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力工:漫谈主体意识

历史上出现集体的“主体意识”,最早可能要追溯到犹太人的<创世纪>。上帝按自己的模样制造人类后,便把控制、驾驭自然界的权力给予了人,因此对“客体世界”而言,人类永远处于“主体” 、“主宰” 地位。尤其是亚当、夏娃偷食“智慧果” 之后,除了生命不及上帝之永恒之外,实已具备了与上帝一般的万能。

待上帝垂爱于犹太人、视其为“选民” 之后 ,则外乡人、异教徒顿然都成为犹太人发展道路上的障碍。这些“异类” ,非但得不到上帝的钟爱,甚至可能遭到严厉的天谴。由是,相对其他人,作为“选民”的犹太人也获得了高人一等的“主体”地位,而这“特殊身份” ,却不幸成为该流离失所、寄人篱下的民族,世世代代受到寄居地民众的歧视、压迫,甚至屠杀的重要原因之一。

嗣后,基督教徒为了摆脱罗马帝国的奴役,需要一种统一的宗教思想,以凝聚各个被压迫族群的力量,便一面嫁接了犹太民族的一神教;一方面却编织了“犹太人迫害耶稣致死,由是沦落为魔鬼之子、其子子孙孙要遭到血的报应”的故事。而基督徒,则因为遵奉耶稣,顶替了犹太人 的“主体”地位。

公元六世纪,阿拉伯的穆罕默德需要一个宗教,也依样画葫芦地吸取了犹太教与基督宗教的主要教义,但却把耶稣由神拉回到人(即先知)的地位,而自己则成为改良了 <旧约>与<新约>的最后一位、比耶稣更高明的先知。从此刻起,伊斯兰教信徒也就攀上了“主体”优越 地位。穆罕默德后的一千年,在伊斯兰教的压迫下,许多基督徒着实像处于基督教世界的犹太人一样,吃了不少苦头。

17、18世纪,欧洲在对抗神权的基础上宣布了人的觉醒和神的死亡。随后,则在人权至上、人定胜天、科技至上的“新宗教”驱使下,把工具理性發輝地淋漓尽致。结果,既导致资源耗竭的生态脱序,又制造了国际贫富两极化的社会脱序。同时,还造就了发达国家的“主体地位”。

如此这般,“主体意识” 就一步一步地,从人,发展到选民,到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到南北对立和文化冲突 …,最终,则可能是个你死我活的末日决战。

华夏文化向来谦卑地主张天人合一、世界大同,从不奢谈“主体意识”,更不曾为宣扬本土文化价值而侵犯他人,如今,更是侥幸地回避了文化冲突的锋芒。值此关头,令人费解的是,海峡彼岸竟有人高喊“确立台湾的主体意识”、“与文明国家分享普世价值”;而此岸则有人为了成为美国的“利益相关者”沾沾自喜。真是无独有偶,在错误的时刻错接了同一条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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