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执行新的手提行李安全规定

为防范恐怖袭击,从今天(2006年11月6日)起,欧盟开始对飞机乘客实行更加严格的安全规定,对乘客随身携带的液体物质提出了严格的限制要求。 现在实行的新规定是欧盟对2006年8月恐怖分子在伦敦企图利用液体炸弹袭击客机未遂事件所做出的反应。
哪些“液体”受限?
新规定针对的不仅是“明显的”液体如水、饮料、汤等等,而且也针对乳液面霜、胶类膏类、喷雾类以及液态固态混合物等物质,如牙膏、定型发胶、止汗液等等,因为这些物质也可用来制造液体炸弹。
规定主要内容
无论乘坐哪家航空公司的飞机,也无论目的地如何,所有乘客都只能使用最大容量只有100毫升的瓶子或软管随身携带液体,而且一次最多只能带10个这样的容器。这些容器必须装在一个透明的、可开可封的塑料袋里(机场内商店可买到)。不允许简单地用橡皮圈系住普通的塑料袋开口。这意味着,乘客不再允许携带装有洗发液和香水等液态物体的化妆袋登机。
新规定只针对手提行李,因此,乘客需要携带的液体还是可以继续装在托运行李里。新规定对在欧盟国家、瑞士、挪威以及冰岛起飞的所有航班有效。
药品例外
对药品以及特殊食品如婴儿或糖尿病患者的食品则有例外规定。假如乘客在飞行过程当中需要这些东西,那他依然可以随身携带较大的数量。不过,若安检要求,乘客必须出具医生证明,证明他在飞行过程当中需要服用一定的药物。
乘客暂时还允许带上飞机的是通过安检后比如说在机场免税商店购买的所有饮料或化妆品。只不过乘客必须注意,他所乘坐的飞机若在其它欧洲机场中间停留时,他就必须把新购商品装在一个特别封存的袋子里交掉。
机场工作人员帮忙
为了尽可能少地妨碍机场的正常运行、防止拖延,在规定生效后的头几个月里,欧洲许多机场将通过散发传单、设立“重新装箱台”、无偿提供塑料袋和雇佣额外服务人员等措施加强对乘客的宣传和帮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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