的主张成为强势话语,另一方面,中国重史、重实录的风气也制约着志怪文化的发展,在这种情势下,恐怖文化和其他志怪、传奇文化一样,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抑制,流入边缘甚至地下。有不少文人明明喜欢读恐怖作品,甚至还热衷于收集整理,但总要用一些堂皇的解释把这种爱好遮掩起来,比如说创作和阅读这类东西是为了“资治体,助名教,供谈笑,广见闻,如嗜常珍,不废异馔”等等。

    但即使是这样,由唐至清,志怪小说集仍有多达150多种,而且有的卷帙相当繁浩,宋代成书的《太平广记》是影响最大的传奇、志怪小说类编,它收罗宏富,收汉代至宋初的作品数百种,多达500卷。南宋洪迈所编《夷坚志》有420卷之多(今存206卷)。《太平广记》里面的“报应”一类(包括冤报、杀生等小类)当中有相当多的恐怖情节,因此这书也可以说是恐怖小说的集大成者,比如卷一二一的 “杜通达”条(出自唐代的《法苑珠林》),在宣扬果报的主题之下,展开了一段非常恐怖的情节:杜通达看见借宿的僧人所带经箱,以为里面放着细软,就和妻子合计把僧人杀死谋财,僧人临死前念诵了两三句咒,就有一个苍蝇飞进杜通达的鼻子老不出来。杜很快就眼歪鼻斜,眉毛头发掉落,人变得迷迷糊糊、精神沮丧,不到一年就得恶疾死了,临终之际,那个苍蝇飞出来,又飞进他妻子的鼻子,于是其妻也得病而死。

    在中国恐怖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有两部明清时期的作品不能不提,一部当然是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另一部则是明初瞿佑的《剪灯新话》。瞿佑给自己的创作戴上“劝善惩恶”的帽子,但又承认自己“编辑古今怪奇之事”是“习气所溺,欲罢不能”,是真心喜欢。

    《剪灯新话》是一部文言传奇小说集,四卷二十篇,都是烟粉、灵怪类小说。集中最有名的《牡丹灯记》,是一篇精彩的恐怖小说。故事是这样的:乔生于灯节月夜邂逅一个美丽的女子及其丫环,邀回家中留宿。邻居老翁窥墙,发现美女竟是粉髑髅,告知乔生。乔生寻女子不得,却在湖心寺看到题着“故奉化符州判女丽卿之柩”字样的棺木,棺前悬双头牡丹灯,灯下立一个明器婢子,背书“金莲”,乔生不禁“毛发尽竖”。魏法师授符给乔生,符女遂不复来。过了一个来月,乔生访友醉归,经过湖心寺,被金莲邀入见到符丽卿,符把乔生拉进灵柩,等邻翁找来时,乔生已死。此后每逢“云阴之昼,月黑之宵”乔生与符女就携手出行,金莲挑灯前导,遇之者得重病,不祭祀他们就会病死,居民大惧,由魏法师推荐找来铁冠道人,道人派金甲神捉来三鬼,棰扑之后判令“烧毁双明之灯,押赴九幽之狱”,而魏法师则由于泄露道人之秘而变哑。

    《剪灯新话》在中国后来几乎失传,但它传入日本后却受到异乎寻常的欢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出现了“墙里开花墙外香”的现象。这篇《牡丹灯记》更是被日本作家屡屡翻改为歌舞伎、落语、小说等大众文艺形式,成为江户时代以来“带些悲哀可是叫人恐怖的”、怪谈小说的渊源。日本作家们在翻改过程中,体现出了更为纯粹的对恐怖元素的偏好,他们注意营造怪异、幽怖的氛围,注重渲染故事中的恐怖怪异成分,注重对这种怪异情节唯美地刻画,反映出日本民族对幽艳、恐怖故事的唯美欣赏。比如歌舞伎《怪谈牡丹灯笼》以牡丹灯笼为道具,由丫鬟提着走在前面,颇能增加恐怖、诡异、凄艳的气氛。落语《怪谈牡丹灯笼》中男主角新三郎于盂兰盆节为阿露超度,听到篱外传来呱哒呱哒的木屐声,随后阿露与提着牡丹灯笼的阿米出现,以后二人夜夜前来,都以木屐声为前导,这种预示幽灵出现的屐声已成为日本恐怖文艺中的经典场景。

    在《剪灯新话》影响下创作而成的《御伽婢子》(都贺庭钟)和《雨月物语》(上田秋成)是日本古代怪谈小说的代表作。《雨月物语》这个书名本身即源自《牡丹灯记》中“天阴雨湿之夜,月落参横之晨”的句子,暗示本书多写鬼怪。在《雨月物语》里最脍炙人口的恐怖文学名篇《吉备津之釜》之中,也闪动着“牡丹灯笼”的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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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中国志怪传奇小说顶峰之誉的《聊斋志异》,洋洋近500篇, 其中不乏精彩的恐怖小说。《聊斋志异》中的恐怖小说,既有大量短小简洁的作品,也有《画皮》、《聂小倩》、《窦氏》等篇幅较长、情节曲折多变的作品;既有《尸变》、《喷水》、《蝎客》等纯粹的视觉恐怖之作,更有《叶生》、《窦氏》等称得上心灵恐怖的出色篇章。从这些作品可以看出:作者蒲松龄具有出色的营造恐怖气氛的艺术想象力和创作手法,他那些杰出的作品已摆脱了“为恐怖而恐怖”的低级形态,能够自觉地把对社会问题和人生的思考溶入故事情节之中。下面我们重点来谈谈《聊斋志异》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篇恐怖小说。

    《画皮》大概是《聊斋志异》中最脍炙人口的恐怖之作,20多年前由香港拍摄的同名电影在内地放映,电影虽然拍得还比较粗糙,却已足以使许多人第一次体验到恐怖片的魅力。二八姝丽与“面翠色,齿巉巉如锯”的狞鬼之间的巨大反差是这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这篇小说在日本极受青睐,《聊斋志异》传到日本后,都贺庭钟首先翻改的就是《画皮》故事,森罗子翻改了《聊斋志异》的六篇作品,其中也有《画皮》,而近代作家小金井君子第一次将《聊斋志异》故事译成日文,译的也是《画皮》(译名《一层皮》)。

    《叶生》一篇,一般都是从抨击科举制度这个意义来分析的。但是如果我们换个角度,其实也可以把它解读为悬疑类型的恐怖小说。叶生是个“文章词赋,冠绝当时”的才子,却屡试不中,病倒在床,赏识他才华的县令丁乘鹤派人送信给他,说希望带他一同回京,叶生非常感动,告诉使者请丁先行。又等了几天,叶生忽然上门,丁喜出望外,带他入京做儿子丁在昌的老师,在叶生指导下,丁在昌一举高中,后来叶生竟然也乡试中举了,衣锦还乡,妻子看到叶生骇然惊走,叶生进门才看见自己的灵柩,于是“扑地而灭”,只剩衣冠鞋袜落在地上。这不正是一个《第六感》式的“最后时刻大逆转”的故事吗?叶生的鬼魂与布鲁斯·威利斯饰演的心理医生的鬼魂一样,直到最后时刻才顿悟自己其实己死。这篇小说的悬疑设置、角度转换都自然无痕,确属佳作。

    《窦氏》一般是从地主的卑鄙残忍或是女性的悲剧这些角度来理解,但如果从恐怖小说的角度审视一下,我们会发现,这篇故事可说是《聊斋志异》中最为阴森凄厉的篇章。窦氏是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喜欢上了偶过其家的世家公子南三复,被南诱骗失身。她带着与南所生的孩子来找南,却被拒之门外,结果“抱儿坐僵”,造成母子双亡的惨剧。南三复行贿得免于罪,然而窦氏的鬼魂对他展开了惨厉的复仇行动:先使南的新妇自经而死,而新房中的“新娘”竟是窦氏的尸体!后来南又聘曹进士女,一天新娘被送来,“神情酷类窦氏”,上床后又变成一具僵尸,原来这个“新娘”并非曹女,而是姚孝廉刚死的女儿。最终已经是狼狈不堪的南三复以“发冢见尸”罪论死。

    《聊斋志异》问世已经300多年了,我们今天仍然要从中取材,仍然只能举出这部作品来作为中国恐怖文学最重要的经典。对《聊斋志异》和它的作者来说,这是种荣幸。但这也恰恰说明,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这种经典了。



    自近代以来,除了导演马徐维邦于20世纪30代拍摄的电影《情场怪人》、《夜半歌声》之外,各种形式的恐怖文化好像一下子从我们的公共文化生活中消失了。这股暗流仿佛彻底断了流。这其中的因素比较复杂,兹不具论。

    在当代中国文化诸领域,类似《聊斋志异》的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封建时代流传下来的优秀作品被视为我们宝贵的文化遗产、文化结晶,但是当代的创作者却不能碰这类题材,于是只好在这些遗产、结晶上吃来吃去。也许应该检讨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对包括恐怖文化在内的大众文化的分析方法和态度,是否太生硬了呢?

    正如上文所说,到了20世纪80代初,香港拍摄的《画皮》等恐怖电影重新将恐怖文化的概念移植回了内地。事实上,香港一直保持着门类相对齐全的各种恐怖文化:电影、电视、小说等等。但不可否认的是,香港恐怖文化总体上比较低端,对我们重续恐怖文化之流的努力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指导意义。直到90年代后期开始,一批来自美国、日本等地的恐怖文化精品(比如斯蒂芬·金、铃木光司等人的小说和根据这些小说改编的电影)进入中国,才真正把我们带入了新的恐怖世界。在这个多元共生的时代,我们要填补的空白很多,恐怖文化这条暗流将有机会浮出历史地表。

    80年代以来国内拍摄过零星的恐怖电影,像《恐怖夜》、《黑楼孤魂》、《雾宅》,以及近年来的《古镜怪谈》、《闪灵凶猛》等,效果都不甚理想。近几年来国产恐怖小说也开始升温,陆续推出了一些新的作家和新的作品,但影响都还比不上由手抄本而来的《一双绣花鞋》。

    《一双绣花鞋》并不是新东西,它是文革时期产生的地下读物之一,同属于这类地下恐怖小说的还有《无名牌手表》等,它们本来都是作为另一支暗流,即民间的恐怖文化传统而存在的。在期待高质量的原创作品的同时,我们可以更多地探索一下如何有效地开发民间传统这个丰富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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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是故事, 还是认真地读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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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说话就喜欢读太平广记, 就喜欢里面的虚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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