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Michael at 2004-7-2 10:23 PM:
因为A借给B钱的日期是历史记录了在银行的系统里。而那天B的签证日期也就在那几天里。并且B的帐户里突然多了A借给他的钱。

这样看来,就没法说B借钱给A是为了资助A的学业了。 B只好咬定不知道A借钱的目的。不知道,就不是帮助A做伪证。
判三年是吓唬人而已。规定最多可以判,实际不会的(在德国住监狱管吃管喝还有三年居留,可以完成学业了biggrin.gi),但有可能赶回家。。。
[fly]归去 也无风雨也无晴[/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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