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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有写点回忆的打算,这心情就像《半支烟》里被放逐在外的曾志伟,回到香港,寻找曾经热爱的女子,不是因为当初的爱,而是为了不忘记。

我也怕忘记了。

通常都是老人家,坐在自己的摇椅上,想到年轻时候的,感慨万千,为了证明自己曾经存在,而写自己的回忆录。留下最后的痕迹,然后就准备着躺到土里,让小虫吃掉了。  

1. 2003年的非典,把全国人民弄得人心惶惶。我们被封闭在了校园里面,本该过上最无聊的日子,却反而变得格外精彩。那时因为大家都无法出去野,于是寝室变得异常热闹了。扑克,PSone,VCD,电视机,电脑,没有一个是闲下来的。我们寝室也就成了客流量最大的寝室之一了,因为玩得东西多,天天人满为患,凳子严重缺乏。 那个时候,我也开始跟他们一起通宵达旦的玩网络游戏,传奇3。我自己有电脑,但是我很少在寝室玩,通常都会跟他到外面的网吧玩。他总是大清早就趴在我的床边,或是给我一巴掌,或是用满是凉水的手冰我的方式叫醒我。所以我都是被立刻惊醒,倍儿精神。在他无数个墨迹声中,洗脸,刷牙,出门,开始一早上的游戏时间。曾经我也是早上起床看书的乖孩子啊,后来也改行游戏生涯了。 就这样,非典的日子,我们过的恐惧,又有趣。之后我们会集体去打CS,红警,在寝室玩PSone,拳皇,通宵达旦的,比高考还费心费力。 流星蝴蝶剑,一个不温不火的游戏,群殴的游戏。我是这个游戏的发起人。开始他和寝室的死党都是被我追着杀,狂追(他们还不会玩的时候 )。但没有持续多久,我就被追着杀,狂杀!而他们都以杀我为目标,他更是。于是我被杀的惨不忍睹,怒火冲天。他和寝室的死党们,又要费心费力的哄我,以逗乐我为目标,他也是。可是下次玩,依旧狂杀我,我依旧怒,他依旧哄我。在后来,我假怒,他哄我。嘿,有趣的日子。 到毕业的时候,寝室的死党又一起去网吧游戏。他一定要跟我再玩流星,就我俩儿玩。踢出了其他死党。在那之后,我再也不玩这个游戏了。

2. 那段时间里,在不玩游戏的时候,我会跟他玩魔方。 在大学之前,我真的不会玩魔方,拼一面,费尽心机。而他却能在1分半不到的时间里,6面全部完成。我超级崇拜。后来我最快的速度也要10多分钟才能拼出6面。那个时间,他的魔方,我爱不释手,被我摆弄的满目疮痍。我就用胶带纸粘好,继续摆弄。 那个可怜的魔方,毕业时,我偷偷的从他那里拿过来塞到了我的皮箱里,变成我抽屉里的古董。

3. 与魔方一起变成古董的还有我的网球拍,在我家里的墙角挂着。 夏日炎热的午后,我会跟他一起背上网球拍,到空无一人的网球场打球。之所以会空无一人,是因为没有人会在这样一个有着毒毒太阳照射的时间来打球的。我们也曾经选择早上去打球,7点多钟,打球的人竟然把10来个网球场占的满满的,在那之后,我们都是在大大太阳的午后打球了。 就是这样的一个个午后,空旷的网球场上,只有我俩的身影,网球撞击球拍的嘭嘭声,和我俩的爽朗的笑声,叫声。那个时候,我也会跟他一样,除去上身的短袖,光着膀子,在场上奔跑着,一身汗之后,跟他在角落的阴凉处,仰起头咕咕的喝几大口矿泉水。然后,一起坐在网球场的边上,聊着不着边际的话题。 等网球场上又开始有人打球的时候,我们却已经背上拍子,往回走了。 那个时候,我总是被晒得黝黑黝黑的。

.............................. 四年的时光,过得飞快。 四年的故事,也在我的记忆里开始老去。只剩静止的照片般的画面,凝固在记忆深处。
用影子恋爱,用右手写字,用左眼流泪
过着不用吸食牛奶的生活
努力享受生活,不要问我过的好不好
我只有一种回答,能活着就是幸福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在意这篇小文
文笔平平 内容普通
可是不由自主的看了2遍

并没有借着这文字回忆什么 只是单纯的感动
感动到想哭 没有理由
或者也有理由吧 为了作者说的不忘记
用影子恋爱,用右手写字,用左眼流泪
过着不用吸食牛奶的生活
努力享受生活,不要问我过的好不好
我只有一种回答,能活着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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