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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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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美国)托马斯1928年
谋杀和被处死是人类社会中恐怖与残忍的事件。有谋杀就有“杀人偿命”的惩罚。人们不愿看到这样的事件发生,而一旦发生,又都希望看到当时的情景。
1928年1月12日,美国妇女罗丝由于谋杀亲夫与同谋犯格雷一同被判处上电椅处死。《纽约每日新闻》的执行编辑们不满足于用文字报道死刑的情况,认为公众有权利看到实际情况的照片。但是,美国同世界各国一样,许多牵扯政治、军事、法律的事件,就有一个不约而同的规定:不许拍照!结果他们就商量出一个办法,决定用一架微型照相机,系在记者的脚踝上,这样可以通过监狱看守的搜身。在刑前一个月,《芝加哥论坛报》记者托马斯被借到纽约,因为当地记者和监狱官都不认得他,行动不易被识破。托马斯住在旅馆里,用一架改装的微型照相机进行练习,一根长长的快门线从裤腿里往上结在胸前,拍摄时,把裤脚稍稍提起,便可露出镜头。
终于等到执行死刑的那一天,托马斯混在记者群里进入到监狱。罗丝被带上电椅,捆上了皮带,第一次通电,她震动了一下,托马斯及时拍了下来。第二次、第三次通电,只要电流一通,他都偷偷地揿动快门。
事后他飞快地赶回报社冲洗。因为曝光时间长,影像有些模糊,但是,正好从中看到人被电击的恐怖情景。照片被用整版篇幅刊登在《纽约每日新闻版》上,通栏大标题是“死亡”!当时,这张照片震动了整个美国,全国上下议论纷纷。
做历史的见证人,不给任何重要事件留下历史的空白。这是新闻摄影师的使命。这幅照片的拍摄与发表就是明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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