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的那一眼 ZT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我是一个凡人,一个俗人,但是不媚俗,素来知道,一见钟情这种事情只能发生在俊男美女的身上。可是现在俊男泛滥美女成灾,眼睛养的时间长了,人也变得挑剔了很多,一见钟情也变成了虚无缥缈的梦。我只是一只长的比较讨人喜欢的青蛙而已。也许是出于眷顾,也许是出于怜悯,上帝和我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上帝是万能的,万能到让我只能虔诚的接受他赐予我的那个玩笑。

  我不想有崔护那样千年的情结,千年的惆怅。一千年的时间太长,长得足以让惆怅发酵成怨毒,怨恨自己当年的怯懦我不想像崔护那样怯懦,去惊奇地发现,自己确实怯懦,像千年前的他一样,我怕唐突,我怕她拒绝的话伤害自己那可怜卑微的自尊心。

  从见到她的那一刻开始,我恨上了南京的拆迁工程,她工作在这里,工作在这个城市即将拆迁的地区,而我,将离开这个城市一年,去遥远的地方,只为了知道怎样做才能圆几年、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后才能圆的衣锦还乡的梦。一年,一年以后这里会变成什么样子,谁能知道,谁能告诉我?沧海桑田,我仅仅能成为她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匆忙到用不了多少时间就可以忘却的过客。

  一眼,看了她一眼,我要用多少时间去忘记?一年?十年?甚至?现在,只有在梦中一遍又一遍的轮回着。

  在这样的煎熬中过了几天。

  蓦然回首的时候,她是否还是会在灯火阑珊处?这时,《窗外》在空气中回荡,游子即将远行,目的理所当然是为了衣锦还乡。谁愿意自己心中所爱的人在“共苦”中忍受着蹉跎,谁愿意自己所爱的人在“共苦”中逝去韶华,谁不愿意给自己所爱的人最好的生活,谁又不知道“共苦”易催红颜老。我买了北上的车票,去追梦,拖着行李来到她工作的地方,想告诉她有这么一个人在想着她。门,却锁着。雨,在下着。

  她姓谢,六月一日出生,和我同一所学校,这是我仅仅知道的。我想,我是迷恋上了她那双风铃草般亮晶晶的眼睛,不浮尘世,不入喧嚣,不着功利。遇见她,是在中介公司,她在那里兼职,自己却也在为房子的事情发愁。她不应该为这些事情发愁的。当时,我有一股帮助她的冲动,帮她分担忧愁,想想,自己也不过是一个穷小子。

  《大圣娶亲》中菩提曾问至尊宝: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至尊宝:不需要。

  菩提:需要吗?

  至尊宝:不需要啊。

  是的,确实不需要。

  我帮同学找房子来到她所在的中介,她开给了我张收据,上面写着她的姓,“谢”,只有吝啬的一个谢字。回到同学暂时的住处时,同学谈起了她,我就信誓旦旦的说,要在三天之内了解到她所有的情况。可是我却没有办到,平时在女生面前巧舌如簧的我在她的面前竟开不了口,只是她和我开了几个玩笑。

  我诅咒自己的愚蠢,甚至是不惜一切的诋毁她,用一切恶毒的语言终结她在我心中的位置。她虚荣,她功利,她野蛮,她冷酷……可是仅有的几次接触的感觉告诉我她不是。眼神会不会骗人?我不知道。在我的逻辑中:不会。“她有男朋友了,她很爱她的男朋友,她的男朋友也很爱她。”这种念头在我脑中盘旋了几百上千次,我宁愿用此来粉碎自己所有执着的可能。结果,我发现,自己并不在乎这些。

  我中了罂粟花的毒,挥之不去,去而复返,我是个爱情的隐君子,改不掉,我索性在此中堕落下去。“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只是因为刻骨,所以坚贞。

  这是不是爱?我无从知晓。因为贪恋美艳,所以深坠其中?但是我的朋友并没有我的痴狂。自己只是在冥冥之中觉得,和她似曾相识。

  故事没有开始便结束了,那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的心中一阵惊悚。我宁愿只是和她相识,毗邻,能够熟络的数十年如一日的天天看见她,在她早上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和她打个招呼,“嗨,一切都还好吗?”

  我觉得自己像极了一个人,金庸先生《鹿鼎记》里那个见了陈圆圆一眼,便痴心守侯她几十年的美胜刀王胡逸之。但是,如果给我个机会,我也愿做胡逸之。

  不经意间,朋友知道了她的住处,我便去了封信,没有多说,只是说了自己的心里话,留了个手机号码。信发了,心,却开始忐忑起来,不知她会不会给我这么个机会。

  十一天后,手机响了,来了个短信,上面写到:二十一世纪的情痴“胡逸之”是什么样子?我真的想看看,“谢”。

  我笑了,看着短信笑了。

  我回了个短信给她:上帝和我开了个玩笑,但是他没有寻我开心的意思,他给了我一个邂逅的机会,让我用一天的时间,去击碎那千年的遗憾。
联合起来,抵制日货--如果你买日本汽车,将来开上中国街头的日本坦克就是你造的,如果你买日本橱具,将来射穿同胞头颅的子弹就是你造的,如果你买日本电视音响,将来就会在战地喇叭中听到同胞被杀的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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