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期权入门:八大必备契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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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选择权本身就是一纸契约,约中表明了买方的权利和卖方的义务。 既然是契约的一种,其中就必定具备各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来明确表示选择权的买方借着买进这份契约,取得了什么样的权利。在这些条款中自然必须注明定约双方的身份、订约日期等基本条款。本文中,我们就外汇选择权契约中必须具备的与选择权特性相关的重要条款,一一加以说明。 1、货币配对(Currency Pair)——如同我们在数周前所提过的,所有的外汇交易,都牵涉到两个国家货币间的兑换,因此在外汇选择权契约中,亦需要将契约所涉及的两个国家的币别明确。 2、契约为买权还是卖权——既是选择权契约,就必须在其中明确记载该契约是买权抑或是卖权。在外汇选择权交易中,我们的记载方式须配合货币配对来表达。例如,美元兑日元汇率的买权,就必须被记载为“美元买权、日元卖权”(USD CALL/JPY Put)。而欧元兑英镑汇率的卖权,则被记载为“欧元卖权、英镑买权”(EUR Put/GBP CALL)。 3、契约金额——外汇选择权交易依惯例,只要是直接报价的货币,都是以100万美元为最小契约单位。而间接报价的货币,则是以100万被报价币为最小契约单位。例如,美元兑瑞郎、美元兑日元、美元兑加元的选择权契约,最小交易单位便是100万美元;而欧元兑美元、英镑兑美元、欧元兑日元等选择权契约,最小交易单位便是100万欧元或100万英镑。 4、契约为美式还是欧式——载明该选择权契约可以在到期日前任何时间履约(美式),或只能在到期时要求履约(欧式)。在一般的外汇选择权交易中,都是属于欧式的选择权契约。 5、履约价(Strike Price)——履约价是选择权价值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它记载了选择权的买方可以要求以什么价位在到期时履约。 6、交割日(Delivery Date)——外汇选择权的标的物是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交割的现货汇率,所以我们可以说外汇选择权的标的就是一个远期汇率。在选择权契约中,自然要明订标的汇率的交割日期为何。 7、到期日(Expiry Date)——外汇选择权的到期日,是交割日的前两个营业日。在到期日当天的特定时点(到期时点),该选择权契约将终止效力。若选择权契约在到期时仍然处于价外或价平(定义详见前文)状况时,持有人(买方)可以不履约;若选择权契约到期时处于价内时,则选择权卖方有义务自动履约。 8、到期时点(Cut Time)——由于外汇市场属于24小时交易的店头市场,因此有必要针对到期日当天要以什么时点结算选择权契约损益加以明确规范。因此,就有所谓到期时点的条款。交易双方可在订约时指定要在东京时点(Tokyo Cut)、伦敦时点(London Cut)或纽约时点(New York Cut)进行结算损益的动作。 在每一个选择权契约中,都一定具备上述各项基本的条款。若不具有以上条款,则该契约便不算是完善的选择权契约。投资人应特别留意,以免在选择权交易当中产生买卖双方纠纷、甚至损害权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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