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亿万富翁袁宝璟买凶杀人案的一些内幕----卓玛的叙述
我叫卓玛,藏族表演艺术家,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我丈夫袁宝璟北京建昊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全国青联常委。 2003年11月24日,辽宁省辽阳市公安局以涉嫌“雇凶杀人”为由将我丈夫从北京带走。在拘押期间,审讯人员用常人难以忍受的卑劣手段迫我丈夫开口。我的丈夫是冤枉的。我的叙述如下。 辽阳市公安局抓人程序不正常 按警方“查证”所示,袁宝璟是因生意损失而迁恕于四川商人刘汉,因此让一个叫汪兴的人去杀刘汉。汪兴则以此要挟,袁宝璟随即让自己的二哥袁宝琦去找人杀汪兴,袁宝琦又去找袁宝森、袁宝福两个堂兄去杀汪兴,这是连环委托案。按常理侦破程序应该是先抓直接“行凶人”袁宝森、袁宝福,审讯落实证据后,再抓袁宝璟。而抓到袁宝琦后,还要重复同样程序,最后才能抓袁宝璟。这个过程需要时间。而辽阳警方抓人过程很奇怪,2003年11月23日下午6时,抓捕袁宝森、袁宝福,次日凌晨在广西抓到袁宝琦。24日下午5点在北京抓到袁宝璟。上述事实表明,没有进行审讯,即抓捕了连环案的全部嫌疑人,这无论如何也难以解释。 “袁案”涉及的几个“凶手”遭遇 刺杀四川刘汉,第一个“凶手”叫杨忠学,他是汪兴所雇,也是“袁案”第一知情人,但近日内他即将被执行死刑,第一“凶手”将永远闭目。第二“凶手”汪兴已经被袁宝福、袁宝森杀掉,也已暑口。汪兴留下的指控材料是写于2001年的“自诉书”,曾在辽阳当过警察毕业于中国公安大学的汪兴,以“自诉书”的称呼去写揭发材料,这不正常,汪兴的“自诉书”需要鉴定。“袁案”中杀害汪兴的第三层“凶手”袁宝福、袁宝森被抓捕时正在饭店与辽阳公安局的警察一起喝酒。他们都是有重案在身的辽阳警方的通辑犯,怎么敢和警察一起喝酒?第四层“凶手”袁宝琦被抓后,二个月不许见律师。律师后来见到袁宝琦时,他已时时处在精神错乱状态,以至律师不得不去袁宝琦的妻子处询问袁宝琦是否有精神病史。 袁宝璟和辽宁政法委一位李领导的几次接触 2002年,袁宝璟回辽阳老家为母亲下葬,这位政法委的李领导特地派来五名身着便装的大汉、乘挂有武警牌照的丰田大吉普到辽阳。李领导当时给这几个大汉交待说:“袁总是我的朋友,你们给我保护好了,如果有事,你们要在袁总的前面躺下。”接着又说:“你们家伙带来了吗?”其中一个大汉从袖口亮出了枪筒,说:“带来了,两长两短。”此事有几个目击者,事后有人告诉袁宝璟这些大汉是“黑道”人物。袁宝璟回来跟我说这件事,不理解这位书记为什么这样炫耀势力。以后不久,李领导让袁宝璟给香港金龙集团拨一个亿的资金帮这个公司上市,袁宝璟无奈同意。袁宝璟被收审后,北京某证券的经理(可作证)曾给一个了解金龙集团在香港上市情况的朋友打电话了解此事。对方回答:这是一个领导逼他买的,现在这哥们涉嫌雇凶杀人,当年好心帮别人办事,现在可被人“坑惨”了。 “袁案”发生后,这位李领导说:“桌玛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一个比多大、甚至与我同级别的人。” 案发前后几件发常的事 2003年5月份,袁宝璟接到辽阳市公安局一个副局长的电话,让袁宝璟拿500万赞助费。袁宝璟回家与我商量这件事,我说:如果有钱就给穷孩子上学。袁宝璟最后也说:“辽阳太乱,警匪一家,我不想跟他们接触太多”。 2003年初,又一位辽阳市公安局的干部(可能是弄侦大队长周文举,现在主抓袁宝璟案),在袁宝璟办公室被撵出来。走时,他放话说:“走着瞧!你早晚要落在我手上”。此事有公司员工听见。辽阳“405”人案,抓了包括辽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在内共32个,而此案材料是由袁宝璟转送到中央纪委的。 袁宝璟被抓后,我曾给辽宁省政法委领导写过反映情况的信,为了安全,上面留的手机号码是我朋友的。不久,我的这个朋友接到一个自称是辽宁省公安的人的电话告诉“交3000万元放人。” 后来,又有一个辽宁省公安的人与我的朋友在北京的辽宁饭店咖啡厅见面,同样提出拿3000万放人的事。我的朋友说他做不了主。他威胁说:“监狱里犯人打犯人是经常的事”。2004年春节期间,我的朋友找到省公安厅一位领导。这位领导说:“这个案子,你们别找我,我也被别人当枪使了,袁宝璟的事,在他回辽阳给母下葬有人给他派保镖就有问题了,那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袁宝璟今天发生这事不是很正常吗。”这些情况,我的那个朋友将来可以出面作证。 关于其它的疑点 疑点之一:袁宝璟杀汪兴起因是怕1996年派汪兴在四川杀刘汉的事暴露,如果袁宝璟真有此命使的短处敢把汪兴开除回家吗?又怎么会向北京东需公安局报汪兴的案。 疑点之二:汪兴2003年10月4日被杀,袁宝璟2003年11月24日被抓,这仅仅两个月,但在抓捕袁宝璟时,一个警察脱口说出:“我们已经盯了你半年多了。”汪兴未死,就没有“汪案”,也就无法牵扯到袁宝森、袁宝福、袁宝琦。更谈不上牵连袁宝璟,而半年前辽阳警方已盯上袁宝璟,怎么解释这件事! 疑点之三:2004年3月23日,正是公安审案期间,审案期间的案情不许外传,那么又是谁将案情故意透漏给社会,制造混乱。 疑点之四:为9000万元的生意损失(类似这样的生意挫折我丈夫经历不止一次)冒杀身之祸,去杀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商人,这对在生意上如日中天的袁宝璟来说无法理解。袁宝璟知道二哥袁宝琦被抓后还对其二嫂说:“又打架了吧,不管他,抓进去教训教训也好。” 疑点之五:袁宝璟被允许会见律师是在24天以后,袁宝琦被允许会见律师是在两个月之后,“袁案”移交到市检察院,退卷之后,一直三个月不让见当事人,阻挠律师见当事人,奇怪! 疑点之六:“袁案”移到检察院,袁宝璟感到生命安全有了保障,开始翻供,然而,翻供的材料被人抽出卷宗。材料不全,易造成冤案,公、检办案人员难道不懂吗! 关于弄讯逼供和诱供问题 袁宝琦被抓后,即被关进辽宁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的一个铁笼子里,背扣手拷、反复电击。 袁宝璟审讯时被手拷重镣绑在椅子上,五天五夜不许睡觉,目前仍然有腿伤,审讯时经常这样问:“你的事,你的哥哥(袁宝琦)都想死了,你还不替他扛着点,袁宝琦都招供了,你还不招”。并经常威胁袁宝璟犯人打死犯人,犯人跳档自杀是经常事,我们知道你有背景,我们抓你就不会让你活着出去。审讯中还篡改讯问笔录,例如,有一段话袁宝璟是这样讲的:“袁宝琦说我找几个人教训教训他”。我说:“行了,你别给我添乱,你自己注意点,别给我惹事了,我知道该怎么做”。审讯笔录将袁宝璟的回答改成“行,注意点”。这一改,事情的根本性质变了。 我是一个藏族人,按理应该嫁给藏族人,但我嫁给了袁宝璟,我了解他,我知道他是一个正真的人,一个善良的人,一个有着社会责任感的人,多年来我的丈夫不知做了多少善事,1998年严重洪涝期间,我丈夫捐赠了180万元的药品;1997年捐资设立“消费者法律援助基金”;同年又出资建立“中国法官教育基金会”;1996年,捐资建立“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2003年“非典”期间,我丈夫无偿为医护人员提供三星级宾馆一座,出资求助贫困学生,类似这样的善事,我丈夫做了许多许多,现在我丈夫公司员工集体签名“保证我丈夫是好人”。我是藏族的女儿,我的丈夫是藏族的女婿,如果我的丈夫出现不测,我将携子回归西藏,在那里我和我一岁儿子将追随我心爱的丈夫而去。 我的丈夫面临生死关头,因贪财、报复,有人企图置我丈夫死地的目的已经十分明显。我坚信国家法律,相信中央的公检法司的高层领导会关注我丈夫的案件,我丈夫的冤案会真相大白,我期待着!!! [摘自《工人日报》] 卓 玛 2004.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