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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5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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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影子No.1 于 2008-9-15 12:06 发表
这位同胞,我多言几句:这种局面是下列原因造成的:第一,因“哈勒华人学者学生联合会”最初是由学者们率先筹办而成的。第二,虽然每届成员都有半数以上的学生成员在内,但由于资历有所不同,学者的阅历自然长些, ...
你的第一个理由可以接受. 是应该有个先来后到事,这也是国际惯例.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规矩.还有千万不要认为学生们是占了你们学者们的光了.既然是“哈勒华人学者学生联合会”,无论是学生学者都是平等的.不然的话,我们学生可以考虑单独申请"Halle学生会".
第二理由接受50%.学生和学者在学生会成员中的比例得到重视,这是公平合理的.但是提到阅历实在不敢恭维,请问这能证明什么呢? 事实证明,有误导. 至于学生打工, 的确这是我们在德生活的一部分. 我相信如果某位学生愿意担任主席,他会想清楚此事, 并安排好自己的时间的. 学者的时间就充裕吗? 怎么就认为学生在这方面一定比学者做得差呢?
第三个理由100%不接受.学生中学习经济的人很多,理财做帐不在话下.你提到的教训我不知实情,但是我认为那是极个别现象.而且有些学生的家庭状况很好,人家靠有本事的父母. 再说那又有几个钱. 还有自己掏腰包的事,只能说明你们的社会活动能力差.
可叹呀! 学生会主席们的水平.那真是"裤腰上挂水瓶"
[ 本帖最后由 FIFA01 于 2008-9-15 13:3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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