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二:功利主义至上的学校当然会把学生当“叛徒”

12月27日早上8:30时许,安顺市第五中学小十字校区,20多位于26日参加过同城实验中学竞赛的学生被学校无情地关在了大门外。校方认为实验中学是在抢生源,称停课是因为孩子们缺乏集体荣誉感,是否让他们复课还待决定。(12月28日《黔中早报》)
学校动不动就让人停课的消息我们实在听得太多。仅在今年,因为老师擅自给学生停课,就酿起了2起反响强烈的悲剧。4月,洛阳孟津白鹤镇西霞院中学初二女学生雷某,因为打架,被“全班学生投票”决定停课一周;10月,山东临沂市第六中学13岁的七年级女生张悦因为不符合学校短发令要求,三次被赶出校门后,在家喝下农药自杀。而这次,则轮到了安顺五中这20几个参加竞赛的孩子。
学校没有任何权利去停掉学生的课——特别是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来说,这早已是法治社会下一种法律常识。这不仅违背了宪法精神对公民权利的认定,也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中关于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规定。严格说来,任何给未成年人停课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按理说,应该被“停”的不应是学生,反而是学校或者老师。
但是现实语境之下,学校并不认为这种行为有何不妥。现行的以高考为中心的考试制度,使得学校的名誉、效益直接与升学率相挂钩的。学校并不把学生看做是未来的公民、国家社会的希望,而是一种提高升学率的资本或者筹码。所以这种情况下,一旦碰触升学率的高压线,学校马上就如临大敌、一级戒备。
学校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担心这些优秀的苗子被别的学校抢去,所以视学生的行为为“叛徒”,损害了集体荣誉。这看似合理的解释,却是名副其实对集体荣誉的亵渎。真正意义上的集体荣誉,是建立在尊重学生个人自由、选择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尊重个人的选择,才能完成集体荣誉。任何忽视个人权利,要求牺牲个人的利益而成全集体成就的行为,是一种对人性的极端不尊重与压抑,也是一种权力暴力对个体精神的伤害。
那么,具体到安顺五中这个事件中,集体荣誉指的又是什么呢?说到底,就是升学率。这种把升学率当成学校荣誉的做法,忽视了学生个人的需求、兴趣、欲望、发展,怎能不让人怀疑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功利主义。仿佛只有让学生对本校死心塌地,不报考外校的高中,这才是具有集体荣誉感,试问学校,这是在培养具有独立意识、自由思想的公民,还是在培养宣布对权威效忠的奴才?
这种从一己私利出发乱扣帽子的权力大棒,是否想过对学生身心造成的伤害呢?让孩子们停课不仅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业进度,更重要的是对学生心理的巨大伤害。这些正处于青春期的学生,涉世未深、天真烂漫,把老师当做精神偶像,视老师的话为圣旨。现在,学校老师却借助自己的权威与影响,向学生们发布这种伤害他们的通知,这会严重影响他们以后的人生观、价值观,影响他们对公平、正义的认识。
教育不仅是让学生会学会具体而微的知识,让他们懂得宇宙的起源、人类的历史,更重要的是培育一种公民意识、思考精神。而培养出这种学生,首先就要拜托各位老师,加强学习,不要以自己的无知向学生兜售廉价的知识、冒牌的规定,这只会让我们的孩子离受教育的初衷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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