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出游] 最强钉子户的的前世今生及神迹参观导游温馨提示

曾经的曾经

[ 本帖最后由 鸟鸟爱装嫩 于 2007-3-21 21:12 编辑 ]

曾经的曾经.JPG (60.72 KB)

曾经的曾经.JPG

TOP

外地来渝乘车参观神迹膜拜路线

飞机 江北机场下车后直接打车前往黄花园或者牛角沱转乘往大渡口方向轻轨 在杨家坪富安百货站下

火车 菜园坝火车站到神迹有直达车 419路 火车北站也可乘421路直达杨家坪(要多走段路)

汽车 各大汽车站均有去往杨家坪的车辆.(特别注明:重庆出租车起价为5元,1.8元/公里,非常方便)

总之 神迹周边的交通还是很方便的

3维立体图.JPG (44.33 KB)

3维立体图.JPG

TOP

真的是钉子户吗?

八大美院的川美在重庆?

TOP

今天下午四时,即时连线“钉子户”女主人吴萍,获悉其丈夫杨武今天下午16时左右已经重返拆迁地,爬上了早已成为一个“孤岛”的自家老房子。以下是采访实录:
主持人:现在进展怎么样了呢?
吴蘋:我在工地等了一个多小时,都不开门,我找庭长,他也不见。我又找到开发商的老总,他又不接电话。等了一个多小时,有很多家报刊,包括南京的、成都的,很多城市的都来了。刚才终于开了一个小门,把我放进来了。
主持人: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吴蘋:我不知道,写的特别模糊,应该是今天晚上12点以后。

主持人:你要去搬吗?
吴蘋:我要搬,但是上不去,原来还有一个小梯子,现在都没有了,周围都是悬崖峭壁。
主持人:上面都有什么东西?
吴蘋:包括一些补品,因为是酒楼,还有一些生意设备,都没有了。
主持人:没有了,还是没有拿下来?
吴蘋:我当初列了一个清单。
主持人:我们发了这个以后,有四十多家网站都在重点关注这个
吴蘋:还有一些人让我去北京的。
主持人:我主要想问一下近况。
主持人:就是说法院这样通知的,裁定的,但是没有执行。我等将近两个小时,现在进来,也上不去,就是不知道怎么执行了。
主持人:如果他们执行的话,就是直接那推土机推掉?
吴蘋:是这样的,但是房主,也就是我的先生,冒着生命危险已经上去了,保护我们的合法财产。现在我们周围围了很多群众。
主持人:你丈夫是怎么爬上去的?
吴蘋:他是习武的,在重庆很有名气,是重庆首届散打移动赛冠军,所以上去对他来说不成问题,我却不行。
主持人:有没有带什么东西上去呢?要到什么时候下来?
吴蘋:不知道,上面水电都没有。谢谢网友关注.

1.JPG (41.49 KB)

1.JPG

TOP

房主吴频说:她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在原位置给她安置一套面积相同的房子(且必须是门面).原来那个拆迁范围,左右移点均可,朝向不变。
  

    开发方说:拆除了旧房之后,新建项目部的规划情况和原来的差异很大,按照统一规划,这里要整体建一个大商场,无法给房主吴频进行原地安置。
    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拆迁条例,一共有三种安置方案可供吴女士选择,一是在原地进行安置,二是异地安置再就是实行货币安置。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处的赵主任告诉记者,因为房主吴频不能接受异地安置和原地地下一层安置的方案,只能采用货币安置的办法,但这种安置方案,吴女士也不能接受。
-----------------------------------------------------------------------------------------------------------------------------
今天该钉子户事件已经荣登SOHU、腾讯、新华网首页,而且被新华网总论坛置顶.

2.JPG (40.39 KB)

2.JPG

TOP

重庆那栋“大海孤岛”的主人吴苹接受中国网采访,大吐苦水
  
  3月8日,本报独家报道了《网上惊现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将网上流传的一张图片还原为了重庆一则从未被报道的新闻。随后,当地媒体和有关各方都行动起来。3月19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经过听证,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并发出限期履行通知,要求被拆迁人在3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否则将被强制执行
3月20日,中国网采访了那栋房屋的主人吴苹。
  
  “按照规定,城市拆迁不能强制执行拆迁”

  主持人:开发商在安置协议上不给你盖公章?

  吴苹:对。昨天的听证会是我申请的听证。在我跟开发商协商的同时,他们(开发商)和房管局搞了一个裁决,我不知道。另外又向九龙坡法院申请了强拆,我也不知道这个。因为我们一直在协商,在找他们老板盖章、签字。因此我就申请了听证,在昨天听证会上,我当着数百人的面,出示了对方盖了公章的有理有力的证据,但是法院做形式。一个多小时,马上就宣布休庭,而且又向我下发了通知,这个通知都是前几天打印好的,这个听证完全就是走一个形式,之后直接给我下发了通知,而不是裁定,因为裁定我还有申诉权,而通知就没有,而且只给了三天。

  主持人:你们现在还在协商吗?

  吴苹:没有协调的余地了,因为他们是依照1999年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写的是为了国家的利益、公众的利益,不执行的话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那开发商赚取暴利符合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吗?所以这个情况不符合。

  主持人:这个执行了以后你能得到一些补偿吗?

  吴苹:截至目前我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也没有得到安置。按照有关规定起码要给我们过渡房,而且你们看了图片没有?人根本就上不去的,完全就是官商结合起来,没有办法,九龙坡完全都是区委区政府来管。我昨天在听证会上引用的几条法规,都是明确的,按照规定,城市拆迁不能强制执行拆迁。
  
  “还要物权法干什么呢?”

  主持人:周围的住户,你们的邻居都已经搬走了,有些网友就说,可能是你们故意在找麻烦,以期获得更高的赔偿。

  吴苹:不是,我理解那些网友,他们不可能知道真相。我们之前搬迁走的,也是在2006年10月份,但他们都很小,最多也就是30平方左右,而且还是共有的,因为是房管局局长亲自当面给我保证,把过渡房解决,而且我这个比较大,最后再解决。我手里有依据,是他们06年9月14日那一天带了委托书,而且我们记录上写明了的是第一次协商,双方都签了字,这是有根据的,不是可以空口说的。我非常感谢网友关注这个事,但是他们没有能力知道这个真相。我当时还觉得可以吧,最后就最后吧,我说你们一定要把这个门面留起来,他们说没问题。

  主持人:有网友说你是刁民,你怎么看他们的评价?

3.JPG (41.35 KB)

3.JPG

TOP

 吴苹:他们说我是刁民,我就说他们是刁官。只有日本鬼子在中国才说刁民和良民。不能侵犯人家的财产,如果是这样的话,还要物权法干什么呢?
  
  如果原地安置,要倒赔开发商200多万

  主持人:你想到过现在房子搞成这样吗?

  吴苹:我哪里想得到?我说你依法的话,我争取第一个走,因为我为生活奔波,上有老,下有小。我在拆迁的第一天,就把所有的产权证原件都拿过去了,他们不光是看你的证件,还要向房管局、国土局调档,什么都是按照他们的来。一开始开发商就巴不得我拿他们那么一点点可怜的钱,而且又很低廉。重庆的房地产价格大约也是4000,而且我那个是营业门面,商业铺面,二楼才给3000多,这样我肯定不能接受,就选择还房(原地安置),很简单,你按房子还给我就行了嘛。

  主持人:开发商就是不愿意原地安置?

  吴苹:他们不愿意还,就是想给一些钱。我这个评估价下来才200多万,我肯定接受不了,而且如果我选择还房,还要我补他200多万。

  主持人:还要倒给他200多万?

  吴苹:对,按照这个价格补他,你说能不能接受呢?我真是冤枉,比窦娥还冤。房管局最后也不得不承认我的要求是合法的,我说重庆市有规定的,我有权利选择还房的,应该尊重我们被拆迁人的选择。拖到2006年,说在原地还我,还要我补2200多万,我说凭什么呢?你给我那么低,还要我补那么多。所以这个问题就一直僵持下去

4.JPG (57.84 KB)

4.JPG

TOP

原帖由 鸟鸟爱装嫩 于 2007-3-21 21:20 发表
今天下午四时,即时连线“钉子户”女主人吴萍,获悉其丈夫杨武今天下午16时左右已经重返拆迁地,爬上了早已成为一个“孤岛”的自家老房子。以下是采访实录:
主持人:现在进展怎么样了呢?
吴蘋:我在工地等 ...


他是习武的,在重庆很有名气,是重庆首届散打移动赛冠军,所以上去对他来说不成问题,


TOP

原帖由 吃花生的大灰狼 于 2007-3-21 21:19 发表
真的是钉子户吗?

八大美院的川美在重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