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胡须马尾式



他走后的头七,到音像店中逡巡,已经混熟的老板娘突葰问道:张国荣可是演戏演成那样的?



我当时一愣:哪样的啊?随即哑然,随即默然,凭我对哥哥的敬意,我选择沉默是金,然后不着痕迹的离开。



TMD我凭什么要解释给你听,满足你的“好奇”?TMD!



倾情中说道媒体诬哥哥演唱会上扮女人,哥哥很男人地发泄:忽男忽女两个多钟头串足全场,还有程蝶衣,有本事你扮来我瞧?!



看到电影杂志上写着 纪念 霸王别姬 诞生十周年,眼窝一下就潮了,才刚刚好十年啊——往事不要再提。



霸王别姬后他蓄起胡须,留起中分的直发,扎起马尾,拍贺岁片—大富之家。上映时与一位同寝室的女生趋之若骛的奔到电影院,准备大享眼福。结果旁座的那位整个片子都没声没息,直到门铃响到最后,哥哥剃了髭须,面目复原,“官仔骨骨”地拿着一大束玫瑰,我那位同学这才把憋了一晚的赞词就地批发。



哥哥梳马尾可不是头一个,他自己脑后也还留过鸭尾,虽然都是尾,从鸭尾到马尾,可不是同一番感受,里边已有几多岁月流转。又都是黑发中分,但从净白如脂到须根绕唇,味道也是大相径庭。



从东邪西毒、到流星语、到烟飞烟灭,哥哥须发搭配的越来越富艺术家的风趣和风致,我们得感谢哥哥,肯慷慨地让我们欣赏到另一面的他。



他如贵族般出现在时尚和时代杂志的封面,头发或束或散,眉宇见一片朗然,曾经无喜无忧,就这样淡定地看着你,向世界昭示中国男人的品位。



虽然他梳此款发式不是最极致,老有辛•康纳利,帅有布拉德•皮特,酷有约翰尼•德普,靓有奥兰多•布鲁姆,但有一点是过去和现在,黄皮肤和白皮肤相同的——左看右看还是跳荡着男人的不羁。



94年 大富之家,他梳这款发型和毛毛再度扮情侣,人生真正值得保留下来的应该是那些曾经的美好,哥哥做到了,纵使风月无情人暗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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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续:B面——红+明月心



香港不是阿根廷,哥哥不是何宝荣,王家卫不懂唱歌。幸甚。



97年1月4日,红堪。风再起时,金色面具缓缓移开,一身落地长髦的哥哥华贵矜持地立在舞台中央,此番重来再也不是鸭尾年少,他满眼风华,如今已到倾国倾城,光洁的额头上发如菊丝,盛开在变幻的霓彩中,一个转身,眉梢鬓角惹出多少风流,来不及从头细说。



不知为何,每每看到这里,总想到一句对歌者的名言:他的歌声使他成为凡尘中的上帝。那被赞的歌者也是用红和金,用面具和华服来装点他的舞台。原来古今绝色一脉相承。



在这里,你无论如何找不到那个在春光中落到肝肠寸断的何宝荣,但他依然梳着典型的男人发式,即使华丽妖娆,即使红到对万丈尘世都恣意轻薄,举手投足,雌雄轮转,如呼吸一般自然随性。



那一场演唱会只有哥哥的发型称不上标新立异,他梳着它唱今生今世、唱MONICA、唱风继续吹,与男舞伴大跳DIRTY DANCE,暗夜中偷情,连风也耳红心热。



最后,他梳着它穿一身西装礼服,黑色BOW TIE 端庄地打在颈间,那之前的明艳妖冶全无踪迹,只从头到脚衬出一个纯粹经典的男人,用一曲月亮代表我的心,在天下人面前演绎他的款款柔肠,眉目间真情磊落。



一个男人将感情体察、体谅到无人能及,世人还有何话可说?



偶一个回眸,耳后的发丝微曲,温然熨贴在那里。



风里笑着风里唱,感激天意碰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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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春光+红+明月心(A、B面)



A面——春光

9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VS布宜诺斯艾利斯——摄氏零度VS春光乍泻——张国荣VS梁朝伟——黎耀辉VS何宝荣——Happy Together。



闭起眼睛想象一下,堕落是什么颜色?绿的天,杏黄甲克。还有属于男人的,那标致妖娆的身段。



何宝荣梳着利落的发,短,能向上的,几乎每一根都透着他的恣意和轻佻。哥哥眉目淤青,芒果型的脸瘦到双颊凹陷,骨感到刚好让何宝荣撒娇——难道你不心疼我?



他梳着典型的男人头,方便他走来走去,反反复复都不牵不挂;方便他撒娇耍赖,在情人身上蹭来蹭去;方便他被扁得遍体鳞伤,依然认得准脸孔和方向。你能想象留着柔长头发或弯曲卷毛的何宝荣经得起异乡的蹂躏?三千烦恼丝啊。



有人鄙夷何宝荣,有人可怜他,也有人理解他,而黎耀辉爱他。



都在欲海中沉浮,真得非要追究个谁薄情,谁寡义,谁又负了谁?何宝荣偏着头,扬着下巴:我的男朋友多如天上繁星。笑。(哥哥演的真好)其实他一点都不绝情,要是换做我,定要一口咬上去,狠狠地,纠缠到底。



谈发式,不能不谈何宝荣,因他有一句名言:黎耀辉,不如让我们从“头”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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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净简约式





我知道寂寞的滋味。



89年哥哥离去,香港乐坛在寂寞中自欺欺人地喧闹,而我们落幕后的主角却在卡拉OK中抱住话筒唱到力竭。



当一个人无论何种原因放弃自己在人世间可引以为傲的识记时, 生命的航标再到哪里去定位?(去问问乔丹) 好在他还有电影,但终究几番兜转,去还复来。只不过因为不爱你------我太寂寞。



香港艺界指哥哥“姣婆守唔到老”,此番论断可够世俗和八卦的,但幸与不幸都被他们言中。哥哥骨子里始终是一个传统的人,(当然人都有多面性)他在意人说他食言,说他出尔反尔,但他无法抗拒由灵魂到身心的渴求。



矛盾复杂的心理有理由争取一个最简约纯静的外在,这款发式哥哥摒弃几年来的数种变化,将鬓角,后颈,都剃到见青,就连额前的分式也尽量的短洁,不蔓不枝,干干净净,好似要摆脱无数纷绕,只留眼眸如丝,白衣如羽,等你重新爱过。



其实当时谁也没有想到那番恬静之后,波光水影中,跃动的脉搏将蓄意喷泊出怎样的绝色妖娆。傲岸又嘲弄地睨视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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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古典背梳式







有多少人津津乐道赖斯利在《胭脂扣》中的出场,笙歌袅袅中,那个恍如隔世的惊鸿一瞥,让人惊艳不已。





香港有的是男艺人扮偶像,装酷哥,有款有型。但说道那贵气、风流、欢场上颓靡的十二少。





只有赖斯利能站在那里,一身长袍马褂,乌黑的头发全部梳向脑后,直衬得身若孤松,面如冠玉,眉宇间一份志得意满,双目流荡处觅风月入骨。





后来他身上的苦楚,怯懦,负情,将一个繁华旧梦点缀的斑驳酸辛,鸦片的烟氲中一场尘缘镜花水月。





这部电影,赖斯利的一个出场,已足够奠定他在华人影坛的地位。从不着意去看如花,只去看十二少。李碧华说,能得张国荣演十二少,已足矣。一个赞对方够“荒淫”,一个欣赏对方“醉生梦死”,李碧华和赖斯利算是有缘。





88年红堪,幽暗的舞台上,烟塌横称,他孤身一人,皂色绫罗,黑发梳成十二少的样子,眉尖轻蹙,眼光如泣如诉,客途秋恨在他喉间百转千回,他刚从末世纪的潮流退下,一转身就来圆往日的旧梦——负情是“我”的名字,错付千般相思——已近乎绝迹的旧朝风情转世投胎了,不要怪歌迷,我已经在心底尖叫过数百回。





时尚的赖斯利在演艺圈可谓精品,古典的张国荣在现世界称得上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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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绝望中的优雅







首先声明这个发式不是哥哥的,它真的完全属于旭仔那个,属于60年代的香港,属于那个时代的阿飞。





精心梳理到油光锃亮,在额前有一缕得意的弯曲,好象告诉那些迷恋他的女人,男人才是这个感情世界的主宰。





其实这个男人心中的漂泊感,对生活的困惑和绝望要在那一丝不苟的时髦发丝中掩盖,那是他让生活欺骗自己的一面镜子,旭仔有两次对镜梳头让人难以忘却,一次是他痛扁小白脸后,凌厉的眼神注视着镜头,拿起梳子快速地梳理自己的发型,他的怨气是真的。





另一次是张曼玉提出要离开他,他也是漫不经心地对着镜子梳理着头发,这次要慢得多,仿佛告诉观众他真的不在乎,不在乎别人,也不在乎自己,因为他总是那么的漂亮,即使对镜独舞。





他假情真做时,发丝要随之增添气氛,他真的内心波涛汹涌时,那头发却是纹丝不动,冷漠地让人心碎。





这无脚的鸟,却有着光鲜的羽毛,他似乎很珍视它们,仿佛那可以让他卓然独立,潇洒不羁,其实他的不羁是以一生为代价的,你见过不着地的鸟吗?即使他们美丽高贵过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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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分直落







说实在的,我迷上哥哥,还是他梳鸭尾的80年代末,迷上的是他纯粹男人的一面,一个称霸亚洲艺坛的BAD BOY。那时的他在表演上可谓是“放”的精彩,达到了某种极致后,毅然告别,将光彩“收埋”。





但是某种缘分是逃也逃不掉的,于是乎风生水起,哥哥的身上,举手投足间多了一分款款柔情,大男孩的任性少了不少,但却保留着难得的赤子之心。作为男人,作为巨星的霸气也隐敛在优雅的仪态中,但依然是超群出众。





无奈的是哥哥的变化与我对体察美的成长是同步的,就象现在我也会承认F4青春逼人,但决不会去赞叹/倾倒/甚至迷恋。他们已不和我心灵的节拍。可我会冒着专业课不及格的风险连夜去看哥哥如何FAREWELL TO MY CONCUBINE。





在随后的各种报道中,我看到那直落中分的黑发将哥哥漂亮的脸型衬托的愈发清秀,和着他举手投足间的从容,走上国际殿堂,作为中国人我真的庆幸香港有个张国荣,我也庆幸自己还是那样发自内心的欣赏他。





在台湾,电视台采访他,董笨妹谈到他的发式,说国外正在流行,是不是谁效仿了谁,他淡定的说是英雄所见略同。





问他还想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他回答“变态杀手”,专门中意董笨妹那种发型的。董笨妹大叫:自己的发型与哥哥是一样的。





哥哥可爱地用手在自己的额前比了一下对董笨妹纠正说:我没有你这个。他指的是刘海。磁性柔和的声音很清爽。





这时的哥哥很少有原先那个追风少年的影子,他收敛的很艺术,,整个人温情款款,董笨妹追问他是否有女朋友,他梳着这中分直落、清爽悠然的发型,侧着头,光洁的下巴,挺秀的鼻子,调皮机智地回答:我什么样的朋友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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