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满嘴说话对不上,哪里对不上?
只是他们质疑,我就拿证据解释,消除质疑
卖不卖倒是其次,关键是不能让人栽赃你说是吧
咱没做杀人放火的事儿,但是别人怀疑你,你还不能解释吗?
quentinshen 发表于 2011-8-6 12:19
没人说你杀人放火,就象赖昌星一样,他也没杀人放火。
共同点是,赖指挥油轮闯厦门海关,你带着四台笔记本走上海海关。
不同点是,赖只从国外倒腾东西回中国,也就偷逃了300多亿关税,而你呢,不光倒腾笔记本回中国,还将业务拓展到欧洲,将美国的东西倒腾到欧洲,用你的原话就是““这机器如果在网上找人在美国代购,入关德国的时候还需要19%的税,我随身带过来,等于说税免掉了。非常超值。”
赖一直坚称自己没犯罪,只是利用体制的漏洞挣钱,楼主也一直宣称“我触犯法律了吗?
哎呀,那麻烦你帖一下我触犯了什么法律,请给我一条官方公文证明我触犯了法律可以吗?”
发信人: quentinshen (秋实), 信区: shopping
标 题: 回国能带几台电脑?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Feb 27 03:05:31 2011, 美东)
4台的话会不会有麻烦?
随身带两台装一个书包里
托运的行李箱再装两台可以吗?容易被查到吗?
如果被查到就说托运的是去年来美国的时候带的两台,但是配置old了,又不舍得扔
回国的时候又买了两台自用随身带,这种说的过去吗?
ps:我是明天的飞机在上海入关
既然你自认一点没有触犯法律,那你紧张啥?临回国前一天还在编说辞,还来问网友这说辞怎么样。
现在楼主已经把带四台笔记本走上海海关的事情推给他室友了,怎么就让人想起了上海大火的“无证电焊工”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