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改革安全理事会方案

安全理事会



167. 所有会员国依照《联合国宪章》,都承认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并且同意遵守安理会的决定。因此,安理会必须有能力履行责任,其决定应当得到全世界尊重,这不仅对联合国而且对全世界都至关重要。

168. 在《千年宣言》中,所有国家决心加紧努力,“全面改革安全理事会的所有方面”(见大会第55/2号决议,第30段)。这反映了大多数国家久已有之的看法,那就是:安理会的成员组成必须改变,使它更广泛地代表整个国际社会,并反映当今地缘政治的现实,使之在世人的眼里更具合法性。安理会的工作方法也需要改革,使它更有效率,更有透明度。安理会不但必须更具代表性,并且要在需要采取行动的时候更有能力、也更愿意采取行动。兼顾这两个必要条件,是任何改革建议必须通过的严峻考验。

169. 两年前我宣布,我认为,不改革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的任何改革都不会彻底。我仍这样认为。安全理事会必须广泛地反映当今世界实力的现实。所以,我赞成威胁、挑战和改革问题高级别小组报告(A/59/565)中关于安全理事会改革所提出的立场:

    (a) 改革应遵循《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让那些在财务、军事和外交方面,具体而言,在联合国分摊预算的缴款、参加已获授权和平行动、赞助联合国在安全和发展领域开展的自愿活动和支持联合国的目标和任务规定的外交活动等方面对联合国贡献最大的国家,更多地参与决策。对发达国家来说,实现把国产总值的0.7%用作官方发展援助的商定目标或在这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应是这种贡献的一个重要标准;

    (b) 改革应让更能代表广大会员国、特别是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参加决策进程;

    (c) 改革不应损害安全理事会的效力;

    (d) 改革应加强安理会的民主性和责任性。

170. 我敦促会员国考虑报告中建议的两个选择:方案A和方案B(见方框5),会员国应议定在2005年9月首脑会议前就这个重要问题作出决定。会员国最好能以协商一致方式作出这项至关重要的决定。但如果会员国无法达成协商一致意见,这种局面绝不能成为推迟行动的借口。





方框5
安全理事会的改革:方案A和方案B

    方案A增加六个没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席位和三个任期两年的非常任理事国席位,按主要区域分配如下:




区域



国家数目

常任理事国
席位(任期
不间断)

拟设立的新
常任理事国
席位
拟设立的期
两年理事国
席位(不可
连任)



共计

非洲
53
0
2
4
6

亚洲及太平洋
56
1
2
3
6

欧洲
47
3
1
2
6

美洲
35
1
1
4
6

方案A共计
191
5
6
13
24

    方案B不增加常任理事国席位,但新增八个任期四年并可连任的理事国席位,并新增一个任期两年(不可连任)的非常任理事国席位,按主要区域分配如下:




区域



国家数目

常任理事国
席位(任期
不间断)

拟设立的任期四年并可连任理事国席位
拟设立的任期两年理国
席位(不可
连任)



共计

非洲
53
0
2
4
6

亚洲及太平洋
56
1
2
3
6

欧洲
47
3
2
1
6

美洲
35
1
2
3
6

方案B共计
191
5
8
11
24

详细内容请看联合国官方网站:
http://www.un.org/chinese/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