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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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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反思这样一个问题,社会为什么需要雷锋?因为社会上许多人需要帮助,为什么社会上的人需要帮助呢?这在本质上源于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失灵:政府由于其有限理性和有限财力,父爱之手不可能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挥洒阳光和雨露;市场由于停留在“利益最大化”的势利中,也会无视许多弱者的冷暖和穷人的苦痛——可能雷锋每次行善时从未想到过什么政府和市场,只是源于内在的道德驱动,实际上是以“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为背景的。我们今天呼唤雷锋精神,倡导助人为乐,推崇利他行善,潜意识中也是基于“双重失灵”的背景下的务实需要。
毋庸讳言,对于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政府权责紊乱、市场很不成熟的中国来说,“学雷锋”包含着更实在的追求:以社会自发的互助来弥合“双重失灵”留下的空白。
这时候我们就能找到“学雷锋”与公民社会的衔接点。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有了成熟的公民社会,他们解决“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这个问题走的路子是:寻找第三种力量,发展第三部门,也叫非营利部门或志愿性部门,这些部门具有不同于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的特征,即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集体性等,如慈善组织、生态组织、孤儿救助组织、残疾人援助组织、女权协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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