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中国迈出器官移植立法象征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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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7月1日起,中国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开始生效,打破了20多年来中国器官移植立法工作的“真空状态”。对于这部法规的现实意义及局限性,德国之声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院长陈忠华教授。

德国之声:目前中国可用于移植手术的主要器官来源是什么?

陈忠华:来源主要是死刑者、亲属和脑死亡、传统死亡之后的自愿无偿捐献者。死刑是很大的一个来源,第二个就是我们从2000年开始重点推出的亲属活体的捐献,即家庭自救方案,现在中国已经实施了五六百例,同济医院有125例。另外还有脑死亡的捐献,也是同济牵头的,由我们中心负责。我们现在有17个捐献者,捐献出63个器官,救了54个病人,这是目前的最新资料。

您怎么看待即将赋予实施的卫生部的这一《暂行规定》?

这是中国的第一部,也是最粗浅最粗糙的一部器官移植管理规定。从原则上来说,中国确实前进了一步,但这是非常非常小的一个进步,离现代化的移植法规相距甚远。它的主要功能在于规范移植领域最下游的一端,也就是施行移植手术的医院和医生的资格认证,相当于一个准入制度。

那么它主要存在哪些不足或者缺陷?

首先,它对死亡没有明确的界定,什么叫死亡?也就是说脑死亡的案例仍然不可能被用上,因为它没有对脑死亡进行特别的描述。缺乏了法律支撑,脑死亡器官现在还是不能动。

第二,没有对活体捐献进行细分。哪些人能做活体移植,亲属还是非亲属?亲属中血缘亲还是婚姻亲还是几等亲?姑舅老表能否算亲戚?未婚的夫妇能否算亲戚?另外对于非亲属的自愿无偿的捐献者,怎么申请,通过哪些部门,都没有详细规定,仍然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

《暂行规定》只是提出来要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器官来源的合法性,那么伦理委员会用什么标准来进行审查?它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每家医院都可以有自己的伦理委员会,每家医院都可能建立自己的审查标准。这就是混乱的根源。

对于改善当前器官移植行业的混乱局面,您有什么具体的建议?

我的想法是,应该从源头上对器官移植进行管理。什么叫源头?器官从哪里来?没有器官就没有移植,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应该从器官来源上进行规划、细分。所谓规划就是,哪些人是可以捐献的,哪些器官是可以利用的。捐献时如何管理、如何分配。这个是最最重要的。

对此,我的意见是,要系统地立法。第一是《器官移植法》,对器官移植本身进行立法。第二是《器官捐献法》,就是解决各类捐献问题的法律法规。死刑犯也有表达自己捐献意愿的能力,但是通过什么方式来捐?去哪里捐?都需要《器官捐献法》来进行规范,应该单独地立一个章节来解决死刑犯器官捐献问题。另外还有《脑死亡法》,有了它,很多脑死亡之后愿意捐献的人的想法就能得以实现。现在的情况依然令人感到困惑,为什么同济医院只完成了17例脑死亡捐献手术?是因为还有更多的人想捐却没法捐,因为没有国家的立法保护,大家都感到恐惧、害怕,所以没有捐成。我说的17例只是捐献成功的五分之一的少数,还有五分之四的都失败掉了。

也就是说,现在开始颁布实施的器官移植管理规定还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法律法规是一个多层面的问题,现在出台的这部管理条例只能对卫生部内部进行行政管理,没有很大的法律效应。比如说,一旦违规,只能对当事人施以行政处罚,而不能按照刑事或民事纠纷来处理案情,不能跨部门地管控司法部、公安部——而现在更多的器官资源是出自他们手里。因此,这部《暂行规定》的功能其实是非常之弱。

只有由国务院出台的法规才能够统管多个部门,而我们现在还没有走到这一步,最后才能上升到法律,法律要经人大常委会通过,这样三步走下来起码也得10年。而我们现在只迈出了非常非常小的一步。我们现在也看不出它对器官移植究竟能有什么影响。 它可能会把很多很差的器官移植中心砍掉,这是它可以实现的,也是我们希望它能做到的一点。也就是说,它的唯一的功能就在于淘汰不够资格的医院和医生,使得器官资源更加集中,保证医疗质量,这是它的根本功能。其它的事情它也管不了。

陈忠华简介:

陈忠华,男,1954年出生于湖北武汉。1979年毕业于同济医学院,1982年、1985先后获得医学硕士(MM)、医学博士学位(MD)。1987年获洪堡奖学金赴德国科隆大学进修。 1989年至2002年受聘于英国剑桥大学临床学院外科,历任研究员(RA)、高级研究员(SRA12年。1996年在Sue Metcalfe博士指导下获英国剑桥大学博士学位(PhD Cantab)。1997年加入英国国籍。2000年受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院长、器官移植教育部、卫生部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副主任委员、亚洲移植学会理事、国际器官移植学会会员、武汉市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采访记者:亚思明

转自德国之声: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2144,2064736,00.html

[ 本帖最后由 wamway 于 2006-9-24 19: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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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好的阴茎也会飞掉

Großansicht des Bildes mit der Bildunterschrift:  移植中心手术室


去年秋天,中国成功施行了世界首例异体阴茎移植手术。然而,这一医学意义上的壮举并未给患者带来真正意义上的“性”福。两周后,主治医生不得不忍痛挥刀,自毁成果。


技术上的完美未能填平心灵上的缺憾。阴茎移植,世界首例——众所瞩目的成功的光环笼罩在医生的头上,但对患者来说却是旧伤未愈,又添新疤。

2004年冬天,中国广州一位44岁的男子遭遇了一次意外事故,致使阴茎严重残缺,不能站立排尿,性功能更是无从谈起。为此,广州军区总医院泌尿外科主任胡卫列特意组织多位专家,反复进行研究讨论,积累了相关的数据和经验,做好了手术前的先期准备工作。胡医生说:“按照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阴茎可是传宗接代的命根子,被看成是男性的标志性器官。”在病人及其配偶的强烈要求下,胡主任手下的工作小组决定开创国际先例,接受这一高难度挑战。

广州军区总医院的伦理委员会也对此开放绿灯。经过一番周折,移植工作小组选定一名脑死亡的23岁男性为供体,并获得了死者父母的首肯。

被齐根切下、保存在4摄氏度液体中、10厘米长的供体阴茎终于有了新的位置。在一份名为《欧洲泌尿外科学》(European Urology)的著名的医学专业期刊中,胡卫列及其同事兴奋地写道:“我们在此介绍世界首例采用外科显微技术、并取得成功的同种异体阴茎移植手术。”

手术持续了整整15个小时。医生在高倍显微镜的帮助下,找到患者阴茎残端的动、静脉血管和神经,并一一完成吻合对接。最后,患者的血液缓缓流入新植入的阴茎内,苍白的阴茎开始充血、红润,手术宣告成功。十天之后,医护人员取下了导管,病人毫不费劲地排出了尿液。

事情本应到此为止。来自中国的庆功报告发表于去年十月,直到今天,人们还能在互联网上找到相关报导,仿佛过程曲折、结局美好的电影散场,银幕上出现的一个大大的“完”字。类似的高难度动作还有去年12月法国外科医生施行的“变脸”术,尽管不是全盘变脸,但也是人类在面部移植技术上迈出的关键性的一步。

然而,不同以往的是,胡医生此次缝合的是一段异体阴茎,技术上可行,心理鸿沟却难以逾越。

伦敦皇家学院的移植专家Andrew George曾经在英国《卫报》上发表文章,认为“阴茎移植不应比其它类移植手术更为复杂。”实践检验真知,事到如今,医学家们不得不承认,更大的排斥力量来源于心理。

受体对于移植物的反应出乎了胡医生及其医疗团的预料之外。无论患者本人还是其妻子都对来自陌生人的这一器官怀有异乎寻常的抵触情绪,以至于引发了严重的心理问题。手术两周后,主治医生尊重病人的意愿,再次切除了移植成功的阴茎。

对于医生们来说,这依然是一次失败。他们又给《欧洲泌尿外科学》寄发了一份后续性报告,其中提到:“术后发生的事情实在超出了我们和患者的想象力。这毕竟是世界上史无前例的一次尝试。”

事后的一份分析报告表明, 移植器官的血液循环状况良好,且并未发现任何生理排斥反应。但医疗工作者指出,“移植阴茎勃起后的形态可能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受体心理上的反感。”

类似的情况也曾发生在世界首例手移植患者身上。50岁的新西兰人Clint Hallam将陌生的“新手”描绘为“令人厌恶的、衰老的”,并请求医生将之拿掉——这件事曾经在媒体引发了轩然大波,并激发了美国作家John Irving的创作灵感,写出了新书《第四只手》。在这本小说里,捐献这只手的死者遗孀和接受移植的患者之间演绎出一段感人的恋情。

经验丰富的法国面部外科医生Jean-Michel Dubernard认为,心理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了移植手术能否真正成功。以色列外科医生Yoram Vardi在一篇同样刊载于《欧洲泌尿外科学》的评论文章中写道,如果在移植手术前后平行开展辅助性的心理治疗,这段已经缝合好的阴茎不至于又被切掉。人们应该从该案例中吸取教训。

德国之声 引文来源: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2144,2179708,00.html

[ 本帖最后由 wamway 于 2006-9-24 19: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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