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针对 【陶】与【周】事故的一些看法..【5毛死户口本】
第一,网上说,17号上午9时许,陶某破门而入,进入周岩家实施犯罪。
我觉得现在的楼房都应该是铁的防盗门吧?十几岁孩子是如何进行破门而入的?况且当时周岩的小姨,一个成年女性也在家,陶某是怎么进入周岩家的,我觉得周岩母亲李聪在当地新闻的视频里说的话,撒谎了。
第二,破门而入后,陶某趁周岩不备,将随身带的打火机油倒在了周岩身上。
如果按照第一种说法的破门而入,周岩的小姨为什么就眼睁睁的看着陶某进入周岩的屋子,而不进行阻拦?陶某破门而入,那么大的声音,周岩居然还能有不备?
第三,周岩的朋友网,在9月15号已经发表过对不起之类的云云。而且8月份还在朋友网上发表过TRK,我不知道这TRK是天然矿,还是突然卡的意思。我觉得这足以证明陶某和周岩有过早恋的情况。并不是像周岩的母亲所说,陶某是在追求被害少女周岩不成的情况下,才当场实施犯罪的。

第一个问题,如果当时周岩的小姨在家,而陶某还能正常的进入周岩的卧室,足以证明,周岩家里已经知道陶某这个人,而且已经明确陶某和周岩的关系。
第二个问题,周岩不备的情况下,陶某把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油倒在了周岩身上,按照正常人的反应,没等陶某实施犯罪,把火燃起,周岩在被打火机油倒在身上的那一刻,就应该有惨叫。而不是像视频周岩小姨里说的那样,火苗燃起,周岩才惨叫。
第三个问题,犯罪,固然不对,不管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但是,早恋更不对。我在周岩的QQ空间的相册里发现有一个相册里的一张照片是在学校,一个男同学搂着一位女同学,照片信息上毅然写着“小两口”三个字,不敢想象十几岁的少女对“小两口”这三个字是什么概念。对爱情这两个字是什么概念。

总结:相信此事发生后,寿春中学会有不小的影响。早恋发生在这个学校当中,是老师推卸不掉的责任。任何人也不希望在花季的年龄中,遭受这样的苦难。我十分理解周岩的母亲李聪此时的心情,但是,您是不是该对此事负责呢?管教好您的女儿,比指责和哭泣更重要。万事防患于未然,如果能更好的教育自己女儿在青春期出现的任何情感问题,我相信,也不会出现此类事故。更不会让陶某有可乘之机。

陶某罪恶滔天,但事已至此,希望周岩能在以后的日子里有个更好的未来。毕竟她是最无辜的。希望周岩的母亲能有一个更好的交代,而不是每天在微博上宣传自己的银行卡号,号召社会为您和您的女儿捐款。

不知道陶某现在到底是在看守所,还是在家,但是看到他人人网上的状态,我觉得确实有些嚣张了。但是那些在贴吧里吵吵要去打他,教训他的人,你们没有必要在网上装黑射会。我只是发现了几个问题,希望各位网友,或者当事人,能为我解答。感谢。
对一个MM说:我想和你一起睡觉-------这是流氓。 但是,如果说的是:我想和你一起起床-------你就是徐志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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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和周某,你们肿么了?

     今儿来逛MOP就看到陶某和周某的话题,成堆成堆的,说啥的都有。我不是某某某的枪手,也不是某某某他家爸爸叔叔婶婶舅舅七姑八姨二大爷雇佣来混淆视听的水军,只是觉得一个故意伤害的案子,有点被扭曲了。看完那帖子,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法律是用来干什么的?
        事情大概是这么个事情。说是一陶汝坤同学,因追求周岩同学遭到拒绝,使用暴力手段严重烧伤周岩同学,致使该同学脸部及胸部严重烧伤,也就是毁容了。这事在网络上的发展流程大概是这么个过程:事发→网络爆料→主角登场→寻根问底(主角的背景资料)→分派支持→继续棒料主角背景→口水仗……然后药家鑫也被扯出来了。原本一件故意伤害的案子变的扑朔迷离,想了解事件原始信息难上加难。我很奇怪,是谁搅浑了这潭水?
        客观的说,就事件本身来看,只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故意伤害案子。但之所以备受关注,主要有是因为这几个方面的因素:其一,陶汝坤的父母是公务员,陶汝坤被取保候审;其二,陶汝坤的动机是报复,因为感情纠葛。我不是学法的,但我想大家都清楚的很,法不容情。对于法律来讲,无论陶汝坤的父亲母亲是干什么的,法律都会去惩罚他。不会因为他的父母是公务员去重判他(会不会轻判是另一回事)。同样,也不会因为他动手是因为感情伤害去轻判他。但是,法不诛心,却也不容情。
        网络上因此,分为两派。一派是从人道主义出发,同情小周岩的,要求严惩陶汝坤;另一派是从人性角度出发,同情陶汝坤的(这部分人目前被人称为是陶父雇佣来混淆视听的水军),觉得事出有因要充分考虑到陶汝坤的动机。
在中国有个传统,凡是英雄,小时候一定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经常干些扶老奶奶过马路呀、经常帮助孤寡老人打扫卫生呀、学习刻苦认真呀、主动帮同学温习功课呀之类的有意义的事,让人英雄从小就和人不一样。而恶棍也是一样,小时候就知道干些偷姐姐WSJ呀、欺负小同学呀,要不就是抢盲人的棍子呀、偷同桌的橡皮呀、虐待邻居的小狗小猫呀之类的事情,一看就是十恶不赦的小魔王。甚至包括当事人亲属、朋友的品行也被拉出来扯进去来去搅合。于是,因为父母是公务员的陶汝坤,在作为施暴者的同时又有了一个官二代的身份;作为受害者的周岩,又有了一个乱搞男女关系的历史问题。
        没错,这些是事实。但是他们与这件事本身并无多大干系。就算周岩乱搞男女关系,陶汝坤也没资格没有权利对她施暴,就算陶汝坤的父母是官二代,也不应该因此受到除了施暴之外更多的惩罚。因为法律只对已经发生的行为事实负责。而事实是,陶汝坤对周岩施暴,致使其重伤毁容。网友的行为时可以理解的,毕竟,人是有感情的。但是,无意中,网民的行为搅混了事件的本质,甚至对当事人,产生的原本不该有的影响。无论是好,是坏。
        周岩已经重伤,但在这种情况下,又因部分网民的不理性关注,或者说偏向关注,将周岩的过去,周岩的私人生活公之于众,以至于可能对周岩再次造成伤害。我想问,谁负责?周岩怎么了?人家就算乱搞男女关系怎么了?碍着谁了?引用猫扑上一位猫友的话,“人家已满14周岁,爱和谁睡和谁睡,关你们P事."从关注周岩事件的本身,衍变为对个人品行的抨击。这是不道德的。特别是一个17岁的小女孩,不说她17岁,但就一个人来说,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对她的生活肆无忌惮的品头论足,你可以讨厌,可以觉得恶心,甚至可以鄙视,但你没有权利将别人的私生活公之于众。就好比,你受了伤害,而有人却在众人面前扒光你的衣服,说你长的丑你活该一样。其实对周岩的历史问题和该事件的关注,也有部分网民是抱着幸灾乐祸的态度的。一边骂周岩活该,一边又觉得陶汝坤不该,一会又觉得周岩可怜,自己本身就是矛盾的。亦是同时,部分网友对周岩私生活的攻击甚至并非出于道德,而是出于一种因得不到而产生扭曲的畸形愤怒感情。骂女人贱的有两种男人,一种是乱搞女人的,一种是没女人搞的。我欣赏张筱雨的那句话,流氓不可耻,可耻的是那些专家叫兽在着我的身体打飞机的同时又义正言辞冠冕堂皇的对我进行抨击和辱骂。我承认,我是流氓,我看她照片时确实勃起了,甚至晚上也幻想了,但至少我不会想当女表 子还非给自己立个牌坊,说自己多么清白多么高尚。卑贱不可怕,猥琐不可怕,流氓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无耻和伪善良,或者说伪道德,因为他们会造就出成批的恶棍和无赖。
        陶汝坤也是。作为施暴者,不说“我们要相信法律”那样的官话了,但至少,我们关注的,应该是法律给予他最终的惩罚,和执行。而不是因为他父母的原因对他本人进行攻击抨击或者说对于他事发的动机进行支持。我们可以同情,但我们无权以法律的名义支持,因为无论怎样,他已经让另一人重伤毁容。至于是不是官二代,和他对周岩施暴的本身并没有关系。我们之所以关注,无非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信任。所以我们关注的,本身是法律最终对陶汝坤的判决,和执行。
         绝大多数人,在谈到法制社会的时候,都在抱怨,说中国是人治而不是法制。是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中国社会确实依然没能脱离人治的影响,但也是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这种群情激奋的行为,恰恰是法制最大的阻碍,严重影响着法律执行效力的进行。没错,人是讲感情的,但在法律面前,只有客观存在的事实,没有背景没有感情。还是那句话,法不诛心,却也不容情!为了法制,我们更应当理智,而不是群情激愤。一个人凭感情要杀人,和一群人凭感情要杀人,都是杀人,都是犯罪!
        话说回来了,其实对事件关注的网友,都是从人性和感情的角度去考虑的。无论是站在同情周岩的,还是支持陶汝坤的。都是本着人性和感情的态度而进行思考的。这本身是一件好事,至少这件事能引人深思。但是,无形之中,因为盲目的举行,鲁莽的行为,我们在关注事件的同时,不仅对事件本质产生了影响,同时也严重的影响了当事人。甚至,有可能无形之中被他人所利用。就如同传言陶某父亲雇佣网络水军混淆视听一样。
        对事件本身客观的观察和理性的分析,是对事件的尊重。观棋不语尚称君子更何况人命关天的大事!
        在这事件之外,周岩无罪,陶汝坤也无罪。他们和我们一样是人,一样有自己的尊严和隐私,一样有着一个人该有的权利。我们无权伤害他们。
        无论受害者,还是施暴者,他们首先是一个生命个体,一个人,一个和我们一样的人。
             最后还有句话,我们关注此事,是在一个前提下的,那就是对中国法律的不信任。我承认,包括我。
对一个MM说:我想和你一起睡觉-------这是流氓。 但是,如果说的是:我想和你一起起床-------你就是徐志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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