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找到,但签证不能再延了。我应该回国重新申请吗?
经过各个环节的种种厄运之后,我终于找到满意的雇主。但是,正打算放弃之前申诉(之前的另一个工作因为überqualifiziert为由被拒工签,本来打算申诉的),准备重新提交申请的时候,却被外国人管理局告知:因为一年的找工作签证早已到期,而之后的延期都是以之前办理那个工作为前提的,所以我现在即使有了新的工作,也不能再延签证了。
所以现在看来,只有回国重新提交来德国工作的申请了。不知道有没有高人了解这种情况?申请麻烦吗?和一般的因私签证申请流程有什么区别?去使馆网上看了,基本没有我要的信息。
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雇主希望我从这个月底起(正好是我签证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汗)参加德国总部的新人培训,所以我需要找个理由暂时再延一次签证,至少两周。
问题就是:我要怎么才能延签呢?之前听律师说过可以出示机票,说明只能买到这个时间的票,两三周之内应该都ok。但是当时我去咨询他的时候,一年的找工作签证还没到期呢。。。不知道现在还行不行得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