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363
- 威望
- 76
- 金钱
- 0
- 阅读权限
- 50
- 性别
- 男
- 在线时间
- 28 小时
|
77#
发表于 2008-9-7 23:16
| 只看该作者
诚信就是要求人们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过程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从网上转贴的)
诚信既是个法律范畴也是个道德范畴的概念。
这个贴子讨论的事肯定不是法律范畴的,否则不用大家在这"起哄”,早就有人“依法惩办”了
那么应不应归为道德范畴呢?
1. 首先,陈主席(顺应标题)损害了学生会其他成员的利益。因为他个人的原因,导致了学生会网页上通知学生会要从新改选。学生会成员在竞选中脱颖而出时,会不会想到自己的任期会因为他人的原因遭此变故呢?如果是学生会成员的集体辞职,那么也请给出原因。现在更不谈,有学生会成员还身在国内,通知到了吗?
2.其次,上面的帖子中有提到有些人觉得这件事伤害了自己的感情,不知道算不算一部分社会利益(当然大家不会忘记陈主席的功绩,上面的帖子也提到功过相抵的公式在这不合适)。当然既定利益的损失,是以其他利益的补偿表象的,那么套用一句经济学的话:陈主席,你在这个过程中是如何实现个人效用最优的?
陈主席,也想问问你:当你在strassebahn, 在学生宿舍,在Markt,在和学生会成员开会时,当有人走上前来,深情地再叫你一声“陈主席”,你会脸红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