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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发表于 2011-7-13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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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有4个人也要报警,那他们为什么至今都没有来找过我,也没有和我联系呢?您不是有我电话的吗?您为什么不给他们我的电话呢?您的行为是故意隐瞒呢还是恶意唆使呢?您都已经把我的名字都发到这了,为什么还那么豪有保留的不把我的电话公布在这呢?这让我真的很诧异啊?不过不要紧,我还会将这个权利交给您,请您别不好意思.既然您不喜欢平淡的生活,那我们就把它搞得惊天动地些!希望您在法庭上还能保持这种直无不言,言无不尽的风格.
如果我有写错别字的地方,请大家多多包涵.在此,谢谢大家对本帖关注,不管谁对谁错,法院自会有个说法!是羊,是狼,还是披着羊皮的狼...请大家先别过早下定论.最后谢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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