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传 第十一章 舞蹈
(更新时间:2003-10-2 20:39:00 本章字数:5820)


  
  爱情啊,

  一生只这一世的眷恋,

  舍弃了这一切的我,

  是不是,

  还能和你一起轻舞?

  林妖从奥地利回来以后就一直很闲,生意很清闲,当铺里也很清静。这主要是因为学校组织去外地写生,噪音制造者的小龙不在当铺。林妖回来以后也只看到了小龙留下的纸条,说是要回报林妖的不告而别,有样学样一下。

  走在大街上,林妖走得很慢,全不在乎从自己身边匆匆而过的人群。这里完全和维也纳不同,每个人的脸都好严肃,难道每个人在走路的时候不会想一想开心的事吗?或是他们早已学会了把自己的情感隐藏?还是,他们早已遗忘了如何给别人一个笑脸?

  ※※※

  洛山基大剧场

  闪光灯总是追随着名人,普通人是无法享受到这闪光的美丽的,不是吗?就象这位美丽的女子,清纯的不食人间烟火。在谋杀了无数胶卷的同时,也换来了无数的尖叫。

  “那不是最近舞蹈界新出的新星佛罗拉吗???一个东方女子能在西方打出一片天下可真是不容易啊!”

  “哎,天哪!好漂亮啊!”

  “是啊,而且还很有实力,她可是最近几界舞蹈大赛的冠军哦”

  “我要她的签名!”

  人群和闪光灯的后面,林妖,一身剪裁得当的黑衣,如黑夜般黑色的齐腰长发,诡异的金色眼睛,比那位美丽的佛罗拉小姐更美丽的面容上,有着他那永远不变的一贯微笑。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妖精的话,那么肯定就是其中一个。看着那闪光灯下的美女,眼里有的,不是迷恋而是淡淡的嘲讽。“真是美丽哦!”直觉告诉他,这个女子隐藏在闪光灯之后的,会是一个难言之隐的故事,这种人,最适合成为自己的客人。不过,不是现在,林妖转身,留给喧闹人群的只是一个黑色的修长背影。

  ※※※

  酒店。

  追星是为了什么?为一个和自己丝毫不相关的人痴迷、疯狂、热恋,人类的这种举动还真是奇怪。不过,奇怪的人总是有,而且还特别多。一路追到明星住的酒店,只是为了能看一眼吧。不过,明星总是可以不理睬,因为他们有这个资本。

  “你的魅力还真是无法挡啊,刚出道就这样受欢迎,以后你会更红的。我可以为你安排,进入好莱坞。凭你的长相和我的交际,一切都只是时间的问题。这样一来,我的收入就会更多的。”佛罗拉的经纪人,一个尖嘴猴腮,头发油光可见的年轻男子,正在唾沫横飞的大发言论。

  “不,我不要进入好莱坞。我只爱舞蹈,我根本不会演戏。”佛罗拉的眼里闪着厌烦。“不会演戏又怎么样?只要你……嘿嘿!”惹人厌的男子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不,不要”佛罗拉近乎疯狂得大叫着,换来的却是男子一记重重的耳光,“装什么清纯?别人可以被你的容貌骗到,我可不会。别忘了我手上的那卷录象带,怎么想让我给哪家报社或电视台寄去啊???哈哈!!”男子恶狠狠地登了一眼已被打翻在地的佛罗拉,扬长而去。

  没有要爬起来的意思,佛罗拉的眼前似乎又浮现出那无数次在噩梦中出现的景象,那龌鹾的男子,进入自己身体时的那种疼痛和事后床单上那抹刺眼的红。

  西方的社会,种族歧视,举目无亲,冷眼和热讽,什么都不会只会跳舞。在这个世界上,上帝总是公平的。既然给了你天赋,却不见得给你展现的机会。

  佛罗拉曾在一家夜总汇里跳过艳舞,浓妆艳抹,性感无比,此时佛罗拉展示的不是舞蹈,而只不过是一种性别的象征,她可以从男人冷漠而又欲望的眼光里看出来。佛罗拉不想就这样妖艳和腐败的盛开,可是时机没有到来,直到认识了那个男子。

  是保持身体上的清白继续在舞厅里埋没自己的天赋,还是出卖自己的身体得到展现天赋的机会?其实只在一念之间。年轻美丽的女子最大的武器就是自己柔软而又洁白的身体,佛罗拉深知这一点,舞蹈是自己的最爱,为了它自己可以放弃很多,既然在舞厅里已经没有了尊严,那清白的身体对于自己来说也是可以放弃的,不是吗?

  那天晚上之前,佛罗拉特意花去了自半年的积蓄,买了一条宝蓝色的雪纺长裙。这是佛罗拉已经中意很久的裙子,只是那家专卖店里高鼻子蓝眼睛的售货员那鄙视的眼神,让她有种想拿东西砸上去的冲动。不过,那天晚上,佛罗拉潇洒的挥动着手中的信用卡,没有正眼瞧过身边献媚的售货员,她知道,那天晚上自己就是可以那样。

  当佛罗拉走出那家专卖店的时候,她终于深刻知道了钱的魅力,可以让一个先前眼里还充满鄙视的眼睛一下子就放出阿谀奉承的光,连过渡的时间都不要,真是神奇。

  你很纯洁,不过我知道,越是这样的女子在床上越是激烈,你喜欢什么样的姿势?上面还是后面,或者是都可以?男子在电梯里拥着佛罗拉,佛罗拉紧紧拽住自己的裙摆,因为她怕自己一个放松就会用力的甩给他一个耳光。

  那个晚上,对于佛罗拉来说 ,是个噩梦,不过她并没有料到,这也只不过是噩梦的开始而已。那晚上的录象带成了佛罗拉永远的恶魔,纠缠不休。

  上帝是公平的,在噩梦里还是会看见阳光,只是不太真实。阿彻是舞蹈界里最尊贵的王子,他和佛罗拉搭档的天鹅湖是美丽的。佛罗拉知道,他就是自己命中应该爱的男人,只不过自己不是奥洁托,是那只黑天鹅,冒充着圣洁美丽的公主。

  “你需要我的帮助吗?”林妖悄悄的出现在佛罗拉的身旁,淡淡的微笑着。

  “你是谁?”佛罗拉奇怪的看着这个不速之客,好奇他是怎么通过保安的防卫的。

  “我叫林妖,森林的林,妖孽的妖。我是来帮你的人,只要你愿意付出一些代价。”林妖很绅士的把佛罗拉从地板上扶了起来,好在他那张脸,应该不是什么坏人的脸吧,佛罗拉并没有叫保安过来的意思。

  “代价?我付出的代价还不多吗?你又想要什么?”

  “不是我想要什么?而是你想要什么?我想,一笔巨款应该可以换到那卷录象带吧,那位仁兄最近好象手头很紧哦。”林妖的话里,带着明显的诱惑口气。

  佛罗拉没有回答,可是这个机会却让她异常心动。只是,自己也没有什么钱,赚来得钱全进了那个男人的口袋,而自己却是根本没有的。佛罗拉的手开始颤抖,如果可以,佛罗拉愿意用任何的东西来交换那卷录象带。不过,噩梦醒了之后会不会是另外一个噩梦的开始哪?

  “我对你的身体不感兴趣。”林妖好象猜到了佛罗拉内心的想法。

  “那,你要什么?除了舞蹈,我想,我应该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女子吧。”佛罗拉苦笑了一下。

  “我是开当铺的,只要你把一些东西典当给我,我就会给你钱。当然,在规定的期限内你有了钱,可以再把东西赎回去。不过,我不收金银珠宝、股票房产,那些太世俗了。我这次想要的是,是你的舞蹈,50万,怎么样愿意吗?”林妖蹲下身,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佛罗拉,眼里闪烁着异样的光芒,“你可以考虑,我不急,你什么时候想通了,就请到唐人街北区77号,我恭候着阁下的光临!”说完,林妖站起身,就象他出现时一样,又悄悄的消失了,留下的是好象被吓到了的佛罗拉。

  ※※※

  晚上。

  惹人厌的男子又再度出现在佛罗拉的房内,佛罗拉厌恶的瞥了一眼,没有作声。走进,一股刺鼻的酒味。“干什么?这么看我?告诉你,没有我,你还只是个跳牛肉场的贱女人而已!”男子扑上来,想抓住佛罗拉,被佛罗拉躲过了,这种话已经听了厌烦了,麻木的心已经不在乎语言上的恶毒了。男子没有罢休,又扑上去,这一次成功的把佛罗拉压到了床上,接着,就是酒后的好色男人都会做的事。佛罗拉奋力的想推开身上的这个野兽,可是又不敢呼救。

  就在男子快要得手的那一刹那,佛罗拉的眼前突然闪过了阿彻,那个阳光一般可以照耀到自己的男人,心底没来由的就是一种疼痛。没有犹豫,佛罗拉用力抄起了床头的电话就砸了过去,很顺利的让男子晕了过去。

  望着已经昏死过去的男子,和镜中那个衣冠不整的自己,佛罗拉的眼睛突然觉得好痛,那是眼泪的垂死挣扎吧,想要流出,却早已经尸骨无存。

  ※※※

  唐人街,北区,77号。

  佛罗拉穿着一件连帽的风衣,遮住了自己的大半边脸,幸好已经是晚上了,没有太多人注意到她,包括那些保安。

  有着细致雕花的木门,刻的应该是一只麒麟吧,好象年代久远的样子。门旁的门牌上,是77号。佛罗拉停在了门前,正犹豫着,门已经自动开启了,从门里吹出来一阵风,微凉而又清香。佛罗拉走了进去,门在身后又自动的关上了。也就是在门关上的时候,房间里突然有了亮光,不过不是电灯的光亮,而是蜡烛,熏黄的。

  佛罗拉环顾了一下四周,中国式样的家具和摆设,林妖躺在一张太师椅上,旁边的茶几上是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林妖睁开了眼睛,金色的。佛罗拉突然有一种有狼在前的感觉。

  “我本以为你明天才会到的,请坐。”林妖指了指自己身边的一张椅子,“想好了吗?”林妖坐直了身。

  “你怎么要我的舞蹈?你拿的走吗?”佛罗拉看着自信满满的林妖,突然觉的自己的这个问题,好象多余了。

  “你只要说你愿不愿意当给我,我自有办法的。”林妖起身,给佛罗拉泡了一杯茶,“上好的龙井哦,在美国不一定能常喝到的。”

  “我愿意。”佛罗拉闭着眼睛回答。

  林妖眼里的笑意更浓了,他知道,自己的猎物是不会跑掉的。“那就请你签下这张契约吧。我给你3年的时间,如果到时候你还没有足够的钱来赎的话,你的东西就会归我所有。”林妖拿出一张纸,递到了佛罗拉的面前。

  佛罗拉接过,毅然在委托人这一栏上,签好了名字。林妖接回了契约,把它放进了一个雕花的紫檀木盒子里。“龙井不错的。”林妖看着佛罗拉,佛罗拉喝了一口,果然是好茶,很香,就象是刚刚进门时的那个味道。不过,佛罗拉立刻觉得好困,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睡梦里,是一湖紫蓝色的湖水,湖旁黄色的月见草,还有两只相依相偎的白色天鹅。佛罗拉感觉到自己正站在湖面上,赤裸的双脚触到的是冰凉的湖水,静静的流过脚底。

  林妖看了看睡着的佛罗拉,蹲下了身,去脱佛罗拉脚上的鞋。不过,随着林妖的手,脱下的并不是佛罗拉的那双白色细高跟凉鞋,而是一只发着淡淡金光的红色芭蕾舞鞋。林妖看着手中的这双舞鞋,又看了看睡梦中的佛罗拉,也许这样的告别会不太伤感吧!

  佛罗拉醒来,自己已经置身于酒店的房间里。刚才所发生的好象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可是,有一种失落感充斥着自己的内心,佛罗拉知道自己已经丢失了一样异常珍贵的东西。转头看见床头柜上有一张支票,50万,分文不少。抓着手中的支票,佛罗拉只是祈祷,但愿一切的代价都是值得的。阿彻,我就要获得自由了,天鹅终于可以飞翔了。

  果然如林妖所料的一样,已经被债主逼的走投无路的男人答应了和佛罗拉的交易。佛罗拉一拿到录象带,就象疯了一样的扯掉了磁带,这场噩梦总算结束了。佛罗拉,当天就放弃了在大剧院的公演,直飞纽约,因为那里才有阿彻。

  ※※※

  一座豪华的别墅内。

  “阿彻,我们结婚好不好?”佛罗拉急切的询问着眼前的男子,褐发褐眼,英俊优雅,就象是天鹅湖里尊贵的王子。

  “结婚?你在开什么玩笑?你不要你的舞蹈了吗?”阿彻端着一杯红酒,似乎对佛罗拉的提议不肖一顾。

  “我可以不要舞蹈,可是阿彻,我爱你,我想成为你的妻子,想为你生孩子,想在家做好饭菜等你回来,想……”

  “我不需要什么妻子,我要的只是舞伴,我们的搭档是最棒的。你现在想说要嫁给我,太好笑了吧?”阿彻不耐烦的打断了佛罗拉的一相情愿。

  “可是,我以为你很爱我,你会娶我,难道这不对吗?”佛罗拉感到了异常的恐惧,失去一切的下场不是自己所能负担的起的。

  “是的,我是爱你,那是因为你是我最好的舞伴啊!”阿彻好象察觉到了佛罗拉的异常,放下酒杯,拉住了佛罗拉的手,颤抖的手。

  佛罗拉顿时感到天旋地转,难道自己的毅然割舍,换回来的只是一场误会?究竟为了什么,自己可以舍弃舞蹈,只为了眼前的这个男人。“那么,如果说,只是如果,假如我再也不可能是你的舞伴了,你还会爱我吗?”

  “你在说些什么啊?你怎么会不能是我的舞伴了哪?你是最棒的。”阿彻衍看了一下手表,自己还要参加一场记者招待会,实在没有多余的时间来和佛罗拉讨论这种不实际的问题了,“你先休息,我还有事,晚上我再回来和你谈好不好?你大概是最近太累了,才会这么胡思乱想的吧!”说完,匆匆拿了一件衣服就冲出了门。

  佛罗拉看着桌上的那杯红酒,好象幻化成了一张恶魔的脸,大笑着自己的愚蠢。没有犹豫,佛罗拉冲出了房门,想去找阿彻,告诉他自己不只要做他的舞伴。阿彻,你知道吗?你是我的最爱啊!为了你我可以放弃一切。真的,阿彻,我爱你。我希望,只为你而舞。可是如今的天鹅失去了舞蹈的权力,你还会爱我吗?上帝啊,你已经收走了我的舞蹈,请不要再收走阿彻对我的爱了。佛罗拉奔跑着,眼前的景物迅速的往后移动,就好象是要起飞的感觉。佛罗拉的确是飞了起来,街口的那辆车没有注意到突然窜出的佛罗拉,刹车不及,就这样重重的撞上了她。天鹅终于起飞,可惜飞起的方向却是一个抛物线,也就没有了和天空的邂逅。她飞不高的,因为翎羽早已经失去,是永远达不到天堂的高度的。虽然,她曾经以为自己就要到了,可是,双手触及的,只是虚无。

  鲜血流过眼睛,一切的景物都变成了刺目的红色。听不到任何声音,只看到围上来的人们那些不断张开又合拢的嘴。佛罗拉想呼救,可是发不出声音,只感觉到喉骨的断裂。恍惚中,佛罗拉好象看到了林妖,正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着他,幽幽的,佛罗拉好象又回到了睡梦中的那个湖。只不过,这一次的湖水是鲜红色的,就象是情人的鲜血。湖水冰凉的,静静的流过自己的身体,然后,流到身体里,冰冷的冻结了自己体内的鲜血。

  林妖没有再去追究佛罗拉的生死,因为是生也好,死也好,这一切都不重要了。得到自由却不能飞翔的天鹅永远只能沉入梦中的湖水里。

  人类啊,放弃自己拥有而所追求的爱情,究竟是什么?王子可以为了化成天鹅的公主殉情,不过要记住一点,那只不过是个故事,人类美好的愿望而已。现实里的王子,是可以舍弃天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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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传 第十二章 歌声
(更新时间:2003-10-2 20:41:00 本章字数:7552)


  
  I am gods child。

  坠落到这腐败的社会里。

  How do I live in this world?

  只能任性而又固执的爱着你。

  I want to sand with you on the mountain。

  因为我的心只为你跳动。

  I want to bathe with you in the sea。

  因为我的泪只为你流下。

  I want to lay like this forever。

  直到世界的终结。

  真砚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依瑞达的情景。酒吧昏暗的灯光下,那个舞台上的女子,极尽诱惑:黑亮卷曲的发,透着少许狡黠、妩媚和淡淡倦意的眼,性感的红唇,还有,凹凸有致的身材。只着了一件黑色蕾丝连衣裙,透明的,可以隐约看到肌肤的雪白。露在外面的双腿修长而结实,性感得扼杀着每个男人的呼吸。还有她的歌声,那样动听,而又充满蛊惑的意味。

  当然,真砚也是一个男人,一个完全正常的男人,美丽的容颜、妖娆的神情,就这样轻易地,可以让任何一个男人爱上的女子。

  其实有的时候,爱情就是这样产生的,毫无先兆,也没有预警。就在自己毫不防备的时候,排山倒海、汹涌澎湃,甚至来不及思考,已经快窒息于自己的爱里。自己也吓了一跳,原来爱一个人竟可以如此简单、干脆、直接、强烈。

  依瑞达是快乐而单纯的,至少真砚曾经这么以为过。她希望所有的人都来听她的歌,成为一个歌手。真砚就是喜欢,她的这一点点俗气,未尽铅华的。因为其实,他自己也是这个城市里一个卑微的、平凡的,偶尔会在酒吧里买春的小市民而已。

  直到有一天,那一天,是真砚的生日。

  依瑞达到真砚的家庆祝,她提着一个皮箱,里面放得应该是她钟爱的吉他。很随意的,一身休闲装,扎了一个马尾辫,干净的脸上没有化妆品侵蚀的痕迹,就这样简单,简单得好象是邻家的小女孩。可是,她的眼里,仍有着不羁的野性。

  真砚喝了很多酒,依瑞达也是。然后,他们两个人就是不停的欢爱。似乎欲求不满的两人,也许只有在相互融为一体的刹那,才能最真切的体会到彼此身体上的温暖。

  当然,如果事后真砚马上就入睡的话,他也就不会知道一些事。但是,没有如果,事实上是,真砚根本就无法入眠,即使身体已经疲倦不堪。恍惚中,他感到依瑞达起身,从她的皮箱里拿出了一个长长的东西,那不是真砚以为的吉他,而是一把,冰冷的、黑色的狙击枪。

  那个时候,真砚发觉,自己竟然忘记了如何说话,言语的能力在那一刻已经丧失。他只是愣愣的看着,依瑞达没有发现他根本就没有睡着,她只是背对着他,熟练的往枪里装着子弹。

  空白、惊鄂, 却奇怪的,感觉不到恐惧。真砚躺在床上,静静的看着依瑞达对着窗外摆弄着枪,好象正在瞄准。开口想说话,却发觉喉咙好干,没有了气力。

  依瑞达忽然听到身后有点不对劲,转过身。真砚没有逃,很平静,只是看着她。受到惊吓的倒是依瑞达,握枪的手突然发抖,差一点就要握不住。可她也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

  ※※※

  杀手是不可以有感情的,这会是杀手的致命伤。这是异人告诉依瑞达的杀手守则上最重要的一条。其实依瑞达也一直很遵守这项规定,她一直是公司里最出色的杀手之一。直到真砚的出现,一切就都好象乱了套,也就没有了什么杀手守则。因为,不管依瑞达是杀手也好,是歌手也好,其实她最本质的,是一个女人。女人都希望有人爱,这是很本能的一个需要。

  可依瑞达毕竟是一个杀手,而且是一个很好的杀手,她的公司是不会轻易放弃她的。那是一个奇怪的公司,只经营人命,杀手公司的经理叫异人。从血缘关系上来说,他同时也是依瑞达的哥哥。但是,这不会是公司就此放过她的一个好借口。

  “你真的要退出吗?”异人抽着烟,问。

  “是的,哥哥。我想要辞职。”依瑞达望着眼前的男人,忽然有一种久违的感觉,他是自己的哥哥。是不是爱情可以同时唤醒沉睡的亲情?

  异人拿着烟的手有点颤抖,他听见依瑞达叫了自己哥哥,这是十几年来依瑞达第一次这么叫他。他曾经以为,他这一生都不会再听到依瑞达这么叫她了。但是现在她叫了,却是因为想要逃离。

  “你和公司签了15年的和约,还没有到期。”

  “我知道。”

  “你需要付违约金。”

  “我知道。”

  “这是一笔很大的数目。”

  “我知道。”

  异人没有再说什么,依瑞达已经真正的长大了,作为哥哥,自己可以做的已经没有了。她会在另一个男人的臂弯里得到呵护。

  ※※※

  酒吧。

  林妖已经很久没有来这种地方了,男男女女的灯红酒绿。握着手里的酒杯,林妖发现这次好象来对了,因为他听到了歌声,很嘹亮、清澈、简单、热烈的那一种。在林妖的记忆里,竟然没有一个歌声可以和现在的相媲美。有些歌声太矫揉造作,可是现在的不是,林妖可以透过歌声感觉到歌声主人的心。

  依瑞达穿着迤逦的拖地白纱裙,闭着眼睛,动情的唱着,只有在唱歌的时候,她才感觉到真正的自由和解脱。也许没有多少人可以听到她的心,现在的人们都太浮躁,心都已经不再澄静。不过今天,依瑞达感觉到一个目光正望着自己,那不是通常她感受到的,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目光,而是,一个聆听者对一个歌者的目光。

  睁开眼睛,望去。依瑞达借助着昏暗的灯光看到了目光的主人,黑色的长发、金色的眼睛、如精灵般似幻似真的容颜。林妖知道歌者正看向自己,很幽雅的向她举了举杯。

  一曲歌罢。

  依瑞达走到林妖的身边,坐下,眼里是肆意的迷离。林妖也不说话,招呼侍者要了一杯酒,递给依瑞达。

  “谢谢。”

  “不用,其实要谢的人应该是我。”

  “哦?”

  “我要谢谢你让我听到如此美妙的歌声。”

  “是吗?可惜,已经没有多少人会欣赏。”

  “需要帮助吗?”林妖突然问,喝了一口酒。

  “呃?”依瑞达倚点反应不过来,愣在那里。

  “因为,”林妖眯起了眼睛,“你的歌声里充满了无助。”

  依瑞达笑了笑,端起杯子碰了一下林妖手里的,“谢谢,可是,不用。”说完,转身离去。

  林妖没有挽留,他知道,还没有到出手的时候,猎物也需要时间。

  ※※※

  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公司一直在盯着自己,这一点依瑞达一直都知道,她必须尽快得筹到钱,可是还缺二十万。很久一段时间里,依瑞达都不在乎金钱,对于她来说,唱歌比金钱更可以给她带来安全感。可到了需要金钱才能够换得自由的时候,依瑞达才开始第一次认识到钱的威力。

  异人看着依瑞达,感到不安。自己虽然是公司的经理,可并不是真正的老板,他其实没有决定一切的权力,自己只是一个傀儡。异人深切的恨着这一点。

  “依瑞达,你放弃吧!就算你筹到钱,老板也不会放过你的。”异人想做最后的努力。

  “是吗?”依瑞达微笑,“我知道。”

  “那你还这么固执干什么?”异人激动的大吼,这是他多年来第一次的情绪失控,“你为了那个男人值得吗?说不定他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以后就会离开你的!”

  “我知道。”依瑞达幽幽的回答,即使知道会有结束,可是至少现在是幸福的,“哥哥,就算我求你了,帮我一次吧!”

  “你想要我怎么帮?”异人深吸一口气。

  “我知道你最近接了一笔生意,让我来做好不好?我需要这次买卖的酬劳。”依瑞达说。

  “你确定吗?这次买卖的对象可就住在你那个男人的对面哦!”异人抽出香烟,点燃。

  “我知道,而且我还知道,你找不到机会下手。”依瑞达下定了决心,“我会去他家做,这样会比你有机会。”

  “你不怕他会察觉吗?”异人在一旁吞云吐雾。

  “我不怕,这是迟早的事,如果他真爱我,”依瑞达知道,自己其实在赌博,赌一场不知道会不会赢的赌局,“他就不会在意我到底是干什么的。”

  ※※※

  依瑞达决定在真砚生日的那一天动手。在动手之前,依瑞达不停地向真砚求欢,一次又一次。因为,这是她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在心爱人的身上,获取片刻的身体上的温暖,驱散心中的恐惧,得到慰藉。这就是她短暂的幸福吗?在这一刻,她拥有着爱人,拥有着幸福。她可以真切的感受到真砚的体温,他的胸膛和他的欲望。

  “我只能够在你的身体下重生!”这是在激烈的高潮中依瑞达对真砚的耳语。

  事后,依瑞达以为真砚睡了,起身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枪。心跳的厉害,没有一次的行动可以比现在这么让她害怕和不安。其实杀一个人并不难,只要轻轻的扳下扳机,就可以,一条生命就会消失在自己眼前。只不过现在,手抖得厉害,连握拳的力气都没有,依瑞达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扳动扳机的勇气。

  一阵轻微的声响,依瑞达转身,却看到了坐起身的真砚,正怔怔的看着自己。握枪的手突然发抖,差一点就要握不住,依瑞达想要说话,却一点声音也没有办法发出来,她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窒息,混乱,空白。即使早有准备,却没有想到仍是不堪。

  两个人就这么对望着,谁也没有说话,害怕言语只会让彼此的距离更远。就这样过了五分钟,可是对他们来说,却比五百年更为漫长。然后真砚起身,走向依瑞达,依瑞达没有动 ,站在那里。

  “你,”真砚很温柔的从依瑞达的手上拿过枪放在一旁,“不适合拿这个东西的,你应该拿着话筒。”

  眼泪,就因为眼前男人的这一句话,夺眶而出,本以为自己将不会再哭泣,可是现在,竟哭得这么没有防备。

  真砚一把抱住哭泣的依瑞达,他知道,这就是以后自己将要倾其一生保护和爱怜的女子,不管她曾经是什么,以后,她只会是自己幸福的爱人。

  ※※※

  酒吧。

  今天的依瑞达穿着一身火红的紧身皮衣,凸显出她完美的身材,火热的性感,燃烧着每一个人。依瑞达不知道自己在唱些什么,脑子里只想着异人对她说的话:“你没有完成任务,我不和你计较,可是,你的违约金要怎么办?”那天依瑞达最后还是没有动手,因为她不想在真砚的眼底下杀人。

  林妖正专心的喝着酒,他一直是个有耐心的猎人,善于不动声色的等待。依瑞达从舞台上遥望着林妖,杀手灵敏的直觉告诉她,那个男人很危险,乍看会以为他是一只诱人的小黑猫,其实确是一个黑豹,美丽但危险。

  “再请我喝杯酒可以吗?”即使会焚身,依瑞达仍象一只扑火的飞蛾。

  林妖的嘴角扬起了算计的笑容,递给依瑞达一杯烈酒:“需要我帮忙了吗?”

  依瑞达没有说话,一饮而尽杯中的烈酒,立刻火辣的温暖着全身,通体舒坦,真是好酒。

  “你跟我来。”林妖放下酒杯,站了起来。依瑞达默默得跟着他,其实依瑞达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跟上去,也许是那酒,太过浓烈,人早已醉了。

  ※※※

  当铺。

  77号,细致雕花的木门,一只麒麟隐约可见。依瑞达忽然有了犹豫,因为门的后面,毕竟是自己所未知的。

  “怎么,犹豫了吗?”林妖看出了她的心事。

  笑了笑,诱惑的红唇弯成了一个优美的弧度。即使地狱,也没有关系,这只是迟早的事。

  “站住!”一声怒斥,林妖循声望去,灯光下,是一个高大的身影,大概有一米九吧,足足比林妖高了大半个头。

  “你终于现身了啊?我还以为你要当一辈子的跟屁虫哪!”林妖打趣,其实从走出酒吧,林妖就已经发觉了有人跟踪。仔细打量,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子,长发被扎成了一个辫子,垂在脑后,很是英俊。一双眼睛沧桑而晶亮,剑眉,阳刚的脸,很是英俊。男子疾步上前,拉起依瑞达就想走。

  “哥,你干什么啊?”依瑞达努力甩开异人的牵制,叫。

  “他帮不了你的。”异人也冲着依瑞达叫喊着。

  “那谁帮的了我,你吗?”依瑞达说到了异人的痛处,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自己又何尝不想帮自己的妹妹?可老板不会允许的,自己终究只是个傀儡,看着自己的妹妹沉沦,也无法伸出手。

  还真是兄妹哎,不但是相貌上的。林妖站在一旁看着两兄妹的争吵,下意识的咬了一下手指。

  “还是先进去吧!” 林妖推开门,依瑞达头也不回的走了进去,异人无奈,只好连忙也跟了进去。

  熏黄的烛光,古典的中式家具,依瑞达和异人都感觉好象时光在倒转。一种淡香,幽幽的,凉凉的,散发在每一个角落。

  “你需要钱吧?”林妖一向很直接,走到太师椅旁,坐了下来。

  “是的,你能帮我吗?”依瑞达连忙问。

  “可以。”林妖回答,“我这里是当铺,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只要你把一些东西当给我,我就会给你你所想要的钱。当然,有一个期限,你若能在期限内把钱再还给我,那么你所当的东西,我会还给你的。”

  “那你想要我把什么东西当给你?”依瑞达问。

  “歌声,你的歌声!”林妖告诉依瑞达。

  “不可以!”异人对着依瑞达,“我不要你成为哑巴。”

  “不会成为哑巴的,”林妖笑了笑,“只是声音不会再动听。”

  “没有关系,”依瑞达突然上前搂住异人,“我需要自由,这样我才能够和真砚真正的在一起。”异人全身僵硬,已经太久没有拥抱,都忘记了该如何应对。

  林妖站起来从抽屉里取出一张纸,递给依瑞达,“这是契约书,请你在上面签一个名。”

  依瑞达快速的签下名,林妖把桌上的一杯茶推向她,做了个请用的手势。依瑞达刚想拿起来,却被异人阻止了。

  “慢,小心有毒。”异人关切的提醒依瑞达。

  “大概是你常干的事吧,我可是好人啊!”林妖不禁调侃异人,真是以小人之心渡君子之腹啊!

  “你!”异人一时语塞,只好狠狠的瞪了一眼林妖。

  “我相信你。”依瑞达拿起茶,喝了下去,淡淡的茶香,温热的流入喉,就好象是真砚的抚摩,安全感。

  香气越来越浓,浓得让依瑞达感到一阵窒息,呼吸也已经困难。恍惚中,仿佛又看到了真砚,那个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男子,永远微笑着,温柔的微笑着,那个笑容让依瑞达心疼。难道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吗?虽然难受,却又温馨。

  林妖走向依瑞达,伸出手。

  异人感觉到依瑞达的异样,想上前,可是,竟不能动,一点也不能动,甚至不能说话。仿佛被定了身,胸口象是被压着千斤,透不过气来。连指尖都已麻木,冷汗滑过脸旁,那是恐惧的感觉,异人很熟悉的感觉,就是每一次面对老板时的感觉,一模一样,如出一辙。

  异人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林妖的手伸进依瑞达的喉咙,没有预想之中的惨叫和鲜血,一团白光随着林妖的手慢慢的被抽离出依瑞达的身体,仔细看,那竟是一只通体发着白光的百灵鸟。依瑞达的喉咙没有流血,甚至是一点伤痕都没有,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依瑞达!”异人发觉自己可以动了,忙上前扶住依瑞达,“你没事吧?”

  依瑞达没有说话,接过林妖递来的支票,转身就走。异人望着跑远的依瑞达,没有追上去。

  “你们都一样,是恶魔!”异人扔下这么一句古古怪怪的话,很有深意的看了一眼林妖,离去。杀手守则最重要的一条之一,就是千万不要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出手。异人知道,自己,是没有机会的。

  “是吗?”林妖望着手中的鸟儿,自嘲的撇了撇嘴,也许对人类来说,有能力威胁到他们的,就都是恶魔了吧。

  ※※※

  礼品店。

  真砚透过橱窗已经注视了很久了,那是一个通体透彻的水晶八音盒,阳光的折射下,正闪耀着夺目的梦幻般的光彩。

  “先生,您需要进来看一下吗?”灵巧的售货员小姐问,“送给女朋友很不错的哦。”

  “哦,好的。”真砚有点脸红,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

  “这个八音盒很漂亮,而且,声音也很动听哦!”售货员小姐把八音盒拿了出来,上了发条。立刻,从这个小小的盒子里就传出了如行云流水般美妙的声音。

  真砚想送给依瑞达一份礼物,依瑞达浅浅地笑,“要能发出美妙音乐的八音盒。因为我…不可能有了,就让它代替我,为你歌唱。”是的,已经不能够再发出任何动听的声音了,曾经引以为傲的歌喉,现在只剩下了异常嘶哑的声音。所以,只能用别的来寄慰。

  依瑞达曾不经意地向真砚说,“我不是你的永远”。这世上,本就没有永远。两个人可以永远地在一起,不会分离,这只是美梦,但往往,美梦总是最容易醒。

  ※※※

  真砚的家。

  也许,依瑞达早就料到了结束,因为老板可以给你自由,却不能够容忍背叛。只是一瞬间,很快,甚至没有太大的声响,她就重重地倒在了地板上。冰冷的子弹,穿过了她的喉咙,鲜血四溅,喷射到了透明的水晶八音盒上。老板手下的任何一个杀手,都是使用狙击枪的好手,这曾经是依瑞达的骄傲。

  八音盒还在唱歌,是一首很是动听的曲子,深深的刻到真砚的灵魂里,不会被遗忘。他永远失去她了,是永远。

  ※※※

  杀手公司。

  郊外一所仓库的办公室里,这就是异人所在的公司,杀手公司,经营人命,按价出售杀手。此时,异人正站在办公桌旁,对着一个全身都被黑色披风包裹住的人。

  “你真是狠心啊,老板。“

  “我讨厌背叛,异人,你要永远记住这一点。”

  “我想永远记住的,永远不是这个。”

  黑衣人没有说话,突然周身都显现出了黑色的光芒,虚无而又阴森,身形渐渐淡去,直到最后完全消失不见。

  异人重重的呼出一口气,眼泪和冷汗,一起滚落。

  ※※※

  礼品店。

  真砚依然久久的注视着橱窗里一个水晶八音盒,痴痴的。

  “先生,您需要进来看一下吗?”灵巧的售货员小姐问,不过她好象马上认出了他,“还想买一个送给你女朋友啊?”

  “已经不用了。”真砚低着头。

  “怎么,被抛弃了吗?”售货员小姐纯属善意的开着玩笑。

  真砚转过身去,没有再看那个八音盒一眼,说:“是的,而且是,永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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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绘画

  为什么?
    让我曾经拥有的,
    现在,
    却又失去了。
    为什么?
    让我曾经幸福的,
    现在,
    却又痛苦了。

写生对于小龙来说真的是头痛,自己根本没有绘画的天分嘛!有谁看过一条龙会画画的啊?为什么人类总是喜欢做一些自己根本不感兴趣的事哪?明知道的事情却又总是看不透。

“小龙,你画得怎么样了啊?”贝蒂突然从小龙的身后窜了出来,头上的两个辫子晃得厉害,白皙的脸上红晕晕的表示这是一个健康的孩子,浅浅的酒窝让她笑起来更是可爱。

“还不是这样喽!”小龙无奈的把画笔往调色板上一扔。

“哈哈,你画得好丑哦!”贝蒂嘲笑的大笑,指着小龙的大作。

“笑什么啊?我是不会啊!”小龙说得倒是很理直气壮,毕竟,在小龙的想法里,不会就是不会,没有必要掩饰。

“好了啦,我们还是快点回旅馆吧,老师他们正等着我们哪!”贝蒂催促。

“知道了啦!”小龙忙收起画具,和贝蒂一起回旅馆去。

两个孩子在一起总是很开心,一路说说笑笑的,眼看,就要到旅馆了。

“哇,他画得很好啊!”贝蒂突然指着街角兴奋的大叫,跑去。

“你等一下啊!”虽然对画画没什么兴趣,但是男生总是有保护女生的义务的,小龙忙跟了过去。

街角是不容易引起人们注意的地方,但是现在,这里确实有吸引人的地方,就是许多的画:水彩的、油彩的、素描的。可总有一个相同点,就是每张画上总有一个男孩子,大多是三岁的模样,胖乎乎的脸蛋,可爱极了。

“真可爱啊!”贝蒂看着一张画,漫山遍野的野花里,是一个活泼的小男孩,正拿着一朵花,呵呵的笑着。

贝蒂大概是想仔细看看画,弯腰就想要去拿画,却被粗鲁的打断了,一个全身衣服上都沾满了油彩的男人冲着她大吼:“不许碰!”

贝蒂显然是被吓到了,触电似的往后跳了一下,眯着眼睛,抿着嘴,好象下一秒就要嚎啕大哭的样子。

“啊!你可别哭啊,我最怕别人哭了。”小龙在一旁手忙脚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不过,没想到得是,贝蒂居然双手叉腰开始对着那个男人大吼:“你这么凶干什么啊?不就是看看你的画吗?难道画不是给人看的吗?”

脸部抽筋状态中,小龙愣在那里,果然,女人是很奇特的动物啊,即使是小孩的时候也是让人难以捉摸的。

那个男人也好象被震撼到了,良久才说:“对不起,吓到你了,只是这些画对我来说都很重要。”

“哦,是吗?”贝蒂说,“我是看你画得这么好所以才想仔细看看的啊!”

“对不起啊,她就是这样的。”小龙上前一步,解释。街角的灯光照在了小龙的脸上,男子起初只是不经意的一瞥,在他看清小龙的长相之后却呆住了,眼里突然充满了慈爱,可只是一会的功夫,就浮现了痛苦的神色。

小龙感觉到了男子的变化,心里有点犯嘀咕,难道自己脸上有花吗,这么盯着别人可是不礼貌的。

“走了啦,不给看就算了。”贝蒂拉了一下小龙的衣角,小龙看了一眼男子,转身和贝蒂一块离开了。留下了男子孤零零的站在了昏暗的灯光下,异常的凄凉。

         ※       ※       ※

山上。

现在已经是夜深的时候了,白天还是渡假胜地的山上已经没有任何人影了,偶尔也只有山林里不知名的虫鸣声。

这个时候应该是人们沉睡的时候,可是却出现了一个人,那个依然满身油彩的男子,漫步在林间小道上,因为,这里曾经有太多的回忆。

就是十年前的今天,自己曾经和幸福这么接近,甚至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娇美的妻子和活泼的儿子。

可是为什么,让我曾经拥有的,现在却又失去了?为什么,让我曾经幸福的,现在却又痛苦了?保罗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十年前的今天,就在这个山上,儿子丹佛就这样凭空的消失了,没有了,什么只在一刻消失殆尽。本以为是绑架,可是等了好久,警察也查了好久,就是没有一点消息,没有,甚至是尸体,也没有。

山上的风很阴冷,保罗不自觉的发抖,不过,即使再冷也没有心冷,死了的心怎会热?沙沙的声响从身后传来,让保罗不禁有点头皮发麻,转过身去,发现好象有什么东西正躲在草丛后面。咽了一下口水,保罗倒不是怕有什么凶暴的动物,只是一种人类于生具来的对不明物体的恐惧感,但是好奇心又让自己不由自主的走了过去。

拨开草丛,保罗看到了一张脸,一张自己渴望了十年的面孔,一张自己曾深深溺爱的脸,那是,自己失踪了十年的儿子的脸。

震惊,接着是如海潮般袭来的喜悦,保罗全身颤抖,想叫,可是竟然没有叫出声,这十年的寻觅太辛苦也太沉重,一时竟忘了动。

小男孩站在保罗的面前,露出了笑容,甜甜的,保罗狂喜得伸出手,想要抱他,忽略了男孩眼里闪闪亮着的,是绿色的荧光。

“别抱他!”突然的一声大喝,吓得保罗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一步,“还好,还好。”小龙拍了拍胸口,还好赶上了。

今天晚上自己总是思绪不宁睡不着觉,灵敏的感觉让他感到一阵强烈的妖气,地点就在白天写生的山上,于是就偷偷得跑了上来,想一探究竟,却没想到正好看到傍晚看到的那个男子。

“你别碰他,他只是你的幻觉!”小龙冲着保罗叫。

“幻觉?”保罗看了看男孩,“不,不是幻觉,他是我儿子,他是丹佛!”保罗也顾不得许多了,弯下身就想抱孩子。

“怎么说了都不听的啊?”小龙怒气冲冲的疾步上前,一把拉住了保罗。这人还固执啊,都告诉他碰不得了啊。

“放手!他是我找了十年的孩子啊!”保罗使劲的想甩开小龙的牵制,却没有想到眼前的这个小男生力气竟然很大,自己怎么费力也摆脱不了。

就在两个人拉拉扯扯的时候,小男孩竟然转身就走,转眼间就消失在密林深处。

“不!”保罗大喉,不可以,怎么可以让自己的儿子在十年以后再一次的消失在自己眼前,拼尽了全力,连保罗都没有想到自己的力气会这么大,成功的甩开了小龙,追了过去。

小龙被甩得推后了一步,再看的时候,早就没有了保罗的踪影,更别说是那个古怪的小男孩了。要不要再追下去哪?小龙忽然有点犹豫,林妖老是要自己别多管闲事,上次学校里的那件事情已经够让林妖教训自己好一段时间了。可是也不能见死不救啊,那个小男孩一看就有问题。

“哎呀,不管林妖了。”小龙跺了跺脚,急忙追了上去,反正这次肯定不会让林妖出手,就当自己日行一善好了。

         ※       ※       ※

保罗气喘吁吁的跟在小男孩的身后,奇怪的是,不管保罗怎么跑,始终都无法超过他,有的时候,小男孩会停下来等保罗,但不会等太久,好象要把保罗带到什么地方的样子。

“丹佛,你要去哪里?”保罗看到丹佛进了一个山洞,眨眼就不见了。站在洞口,保罗感到一阵压迫感,透不过气来,可是爱子心切的他没有退缩,急急的钻了进去。

山洞里很暗,而且还很阴冷,顺着前面的一点光线,保罗艰难的前行着。光线越来越强,保罗终于来到了洞底。

这是一个很大的洞室,光线的来源是一个发着红光的纸,正贴在石壁上,已经很破旧了,上面还有许多奇特的符号,保罗没有看懂,倒觉得象是抽象画里的涂鸦。丹佛就站在纸下,看着保罗,指了指那张纸。保罗不明白丹佛为什么要指着纸,犹豫了好久,还是上前一把扯掉了那张纸。

“丹佛,来,让爸爸抱抱。”保罗蹲下身,伸手就抱,可是,保罗却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办法抱住丹佛,手居然穿过了丹佛的身体。感觉就好象是空气,根本没有实物。

“跟你说了他不是你儿子了啊!”小龙突然出现在了保罗的身后。

“丹佛,你怎么了,丹佛!”保罗叫着,因为他发现丹佛的身体正在渐渐变淡。

“幻象要消失了。”小龙上前,抓住保罗就往洞外拖。

“不可能,他是我儿子!”保罗仍是不死心。

“大叔!”小龙没好气的说,“你冷静的想想,如果他真是你找了十年的儿子的话怎么还可能是三、四岁的样子啊!”

小龙的话就象一盆冷水,彻底的浇灭了保罗的希望。其实保罗并不是笨蛋,他也奇怪为什么丹佛的样子十年来丝毫没有变化,可是人真的是很奇怪,明明知道有问题却又不想去多想,不想把这唯一的希望也破灭了,只能傻傻的欺骗自己。

小龙看着不再说话也不再挣扎的保罗,心里也很难过。保罗对丹佛的爱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那个总是微笑着对自己的慈祥的父亲。可是父亲具体的形象很模糊,已经不真切了,因为那个时候他还小,他只依稀记得父亲,温暖的胸膛抱着自己的感觉,很安心。

摇了摇头,小龙意识到现在可不是缅怀的时候,得快点把保罗拉出这个奇怪的洞再说。不过事情好象并没有小龙想象得这么简单,被保罗撕掉纸的石壁突然开始颤抖,并裂了开来,流出了一股泥浆一样的东西。

从泥浆里散发出来的强烈的妖气让小龙不禁皱起了眉头,泥浆越流越多,慢慢的聚成了一团,蠕动着。

“泥浆怪?”小龙觉得自己的脑子都快僵住了,怎么现在的妖怪都这么奇奇怪怪的啊?低头看保罗,发现他早已昏死过去了。

“哎,大叔。”小龙忙摇晃着保罗,“现在可不是昏倒的时候啊!”眼看泥浆形成的团越来越大,正逐渐向小龙他们靠过来。

“他还是昏过去比较好。”一个声音从小龙的背后传过来,小龙回头一看,是一个白衣男子,很帅的男人,阳刚的脸上有一双晶莹的蓝色双瞳。

“你是谁?”小龙问。

“白虎门,史威。”男子简单的自报家门,走上前,夹起保罗就走。

“你干什么啊?”小龙追着史威,问。

“当然是先出这个山洞啊!”史威瞪了一眼小龙,看来情报上不假,这个龙族的未来继承人果然很迟钝。

小龙跟着史威走出了山洞,那个怪物的行动很迟缓,被甩在了后面。史威把保罗放在了一个较安全的地方。

“你是干什么的啊?”小龙好奇的问。

“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那个妖物要出来了。”史威紧张的看着洞口。

“那个泥浆怪?”小龙再问。

翻了一个白眼,史威快气得背过去了,居然有这种龙族,一点见识都没有啊!“那是魇魔,不是什么泥浆怪!”

“啊?!”小龙的脸上明显的写了‘魇魔是什么东东’几个大字。

“那是由人的梦魇所形成的妖物,”史威好心的解释,“它会幻化出人类心中所想的东西,那个人类大概就是被幻觉所吸引才会被引到山洞里去的吧。不过他还真够愚蠢,竟然把镇压魇魔的符给撕掉了。”

“既然被镇压着怎么还有能力幻化人像啊?”小龙继续发挥着他好奇宝宝的个性。

“符也是有有效期的啊!”史威指了指山洞口已经蠕动出来的那团东西,“你仔细再看看它就会知道它不是一团泥浆这么简单了。”

真是不看清倒好,仔细一看真恶心得小龙差点没有把今天晚上的晚饭给吐了出来。它其实是无数人的残肢构成的,有手有脚、还有躯干和头颅。这些东西都很明显的处于高度腐败的状态,流着脓血,躯干敞开着,露出了里面的内脏,头颅也是,可以隐约看到里面的脑浆。更要命的是,这些东西居然还会动,一只手正伸进一个躯干里掏着什么,一个脑袋正张嘴啃着一个已经露出白骨的脚的脚趾。

当小龙看到一只手从躯干里掏出一团红黄相间的东西,并把它塞进一个脑袋的嘴里以后,再也忍不住,很彻底得把自己可以吐得东西都吐了出来。

“天哪!”小龙不禁呻吟,他现在终于羡慕起林妖不吃东西的好处来,至少那样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吐了。

“你振作一点行不行,还得干掉它哪!”史威面不改色的拍了拍已经蹲在地上开始吐酸水的小龙。

“这还真恶心。”小龙艰难的站了起来。

“哼!”史威冷冷的口气,“这都是由人类的梦魇幻化的,一切的贪婪和仇恨都在里面了,本来就是很丑恶的。”

“你知道得倒很清楚啊,那你来解决掉它啊!”小龙说。

“我又不是专门来除妖的,我也是和你一样被妖气吸引到这里来的。”史威很轻松的耸了耸肩。

“啊?”小龙的嘴都快歪了,“那现在怎么办?”

“看看再说喽!”史威推后一步,显然是不准备出手了。

什么?怎么有这么不负责任的人啊?小龙心中暗骂,要是现在林妖在好了,小龙开始想起林妖来。

魇魔蠕动的速度加快,马上就要逼近小龙他们了,一股强烈的妖气冲了过来,让小龙也不自觉得打了个寒战。

“不管了,我先上。”小龙双手平摊,一团白光以后,一把足有两米长的巨剑出现在了小龙的手里,剑身上刻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龙。

双脚一蹬,小龙立刻跃到了魇魔的面前,白色的剑光闪过,很成功得把它硬生生地劈成了两半。

“很容易嘛!”小龙站定,没料到这么轻松就把魇魔给解决了。

“有这么简单吗?”史威的话刚说完,小龙就恨不得打他的乌鸦嘴了。因为被劈成两半的魇魔居然又合成了一体,而且体积好象比原来的还要大了一圈。

“它是灵体,你光砍是没有用的。”史威在一旁解释。

“你不早说?”小龙的脸垮了下来。

“你不砍一下我怎么知道啊?”史威理直气壮的回答。

正在两个人互相抱怨的时候,魇魔那庞大的身体开始旋转起来,而且越转越快。在转的同时,从体内飞溅出了许多残肢,向小龙和史威射来,吓得小龙和史威拼命的闪躲。

“怎么办,你到底是想个办法啊!”小龙边闪边冲着史威大叫。

“魇魔的本尊应该在其中一个头里,只要砍掉那个头就可以了。”史威灵巧的避过了一个飞过来的头颅。

“这么多头,是哪一个啊?”小龙问。

“你看啊,哪个最象就是哪个了啊!”史威气定神闲的回答。

晕!小龙觉得自己都快要被这个不紧不慢的人给气死了,自己和魇魔又不认识,怎么看得出哪个才是它的本尊啊!

“就是那个,你看到没有,左上方的那个头,它的额头上有花纹!”史威突然指着魇魔,对小龙说。

“它转得这么快我怎么看得清楚啊!”小龙挥舞着巨剑,砍掉了很多飞射而来的残肢。

“你用你的心去看,不要光用眼!”史威开始觉得,龙果然是身体大脑袋小的动物啊!

小龙闭上眼睛,再睁开的时候,眼里冒着精光,再望去,果然发现史威说得那个头颅。其它的残肢都在旋转,只有那个额头上有花纹的头颅丝毫未动,眼睛里闪着绿色的荧光。

“龙破斩!”小龙知道自己必须要快,对着那个头颅就砍了下去。因为那些飞出来的残肢虽然没有碰到自己,可是周围的草木一遇到这些东西就马上被烧成了焦黑色,再这样下去的话整个山都会被魇魔烧焦掉的。

小龙的龙破斩威力的确很大,那个头颅被小龙砍了下来,飞到了一旁,落到了草地上,立刻冒出了一股草木被烧焦的气味,头颅的周围一圈被烧黑了。旋转的一团残肢停了下来,向那个头颅慢慢的挪去。

“你不是说砍下那个头就可以了吗?怎么还没有完?”小龙哇哇大叫。

史威不理在一旁急得跳脚的小龙,脸上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右手伸出两个手指指着地上的头颅,左手握着右手手腕,口里念念有词。只见两手指的指间逐渐有白色的光粒聚拢,形成一团白色的光。

“去!”史威轻喝一声,指间的光团立即脱指而出,射向头颅。六脉神剑吗?小龙好奇的看了看史威,显然是人类的小说看多了。

“轰!”的一声,头颅炸了开来,失去本尊的魇魔突然软了下来,残肢都慢慢化成了一滩血水,融化开来,渐渐的流到地上,吱吱得一阵声音过后,只留下了一大片被烧焦的土地,再也没有魇魔的踪影。

“总算解决了。”小龙大大的呼了一口气,放下了手里的巨剑。

“好了,我也要走了,那个人就拜托你了。”史威指了指远处的保罗,一个纵身,就消失不见了。

小龙本想追上去,不过一想到还昏迷着的保罗,只好作罢。保罗还昏迷着,完全没有意识到刚才所发生的一切,哎!有的时候无知还真是幸福啊!小龙感叹。

         ※       ※       ※

当铺。

林妖看着正在唾沫横飞得讲述着他那伟大的除妖事迹的小龙,已经快一个小时了哎,他怎么还没有讲够啊?自己都可以背出来了。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很勇敢了,”林妖摆了摆手,“你带个人回来到底是想干什么啊?”

“哦!”小龙这才意识到自己本来想做的事情,把保罗推到林妖面前,“是这样的,你能不能把嗅嗅借给他用一下?”

“干嘛?”

“他儿子丢了,想让嗅嗅帮忙找一下。”

“我为什么要借给他啊?”

“你就当做点好事行不行啊?”

“我为什么要做好事啊?”

“拜托,他都找了他儿子十年了,为了找儿子,他连工作和妻子都可以不要了。他很可怜的。”

“都丢了十年了还找啊?”

“你不是说过只要一点线索,嗅嗅都可以把要找得东西找到吗?”小龙拍了拍保罗,“这里有一条他儿子曾经用过的手绢。”

保罗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条已经看上去很破的手绢,递给林妖。

林妖没有接,望着保罗的眼睛,问“你认为十年以前失踪的一个小孩现在还会活着吗?”

“不管是生是死,我都想知道。”保罗也盯着林妖,“因为,他是我的儿子。”

“你就让他知道事情的真相好了。”小龙在一旁插嘴。

林妖斜眼瞥了一下小龙,小龙永远都只会把事情简单化,说:“有些事情还是不要知道真相会比较好。”

“可是不管怎么样,有些事情是没有办法抹杀的,不管它到底是好是坏?”小龙难得说出这么深奥的话来。

“是吗?”林妖很有深意的笑了笑,接过了手绢。

“你肯帮他了吗?”小龙开心的大叫。

“你该上学去了。”林妖指了指手表,提醒小龙。

“哇,这么晚了啊?”小龙立刻跳了起来,就往外赶,“保罗就叫给你了,林妖,我走了。”

小龙走后,林妖和保罗都没有说话,只是互相对望着,很安静,可以听到钟表的滴答声。

“请你帮助我,”保罗还是开了口,“任何代价我都愿意。”

“是吗?”林妖还是那个高深莫测的笑容,人类啊,永远都是那种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一种动物。

小龙一放学,就急不可耐得奔回了当铺,可是早就没有了保罗的踪影,只有林妖悠闲得坐在他那张太师椅上,闭目养神。

“人哪?”小龙问。

“走了。”林妖连眼睛都没睁,回答。

“走了?”小龙靠近林妖,“他儿子是不是找到了啊?”

“你说哪?”林妖反问。

怎么最近老有人喜欢和他玩猜谜?小龙推了推林妖,“别转圈子,告诉我啊!”

林妖睁开了眼睛,保罗抱着墓碑绝望的神色仿佛还在眼前,“死了。”

“什么?死了?”小龙不可置信的大叫。

“嗅嗅绝对不会出错的,就算埋到了地下,也可以找出来。”林妖淡淡的说,有的时候,是不是永远都不知道反而会更好?

“怎么死的啊?”小龙追问。

“我怎么知道?我只负责找,没说还要追根问底的。”林妖白了一眼小龙。

“那保罗不是白找了十年吗?”小龙为保罗惋惜。

“大概当年那孩子是被诱拐的吧,自己没有办法生育孩子就去买一个回来当成是自己的。自欺欺人永远是人类的最爱!可惜啊,不是自己的就永远不是自己的。”林妖不禁感慨。

“保罗好可怜,”小龙还在为保罗抱着不平,完全没有听林妖在讲些什么,“我是不是不该把保罗带来啊?”

“就象你自己说的,有些事情永远都没有办法被抹杀。”林妖安慰小龙。

“是不是不知道会更好?我是不是太多事了?”小龙自责。

林妖没有说话,有些事情劝没有用,只有自己想才想得通。

         ※       ※       ※

几天以后。

小龙总算从自责中恢复了过来,正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

“林妖有的时候还是蛮有同情心的。”一边啃着薯片,小龙一边自言自语,“不对啊!他好象没这么好心帮保罗吧!”歪着脑袋想了半天,小龙还是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还是去看看好了。”小龙站起身,决定还是用事实来说明真相。小心的下了楼不要被林妖发现,小龙推开了林妖存放客人典当物品的房间大门。

“咿?怎么又有了三件东西吗?”小龙发现又有三间房间的门上浮现出了麒麟的图象。打开前两扇门,发现里面分别放着一双红色的舞鞋和一只百灵鸟,这大概又会是两个无奈的故事吧,等会一定要林妖讲给自己听。

当小龙推开最后一扇门后,他发现房间里的台子上放着一只画笔,笔端还残留着颜料,五颜六色的,闪闪的发着光。

“这不是画画用的笔吗?”小龙摸了摸头,幸好他还不是太笨,终于意识到了林妖会帮保罗的原因。

就知道那家伙没有这么好心,小龙不管三七二十一得就冲出去对着楼上大叫:“死林妖,我就知道你没这么好心!你给我滚下来。”

哎呀,被发现了吗?林妖挖了挖耳朵,小龙的嗓门永远是这么响的。

外传 始皇帝
(更新时间:2003-9-19 22:23:00 本章字数:4173)


  万里河山、荣华富贵、美女香车,这些都是自己的又有何用?自己还不是凡夫俗子一个,既可以得到快乐,也要面对痛苦、疾病和死亡。我不要死,我不要我的身体被埋在黑暗的地底,发臭腐烂,化成一堆白骨。我是皇帝,始皇帝,我要千秋万代,永生永世。我不可以死,我不能死!
  太医看着床上的秦始皇,摇了摇头,虽然是连神仙也救不了的身体,可是一个人求生的意志竟然可以如此强烈,即使病入膏肓也可以拖这么久。床边的众臣相对无语,这种要死不死的样子还真是让人无奈,要是死了的话就能重立新主,可是现在这个样子,不上不下的。

  ※※※

  “你知道吗?好可怕的,我昨天晚上经过墓地,看到地里爬出来好多人啊!”一个中年男子小声的向旁边的人说到。

  “不会吧,大概你眼花吧!”

  “真的,我也有看到,我还认出来啊!”另外一个男子小心的环顾了一下西周,“好象其中一个是我隔壁的大婶,可是她明明已经在两个月以前就死了。”

  众人一听,更觉恐怖,不觉都浑身发抖,周围的空气也好象冷了下来。

  人旁,是一个神秘人,全身都用黑色的斗篷包着,看不清样子,他好象对人群的谈话很感兴趣,一直留意着。听了一会以后,就悄悄地离开了。

  无人的小巷,神秘人把斗篷往后轻轻一带,是一个男子,有着绝色的容颜,和一双金色的双眼,笑了笑,男子推开了门。

  “知道回来了啊?”这是一家经营乐器的小店,发话的是背对着男子的小店老板娘,纤细的身材,如瀑布一样的黑色长发垂到了小腿肚。

  “奴瑟,最近有好玩的事哦。”男子兴奋的对老板娘说,女子转身,也是一张美丽的容颜,只是一双眼睛空洞而无神,应该是个瞎子吧,人世间的美好和丑恶都不能看到也许是一件好事也不一定。

  “哦。什么?”老板娘摆弄着一把古琴,问。

  “好象死人都活了,奇怪吧。”

  “这有什么,你林妖就够奇怪了,死人复活又算的了什么啊?”奴瑟笑着回答。

  林妖知道奴瑟看不见,但是还不忘给她一个白眼,“你这是夸奖我还是讽刺我啊?”

  “你觉得什么就是什么喽。”奴瑟就是喜欢逗林妖,虽然看不到对方气急败坏的脸,但是光想象就让奴瑟很是开心了。

  “我们今天晚上去墓地看看好不好?”林妖提议。

  “是你,不是我们,我可不去。”奴瑟摇了摇头,决定坚决肯定的不去凑热闹。

  “哎呀,反正你晚上也没有事,就算陪我好了。”林妖一把抢过奴瑟手中的琴,“要不然我可不帮你出去卖琴了。”

  皱了皱眉,虽然管闲事是自己最不喜欢的事,但是和自己拿着琴大街小巷的兜售比起来,还是可以考虑的,“好吧,陪你,不过,我只陪你哦,碰到什么事我可不管的。”

  “你只要陪着就行了,不会让你动手的。”林妖笑着拍了一下奴瑟的肩,眼睛闪闪发亮,这么久了,终于有好玩的事可以让自己松松筋骨了,今天晚上,还真是期待啊!

  ※※※

  夜晚,夜风微凉,月华清冷。

  林妖走在前面,奴瑟紧紧的拽着林妖的手,跟在后面。大概觉得奴瑟握的太紧了,林妖回头看了看不知是害怕还是光线的问题而脸色苍白的奴瑟,“你干什么握得这么紧啊?我痛的。你不会是害怕了吧?”终于逮到机会糗糗奴瑟,林妖当然是不会错过的,笑得一脸坏相,可惜对方看不到。

  “哪,哪,哪有啊?”奴瑟撅了撅嘴,努力反驳,可惜颤抖的声音连自己听了都觉的不够有说服力。

  “还说没有?你都快把我的手握段了,小姐。”林妖指了指奴瑟的手。

  “我,我只是有点怕黑嘛。”话刚说出口,奴瑟就恨不得自己打自己一下了,这种谎言还真是编得有理由啊。

  林妖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他还是第一次听说盲人会怕黑,看来奇怪的不是死尸复活,更不是自己,应该是奴瑟才对。“你看不见都怕成这样,看的见的话不是要怕死?”说着,拉着双腿都快发软的奴瑟往墓地走去。

  “好象有人走过来了,”虽然看不见,可是听力却异常敏锐,奴瑟提醒林妖,“好象还不止一个。”

  再往前一段路才到墓地,何况这条小路只通墓地,这么晚了,还会有谁从墓地里过来啊?要上坟也不用挑这个时候啊。林妖睁大了眼睛,拼命想看清楚来者究竟是些什么人。

  一股浓烈的恶臭袭来,让林妖和奴瑟都忍不住表情古怪,远处荧荧的闪着绿色的鬼火,一跳一跳的临近。随着臭味更加的浓烈,林妖终于看清了过来的几个人,其实不应该叫人才对,因为他们早已经死了:脸色青黑、皮肤浮肿、七窍里开始流出黑色的尸液、隐约还可以看到身体上的尸斑。

  林妖一手捂住鼻子,一手紧紧反握住奴瑟,“不要出声。”林妖在奴瑟的耳边轻声嘱咐。奴瑟也用手捂住鼻子,点了点头,即使看不见,但是强烈的尸气也让她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幸好自己不用吃东西,要不然真把隔夜的饭菜都吐出来了。人类本来的身体有多奇妙,温暖而又柔软,可是死亡了之后,竟是如此模样,肮脏而又恐怖。

  尸体往前移动着,大概因为下葬有些时日了,身体僵硬,所以走路的姿势也是非常奇怪的。没有“人”理会林妖和奴瑟,好象他们根本不存在一般,悄无声息的经过了他们。林妖带着奴瑟,尽量不要碰到他们,要不然自己的衣服大概就可以报销了,林妖还没有买新衣服的打算。

  尸体们渐行渐远,林妖和奴瑟总算可以用鼻子来呼吸空气了,虽然空气里还残留着刚才的恶臭,但也让林妖和奴瑟松了口气。

  “是尸体吧,还真臭!”奴瑟抱怨的用手在鼻子前扇了一下。

  “不臭才怪,”林妖大口的吸了一口气,“走,跟去看看。”说完,就要拉上奴瑟。

  “不要,臭死了。”奴瑟表示不满,“我们还是去墓地吧!”

  “去墓地也没用了,肯定是刚从墓地里爬出来的,一看他们身上的泥和手就知道了。而且,都是些最近才下葬的尸体才对。”

  “哦?”

  “他们腐烂的情况并不是很厉害,所以说,应该不是简单的唤尸术才对。”林妖看了看一脸迷茫的奴瑟,决定好人做到底,继续解释,“唤尸术是一种很恶毒的法术,可以让尸体暂时复活,来帮施术者抵御攻击。但是唤尸术又是很低级的一种法术,没的选择,即使是已经成了白骨,也会被唤醒。应该不会刻意的只挑刚死的人来唤醒的。”

  奴瑟的脸上先是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不过马上又是迷茫的表情,问:“那会是什么?有哪个人这么无聊唤些尸体来玩?”

  “所以要跟上去啊!”说着,林妖也不管奴瑟答不答应,拉上她就追。

  ※※※

  虽然晚上跟踪有些困难,不过要跟踪一些发着恶臭的尸体倒也不难。林妖和奴瑟紧紧的跟在了那些尸体身后,奇怪的是尸体走到皇宫附近以后就停止了,只是不停的打着转,还不时的向皇宫膜拜。

  “他们不走了吗?”奴瑟厌恶的用手护着鼻子,林妖这臭小子不怕臭可自己可怕,明天一定要让他帮自己卖掉十把琴才够本。

  “是啊,好象想进皇宫吧。”林妖皱了皱眉,敏锐的感觉让他感到一股强烈的愿望,这个愿望已经成了执念,应该就是这个引得尸体爬出墓穴的。

  “好象有一股执念,好强,应该是在皇宫里,你感觉到了吗?”奴瑟提醒林妖。

  “恩,感觉到了,好强啊,还有一股霸气,此人来头不小。”林妖低头想了一下,决定进皇宫看个究竟。口中轻轻念了一下,转眼间,林妖和奴瑟就消失不见。

  ※※※

  林妖和奴瑟用移身术进了皇宫,林妖拉着好奇的想要到处摸摸,有一次还差点摸到巡逻士兵的奴瑟,总算是躲开了层层关卡,进了一个华丽的房间。

  “你安分一点好不好?这个是皇宫,不要到处乱摸!”林妖看着自己一不小心放手了的奴瑟,已经蹲在了一个大落地花瓶前开始她的盲人摸象工程了。

  “我第一次进皇宫嘛!”奴瑟使劲压低声音,回答他。

  林妖决定放牛吃草,自己向里屋走去。屋子很豪华,也很温暖,一走进,便看到两个站在床边的仕女,手轻轻一挥,两人就向周公报道了。

  “不要死,我不要死,我………我要长生………长生不老药!我要……要!”断断续续的呻吟,虚弱而又固执。借着从窗外投射过来的月光,林妖看清了床上的人。应该就是当今的秦始皇吧,盖在床单下的身躯很是硕大,但是脸已经很憔悴,就象每一个快要死的人一样。此时高高在上的皇帝也已经成了一个垂死的可怜老人。只是眼里竟然还有精光外射,异常凌厉。人的一种信念是可以从眼睛里看出来的,此时林妖就看到了一种执着,一种对不死的执着。

  本来看到一个陌生人突然出现应该是很惊慌才对,可是床上的人却不是。望着林妖的脸,那个人居然一个起身,就抓住了林妖的衣角,吓得林妖不自觉的就往后退了一下。“我要,我要,我要长生不老药,给我!”老人异常激动,说话也很连贯。

  林妖没有想到快死的人会有这么大的力气,抓的他的衣角好紧,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回光返照吧。难道人类对于死亡真的是这么害怕吗?永生才是他们所追求的吗?生命是脆弱的,但又是神奇的。每一个人即使身份地位不同,但是死亡都是他们最终的归宿。漫长的生命其实并没有多大意思,伴随不朽的身躯的,是无际的孤独和寂寞,那么,长生又有何用?

  轻轻的叹了口气,这个人的执念太强了,强的竟然使尸体复活。因为刚死的尸体里,应该还残留有人生前的一些意愿,所以很容易被执念所操纵。

  “没有,没有长生不老药,死亡对于你们人类来说,是不可以逃避的。”费了好大的力气,林妖才把抓住自己衣角的手扳开,劝着老人。

  末路的皇帝重重的摔在了床上,两眼直直的盯着林妖,问:“没有?” 点了点头,林妖知道,一切都该结束,他应该了解事实,那些尸体也应该回到原来的地方。

  寂静,林妖望着眼睛睁得大大的皇帝,知道,他已经死了,带着对于死的极度恐惧和生的极大留恋。

  ※※※

  那天晚上,林妖走出来的时候,奴瑟还兴致勃勃的摸着那个花瓶,拖着还想在宫里玩的奴瑟,,出了宫。那些尸体也回到了应该去的地方。只是,这是林妖第一次见识到了人类执念的力量,强的让他感到即佩服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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