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好,我国庆出去了,所以上网不方便,而且我在国内上scuchen有问题,我的上篇帖子是我当时熬夜到凌晨,托我在英国我对这事的同学帮我发的!我当然不想把这件事情搞大,对你在德国对我,甚至于对中国人在国外的形象都不好的影响,至于你问我怎么办,我想你可以说一说我听听,我是这样想的:
首先 你想去O2店里面把我的号给消了,不管对我的名声,财产有没有影响-我上不上黑名单.----针对这种做法,我先不说卑鄙或者过分,就我而言,我现在是知道这个事情了,我不会置之不理,让你一个人在O2里面说我坏话,我会主动联系O2(我仍然相信O2不会只是听了你一个人的意见而枉作论断,当然我觉得主要可能是没有联系到我,或者说我没有跟他们联系)我有一些朋友在aachen,我会托他们去O2店里面去说话,甚至我也会打电话给O2,虽然我合同当时是信任给你,在你那了,但是O2毕竟也有你签字的文件在那个地方,所以.......但这样可能会很麻烦,我们可能都会劳民伤财,而且象我上文所说对于中国人的影响相当不好!我是不支持这种做法.毕竟甭管是研究生也好,读语言也好,我门都要学习,工作,都有很多事情要做,我是不想把时间经历都耗费在这个上面,我觉得你也应该是
吧???
然后 我觉得以下做法无论对你对我应该都是比较理想的:
第一 你可以继续使用我的学生合同,我还是愿意把合同留在你那个地方,至于67欧元我确实不知道,你把O2的话费祥单扫描件发给我.如果不方便,可以给我在德国的朋友过目,如果确实是我在德国期间(2周)消费的我把钱托我那的朋友给你,没有任何问题.而且我已经给过你10欧元了.(这本身就不是一个大问题)
第二 是你当时不要手机的,你也在网上面也承认并且说明了,如果你现在改变主意了,我还是愿意给你,但现在我有以下几个要求:
1.你要给我当时买入手机的价格的八折,其余2折做为我的折旧费.(因为我已经用过2周)
2.你承担邮费,我会用快递给你.
3.你没有找我商量甚至没有找我联系,就在网上面大放其辞,严重损害了中国人在海外的尊严并且严重侮辱了我的人格,影响了我正常的工作,学习,特别在精神上面给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的影响,我会保留追究你的责任和相应赔偿的权利,这个应该一点都不过份,但我还没有细想,因为这种问题也是第一次在我身上出现,为了谨慎起见,我会去咨询学法律的同学甚至律师朋友的,看看这个问题他们怎么说.
[ 本帖最后由 rodman 于 2006-10-4 16:2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