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斗嫖娼遭"嫖娼录像"敲诈 犯罪嫌疑人索要80万
李金斗遭"嫖娼录像"敲诈 犯罪嫌疑人索要80万
11月上旬,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魏东涉嫌贪污、敲诈勒索一案。魏东原系葫芦岛市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出纳员,携赃款19万多元在潜逃中把钱挥霍一空,于是想出偷拍他人隐私录像进行来敲诈勒索。“嫖娼”录像带是魏东用来敲诈勒索的“武器”,敲诈勒索的对象竟选中中国广播艺术团著名相声演员———李金斗。
挥霍完赃款想偷拍弄钱
今年33岁的魏东,原系葫芦岛市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出纳员。经依法审查表明:被告人魏东在任葫芦岛市建设银行城内支行房地产信贷部出纳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1997年10月9日至1998年3月6日间,收取辽建公司房改款时,采用收款不入账的手段,截取房改款13笔,金额为71096.00元;于1998年8月11日,窃取银行库存款191900.00元,合计金额为262996.00元,并于当日携款19多万元潜逃。
魏东潜逃后,先打车到沈阳住了一宿,第二天晚上坐火车流窜到了长春。其间,他一直用假名生活。据其交代,被其卷走的赃款在几年逃亡生涯中大部分被其吃喝和赌博输掉了。因为没钱了,魏东和刘进武、刘弋嘉、马明宇等人研究,用针孔摄像机在宾馆偷拍,然后用录像带进行敲诈勒索。
据魏东交代:2004年春节,他们在长春亚泰会馆看到李金斗……
李金斗
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曲艺家协会理事,北京市曲艺家协会副主席,中华相声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中文系客座讲师。
李金斗十三岁坐科学习相声艺术,深得前辈王长友、谭伯茹等相声艺术家的真传。出科后,拜相声名家赵振铎先生为师。李金斗博采广收各相声名家的表演艺术特长,集北京的清雅、天津的火爆、东北的粗犷于一身,形成自己独具的艺术风格。主要相声作品有《捉放曹》、《山东二簧》、《苦人赞》、《武松打虎》、《老鼠密语》、《省略语》等,著有《金斗广记》。曾获文化部国庆献礼演出一等奖,全国电视相声大赛逗哏一等奖,首届“侯宝林金像奖”。
“嫖娼录像”敲诈李金斗80万元
魏东2005年5月16日供述他敲诈李金斗的过程。
2005年4月的一天,魏东给中国广播艺术团相声演员李金斗打了一个电话:“李老师,我这儿有你在亚泰会馆嫖娼的录像带。”
李金斗问魏东:“什么意思?”
魏东说:“我想要80万元。”
李金斗对魏东说:“看一看带,然后考虑考虑。”
过了几天,魏东又给李金斗打电话,李金斗给了他一个长春一个朋友的电话号码,让他跟这个人联系,经过反复协商最后双方商定金额为55万元。
李金斗4月19日向长春警方报案,当魏东在取钱时被长春警方当场抓获。
魏东在2005年5月16日依法所做供述证实。
2003年末或2004年初我看报纸,见有人用针孔摄像机录别人与小姐发生性关系的情节,然后进行敲诈,我就和刘进武、刘弋嘉、马明宇在一起研究,也想用这种方法敲诈点钱。
2004年初,我和马明宇到内蒙古乌兰浩特市用办的假身份证在农行办了两个卡,回来后我和刘进武、刘弋嘉凑了一千多元钱在长春科技城买的针孔摄像机,安在长春亚泰会馆三楼的一个包房,安装在电视机音箱的位置。大约在2004年春节,我们在会馆看到李金斗在和小姐发生性关系就录了下来。后来我和刘弋嘉到北京查到了李金斗的手机号码,我和刘进武、刘弋嘉拿着录像带送到了北京的相声俱乐部,给李打电话。
犯罪嫌疑人刘进武于2005年5月16日依法所做供述。
证明:证实的情况基本同魏东供述一致。
犯罪嫌疑人刘弋嘉于2005年5月16日依法所做供述。
证明:证实的情况基本同魏东供述一致。
李金斗:还干没干别的我记不清
被告人魏东于2005年4月,伙同刘进武、刘弋嘉(二人均另案处理)、马明宇(在逃),采取偷录他人隐私的手段进行威胁,对中国广播艺术团演员进行敲诈,敲诈金额为55万元(未遂)。
那么李金斗对于所谓“嫖娼”录像带如何认为呢?
被害人李金斗于2005年6月18日依法所做陈述:
证明:我大约在2003年或2004年在长春亚泰洗浴的,我当时同几个朋友喝了两、三次酒,最后到亚泰洗澡,我洗完后在包房里,朋友们给我找了一名按摩小姐按脚,我当时喝的酒太多,还干没干别的我记不清了。他们管我要80万元钱,威胁我说你不给钱就把录像带拿到香港去发表,我在今年4月19日向长春警方报的案。
偷拍多位宾馆客人
魏东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今年5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5日被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魏东交待,他们几个人凑了钱在长春科技城买了一个针孔摄像机、放射器、接收器等设备,安装在长春亚泰会馆三楼一个房间的电视机音箱的位置。他们随后寻找目标,物色对象,开始跟踪,在此期间总共偷偷摸摸录了多位宾馆客人。但敲诈只实施了二次。一次一个人打电话想敲诈对方时,还没等谈价钱时,对方就把电话挂断了。
魏东贪污犯罪之路 伸手拿了20多万公款
在银行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关系,魏东结交了很多朋友,应酬很多,又沾染上了赌博恶习,这样一来经常发现钱不够花。看到其他有钱人一掷千金,魏东在心里羡慕自不必说,时间一长就有时想入非非:“自己天天和钱打交道,要是能够把公家的钱变成自己的,那该多好?”起初他只是这样想想而已,可是整天看到这些花花绿绿的金钱在自己的手中“过手”,魏东终于没有控制住贪婪的欲望,伸出了罪恶的黑手。
魏东这样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1997年10月9日至1998年3月,我在任葫芦岛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出纳员期间,负责金柜的钥匙,利用客户交房改款的机会,我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将应该交给银行会计下账的一联单据拿出来,不给会计,从中贪污了七八万元钱。没入账的那一联单据,当时放在我办公桌的抽屉里。因为房改中心与银行一年对一次账,我害怕单位对账发现问题才逃跑。1998年8月11日中午,我在吃饭时,房管中心的会计来找我们补盖公章,我和单位同事一起去给他盖公章,因为金柜钥匙归我管,密码归另外两人管,当时他们都在场,我开的金柜,一人转的密码,然后取章补上公章又将公章收回金柜,我把金柜门锁上,但一人没转密码就走了。吃完饭后,屋里没人,我就把金柜打开,把钱全部取出,零钱没拿,装入一个袋里后就跑了。”
葫芦岛市检察院反贪局于2005年6月27日接到葫芦岛市建行举报,长春市公安局移送魏东涉嫌贪污犯罪的案件线索,并于6月28日决定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魏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强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
目前魏东以贪污罪、敲诈勒索罪已经被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上旬,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魏东涉嫌贪污、敲诈勒索一案。法庭上,魏东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由于案情比较特殊,法庭当日没有做出判决。本报将对此案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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