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欧盟蓝卡申请永居_讨论并求助

各位留德同仁,想必不少人像我一样对持有欧盟蓝卡申请德国永居或欧盟永居有所疑问。因为同样的情况在不同的外管局可能有不一样的处理结果,更何况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也有所差别,这种情况下外管局自由裁量的空间更大。德国蓝卡制度自2012年8月至今已有近两年的时间,小弟想开个贴集中讨论下欧盟蓝卡申永居的问题,望各位不吝赐教,感谢感谢!

    小弟有个先是疑问关于蓝卡的工资标准问题。如果蓝卡申请成功后被公司辞退或者自己主动辞职换工作,之后的工资收入不能达到蓝卡的标准,那么21个月(像我一样德语授课的留德毕业生)之后申请欧盟永居或德国永居时外管局将会如何处理?是否会以工资标准达不到蓝卡标准拒绝申请呢?

    还有一个问题关于外派回国:如果和公司达成协商被外派回国,一年回德国踩一脚,工资税、医疗保险全在国内缴纳,养老保险在德国交,那么21个月之后时候有资格返德申请欧盟永居或德国永居呢?甚至在国内的工资标准也低于申请蓝卡的标准,这种情况更增加了不确定性,外管局会不会综合考量拒绝欧盟长居或德国长居的申请呢?

    现在主要想到以上两个问题,请教各位,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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