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是什么?京人大代表高呼固话月租没道理(ZT)
“自来水厂、热力公司、供电局不收月租费,电信部门同样不该收。”昨日,人大代表李铁军向大会建议,取消电话月租费,只按使用量收费。李铁军认为,电信公司与供水、供电、热力、燃气、公交等公司一样,都是保证城市发展、为城市运行提供保障的服务性公司,但其他公司提供服务,均不收取月租费,惟独电信公司收取。
代表高呼固话月租没道理
驳管线资源占用说法:水电气都不收,低成本电信为何要收
来自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市固定电话用户达847.4万户,比上年增长23.9%;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达到57.5线/百人,增长21%。李铁军称,目前,北京地区电话已经非常普及,电信部门确实也为公众做了很多工作,但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李铁军称,自己曾询问过月租费到底“租”的是什么?电信部门的解释是,每条电话线都占用通话资源;即便不通话,也要占用设备资源,而且电话是针对一家一户的。李铁军认为,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等同样提供管线资源;为公众服务时也是针对一家一户;人们在使用水热电气等资源时,同样有间断使用或设备暂时闲置的情况,但未收取过用户月租费。而且就安装成本来说,也大大不及水电气高呀。
驳影响电信发展说法:
不打电话也要交费念的是哪本经
电信部门另有解释认为,电话月租费用于电信事业发展、系统设备维护建设。李铁军称,众所周知,目前电话初装费、材料费等早已取消,“难道取消了这些收费就影响了电信事业发展?”
李铁军认为,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公交公司从来没收取“月租费”来维护水厂、电厂和公交站牌,只按用户的使用量来计量收费,而电信部门的做法是,除收取“月租费”外还按次计时另收通话费;而且即使不打电话也要交费,超过一段时间不交就会被“销号停机”。李铁军建议,按通行市场做法应该取消电话月租费。
电信反应“取消可能性不大”
称月租费用于用户线路日常维护,决定权在信息产业部等国家部门手中
针对“取消固定电话月租费”的建议,电信业内的反应比较消极。作为北京地区最大的固话运营商,中国网通北京通信公司在京拥有固话用户超过600万户,月租费标准是每户每月21.6元,ISDN用户和办公电话月租费更高。该公司拒绝对月租费表态,称决定权在信息产业部等国家部门手中。
但该公司一位管理层人员私下认为,“取消月租费基本不可能实现”。他表示,月租费实际上是用于用户线路的日常维护,“即使用户没使用电话,也要保证这条线路的畅通和正常运作,是需要付出人力、电力以及维护费用的”。他表示,“月租费+通话费”的收费模式是国际通行的。
主管部门建议会得到积极受理
作为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拒绝就此建议的可行性作出评论。信息产业部新闻处昨天表示,相信该建议会得到积极的受理。
律协观点月租费损害公平交易权
律协方面认为消费者为本应由电信行业承担的经营成本“买了单”
“月租费实际上是政府计划经济的产物,它的存在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北京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昨日表示,他非常赞成取消电话月租费。邱宝昌说,即使数月出差在外不通话,也要一分不少地交纳月租费,否则就会被停机,很多消费者对此有看法。
针对“月租费是经过政府批准收”的观点,邱宝昌认为,那是早先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安装、使用电话的人少成本高,所以才收取月租费的。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使用电话的人越来越多,应该早早终结政府干预行为。这种经营成本应该由电信行业自己来承担,不应通过月租费的形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让消费者为其经营成本“买单”,否则是违背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公平交易原则。
“消费者所交纳的费用应该与其享受的服务对等”,邱宝昌建议,不妨把月租费记入通话成本中,按通话时间的分、秒来计算收费,不单独另行立项,就像取消原来的初装费、机场建设费一样,这样才能使费用更透明、计量更准确,得到服务即付费,从而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